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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档案学优秀成果评选活动正式启动

2023-10-08浙江省档案学会

浙江档案 2023年3期
关键词:优秀成果档案学评选活动

为提升我省档案学术研究水平,积极服务全省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浙江省档案学会决定开展全省档案学优秀成果评选活动。

评选范围:凡属我省档案工作者、省档案学会个人会员、团体会员以及省高校档案学会会员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完成的档案学术成果,包括档案学术论文、档案工作调研报告、档案学著作等,均可申报本项评选。其中会员与非会员合作的研究成果,会员为第一作者的,或有证明材料证明系由会员完成主要部分的,可参加评选;本省人员与外省人员合作的研究成果,主要系由本省会员完成的,可参加评选。

档案学优秀成果需经出版社出版或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有国内统一刊号)上发表的;或在市级及以上学会等召开的学术讨论会、年会、专题研讨会上交流的论文;或经由市级档案学会、省高校档案学会(省直单位会员直接上报省档案学会)等推荐的优秀成果,方可参加评选。成果字数一般不少于3000字。

凡已获国家档案局、中国档案学会和省部级机关或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其他学术单位(如省社科联、省科协等)奖励的学术研究成果,均不列入本次评奖范围。

奖项设置:1.本次评选活动设立一、二、三等奖。浙江省档案学会为获奖者颁发《浙江省档案学优秀成果获奖证书》;多人合作的获奖成果,分别给前5名作者颁发证书;集体获奖成果只颁发给单位。2.获奖成果将在《浙江档案》杂志和“浙江档案网”上公布。3.获奖成果将获得浙江省档案副研究馆员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赋分。

本活动起止时间为2023年3月9日至6月30日。

报送须知:1.各参评单位须填写《推荐表》(浙江省档案学会网站下载),并对其内容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请各市档案学会对参评项目进行择优筛选,并将汇总结果(含申报表电子版)上报浙江省档案学会,省属单位可直接上报。2.推荐表一旦提交则被视为推选单位已接受本活动的有关规定。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浙江省档案学会所有。联系人:王佳忆;电话:0571-85118572;邮箱:zjdaxh2@163.com。(省档案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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