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问题初探
2023-10-10施振华王振泉洪亮亮
施振华 王振泉,2 洪亮亮,3
(1.泉州市土木建筑学会,福建 泉州 362000;2.泉州市绿色低碳研究院,福建 泉州 362000;3.泉州市环境卫生中心,福建 泉州 362000)
0 引言
2023年5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给上海市虹口区嘉兴路街道垃圾分类志愿者回信,对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提出殷切期望,再次重申了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的重要意义。垃圾分类是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避免“垃圾围城”的有效途径,也是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厨余垃圾在“垃圾四分类”中不仅占比最高,对垃圾资源化利用、保护环境和居民卫生健康等方面都有着重要影响。
为了解泉州市垃圾分类,特别是厨余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情况,2023年5—7月,泉州市土木建筑学会以学习习总书记的回信精神为契机,组织开展泉州市垃圾分类工作调研。调研发现,2017—2022年,泉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显著,但是厨余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仍然较为薄弱。对此,泉州市应从提高市民对厨余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的思想认识,制定厨余垃圾管理的专门法规,抓紧厨余垃圾处理一体化体制机制的落实落地,推广多元化的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科学制定有利于源头减量的垃圾收费办法等多方面综合施策,全面提高厨余垃圾分类和资源化的工作实效。
1 开展厨余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的重要意义
1.1 有助于保护城市环境
厨余垃圾兼具资源属性及污染物属性,如处置不当,对城市的生活环境、卫生健康、生态循环等方面都有不利影响。一是厨余垃圾如果不能及时有效地收运处置,容易发酵发臭,产生臭味异味,影响居民的生活环境;二是容易滋生苍蝇、蟑螂、老鼠及有害细菌,传播各类疾病,给居民的卫生健康带来危害。
1.2 有助于回收资源并减少污染
厨余垃圾含有大量的生物有机质,简单焚烧处理无法回收有机质,造成资源浪费。若焚烧工艺不当或不慎,容易产生二噁英等有害物质,将危及生态环境[1]。推动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可以消减餐厨垃圾乱倾倒的现象,有助于消除对环境的二次污染,保护市政设施和周围水体,还能减少甲烷等温室气体排放,促进节能减排,带来明显的生态效益。
通过各种技术手段,可以将厨余垃圾转变为有机肥料、饲料、油脂等资源,是人类实现环保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随着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工艺的迭代升级,可提炼醇酸等高价值有机物,其资源化利用前景可期。
1.3 厨余垃圾的有效利用关系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成效
王小铭等[2]统计了1991—2016年我国32个城市103个生活垃圾成分数据,华南地区厨余垃圾占生活垃圾的比例为51.2%;潘永刚等[3]调研10个主要城市的一批试点小区,其中厨余垃圾所占比例为 45%~72.27%,平均为 56%;姜青苗等[4]测算福建省内各城市厨余垃圾产量占生活垃圾比例为 25%~40%。赵振振等[5]则认为我国垃圾中的有机物(主要是厨余垃圾)含量一般为50%~55%;魏潇潇等[6]指出我国厨余类垃圾占生活垃圾湿基质量的百分比平均值和中位值分别为57%和59%。经调研了解,在泉州市中心建成区每日产生的1400t生活垃圾中,约有560t为厨余垃圾,占比约40%,和已有研究结论接近。厨余垃圾在“垃圾四分类”中占比最高,其能否得到有效分类处置将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成效起到关键作用。
2 泉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2.1 垃圾分类法律框架初步建立
2017年1月,泉州市人大表决通过《关于加快全市垃圾分类处理利用的决议》,开始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20年9月,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22年12月,泉州市人民政府第20号令公布《泉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明确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遵循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属地管理、系统推进的原则。2023年,泉州市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泉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试行)》,对泉州市生活垃圾四分类明确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经过数年的努力,泉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相关法律框架已初步建立。
2.2 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基本实现全覆盖
2017年以来,泉州市63个街道(乡镇)、381个社区、349个行政村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基本实现全覆盖,并成功创建1个省级示范区、1个省级试点县、2个省级示范片区、2个省级重点乡镇、2个市级示范片区、92个市级示范小区。全市新建“十有”垃圾分类屋(亭)1252座,配备垃圾分类桶25824个(可回收物桶6334个、有害垃圾桶3087个、厨余垃圾桶6691个、其他垃圾桶9712个),智能设备241个。2023年,泉州市在住建部垃圾分类评估成绩中位列全国大中城市第二档,排名第30名。
2.3 城市居民垃圾分类投放习惯已逐步养成
泉州市通过系列活动推动垃圾分类工作。一是强化党建引领。以“党建+”邻里中心为模式,开展市级示范居住小区、精品小区、公共机构等创建工作;二是落实督导制度。全市配备督导员897名,每天对居民分类投放生活垃圾进行督导;三是开展日常督查考评。通过专项考评和抽查暗访,深入小区、社区、集贸市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四是加大宣教力度。开展了“让垃圾分类成为新时尚”主题宣传月活动,开放生活垃圾分类科普教育基地14座、主题公园4座,不断强化宣传教育。通过深入宣传和积极引导,推动城市居民对垃圾分类投放习惯的养成,全市公共场所和居住小区环境有很大改善。
2.4 可回收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稳步推进
2018年,泉州市制订《泉州市低值可回收物分类收运处理经费补助办法》,发挥市场的力量,推动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2022年,泉州市制定了可回收物分拣中心(点)建设标准,鼓励社会投资兴建;2022年7月,中心市区首家再生资源数字化分拣中心成立,该中心成立以来,每日可回收物从原先的10t左右提高到目前的15t左右。
3 泉州市厨余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存在的问题
泉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四分类”标准,即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生活垃圾。其中,厨余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方面较为薄弱。
3.1 厨余垃圾未能得到有效分类收运
根据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资料显示,2022年泉州市城市生活垃圾总量308.82万t[7]。如果按中等城市厨余垃圾约占生活垃圾总量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则2022年泉州市厨余垃圾产生量估约为123.5万t/年、3384t/日。而据市环卫部门的统计,2022年底泉州市通过垃圾分类回收并通过资源化设施处理的厨余垃圾量约130t/日。可见,泉州市大部分的厨余垃圾是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理,并未得到有效分类。2023年5月,据《北京日报》报道,北京家庭厨余垃圾分出率稳定在18%以上。而宝鸡市计划到2023年底厨余垃圾分出率达到15%。显然,截至2022年,泉州市厨余垃圾分类工作的成效处于较低水平。
3.2 厨余垃圾的收集、运输机制尚未完善
2021年,泉州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已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泉州市中心市区建成区厨余垃圾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依此制定了厨余垃圾专用车辆购置、转运路线规划、清运费用估算等相关工作计划。由于种种原因,第三方机构所建议的转运方案至今未实施。该机构预测,至2025年,泉州中心市区厨余垃圾收运量将达到621.34t/日。而至2022年底,中心市区厨余垃圾收集量仅有20t/日,届时中心市区厨余垃圾收运处置的压力将会十分巨大。
3.3 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不高
载至2022年,泉州市通过垃圾分类实际回收并通过设施处理的厨余垃圾量约130t/日。按照泉州市已建成的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的处理能力约有449t/日,以及估算的泉州市厨余垃圾产生量3384t/日计算。2022年泉州市厨余垃圾资源化的设施利用率仅为其设计处理能力的29%左右,厨余垃圾的有效分类回收及资源化利用率仅3.8%。可见泉州市厨余垃圾未能得到有效分类回收,新建设的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也未得到充分使用。
4 泉州市厨余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成效较低原因分析
4.1 市民垃圾分类意识不强
市民是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其知晓率、参与率决定着垃圾分类工作的成效。通过随机询问部分中心市区的居民发现,他们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不甚清楚,“垃圾四分类”的标准不准确,也造成了不同品类垃圾混投乱倒的情况。这与姜青苗等[4]调研福州市、南平市的情况类似,该调研指出,当地餐馆产生的餐厨垃圾有56%都同生活垃圾一起丢弃,仅30.86%的餐厨垃圾由专业部门回收进行资源化利用。
4.2 厨余垃圾管理的专门法规缺乏
2023年,泉州市颁布了《泉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对厨余垃圾管理作出规定,但条款较单薄、针对性不强,起不到规范厨余垃圾管理的作用。譬如,对厨余垃圾收集处置设施建设,对厨余垃圾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置的要求,对厨余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的服务许可制度和规范服务标准要求,对产生厨余垃圾企业的卫生、环保、安全的行业监管条例,对违法人员的处罚规定标准等,均缺乏详细的规定。厨余垃圾的专门法规缺失是导致厨余垃圾分类管理不到位、资源化利用成效不显的一个重要原因。
4.3 现行的垃圾处理费征收办法已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当前,泉州市中心市区对居民征收垃圾处理费执行的是《泉州市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规定》(2010年),采用的标准是按户口计算的简单方法,即每月15元/户,由泉州市自来水公司代扣代缴。这不利于运用经济手段对居民户垃圾的产生量进行有效约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以及信息技术的高度发达,已经具备按居民户垃圾产生量计算收费的技术条件,适时调整垃圾处理费收费方式很有必要。
5 泉州厨余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技术前景分析
当前,实用化可推广的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已有不少,各有其合理使用范围。为了实现对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需要综合考虑技术、成本之间的平衡。泉州市厨余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技术主要有焚烧法、泔水油回收、厌氧消化法和好氧堆肥法。
5.1 焚烧法
泉州市目前共有5家垃圾焚烧发电厂(石狮、晋江、南安、惠安、安溪各1家),焚烧处理能力9150t/日。垃圾焚烧厂建设成本由企业负担,处理每吨垃圾政府补贴70~100元。焚烧法具有技术成熟、成本低、收运处理简单等优点,是当前泉州市用于处理生活垃圾,包括大部分厨余垃圾的主要方法,它有效实现了对生活垃圾和厨余垃圾的无害化和减量化处理,但不利于资源化利用。
5.2 泔水油回收
泔水油回收属于厨余垃圾的预处理技术,泔水油回收减量化后的厨余垃圾仍需送焚烧厂焚烧。每吨厨余垃圾可约回收1.1%~3%油脂,每吨油脂对外销售收益3000~4500元/t,若不考虑投资建设和购买设备成本、人工和运行成本,则处理每吨厨余垃圾通过油脂回收初测算可获益33~49.5元。当前,泉州市已在石狮、安溪、德化共建成3座厨余垃圾预处理站,处理规模99t/日,实际日处理垃圾41吨,建设成本约34.5~61.5万元/t,政府每吨厨余垃圾的补贴处理费约47.9~186元。由于泔水油回收有利可图,不少企业对该产品十分关注,执法部门要加强监管,杜绝不法商人将泔水油制成食用油销售,危害市民健康。
5.3 厌氧消化法
通过厌氧发酵,可制取沼气用于发电,获得生物有机质,用于生产生物质肥料。每吨垃圾处理约可发电153.8度,上网电价0.3932元/度,在不考虑固定资产投资、人工和运行成本的前提下,估算处理每吨厨余垃圾可回收成本约60.5元。厌氧发酵除生产小部分生物质肥料外,其余大部分还是通过焚烧法最终实现减量化。目前,泉州市已建成晋江、南安、惠安3座此类厨余垃圾处理厂,处理能力规模350t/日,实际日处理厨余垃圾120t,建设成本约为78~120万元/t处理能力,政府需补贴处理费250~461元/t。
5.4 好氧堆肥法
有氧条件下,利用好氧微生物的生命代谢作用对厨余垃圾进行生物降解和生物合成,可制取生物有机肥或土壤改良剂。目前主要是小型分散式处理站为主,在泉州市的居住小区、菜市场已建设有示范点。调研了解到,泉州东美菜市场2022年安装了泉州恒兴能源节能技术有限公司研制的厨余垃圾处理装置,日处理厨余垃圾0.5t,该设备一次性投资50万元,设备运行消耗电费、水费成本约222元/t。这与杨光等[8]的研究成果基本一致,该研究计算好氧工艺设施每吨建设成本在3.68~77.57万元,运行成本33.33~615.75元/t,使用这项处理技术同样需要政府补贴,其补贴成本与厌氧消化法接近。该项技术是就近就地将厨余垃圾制成有机肥,以实现资源化利用。但因其制得的渣肥液肥尚难达到《有机肥料》(NY/T 525—2021)中总养分(N+P2O5+K2O)≥4.0的技术标准,推广效用有待提高。
当前,我国一些大中城市正积极探索通过专业化设备的技术升级和对小区厨余垃圾中转站及投放点的综合改造,将厨余垃圾进行终端化处理,直接转化为有机肥,实现厨余垃圾的就地循环,减少其运输和处理成本。既缓解城市厨余垃圾处理难的问题,又提供种植花果蔬菜所需的有机肥料,更重要的是降低因在居住小区存储较长时间产生的臭味和滋生病害对居民健康的影响。
6 结束语
泉州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以来,成绩有目共睹,但仍存在厨余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工作薄弱问题。厨余垃圾在“垃圾四分类”中不仅占比最高,且对垃圾资源化利用、保护环境和居民卫生健康等方面都有重要影响,必将成为泉州市进一步推动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一环。调研表明,目前仅泉州中心市区的厨余垃圾产生量为100~200t/日,其资源利用前景广阔。政府应进一步加大投入,建设中心市区厨余垃圾处理厂,并在居民小区、农贸市场积极推广建立小型好氧堆肥处理站。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应狠抓薄弱环节,综合施策,补链强链,整体推进,促进泉州的厨余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迈出提质增效的新步伐,推动泉州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新成效,成为市民低碳生活新时尚、绿色文明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