基于同伴效应的罪犯改造教育机制研究
2023-10-16裴婉晓秦向东
裴婉晓 秦向东
(上海交通大学 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上海 200030)
0 引言
过去40年,我国社会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犯罪率也有明显的攀升。官方数据显示,我国犯罪率从1982年的7.4起案件/万人增加至2009年的41.8起,翻了六番(张荆,2011)。Glaeser、Sacerdote、Scheinkman(1996)的研究表明罪犯在监狱内遇到同伴可能会影响其释放后的犯罪行为,因此研究监狱的罪犯管理制度及罪犯行为之间的相互影响关系,有望改进监狱的罪犯改造效果。
1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1968年Gary Becker在JournalofPoliticalEconomy上发表了“Crime and Punishment: An Economic Approach”一文,自此之后,国际上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开始关注犯罪行为背后的权衡取舍,尤其是各社会经济因素对犯罪行为的影响。Lochner and Moretti(2004)和Machin(2011)分别使用工具变量和断点回归的方法,得到了受教育程度和犯罪之间的正向因果关系。根据美国司法统计局数据(2002),每年有接近60万人从监狱里释放,但Langan and Levin(2002)研究表明被释放罪犯中有接近2/3的人会在三年之内再次被逮捕入狱。虽然国内的再次入狱比例要低于2/3,但了解监狱封闭条件对有效控制罪犯行为的影响至关重要。
关于监狱管理和罪犯间行为影响的实证文献较多,Banister、Smith、Heskin and Bolston(1973)研究指出监狱生活可能会引发罪犯的暴力倾向。此外,Glaeser、Sacerdote、Scheinkman(1996)的研究表明罪犯在监狱内遇到同伴可能会影响其释放后的犯罪行为;Bayer、Pintoff、Pozen(2003)提到更严格艰苦的禁闭条件可能会导致释放后更高的重犯罪率。Chen、Shapiro等(2007)研究表明高安全监管等级监狱内关押的罪犯再犯的可能性不低于低安全监管等级监狱内关押的罪犯。Bayer,Hjalmarsson等(1950)研究表明拥有罪犯同伴与个人个体行为具有显著的正向相关关系。Bayer、Hjalmarsson等(2009)通过实证研究发现具有相同类型犯罪记录的罪犯相处会增加这些罪犯再犯被逮捕的概率。
近年有不少经济学家开始使用实验的方法研究监狱相关制度对罪犯行为改造的影响,以及罪犯之间的相互影响等问题。Khadjavi(2014)通过设置调整过的dictator game(独裁者博弈)来研究不同风险成本下罪犯的偷盗行为,并使用学生样本做对照处理,实验结果印证了Becker的假设:罪犯会对威慑行为做出动机和行为上的反应。Birkeland、Cappelen等(2014)也通过dictator game来研究罪犯的亲社会动机,研究表明与网上实验相比,在实验室实验中当罪犯和普通人有过一定接触后,罪犯的行为表现出明显的亲社会属性。郭士祺、Xiao、梁平汉(2020)在中国广州监狱通过田野实验研究得到罪犯具有亲社会属性,此外还发现尽管“罪犯”标签是明显的负向身份信息,但罪犯之间仍具有in-group favoritism(同身份的认同感)。
国内与监狱相关的经济学研究较少,张丹丹和王也等(2014)主要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研究发现农民工罪犯主要参与暴力犯罪和盗窃;与农民工相比,孤星人员总体上年纪小、教育不足,认知能力和性格存在缺陷,兄弟姐妹多,母亲受教育程度低。Edlund等(2013)阐明了性别比对于犯罪行为的推进作用。Meng and Zhang(2013)选用城市层面的面板数据分析得到了城乡移民和中国犯罪率增加之间的因果关系。
国内相关研究更多集中于监狱管理局、警校等机构,分析罪犯行为同伴效应(peer effect)的研究基本不存在。但深入分析罪犯间的同伴效应能够帮助我们有效指定并修改与监狱管理相关的机制和制度。本课题就将关注中国监狱内部各罪犯成员改造行为之间的相互影响(即行为经济学里同伴效应的概念)以及该影响对罪犯行为改进的正向/负向促进作用和影响程度,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
2 模型搭建及研究设计
2.1 监狱背景介绍及模型搭建
本课题数据来自中国中部某低安全等级监狱,相关数据为2018—2019年该监狱内所有罪犯的服刑改造数据及罪犯相关人口数据。该监狱关押10年有期徒刑及以下的罪犯,其所犯罪行的性质及恶劣程度不及高安全等级监狱。部分罪犯的刑期在1年以下,最低刑期达到3个月,因此整个监狱内罪犯的流动性相对较大。整个监区共关押200名左右罪犯。
研究罪犯间的行为影响,需要着重关注罪犯间相互接触的方式及场合。罪犯接触和相互影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个领域集中在生产活动,监区内部有五个生产车间,每个车间有1~2条流水生产线,每个生产线上大致有20名罪犯。每个罪犯完成生产线上一个步骤的工作后,将半成品交给下一个罪犯,生成成品的最后一个步骤结束后,产品移交给质检员,由质检员检查成品是否有问题以及问题出现在哪个具体环节。生产活动进行过程中,罪犯有10~15分钟的集中休息时间,他们可以在这个时间段内聊天或者在车间外抽烟。此外,罪犯会以生产线为单位分批次参加思想教育课程,但这个过程罪犯间接触相对较少。
第二个领域集中在宿舍,罪犯生产和教育活动以外的时间主要在宿舍休息、观看教育视频等,每个宿舍居住15~30名罪犯,有一名监舍长协助狱警进行管理。罪犯在吃饭、周末的休闲时间可以相互交谈(每周所有罪犯有一天休息时间,不集中在周末而是分批次休息)。
第三是互监小组,互监小组内成员间的接触最多,相互影响程度最高。互监小组也是监狱内最小的组织单位,所有的罪犯都会被分到某一个互监小组,一个小组由3~4名罪犯组成,并且他们的罪行、刑期、年龄、受教育程度、家庭背景尽可能不同。小组内成员基本所有时间都一起行动,他们住同一间监舍,在同一条生产线上完成生产劳动工作;此外每名罪犯的任何活动至少需要一名互监小组内成员陪同,来达到互相监督的目的。因此,刑期长的罪犯有更多机会与其他狱友交流和接触。
关于刑期的一个重要话题就是减刑。每名罪犯拥有一个累计考核积分表,若某罪犯累计得分达到相应的减刑标准且在考察期内未发生较严重违规行为,可获得一次减刑机会(较严重违规行为会成为罪犯能否获得减刑的一票否决条件)。该积分主要由生产基础分、教育基础分和奖罚分三部分组成,以月份为单位进行叠加。评分制度非常详细,正常完成生产任务和教育活动并无违规现象的罪犯可获得两项基础分,但若某罪犯当月生产劳动不达标或者有违规行为,则其生产和教育改造计分将会被扣除一部分。第三部分奖罚分可分为生产、教育改造、互监小组和监舍长奖励分:罪犯超额完成当月生产目标可根据超产件数加分;教育阶段表现良好可加分;当月互监小组所有成员无违规现象,组长加5分,组员加3分;狱警根据当月某监舍成员集体表现为监舍长加分。该分数相当于罪犯在监狱改造学校的成绩,不仅可以减刑,还可以以较高的分数换取相对多的与家人会面机会、额外的物质奖励等。
监狱改造得分与罪犯间的相互激励和相互监督都有关系,也会引发罪犯之间一定的竞争。本课题会将改造得分作为罪犯在狱内活动的总体表现指标,以此研究罪犯改造效果受到监狱同伴影响的方向(正/负)和程度。
Mas等于2009年在AER发表的论文通过建立模型来研究连锁零售店工人的生产效率之间的同伴效应:
对该模型做适当调整,可将其用于对监狱内罪犯间同伴效应的初步研究。首先选择罪犯的监狱改造分数作为衡量罪犯行为改造的显性指标,由于加分、罚分项是影响改造总分的关键变量,且加罚分的评价标准对于每名罪犯是基本客观且公平的,因此其可以作为罪犯监狱改造效果的衡量指标。衡量罪犯监狱改造分数的变动与罪犯所处宿舍、互监小组环境(相关组织改造分数)变动之间的相关性,将是分析模型搭建的主要思路。
因变量即罪犯改造总分的变动,关键自变量即罪犯所处监舍、生产线、互监小组组织内部其他成员的平均改造分数的变动量,其余变量即可能影响罪犯监狱改造效果的关键人口变量,如是否婚配、是否拥有子女、受教育程度等(由海外文献大致总结概括)。
首先将罪犯改造所得分数分为生产总分和教育总分,生产总分包含生产基础分和生产奖励分,教育总分亦如此。生产改造和教育改造的奖惩制度不同,生产改造奖励分数主要依据罪犯当月超产工件件数。教育改造奖励分数更多取决于罪犯及其互监小组成员的狱内表现,如表1第1列“互监组无违规奖分”:若互监小组某月所有成员无违规行为,组长加5分,组员加3分;若任何成员有违规行为则全员该项记为0。所以,将罪犯改造总分分为生产和教育改造得分能够更清楚地分析罪犯生产、教育改造活动之间的影响。
表1 模型中各项变量
基于上文分析的罪犯在监狱内的三个主要相互接触场合,对罪犯在不同场合接触到的人群做划分,以此研究罪犯间生产改造的同伴效应,搭建的研究框架如下:
其中:Riadp、Tiadp、Niadp均表示罪犯i的相关人口特征的控制变量。
控制变量:ability为罪犯i在2018年10月至2019年4月的平均改造得分;受教育程度即罪犯i的受教育年限;是否为城镇户口为罪犯i的虚拟变量,城镇户口记为1,否则为0;是否有前科表示罪犯i犯罪记录的虚拟变量,若罪犯i首次进监狱记为0,若累犯i为累犯,则该变量为1;已入狱时间/总刑期(0~1)表示罪犯i与狱友相互接触相较于总刑期的时长;子女表示罪犯i拥有子女个数等。
鉴于监狱改造得分的打分体系稳定且条款非常清晰,因此可以视为在相同打分标准下,每月得分无须做标准化处理,直接用于上文模型研究即可。
2.2 数据及描述性统计分析
本次研究数据来自中国中部某低安全等级监狱某监区,数据样本为2019年5月至6月、2019年9月至12月监狱内关押所有罪犯的改造成绩记录及其人口特征;由于2019年7月至8月部分监狱内罪犯人口特征数据已不可追溯,删除该部分样本对y(-iadp)即互监组内同伴效应的回归结果有较大影响,因此剔除2019年7月至8月的所有样本数据。各变量描述性统计结果如表2所示。
表2 各变量描述性统计结果
3 实证结果分析
3.1 基准回归结果
本文利用模型(2)对样本数据进行回归:1.首先只对监狱内部改造相关的部分变量进行控制,即加入group_manager、sentence来进行回归;2.随后再加入教育年限、是否为城镇户口等其他人口特征进行回归;3.考虑到是否有伴侣与是否有小孩大概率存在较强相关性,再尝试去掉其中一个控制变量,回归结果如表3所示。
表3 监狱内同伴效应对跨罪犯行为改造的影响
表4 未婚/已婚罪犯年纪平均值及中位值
随后将前三个回归中结果不显著的控制变量去掉,进行第4次回归。
表3中,回归(1)、(2)、(3)均表示y_iadp和y_dp系数在1%的水平下显著为正,但回归(1)中y_pd系数为正但不显著,这说明同一互监小组和生产线内罪犯的同伴效应为正,监舍内罪犯的同伴效应不显著。回归(2)、(3)添加了受教育水平、有无前科、户口所在地、有无配偶、有无子女等控制变量,y_iadp和y_dp系数依旧显著为正,而y_pd系数为正但依旧不显著;在控制固定效应后,系数绝对值变化不大,该结果大致符合假说。互监小组内部成员之间的正向同伴效应,或许可以解释为小组成员互相比较、监督,组长督促等对罪犯起效;或许也可解释为大部分罪犯均将互监小组视为自己代表的小团体,自己主动表现较好的同时就激励了其他成员,互监小组成员间的正向外部效应较显著。同一条生产线上的罪犯行为正向外部效应也比较明显,说明在有明确奖惩机制的竞争环境中,罪犯间的同伴效应对其行为影响较大。
控制变量层面,sentence系数在1%水平下显著为负,表明靠近刑满释放,罪犯的改造表现相较之前有所下降。group_manager系数显著为正,表明组长加分政策对组长个人表现及其对组内其他成员的督促与监督有明显正向激励作用。education、residencecity系数基本在5%的水平下显著为正,表明受教育程度越高、城镇户口的罪犯狱内改造效果越好。回归(2)中marry的系数在5%水平下显著为负,回归(3)、(4)中marry的系数在1%水平下显著,说明在去掉child这一与marry有相关性的控制变量后,有配偶(亲密家属)的罪犯,其监狱改造行为相对较差。
3.2 稳健性检验
为检验上述回归结果的稳健性,本文采用增加工具变量和删除部分样本的方法开展稳健性检验。
3.2.1增加变量
正文回归中,marry系数显著为负,表明有配偶(亲密家属)的罪犯,其监狱改造行为相对较差。或许是由于大部分已婚人士年长于未婚人士,已婚罪犯体力整体不如未婚罪犯,其劳动改造变现相对不那么出色。
回归(5)加入age作为新的控制变量, 表示罪犯年纪;回归(6)在回归(5)的基础上去掉marry这一控制变量,回归结果如表5所示。
表5 监狱内同伴效应对跨罪犯行为改造的影响(加入年纪)
由回归(5)可知,age系数在1%的水平下显著为负,marry的系数依旧为负但已不显著,回归(6)中,age系数依旧显著为负,说明真实影响改造结果的控制变量为年纪。与此同时,residencecity和education的回归系数仍为正但不再显著,可以推测,年纪较小的罪犯在劳动改造活动中表现较好,同时受教育程度较高,这或许得益于国内素质教育的普及及民众综合受教育程度及素质的提升;而年纪较大的罪犯年轻时国内九年制义务教育尚不普及,因此普遍受教育程度偏低。城镇/农村户口与年纪的关系,也可以借中国近年城镇化快速发展来解释。
3.2.2样本分割
本文选取的样本数据分布在两个时间段:2019年5月至6月、2019年9月至12月。由于2019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因此罪犯在5月至6月和9月至12月两个阶段内的内心感受和改造动机或许会发生变化,基于此,本文对两个时间内的样本分别展开回归,回归结果如表6所示。
表6 监狱内同伴效应对跨罪犯行为改造的影响(加入时间)
由回归(5)~(8)可知,在将样本分为5月至6月、9月至12月两部分之后,y_iadp和y_dp系数依旧显著为正,说明互监小组内和生产线内的罪犯之间确实存在同伴效应,其行为具有较明显的正向外部性。age、sentence的系数依旧显著为负,group_manager系数显著为正,criminalrecord的回归结果不稳定,这或许也说明了罪犯的监狱改造行为与其过去犯罪行为的相关关系正随着入狱时间加长而逐步弱化。总体来说,监狱改造制度有效。
5 结论及政策建议
本文运用中国中部某低安全等级监狱某监区6个月监狱内关押所有罪犯的改造成绩记录及其人口特征数据,探讨监狱内部各罪犯成员改造行为之间的相互影响程度,结果表明:(1)互监小组内和生产线内的罪犯之间存在显著的同伴效应,罪犯行为具有较明显的正向外部性。(2)通过控制变量的分析可知,年龄与监狱改造表现呈显著负相关关系,互监组组长能对罪犯改造起到较明显的正向促进作用;此外服刑期相较于总刑期越长,罪犯改造效果越差,或许背后有更多的社会动机,有待进一步探究。(3)监舍内罪犯之间的同伴效应不显著,或许与同一监舍内成员不构成明确的竞争/合作关系有关。
根据研究结论,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建议:(1)关注互监组、生产线内罪犯的同伴效应,灵活及时地更换组内、生产线内成员,可以使得改造优秀的罪犯多帮助和引领新入狱罪犯、改造表现稍差罪犯,提升监狱整体管理水平。(2)尝试对不同年龄段的罪犯实施不同的考核办法,削弱年长罪犯体力下降造成的天然劣势,或者提升教育改造权重,使得罪犯降低对生产改造的注重程度,转为更加重视思想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