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效能
2023-10-08张新伟山西省太原市委副书记市长
张新伟 山西省太原市委副书记、市长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高市域社会治理能力。全面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太原市作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近年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和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法治思维,以法治政府建设为保障,努力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效能。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依法决策是依法行政的首要环节。太原市全面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出台《太原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等,在全省率先开展市级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合法性审查管理,确保政府决策更加科学、民主、依法。
严格执法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我们通过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将原有214支执法队伍整合精简为10支综合执法队伍,实现了基层治理“下成一盘棋”。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282个市县行政执法主体全部建立清单、指南和工作流程图,在市政府网站公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统一规范执法文书格式和规范用语400余条,配备音像和执法记录存储设备8400余台,实现行政执法行为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设立法制审核机构170余个,开展法制审核案件1.9万余件,防范化解了大量行政争议。
转变职能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通过严格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重点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开展“五减三化”改革(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减少审批事项56个、审批环节423个、申报材料近2000项,办理时限压缩65%,“一门一窗一网一次办”成为太原审批服务新名片。在国家税务总局2022年全国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中,太原名列全国省会第四。在央视发布的《2022城市营商环境创新报告》中,太原上榜营商环境创新城市,公共服务优化、区域壁垒破除等指标成为全国标杆。
学法用法是依法行政的基础保障。积极开展领导干部旁听庭审观摩活动,市政府班子成员及行政机关主要负责同志全部参加,培养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我的太原”APP,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工作,形成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良好氛围。
法治政府建设新成效推动了社会治理效能的新提升,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进展。2021年,太原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5121.61亿元,历史性突破五千亿元大关。2022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实现5571.17亿元,在全国城市中排名保持50强,在全国省会城市中排名第17位。“十四五”开局两年来的GDP增量合计达到1416亿元,相当于“十三五”时期五年增量。
二、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重点,有效提升市域社会治理能力
城市是一个复杂的巨系统,发展与安全是城市治理永恒的主题。随着城市规模迅速扩大、人口结构复杂化和城市功能多元化,各类风险和突发事件增多,城市的脆弱性特征显著。当前,城市安全发展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运行风险防控已经成为城市管理的重中之重。在处置突发事件中,必须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太原市认真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科学细化防控举措,有序做好流调溯源、隔离管控、医疗救治、信息公开等各项工作,统筹推进一线保供、民生保需、交通保畅、社会保稳,牢牢守住疫情防控阵地。
2021年10月,面对有气象记录以来的最强秋汛,太原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太原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科学决策、果断处置,出动救援人员5万余人次,调集救援设备5000余台,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1.6万余名,未发生人员伤亡。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在防汛救灾中发挥了重大作用。目前太原市已经完成17部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专项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构建起适应新时代大应急、全灾种救援要求的预案体系,全市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不断提升。实践证明,只有循法而行,不断提高应急处突能力,才能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才能科学应对和处理突发问题,才能实现社会稳定。
三、突出抓好源头管控,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基层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要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把群众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规范起来,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政府是社会治理的领导者和指导力量,必须建立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
多元调解助力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强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出台《太原市行政调解办法》,在全省率先建立行政调解工作机制,着力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构建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诉源治理工作体系,将基层问题、群众诉求“一网兜住”,从而让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
商事调解创新非诉讼纠纷化解机制。实施“双百工程”,在105家商会建立调解组织或派驻商事调解员,向100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派驻商事调解员,实现商事调解服务全覆盖。成立全省首个商事纠纷化解中心,建立“调解+保险”商事纠纷化解新机制,填补了全国定向法律调解服务类保险的空白。2022年共受理调解案件566件,涉案标的额15.91亿元,调解结案率90.28%,调解成功率58.32%。
自治强基构建新型乡村治理体系。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依法完成全市634个行政村、758个社区的换届选举,把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群众认可的优秀人才充实进村(居)委会班子,为乡村振兴注入源头活水。积极探索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机制,对全市村规民约进行修订完善,有力推进乡村移风易俗、和谐文明建设。增强村组织动员和服务能力,在全市各村依托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大厅设立1380个固定帮办代办点,14036名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基层网格员担任代办员,惠及基层群众近50万人,解决民生实事16万件。
全科网格探索市域社会治理新路径。出台《关于推行“全科网格”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形成网格化服务管理“1+8”制度体系,将各级职能部门在基层设置的多个网格整合为一个综合性网格,统筹网格内社会保障、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等工作,实现“多网合一”,将城乡网格打造成排查安全隐患、化解矛盾纠纷、宣传政策法规、服务人民群众的前沿阵地,借此激活社会治理“末梢神经”。2022年,通过全科网格,全市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风险隐患和治安问题85万起,处置办结84.85万起,处置办结率达99.82%。
四、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社会治理更有温度
基层治理和民生保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促进共同富裕、打造高品质生活的基础性工程。太原市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着眼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全市财政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稳定在80%左右,千方百计促发展、惠民生、保稳定。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就业难题,2022年新增就业8万人以上。着力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不均衡问题,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5000个、基础教育学位2.4万余个。着力解决医疗布局不平衡问题,获准实施国家级公立医院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加快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让广大群众就地享受到高水平医疗服务。着力解决城市停车难问题,新增公共停车位1万余个。着力解决老城区群众住房问题,实施老旧小区改造688个,完成棚户区改造4213套,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508万平方米。着力解决青年人住房难题,筹集租赁住房3万套,首批保障性租赁住房正式投入运营。着力解决老年人养老问题,新建城镇社区养老幸福工程6个,新增家庭养老照护床位3000余张。着力解决困难群众生活难题,每年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新型网络犯罪以及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违法犯罪活动,坚决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安宁,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目的就是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通过办好一件件民生实事,让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成果切实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成为检验社会治理成效的最终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