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2023-09-27张波
张 波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历史性地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深远的理论意义和巨大的时代价值。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总结历史、关照现实,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对马克思主义社会治理思想的守正创新;是中国共产党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时代创新;是中国共产党创新和发展基层社会治理的光辉典范。20世纪60年代,源发于浙江诸暨的“枫桥经验”经毛泽东同志批示后在全国推广,创设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新中国基层社会治理新方法;2003年,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时,明确提出要充分珍惜“枫桥经验”,大力推广“枫桥经验”,不断创新“枫桥经验”;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枫桥经验”经过近60年的发展,始终以中国基层社会治理广泛实践为最深厚土壤,以马克思主义为根本精神内核,以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根本价值指向,以聚焦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实践为着眼点,以践行好党的群众路线为根本方法,逐渐熔铸和涵养成“中国之治”的基层样本。
一、系统治理是统揽
“六合同风,九州共贯。”坚持系统思维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应对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过程中面临的多种复杂性问题的必然选择,是适应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系统性战略部署的内在要求,也是我们党坚持系统思维领导建设和改革取得成功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蕴含着加强整体性推进国家治理、优化国家治理体系结构、协调好国家治理中的各种关系、以多元主体协同共治汇聚治理合力、构建开放性战略模式等核心要义。[1]“枫桥经验”最显著的特征是系统治理,用长期的实践总结了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由谁领导、谁在主导和各个主体之间如何互动”的基本形态,实现了在党的领导下各个基层治理主体的协同、协作,形成一套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现代化基层治理体系。党的领导必须是全面的、系统的、整体的,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政治前提。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是“枫桥经验”历史发展脉络的基本经验和鲜明特征,更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保持正确方向的政治指引。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必须始终把党的领导作为重大政治原则,一以贯之于“枫桥经验”创新发展全过程,把党的基层组织作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主心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社会动员力、群众组织力,聚合各种资源,整合各种力量,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发展。政府主导是“枫桥经验”历久弥新的行政支撑,有效将国家意志表达转变为国家意志的执行,将党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落实为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通过聚合资源、组织赋能等方式,以“有为政府”推动“枫桥经验”落实落细,实现“国家之治”与基层治理的有机统一。政府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公共治理网络,形成各个行政主体多元协同的治理格局,带动权威、制度、政策、资源等治理要素沉淀到基层治理网格,赋能基层多元治理主体,形塑了“枫桥经验”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形象。在“枫桥经验”的实践中,政府一直根据群众的治理需求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建立一套公共治理目标优化、职能分工合理、主体高效协同的宏观治理体系,健全各项政策协同治理机制,推进政府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现政府治理与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形成完善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为整个基层治理确立“骨架和脉络”。
同时,基层多元主体参与是“枫桥经验”具备广泛群众基础和强大生命力的内在动力源泉。“枫桥经验”是全过程民主的重要实践,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关注社会治理难事、百姓日常琐事,畅通各基层主体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充分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解决群众自己的事情,重视多元治理主体参与的制度设计和程序设计,激活社会细胞,打造富有活力、更具效能的“微治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和政府主导,构建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党委领导、党政统筹、简约高效的基层治理体制,有效推动政府治理与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提高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
二、依法治理是核心
“法者,治之端也。”人类社会发展的事实证明,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2]法治是基层治理走向规范成熟的重要标志。依法治理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核心,更是“枫桥经验”具有可复制性、可操作性和可推广性的核心所在。纵观“枫桥经验”近六十年实践历程,在化解基层矛盾的过程中,摆事实、讲道理、依法办事,实现矛盾调处的程序化、制度化、法制化,是其核心特征。“枫桥经验”从中国共产党民主法制建设中走来。20世纪60年代,浙江省诸暨枫桥区社教运动中对四类分子进行评审,先评守法的,再评违法的,通过“用说理斗争”,创造了“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枫桥经验”,继而,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依靠群众力量,加强人民民主专政,把绝大多数“四类分子”改造成新人的指示》,把“枫桥经验”推向全国,成为新中国成立后首个全国推广的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实践样本。因此,“枫桥经验”是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大成果,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枫桥经验”在中国共产党民主法制建设中成熟。改革开放以来,“枫桥经验”伴随着中国共产党民主发展建设进程,调适着发展与稳定的关系,以服务经济发展为中心,逐渐发展成熟定型为具有代表性的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式。1996年8月,浙江省公安厅、绍兴市委、诸暨市委联合组成调查组,提炼出“党政动手,依靠群众,立足预防,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 “枫桥经验”,再次得到浙江省、公安部、中央综治委肯定,实现了“枫桥经验”制度化、体系化的基层治理定型。2003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提出: 要坚持和发展 “枫桥经验”。继而,“枫桥经验”纳入“法治浙江”战略,逐渐与国家民主法治建设同频共振,实现了向“法治”的实践转向。新时代,“枫桥经验”在中国共产党全面依法治国中升华。
新时代,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展现出崭新的时代特征,实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与平安中国的价值与实践衔接,与最大限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紧密结合,真正让基层群众有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获得感、平安感。同时,新时代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强调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依法调解矛盾、化解纠纷,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感受到公平与正义,将“枫桥经验”转化为国家和社会治理中具有普遍意义的法治模式,并使之得到广泛推广和应用。
三、综合治理是支撑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社会综合治理模式与我国国情紧密相连,是经过实践验证的合理模式,其含义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得到了不断优化和创新,因而是完全适应中国国情的。这种模式与现代法治政府的理念高度契合,不断发展的社会综合治理模式是解决现实问题的重要保障。[3]综合治理是“枫桥经验”“说理斗争”历史逻辑的现实呈现,强调德治在基层的软治理功能,强化道德约束,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从历史进程来看,“枫桥经验”始终坚持把基层治理创新实践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重视乡规民约等道德因素对基层治理的效用,实现了法治、德治、自治三位一体的基层治理现代化图景。“枫桥经验”注重道德在基层治理中的效用。道德作为非强制性的社会规范,是日常生活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秩序规则和情感纽带,是基层治理中的“软治理”手段,是处理国家、社会、群体与公民之间相互关系的重要行为准则。德治作为基层治理的重要支撑,与法治相得益彰,使社会成员的利益关系既是合“法”的,又是合“理”的。“枫桥经验”注重传统文化在基层治理中的效用。传统文化在基层治理中往往以乡规民约或者情感文化认同的方式存在,在调处基层矛盾纠纷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枫桥经验”在基层历久弥新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接地气”,将基层治理与乡贤文化、乡规民约相融通,激活乡贤文化和乡规民约的治理效用,发挥乡贤亲缘、地缘、人缘的治理优势,激活乡规民约的软约束功能,重构基层传统文化的治理秩序,以达成“协调各方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治理目的。
“枫桥经验”注重典型榜样在基层治理中的效用。典型治理是一种根植于早期党的革命和建设经验,并得到持续运用的治理创新和扩散手段。典型治理是中国共产党长期形成的优秀治理传统,也是“枫桥经验”创新基层治理的基本方法论。“枫桥经验”是中国共产党树立的基层社会治理的典型榜样,兼具政治动员和社会治理的双重逻辑;同时,“枫桥经验”以“用说理斗争”“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发动和依靠群众”三个鲜明的典型内涵,跨越时间,实现了其传统与现实的汇流,用新时代的治理体系和治理方式重塑包含这些鲜明特征的基层治理图景,为“枫桥经验”的创新发展提供了历史积淀和现实张力。因此,新时代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必须坚持综合治理,充分调动在地化的传统文化因素,传承我们党形成的光辉革命传统,借助多元化的、智能化的技术手段,实现法治、德治、自治的多维度平衡治理。
四、源头治理是关键
“禁微则易,救末者难。”源头治理是“枫桥经验”的最执着的治理价值追求,即“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也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关键所在。大国治理,源头在基层,在群众之中。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健全平安建设社会协同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维护社会稳定能力和水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注重基层政权治理能力建设,激活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动力源”。推进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建好整体性的基层治理平台,发挥其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平台作用,实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镇街”;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健全乡镇(街道)矛盾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决机制和心理疏导服务机制,提高社会治理的协同度和精细度,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村(居)民自治机制,打开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活力源”。在党组织领导下,改进网格化管理服务,依托村(社区)统一划分综合网格,在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广泛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拓宽群众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渠道。聚焦群众关心的民生实事和重要事项,定期开展民主协商,引领和推动每个公民和家庭充分参与基层治理,确保人民参与社会治理过程、人民评判治理成效、人民共享治理成果。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提升基层智慧治理能力,夯实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数字源”。“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融合基层党建、政务服务、社区服务等功能,推动基层智慧治理平台乡镇(街道)、村(社区)应用一体化,整合人、地、物、事等数据,共建基层治理数据库,推动基层治理数据资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