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中提升社会管理服务水平
2023-10-05刘仕全
刘仕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治理体制,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让农村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这一重要论述为我们做好乡村治理工作指明了目标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治理有效”是重要内容,也是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和保障。
一、要在满足群众需要中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
乡村是我国经济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2021 年公布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国有36.11%的人居住在乡村,而云南则有49.95%的人口居住在乡村。可以说,乡村治理效果、社会服务水平、民主参与程度,直接影响乡村建设成效,直接影响乡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直接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直接影响党在广大农村的执政基础。乡村治理是我国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乡村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完成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贫困群众“两不愁三保障”全面解决,农村基础设施全面改善,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乡村治理全面加强,党群干群关系空前密切。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和农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农村群众已不仅仅满足于吃饱、穿暖和住房、饮水、上学、就医有保障等基本需求,而是对文化娱乐、生态文明、安全和谐、民主参与等各方面有了更高期望和要求。乡村治理的任务已转变为满足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多方面、多层次的需要。但是,现行的乡村治理手段和方式,多数沿袭了脱贫攻坚期的乡村治理体系和模式,还存在引领作用不强、重心下移不够、组织机构不全、力量配备不足、机制运行不畅、基础设施缺乏、经费保障不力等诸多问题,与群众对乡村治理的新期盼新要求还不相适应。
因此,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工作,必须深刻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管理服务需要为目标,不断适应发展新形势,回应群众新期盼,满足群众新需要,健全治理体系,理顺运行机制,加强硬件支撑,强化运行保障,以高效的乡村治理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保障。
二、要在重心下移综合施策中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的一条红线。”“要调整和完善不适应的管理体制机制,推动管理重心下移,把经常性具体服务和管理职责落下去,把人财物和权责利对称下沉到基层,把为群众服务的资源和力量尽量交给与老百姓最贴近的基层组织去做,增强基层组织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一)搭台子,构建起乡村治理的“四梁八柱”
2020 年村“两委”换届后,我省纳入财政补贴管理的村“两委”班子成员为5~8 名。仅仅靠这么几个人要做好社会管理服务工作十分困难,村“两委”干部经常是顾此失彼、疲于奔命,造成“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情况。抓好乡村治理,重心在“理”,因此,有必要构建基层党组织统一领导,村民自治组织、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和互助组织协调联动的组织体系,搭建各种服务平台,有效承接管理服务职责,让农民群众有地方办事、找得到人办事。
立稳“主梁”,建强基层党组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把党组织建设成为推动科学发展、带领农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的坚强战斗堡垒。”要把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乡村治理的核心内容,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和支委班子,开展农村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采取“1+1”“1+N”“N+1”等多种模式加强机关、农村党支部联建,采取县级、乡镇党员干部到农村党支部任第一书记的方式,指导帮助农村党支部规范开展学习活动、严肃组织生活、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实施党建“抓组强村”工程,切实消除党员空白村,做到群众在哪里、党组织就建到哪里,哪里有党员、党的工作就覆盖到哪里。
搭好“框架”,组建村民自治和服务组织。充分发挥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村民委员会会议作用,保障群众民主参与村务管理的权利。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要做到人财物真下沉、权责利真下放,整合干部职工、社会义工、志愿者、农村党员、农村群众等多方力量,成立妇女组织、青年组织等群团组织,老年协会、老年大学、文体协会等社会组织,红白理事会、邻里互助中心、居家看护中心等互助组织,完善服务体系,细化服务职能,让群众时刻切身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和服务。
打通“脉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统一领导、协调各方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农村各个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要实行农村党支部委员和村民委员会委员交叉任职制度,把群众基础好、热心服务群众、村务工作能力强的村民委员会委员发展成党员;要通过法定程序,使农村党支部委员交叉担任村民委员会委员,使村党小组长担任村民小组长,使党员成为各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和互助组织的负责人,通过规范开展“三会一课”加强村党支部统筹组织和议事决策能力,打通基层党组织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村民自治组织、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和互助组织的“脉络”,实现基层党组织对农村工作的统一领导。
(二)划格子,以网格化实现精准治理精准服务
要认真学习借鉴“枫桥经验”,全面推行网络化管理,建立村委会、自然村、村民小组三级网格管理体系,健全“村党总支书记+‘两委’班子成员+党员、小组长、公益性岗位人员”三级网格员工作制度,将农村群众纳入一个个具体网格中,实现“人在网中走”。建立“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互助组织”的党群联管共治体系,广泛开展“微党建+”“微调解+”“微服务+”“微活动+”“微安全+”等活动,在网格中开展政策宣传、治安管理、矛盾调解、法治教育、疫情防控等工作,使乡村治理各项工作深度入格,消除盲区死角,实现“事在格中办”,真正让群众享受到精细管理和贴心服务。
(三)探路子,健全完善村民委员会、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互助组织有效发挥作用的体制机制
乡村治理是在解决农村群众鸡毛蒜皮的“小事”中体现党和国家“大爱”的一项系统工程,是一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方方面面的“润物细无声”的工作。当前,由于受队伍、资金、场所、设施等诸多因素限制,村级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互助组织发挥的作用有限,“管理”色彩浓而“服务”成分少。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要从干部成长机制、激励约束机制、作用发挥机制建设等方面入手,健全村民委员会、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互助组织有效发挥作用的体制机制,让参与乡村治理的人员有归属感、荣誉感、成就感。
健全完善干部成长机制。有效发挥村级各类组织作用,关键是人。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要有一支以县乡下派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志愿者为骨干的乡村治理干部队伍,而且要调动和激发这支队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和乡镇领导干部力度。”要健全完善干部成长机制,树立在基层一线考察识别干部的鲜明导向,县、乡下派干部实绩突出的优先提拔重用;健全完善表现突出的村支部书记(主任)通过选拔或换届选举进入乡镇党政班子的选人用人机制,使农村“领头人”有干事创业的动力和激情;健全完善村“两委”班子成员、村级志愿者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特定岗位设置机制,使村干部的职业受到尊重、贡献得到认可、发展得到重视。
健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完善农村基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打造一支高素质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要健全完善乡村治理干部队伍进退选拔考核机制,把有思想、有能力、想干事的干部下派到基层一线锻炼,严把村“两委”班子成员、志愿服务者入口关,不断提高“村干部”整体素质和能力;要通过业绩考核,把思想僵化、能力不足、滥竽充数的人员清除出乡村治理干部队伍,保持队伍的战斗力。要健全完善绩效分配激励机制,通过发展村集体经济等途径加大绩效资金投入力度,使奖优罚劣、奖勤罚懒成为鲜明导向。
健全完善作用发挥机制。要时刻关注群众所思所想,从细微处入手,从具体事抓起,实现乡村治理从“强管理”向“优服务”转变。要健全完善村级各类组织开展活动、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使乡村治理干部队伍在各自组织中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密切协作,实现系统治理、周到服务,在服务群众中贴近群众、引导群众、凝聚群众。要健全完善开展农村文明实践活动机制,广泛开展“党建+”活动,以活动为载体,把社会管理和服务工作引向深入。
(四)建场子,强化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继续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在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上持续发力。”当前,农村基础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配套不健全,硬投入不足,无场所办事、无场地活动、无设施可用的问题还比较突出,离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要持续加大投入,按有学校、有卫生服务站、有党群活动室、有文化活动广场、有为民服务大厅、有居家养老中心、有食堂、有警务室、有民兵之家、有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有农家书屋、有农民教育培训中心、有电商中心、有公共卫生厕所、有垃圾清运站的“十五有”标准建设和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解决好农村有场所办事、有场地活动的问题,保障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有序深入开展。
(五)增票子,多途径解决乡村治理资金难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建立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和基本公共服务经费保障制度。”没有必要的财力支撑,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就会成为一句空话。目前,保障农村党务、村务工作运行的资金主要有财政保障的村“两委”班子成员生活补贴、党务工作经费、村务工作经费和一部分村集体经济资金,难以支撑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互助组织协调联动发挥作用、深入开展各项管理服务工作,乡村治理资金严重不足已成为制约农村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因素,必须多渠道、多途径想办法破解。
财政投入加大一点。建立财政资金保障乡村治理的稳定增长机制,探索建立村“两委”班子成员生活补贴逐年增长机制,除保障基本的党务、村务管理工作外,逐年增加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互助组织开展活动和服务的资金支持。
集体经济补充一点。鼓励村“两委”通过组建村级合作社,以经营、租赁村集体资产(如农贸市场、旅馆、农家乐、种植养殖基地等)、实施项目(如村内产业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劳务派遣等方式,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建立村集体经济用于农村事务管理和群众开展活动、扶危济困支出管理机制,以村集体经济发展不断提高乡村治理支撑能力。
有关部门支持一点。共青团、妇联、民政、卫生健康、教育体育、文化旅游等部门要切实转变“只提要求不给保障”“只压任务不给支持”的做法,真正按人财物下沉、权责利下放的要求,真金白银投入人力、财力、物力支持村级各类组织开展活动。通过聚集各部门的涓涓细流,汇聚成保障乡村治理的大江大河。
社会各界资助一点。鼓励动员企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社会爱心人士积极参与乡村治理,资助农村开展各类管理服务工作。我省88 个脱贫县还有省级、市级、县级挂钩单位或国企挂联帮扶,挂联帮扶的重心就在农村,要在帮扶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加大投入改善农村基础条件、提升农村治理能力。
东西协作解决一点。要充分利用云南省、上海市对口协作的契机,向上海市学习乡村治理的先进经验,请求上海市对口帮扶单位和机构帮助建立各类村级组织高效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并帮助解决部分工作运行经费。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治理的重要论述,为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提供了根本遵循;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奠定了坚实基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创造了良好环境。风正潮平,自当扬帆破浪;任重道远,更须策马扬鞭。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顺应形势所需,回应群众所盼,切实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不断满足农村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管理服务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