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海外华侨民族主义的多重面向
——以荷属东印度中华商会抵制日货运动为例的分析
2023-10-02贾俊英
贾俊英
(华中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9)
20 世纪上半叶,在亚洲各殖民地、半殖民地反对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的革命风暴中,东南亚华侨[1]掀起了以提高华侨地位、争取华侨正当权益和支援中国革命为中心的民族主义运动。而抵制日货运动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抵制”是一个外来词,英文为“boycott”,港台也译作“杯葛”。“抵制”一词正式出现是1880 年英军的退役上尉查尔斯·杯葛(Charles Boycott)因反对当地的土地改革而受到爱尔兰土地同盟组织的抵制。此事虽是经济纠葛,但也和爱尔兰与英格兰之间的民族纠纷相关。因此,“抵制”一词自产生就伴有民族主义成分。“抵制”普遍指因社会、政治原因,自愿放弃使用和购买某一个人、组织或国家的物品甚至放弃相关交易,以此表达抗议。
近代中国曾发生多起抵制运动。学术界相关的研究成果颇丰,涉及商业、思想、市民、对中国的影响、日方的反应等主题。[2]学界对抵制运动在海外华侨社会的延伸则研究较少,且聚焦于华侨整体。[3]然而,抵制日货运动能否真正实施,取决于商人与商会。[4]中华商会①本文中的“中华商会”是指晚清时期海外华侨建立的中华商务总会、华人商会、华商商会、中华商务分会等组织,民国时期逐渐改称中华总商会、华商总会等。文中为行文方便,笼统使用“中华商会”统称。是海外华侨社会的代表性机构,其在华侨抵制日货运动中的地位和作用如何,背后有哪些因素复杂交织,呈现怎样的民族主义面向?这些问题都有待深究。
本文选取与日本有密切经贸往来,但学界较为忽视的荷属东印度②荷属东印度,以下简称“荷印”,指荷兰占领时期的东印度群岛,独立以后改称“印度尼西亚”。为考察区域,以中华商会为考察对象,运用各地报纸(如印尼《新报》、新加坡《叻报》、上海《申报》)、华商期刊(如《三宝垄中华商会三十周年纪念刊》《苏华商业月报》)及中国与日本的档案,对近代荷印华侨历次抵制日货运动进行全面考察,力图探寻其变化历程和特点以及背后的原因,拓宽理解近代海外华侨民族主义的维度与面向。
一、近代荷印中华商会概况
19 世纪中后期,荷印殖民政府和清政府的华侨政策对中华商会的成立形成了推拉作用。殖民政府在“以华治华”“分而治之”的基础上加强了对华侨社会的管控,在充分利用华侨发展印尼经济的过程中并未赋予其相称的法律地位,这促使华商寻求新的利益诉求机制。与此同时,清政府的经济政策经历了从“重农抑商”到“商战护国”的重大转变,为商会的设立奠定了政策基础。清政府的华侨政策从“无暇顾及”转变为“领事保护”,则为海外中华商会的建立作出铺垫。
传统中国本土的民间组织与基层自主秩序,随着华侨移植海外,形成海外华侨社团组织相对独立的自我管理,使其在没有当地政府支持,甚至反而受到外界压力的情况下依然能够自主生存。[5]19 世纪末20 世纪初,荷印华侨社会致力于从民族角度重新塑造群体形象,其典型表现之一就是建立中华会馆,实现华侨社会跨越血缘、地缘进行更高层次的整合。1900 年,荷印第一个中华会馆在巴城成立,旨在打破华侨社会的宗乡界限,加强团体互助,倡导儒学,宣扬民族文化,建立学校,学习中文,改良社会习俗等。此后,“中华会馆”及其所办的侨校“中华学校(堂)”如雨后春笋般在荷印各大中城市出现。中华会馆与此前的传统自治机构共同为中华商会的产生奠定组织和人员基础。[6]
因此,当1905 年清政府派荷印华侨张振勋以外埠商务大臣的身份率团考察东南亚,号召成立中华商会时,巴城快速响应,于1906 年成立商会,其后荷印主要的港口城市和商贸中心纷纷响应。[7]荷印中华商会成立初期是半官方性质,由清政府颁发关防,又在荷印注册,遵守荷印法律。商会领导者和成员中有些拥有中国的官方职位(通常是虚职),有些则是荷印政府的华人官员,也有些是其他华侨社团的领导人。
20 世纪初,大量荷印中华商会出现并迅速发展,这是海外华侨追求生存和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华商网络发展到一定程度的重要体现。中国政府的倡导和支持,使中华商会迅速掌握华社领导权,成为代表华商及华社的领导性机构,重新塑造华侨社会的组织机制。
与传统的华侨组织相比,中华商会运行过程中严格的选举制度和日趋完善的监督制度保障了权力支配关系的落实,议事制度体现了实际行为中的关系互动,会费和财务的公开透明增进了会员间的信任度,这些都是商会职能得以很好发挥的制度保障。商会内的信任度、关系强度、互惠程度、关系持续性等相对传统组织更强。与中国本土的商会相较,荷印中华商会的组织结构和会员来源更为复杂,商会改组引发的组织变动和纷争更加激烈、持久。
荷印中华商会通过收发、翻译函电,创办、交流商会报纸、期刊,商业调查,参加各类庆典活动等方式,实现信息的传达与共享;通过协助建立同业公会,处理华商之间、华商与西商、中国本土商人、南洋华商之间的各类纠纷,推动华商经济发展。同时,荷印中华商会是搭建荷印华侨与中国联系的关键机构。其在与中国各类实业、侨务机构及商会的交流中,努力争取如领事保护、国籍自主、经济自主等群体性权益。而支持中国实业和社会救济的活动,使中华商会跨国的社会与商业网络进一步扩展。
荷印中华商会的主要职能不仅在于团结各业华商,代表华商与荷印政府和中国政府打交道,发展华侨商务,还在于负责华侨社会的公益事业、维护华侨利益和联络华侨感情。[8]特别是20 世纪20年代,随着中国涉侨机构及外交机构的完善,中华商会逐步转向对华侨社会及华商经济领域的关注,为华侨谋求话语权,为整个华侨社会改善福利。印尼中华商会在提升华侨群体形象的教育活动、文化活动中承担重要责任,在提供经费的同时,探讨其未来走向。在有关华侨的生老病死的各个环节中注重慈善和福利的推广,促进华社群体权益。
荷印中华商会也是构建跨域华商网络的主要推动者。20 世纪30 年代,荷印各中华商会成立荷印中华商会联合会,使其制度化网络得以巩固、加强。荷印中华商会以商会和联合会的群体性形象在印尼经济和政治的核心领域如米、糖、金融乃至移民条例等方面,与殖民政府展开博弈,并努力实现自我调整。他们亦积极参与印尼的慈善、福利事业,推动民族融合进程。中华商会还在与荷商、日商、华商的多边互动中,通过抵制日货、发展国货、建立联合组织的形式来应对华商群体性经济危机。
可见,相较于海外华侨传统社团,中华商会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地域、语言、行业的限制,拥有中国和荷印的双重认证,是集政治、经济、社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领导组织。同时,荷印中华商会创办和支持的报纸、期刊,成为华侨了解中国、荷印和世界形势的窗口和表达自身需求及宣传华侨民族主义的阵地,为荷印华侨提供民族主义 “想象的共同体”。[9]
日本军队占领荷印后,中华商会被迫关闭,绝大多数的商会会所和档案资料均被焚毁,商会领袖和主要会员亦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
二、抗日战争前荷印中华商会的抵制日货运动
20 世纪头20 年正是荷印华侨社会民族主义蓬勃发展的时期,中华商会的抵制日货运动也随着华商民族主义情绪的高涨而在1919 年达到第一个小高潮。但荷印各地中华商会内部抵制日货的态度又有所不同。整体而言,处于政治中心地位的巴城中华商会,在抵制日货运动中比同时期的三宝垄和泗水中华商会表现得更为慎重、消极。1928 年荷印中华商会的抵制日货运动呈现波浪型。运动前期慎言抵制,主要集中于募捐活动,各地以中华总商会为核心成立各类救济会、后援会,形成长期的有组织的募捐活动。后期在国民党海外支部的号召和监督下,逐渐与之共同展开实质性抵制。虽然各地抵制程度不同,但均对日商造成一定程度的打击。同时,各地商会均极力避免暴力抵制。
(一)荷印中华商会首次抵制日货概况
1905 年,东南亚华侨掀起的抵制美货浪潮为日后抵制日货运动提供了一定的经验。[10]1908 年,广东民众因二辰丸事件号召抵制日货,荷印中华商会迅速作出反应。日惹和泗水的中华商会通过了抗日决议“不买卖日货;不得搭日本船;不可嫖日本妓;不可看日本戏;要共相劝勉我同胞实行抵制”,但态度相对理性,不强迫、非暴力,主张“共守文明,坚持到底。”这引起了日本媒体的注意,认为中华商会是荷印华侨社会主要的民族主义组织,建议日本政府深究中华商会的背景资料。[11]
(二)1915 年荷印中华商会变相抵制日本活动
1915 年日本向中国提出“二十一条”,中国本土的抵制日货运动蔓延到南洋时,荷印的抵制态度相对保守。例如,三宝垄中华商会一再强调抵制日货运动是政治性行为,而中华商会为商业联合组织,不涉政治,拒绝参与抵制,“唯独对于爱国捐赠募捐活动,不甘落于人后”。三宝垄中华商会于1916 年再次召开特别会议,商讨抗争日本办法,仍决议“避免抵制,以募捐代之”。最终,三宝垄中华商会主持召开“社团联席会议”,号召成立“三宝垄华侨救济会”。会议推举中华商会任主席,总体把控募捐活动。[12]三宝垄中华商会之所以采取这种慎言抵制的态度,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1912 年中华民国初建时华侨社会曾因是否升“青天白日旗”而爆发大规模群体性冲突,引起荷印政府对华侨民族主义的注意。爪哇部分区域曾有小规模的抵制活动,但在驻爪哇日本领事强烈要求荷印政府干涉、限制的情况下逐渐销声匿迹。日货逐渐利用一战的空隙与欧货竞争,抢占荷印市场。
1915 年荷印中华商会抵制日货运动未成气候,以主持救济的形式变相抵制日本。荷印政府在这一阶段也并未放松对华侨民族主义的警惕,密切关注中华商会动态。
(三)1919 年荷印中华商会掀起抵制日货运动的小高潮
巴黎和会上日本拒绝归还山东的消息传来,海内外中华儿女群情激愤,抵制日货运动随之爆发。荷印中华商会的抵制日货则呈现波浪型。
1. 1919 年荷印中华商会由温和转向激烈的抵制日货运动
荷印华侨曾对北京政府寄予厚望,希望其借巴黎和会之机解决华侨在荷印的法律地位和国籍问题。他们组织跨区域的荷印华侨联合会,在各地中华商会的赞助下,派代表向北京政府申诉。[13]然而,他们的愿望最终落空。荷印中华商会普遍对北京政府不满,也无意抵制日货。
中国内地的商会、华侨联合会和南京华侨学生会曾公开呼吁爪哇各中华商会抵制日货,但并未有任何积极响应。[14]相反,巴城中华商会主张慎言抵制;抱怨部分报刊发表号召抵制日货的匿名文章遭至政府的注意,为华商招来不必要的麻烦;批评率先发起抵制的三宝垄中华商会行为轻率、鲁莽,引起政府干涉,引发华商内部冲突。[15]巴城中华商会身处政治中心,受到更加复杂的考验。迫于舆论压力,时任巴城中华总商会会长邱變亭于6 月底公开登报申明“商会愿为后盾”。[16]然而,并无进一步实质性的抵制。经过多次开会商讨,巴城中华商会决议将“抵制日货”转换为“发展国货”,认为组织国货公司既能响应祖籍国的号召,又不触犯荷印政府政策,能够保护华商利益。最终,由闽粤华商和经营日货的大商店店主三类会员各自筹资100 万元,分别设立三家国货公司。[17]
由上可见,荷印各中华商会最初倾向于温和、理性、迂回的抵制策略。然而,很快被中国如火如荼的激烈抵制形势所感染,转向正面的实际抵制行动。三宝垄、巴城、泗水和望加锡的中华商会先后达成决议,表达继续抵制日货的决心。[18]三宝垄中华商会各会员店主商议7月15日不再收日货,巴城以8 月15 日为不再收日货的期限。与日货竞争的华侨制造业和经营国货的华商在抵制日货中受益最大,抵制最为积极。例如,泗水中华公司首先将各种日货当场焚毁。
随着形势的发展,土生华侨也改变了抵制初期的漠视态度,在商会例行会议中提议为中国捐款,“国内各埠均进行储捐,我辈不当作壁上观”,遂召开特别募捐会议。[19]
2.荷印中华商会由慎言抵制转向激烈抵制的原因
荷印中华商会初期慎言抵制的态度是基于现实的考量。其一是日货已逐步取代欧货成为荷印原住民的重要消费品。以棉产品为例,1915—1918 年,日棉在荷印的输入额成倍增长。1918 年,日货整体输入额占荷印输入额的比重与1914 年相比增长了20%。[20]荷印华商以中介商为主,抵制日货关乎华商整体发展。其二是英属马来抵制日货运动演变为抢米风潮。[21]在槟城政府、槟城中华总商会、北京政府驻槟城领事馆的联合作用下,事态才得以平息。[22]鉴于此,三宝垄、巴城、泗水等地的中华商会优先考虑稳定荷印社会秩序,避免大的种族冲突。同时,各地中华商会配合荷印政府收购大米库存,交由政府统一出售,以控制米价,稳定社会秩序。荷印政府认可中华商会慎言抵制的态度,表彰其积极配合政府的行为,盛赞巴城中华商会的会长邱變亭深思熟虑、有远谋。[23]
然而,荷印中华商会很快转变态度,展开正面的实际抵制行为。这一方面是受到中国及南洋华侨社会整体抵制日货运动形势高涨的感染,另一方面是由于早期马克思主义者的强势监督和推动。马克思主义者通过“铁血团”“救国团”等组织,用涂秽物、割耳等手段,暴力惩罚拒绝抵制日货的华商和中华商会。例如,亚齐的知名华商李达山曾被多番匿名警告,但仍拒绝抵制,终惨遭谋杀。[24]
马克思主义者的暴力监督给了中华商会巨大的抵制压力,迫使其不得不施行严格的抵制措施,同时也引起了他们的反感。中华商会公开指责“铁血团的行为太过分”,声明商会的行为符合“中国领事支持自由贸易”的政策,并强烈要求荷印政府调查暴力行为的幕后策划者。[25]荷印政府最终认定共产主义者有通过“救国团”“铁血团”执行暴力指令的迹象,要求巴城华人公馆在荷兰文报纸Aneta①Aneta 是荷兰语“报业集团”,成立于1917 年,是印尼第一家新闻机构,也是安塔拉通讯社的前身。中署名刊登调查结果,声明政府将严厉处罚与共产主义有关联的群体和组织。荷印政府惧怕华侨马克思主义者与正在组织全国罢工的“东印度社会民族联盟”(1920 年改组为东印度共产主义联盟,是亚洲最早建立的共产党组织之一)结成联盟,严格禁止任何形式的马克思主义传播。
荷印政府的一系列高压措施迫使中华商会放弃公开抵制。各地华人公馆的官员(部分是中华商会的会员),也陷入两难境地,在向殖民当局报告(可疑)活动和向民族主义者提供援助之间摇摆不定。部分华商批评中国驻荷印的领事馆未能及时发挥作用,使得荷印政府将抵制日货与共产主义相联系,使华侨社会陷入不必要的麻烦境地。英国的外交官亦指出,华商的激烈抵制可能会导致荷印政府采取严厉措施去获取和平与秩序的边界,不利于华侨社会的长期发展。[26]荷印华商抵制日货运动被迫转向低潮。
总体来看,和新马地区相比较,1919 年荷印各地中华商会抵制日货早期提倡温和、迂回抵制,以“发展国货”代替“抵制日货”,后期转为正面的实际抵制行为,但引起荷印政府注意,将其与马克思主义传播相联系,进行严厉打压。
(四)1928 年荷印中华商会与国民党共同主导的抵制日货运动
当1928 年日本制造“济南惨案”的消息传到南洋时,新加坡中华总商会鉴于此前抵制风潮造成严重社会动乱,及政府对华侨社会参与政治活动的高度敏感,联合中国驻各地领事馆以媒体刊文、会议协商等方式号召各界冷静应对,强调尊重法律。[27]这为荷印中华商会早期的抵制日货态度奠定了基调。
1. 1928 年荷印中华商会由慎言抵制转向激烈抵制
荷印各地中华商会最初未有任何形式的抵制,只以救济形式支援祖国。例如,泗水中华总商会最初召开“社团联席会议”商讨抵制办法,决议先由“外交后援会”组织募捐,[28]后又主导建立募捐机构“泗水华侨救济会”。[29]三宝垄中华总商会致电蒋中正,表达誓为后盾的决心。[30]棉兰中华总商会联合各同业公会等组织,积极捐款援助。[31]日惹华商总会举行劝募公债大会,成立委员会分区负责劝募。[32]
然而,5 月底6 月初,荷印华商聚集的主要城市抵制日货的态度由谨慎观望、救济为主,逐渐转向抵制,但各地情况不一。巴城华商6 月初停办日货。泗水相对激烈,6 月下旬抵制日棉、日杂货程度更甚,其中有21 家颇具影响力的商号登报声明拒售日货,引起短暂风潮。[33]苏门答腊岛的巨港6月拒绝的日货交易额约60 万盾,棉兰约100 万盾。抵货过程中,华侨输入商的份量颇重,压力也最大。按照1926 年起荷印政府实施的进口限制条例,如华商参与抵制,将永久性影响其日后的输入份额。[34]7 月,《南洋商报》报道荷印“日货在(华人方面)已无形消灭”。[35]此言略显夸大,却也从侧面证实了其抵制的激烈程度。8 月以后,荷印抵制日货运动趋于缓和。
2.中华商会由慎言抵制转向激烈抵制的原因和影响
荷印中华商会早期未敢轻言抵制的态度很大程度上与1925 年以降荷印政府对土民和华侨民族主义的弹压有关。其后受到国内各界抵货运动情形的感染,特别是新加坡中华总商会在《叻报》的公开号召,促使荷印华商开展实际的抵制行为。[36]此外,国民党巴城支部设立指导委员会与新加坡支部建立联系,动员华侨新闻界渲染抵制日货的舆论氛围。荷印部分国民党匿名向华侨批发商和零售商发送恐吓信,以阻止华商投机买进日货。 一名华侨杂货进口商因仍在经营日货而被暗杀。荷印政府逮捕了涉嫌与抵制日货运动相关的诸多华侨,最终认定指导暗杀行为的是一名国民党党员。荷印政府和日方均认为抵制日货运动与国民党密切相关。
从结果看,荷印1928 年抵制日货使日商深受打击。6—9 月,日货输入荷印的份额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31.4%。数据变化有当年橡胶、砂糖、米、锡等市况低迷的原因,但主要根源是抵制日货运动。然而,与暹罗下降86.5%和海峡殖民地下降62.8%的数额相比较,荷印的下降幅度较小。[37]考量到日本与荷印密切的经贸关系,便不难理解荷印华商在抵制日货中所遭受的损失和承担的压力。1926—1939 年,日本在南洋各地的输出额中,荷印所占的比例历年均是最高,且数额均超过英属马来亚和菲律宾的总额。[38]
在抵制日货的过程中,日商深感受到华商的掣肘,与日本政府共谋取缔华商中介商贸易地位的策略。日本驻荷印各地的领事及各地日商商会和工业协会多次讨论如何用10 年时间取缔华商,确立日商在东南亚的贸易地位。[39]之后,日商陆续在荷印各地创建一系列零售店和大型百货商店。[40]
与前期几次抵制日货运动相比较,1928 年荷印华商及中华商会抵制日货运动有两个典型特征。一是新成立的国民党海外支部成为组织者和参与者,配合、监督中华商会的抵制日货运动。二是抵制日货运动的区域有所拓展,苏门答腊岛的主要城市棉兰和巨港加入抵制行列,且表现颇为激进。
三、抗日战争爆发后荷印中华商会的抵制日货运动
(一)抗战爆发后以救济为核心的抗日救亡运动
“九·一八”事变后,海外华侨社会产生了很大的震动,密切关注中华民族的危急存亡。荷印华侨社会则形成了以中华商会为中心和总机构,开展了以救济和舆论声援为核心的抗日救亡运动。
1.抗战爆发后荷印中华商会抵制日货之外的救国运动
鉴于华侨社会此前的激烈抵制情形,荷印政府在“九·一八”事变之后立即向华侨社会的新闻界发出禁止排日宣传的严厉警告。荷印华侨各界并未有抵制日货的即时反应。巴城中华总商会响应总领事宋发祥的号召,借辛亥革命纪念会之机,倡导成立“救国后援会”,谋求以后援会为中心,在与荷印法律不相抵触的范围内开展救国行动。1931 年10 月13 日,巴城中华总商会召开由50 多个华侨团体共同参与的“救国后援会”开幕式,并电告上海市商会开幕情形,声明主张对日宣战。[41]上海市商会回应希望其在登报声援之外能够自觉、和平、坚忍地抵制日货。[42]10 月下旬,荷印局部地区,如泗水和三宝垄抵制日货。整体而言,抵制日货不如以往严格。[43]
1932 年“一·二八”淞沪会战以后,三宝垄中华总商会召集各社团成立“华侨救国后援会”,推举中华商会会长张添聪任主席、国民党三宝垄支部为副主席,各社团代表为委员,向侨界募捐。[44]泗水以“华侨救国义赈会”的名义于1932 年捐赠17.3 万元。[45]苏东中华总商会组织成立“苏东华侨筹赈祖国灾民委员会”,筹集赈灾款7 万多盾分批汇回中国。[46]捐款数额较大的中华商会及其领导者相继获得国民政府的嘉奖。[47]这在一定程度上助推了荷印中华商会抗日救国的积极性。
1935 年,爪哇华文和印尼文的报纸均多次对日军策动所谓华北自治提出强烈抗议,敦促华侨社会为即将到来的民族斗争做好准备。[48]同时,荷印各地中华商会受制于荷印政府禁止直接宣传抗日的禁令,变相以社会救济的形式支援祖国抗日。[49]巴城设立“巴达维亚华侨赈济中国水灾会”,由中华总商会会长庄西言任主席,9 名委员中包括4 位中华商会领袖、2 位国民党、1 位总领事、1 位报界人士。[50]泗水中华总商会主持召开各社团联席会议,讨论组织“泗水华侨救济中国水灾会”,推选中华总商会为主席,米商部为副主席,郭领事为名誉主席。[51]三宝垄中华总商会召集23 个社团开联席会议决议成立“三宝垄筹赈中国水灾委员会”。[52]
可见,在20 世纪30 年代前半期,荷印华侨以救济祖国的的形式变相抵制日本。救济活动超越了中华商会单个社团,形成了跨社团、跨闽粤籍贯差异、跨土生和新侨的华侨社会大联合。
2.全面抗战爆发前未正面抵制日货的原因
其一是华商面临前所未有的沉重经济压力。1929—1933 年,世界经济危机笼罩下荷印经济明显下滑。1931 年荷印零售业销售额相较1929 年下降41.4%,进口商品总量下降40%。[53]与荷印经济下滑形成明显对比,日本对荷印贸易的输出总额整体有较大增幅,并于1933 年超过荷兰,成为荷印的第一进口国。[54]为应对日货倾销,荷印政府自1932 年起陆续颁布多个限制法令,长期、临时性地限制多种商品,涉及生产和生活各个方面。[55]统制政策下,日货输入荷印受限,华商亦也不可避免地遭受损失,难以再主动发起抵制。
其二是荷印政府压制华侨公开抗日。例如,迅速取缔国民党棉兰支部组织的抵制日货委员会,监禁和驱逐大批报界人士等。[56]荷印政府的高压政策使得荷印华侨社会未敢大规模抵制日货,即使有抵制行为也不便公开。棉兰随习领事钮树椿曾用外交部和国民党党支部的名义公开登报推动华侨筹赈会,引起华社反感,也遭到了外交部的指责。[57]
此外,南京国民政府奉行的“攘外必先安内”政策,使华侨社会难以完全团结一致抗日。总领事一方面要劝说华侨紧密地团结起来,极力呼吁华侨向祖国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一方面又必须在各个场合解释南京国民政府未作出认真抵抗的原因。[58]
由上可见,荷印政府的经济统制和政治高压政策等因素使得20 世纪30 年代前半期荷印中华商会并未有大规模的直接抵制日货运动,但救济祖国以抵制日本侵略的活动以更多元、有力的形式出现,且随着事态的发展,更多土生华侨了解中国,参与中国有关的事务。[59]
(二)全面抗战时期抵制日货运动的高涨与消落
在日军全面侵华、中华民族面临生死存亡的紧要关头,荷印中华商会制日货运动发生实质性转变,呈现出规模大、时间长、跨族群、跨地域,组织健全等特点。荷印各中心城市,以华侨筹赈会和中华商会为中心,闽粤两帮联合起来动员各同业组织、同乡组织以及其他组织,结成抵制日货和赈灾的统一网络。[60]
1.全面抗战时期的抵制日货运动
“七七事变”既是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的起点,又是中国全民族抗战的开端。荷印各地中华总商会和华侨输入商公会等均召开临时大会,商讨停止买卖日货,劝导购买国货。1937 年9 月初始,爪哇主要城市和苏岛的巨港、棉兰等城市开始施行抵制。巴城的华侨银行声明停止与日本银行往来。[61]
巴城华侨输入商总会三次召开常务理事会议商讨策略,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仅提醒会员应充分采办国货。然而,随着形势之严峻,巴城华侨输入商总会于10 月21 日再次召集临时会员大会,正式表示将全面抵制日货,明确各会员商号即日起停止以任何形式采办日货,但给予杂货行、瓷器行1个月采办日货的时限,允许布匹行履行已有的日货契约。11 月中旬,巴城布商公会声明自愿彻底抵制日货,违者需缴纳罚款。12 月中旬,巴城华侨零售商停办日货。26 家大杂货输入商迫于压力,联合在各报重申将严格履行抵制日货的约定,但也希望“各处侨商仍如以前来往,顾全彼此血本,维持双方营业”。事变之前华侨社会公认的亲日派或者摇摆派,在事变以后态度急剧转变,或奔走于募集救济资金,或与日本保持明显的距离。[62]
从总体上判断,1937 年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形成以后,在民族大义关头,荷印中华商会的抵制日货运动在一段时间内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于1938 年第一个月达到了高潮,到1938 年底日趋冷却、理智。[63]1937 年7 月到1938 年8 月,日货输入额呈直线下降态势,1938 年1—3 月,与上年同期相比较下降70%,明显超越1928 年抵制日货期间下降的31.4%。[64]
随着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全面爆发,“欧洲商品来源断绝,荷印所需求之工业品,依赖日本供给较前更殷,杯葛仇货(抵制日货)之空气由热烈而冷淡”。同时,荷印政府为自身发展考虑,自1940年5 月10 日起施行严格的外汇统制,华商“感于取得外汇之不易,杯葛之说,更不闻有人提及”。[65]
在抵制日货之外,荷印中华商会亦倡导发展国货并开展了大规模、持续性的募捐活动,以救济中国和荷印地区。例如,倡导成立“华侨捐助祖国慈善事业委员会”“华侨灾民委员会”等联合机构,开展如火如荼的捐款、捐物等一系列救济活动。这类以慈善为名义的抗日救国联合机构是由中华商会和国民党海外部领导,多个社团共同参与的,打破了新侨、土生华侨、闽粤、党派限制,显示了华社跨界的团结性。[66]据统计,自1937 年7 月至1940 年末,海外华侨至少已捐款2.21 亿元,其中,英属海峡殖民地和荷印捐款最多。[67]德国入侵荷兰后,荷印各地中华商会又纷纷倡议成立“救济荷兰难民委员会”,积极募捐,援助荷兰。[68]
特别值得说明的是,随着抗战形势进一步发展,南洋各地华侨团体认为必须成立一个联合组织,以便统一领导、相互协作。华侨领袖陈嘉庚于1938 年10 月10 日发起组织“南洋各属华侨筹赈祖国难民大会”,荷印23 个地区共53 名代表参会,其中主要是中华商会的成员。来自南洋各埠的168 位代表,一致同意成立“南洋华侨筹赈祖国难民总会”(简称南侨总会)。这标志着南洋华侨在抗日救亡大前提下,实现了空前的爱国大团结。在南侨总会领导下,南洋各地筹赈会进一步发展,支援祖国抗战各项实际行动高潮迭起,效果也极为明显。[69]
2.全面抗战时期抵制日货运动高涨的原因
其一是日本全面侵华给中华民族带来了沉重的灾难,中华民族抗日民族统一战线逐渐形成。华侨的财产、家眷亦在战争中损失惨重。[70]
其二是多样的监督机制和严厉的惩罚机制。中国共产党指导下组建的“南洋华侨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及其分队监督抵制日货运动进展。“锄奸团”等激进组织对拒绝抵制的商人和组织开展各类锄奸活动,威慑力不小。1937 年10 月中,巴城、万隆、泗水、棉兰等地经营日货的华商遭至暴力威胁,其店面、招牌时被人涂以污油,其本人被恐吓割耳惩戒等,一半商人均感恐惧。1937 年11 月中旬,巴城又发生两名拒绝抵制日货的华商被割耳,以示惩罚。该案影响深远,中华总商会会长庄西言被牵连调查,数10 名抵制日货运动的领导人被逮捕、问讯。随着抵制日货运动的深入,日货冒充国货的现象频发。日货鉴定成为影响抵货运动的关键性问题。1938 年10 月末,国民政府出台“查禁敌货条例”“敌货审查委员会规则”“禁运资敌物品条例”等一系列鉴定敌货的准则,在经济部设置敌货审查委员会,并于同年12 月向南洋各地的中华商会及领事馆送达日货的主要商标汇编册。[71]海外中华商会执行和推广国民政府的政策,声明所有国货均须经过经济部认证。侨务委员会强调从日占区出口的国产货物,应直接从固定的商社发货,或者提供与日本无关的出货证明。[72]1939 年底,国民党中央印发了《海外各地华侨救国团体工作纲要》,从调查到执行详尽指示抵制日货工作。同时,华商组织自设违反抵制日货决议的惩罚机制。例如,巴城布商公会声明自愿彻底抵制日货,违者需缴纳罚款至巴城慈善会。第一次违反者需缴纳采购金额的一半作为罚款,第二次为75%,第三次则全数充公。
其三是30 年代中后期日商对荷印华商地位的整体威胁冲击华商正视日货和日商所带来的危机。华商中介商和零售商虽然担负荷印贸易链条中的核心链接作用,但由于缺乏产业基础和资产支撑,应对经济危机时颇显脆弱。1934 年,棉兰中华商会主导的华侨商业调查结果显示,棉兰没有一家真正意义上的工业性质的华商企业。[73]而同时,日商正在全方位挑战华商中介网,大规模设置日本零售商店且形成联合组织。1934 年,万隆日本零售商联合“苏甲巫眉日本协会”及“井里汶日商同业公会”等共同成立“西爪哇日商零售商联合会”,同时拟联合其他区域成立“爪哇日商零售商联合会”。[74]中华商会明显意识到华商存在丧失最大中介商地位的危险,且其结果必将危及华侨教育事业和社会事业。[75]《新报》长篇连载社论“荷属东印度华侨之危机”,以示警醒。[76]中国的外交人员同样深感“华侨当前的危机确实在逐渐增加。倘不另想办法,将来商业定有崩溃之一日。”[77]华商的中间商地位受挑战,以及国际上白热化的商战,使其不得不主动抵制日货和谋求结构转型。中华商会在抵制日货之外,亦倡导集中资本组建大型公司,突破华商金融业和航运业瓶颈。
其四,南京国民政府日渐成熟的侨务政策和涉侨机构,在一定程度上扫清了荷印中华商会联合华社各界抵制日货的制度和组织障碍。国民党中央党部1935 年通过《今后海外党务应如何进行》,再次明确了海外党务与外交、侨务、情报之间的联系与边界。1937 年又通过《改进海外党务案》强调荷印地区的党务不能公开,应遵循严密、简单的组织原则。[78]1939 年,国民党五届五中全会上警告海外党员勿滥用党权横加干涉侨团,要与侨团保持相当距离。国民党五届六中全会更着重强调要理解海外侨胞在抵制日货中的两难境地,“海外侨胞,在居留地政府法限制下,对于各种救国工作之推进,最感困难者,莫为抵制劣货,一面恐触犯当地政府之法令,一面又不能坐视仇货之销流。”[79]
以上论述说明,明石阳至有关“此次抵制日货有深刻的民族主义成分,但仍缺乏足够的凝聚力,中华商会和国民党可以在募捐运动中相互合作,却难以在抵制日货运动中达成共识”[80]的论断不够全面。他低估了中华商会在民族危亡关头自愿自觉让渡华商经济利益的决心,亦未能动态系统地看待国民党在抵制日货运动中逐渐成熟的涉侨政策。
不可否认,荷印华商群体及中华商会正面、激烈抵制日货运动在打击日本的同时,也给自身带来巨大损失。荷印政府认为,全面抗战以后华侨零售商和输入商在抵货运动中受影响最深。根据荷印政府“输入配额以上一年输入额为基准”的规定,华侨输入商在抵制日货中承担永久性减少输入配额的巨大风险。此外,华商还需承受政治和安全压力。“七七事变”以后,荷印殖民政府仍坚持“民族主义必须被移除”,认为“通过对抵制运动采取强有力的行动,可以防止过度行为和可能的骚乱”,禁止华社以任何形式传播抗日救国的信息。[81]荷兰国会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全面爆发后仍激烈辩论是否取缔华侨抵制日本行为。[82]
在珍珠港事件后不久,荷印总督发表电台讲话,宣布对日作战。之后,荷印各地方总督呼吁荷印各社团联合抵抗日本侵略。荷印各地中华商会相继表态支持总督的抗日声明,组织相关保卫机构协助政府与救济民众。然而,一些荷印极端民族主义团体却将其作为华侨和荷兰殖民者合作的象征,而怀有敌意,并将日本视为“解放者”。[83]这从另一个角度凸显了本文的现实意义。
四、余论
抵制日货既是中国近代民间反抗日本侵略中国的重要手段,也是近代国民外交的主要形式。如前所述,荷印中华商会和华商参与抵制日货运动频繁、持久、多元化,且呈现出区域、时间、群体的差异性特点,并引起华商经济结构及组织的显著变化。早期鉴于日本和荷印的密切经济关系、华商自身不独立的中介网络地位,以及荷印殖民政府严厉的约束政策,中华商会领导下的荷印华商抵制运动多是被动的、消极的,以发报回应、发展国货和募捐活动为主。同时,在华商内部,闽粤华商、新侨和土生华侨之间难以达成共识,矛盾重重,不同地区因华侨构成及中华商会内部成员的构成差别而使抵制态度各有不同。
从1919 年开始,荷印中华商会逐渐摆脱“抵制无异于自杀”的认识,实质性地参与到抵制日货运动中。全面抗战爆发后,各个行业开展阶段性彻底的抵制行为,伴随着长期、规律的募捐活动,且与国民党海外支部和中国政府驻荷印的外交部门及中共地下组织形成合作。在此过程中,华商内部闽粤之间的地区纷争、新客和土生华侨之间的经济和认知纷争让位于民族大义和家国存亡,华商内部形成了团结一体共同应对的局面,并逐步组建了统一组织。中华商会对与祖国相关的抵制日货和募捐活动也从直接参与和领导,到成立华社统一慈善机构职能转移,作经济后盾。同时,随着抵制日货运动的演进,中华商会对华商经济结构的脆弱性有了充分的认识,致力于推动华商在金融业、制造业和航运业的突破。
日本占领荷印后,中华商会的领导和成员都受到了巨大的打击和报复,多数都被投入到日本的集中营,未被逮捕的华商,其财产也被没收。[84]荷印中华商会抵制日货运动是荷印华侨历史上的重要篇章,对华侨社会的历史走向产生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