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干河灌区初始水权分配及水市场构建
2023-09-15王健平
王健平
(朔州市华朔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山西 朔州 036002)
1 项目区概况
桑干河灌区2021 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面积9 506.67 hm2,有效灌溉面积灌溉用水3 163.0 万m3。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项目区位于桑干河灌区第一、三、四管理所,共涉及山阴县古城镇羊圈头村、羊圈铺、李珠庄3 个村庄,应县杏寨乡的小东庄、郭家庄、南堪、贺家地、安营、辛坊、刘庄、石店、大西头、大北头、冯庄、杏寨、辛坊、下甘港、河疃、大穗稔16 个村庄,开发区农场,大黄巍乡的辛义、东辛寨、北湛、西新村、丰黄巍、西铺、洪济屯、梁厅、南贾寨、西新村、宋村、曹庄铺、大黄巍、栗家坊、秦庄、颉庄、圪塔、郑庄、师坊、康辛庄、王庄、李庄、寇寨23 个村庄,共2 个县、3 个乡镇、42 个村庄、1 个开发区农场。
2 桑干河灌区初始水权分配方案
2.1 水资源配置
2.1.1 分配方案
(1)分配水资源的数量
以水资源评价的取水许可量为依据,以项目区近年来的实际用水量为基础,分析东榆林水库水量,考虑项目区不同水平年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水量,通过综合分析,确定项目区同类型水源利用控制总量。
(2)农业用水水源调配
农业用水为东榆林水库地表径流蓄水。
(3)水资源配置原则
灌区水的分配遵循现状受益原则,且按均衡受益原则考虑,但也适当考虑地区经济的均衡发展。(4)分级分配采用三级分配方法
一级分配:桑干河水利管理中心对桑干河灌区管理所之间进行分配,在全局的高度从宏观上把握灌区的用水结构和社会、经济及环境的发展。
二级分配:桑干河灌区管理所将一级分配水量分配到各个村。
三级分配:三级水权分配是将分配水量调配到农业灌溉用水户。
2.1.2 方案执行
由桑干河水利管理中心管理和调配一级分配和二级分配水量,各灌区管理所的用水单位(各个村委会)管理和调配三级分配。一级、二级分配的目标是用水总量的控制,三级分配可根据种植结构、土地面积进行调整。这样做不但符合桑干河灌区水资源的管理实际情况,同时可操作性强,分配结果可以指导约束不同层次上用水单位的用水管理实践。
2.2 水权分配
2.2.1 项目区农业灌溉初始水权
根据项目区内的农业需水和可供水量的供需平衡分析,确定项目区各灌区不同水文年农业水权即二级水量分配,农业水权中优先配置农业灌溉水权。三级水量分配为项目区村级农业水权不同水文年配置。
2.2.2 项目区户级农业灌溉水权配置
灌区各管理所统计用户及各斗渠口有效灌溉面积分摊值分配给各用户可供水量,再分解到各相应斗渠口作为水量控制量或水权分配量。具体水权分配见表1、表2、表3。
表1 一干四、五、八支渠水权分配表
表2 第三管理所水权分配表
表3 第四管理所水权分配表
3 水市场构建
由于本项目区仅涉及一个灌区,因此拟构建桑干河水利管理中心、灌区管理所、村三级水市场。
3.1 灌区水市场
灌区级水市场是一、二级市场。二级水市场由灌区管理所与村委会组织管理,交易主体为灌区建设管理所以及所有村级用水户,在其所授予的水权范围内,在村内农民用水间进行水权交易。
3.2 村级水市场
村级水市场是三级水市场,以用水小组为单元设立。三级水市场由各村委会负责组织管理,交易主体为村内各个用水户,交易客体为所授予的水权,在各村民间进行水权交易。
3.3 配套工程布置
桑干河灌区安排第一管理所一干四、五、八支渠、第三管理所三干渠和第四管理所四干渠,分别安排斗渠计量设施建设。计划在第一管理所一干四、五、八支渠渠首各新建1 套竿式明渠灌溉自动计量设施(电磁明渠流量计),共3 套;第三管理所三干渠新建32 套竿式明渠灌溉自动计量设施(电磁明渠流量计),其中:三干渠2 套(渠首1 套、一支渠首1 套),30 个斗门30 套,并对15 处斗渠进行维修,新建浆砌石斗渠14 处(560 m);第四管理所四干渠计划新建24 套竿式明渠灌溉自动计量设施(电磁明渠流量计),其中:四干渠取首1 套,23 个斗门23 套,并对23 处斗渠进行维修,新建浆砌石斗渠1 处及2 处延长段(80 m),共59 套明渠灌溉自动计量设施(电磁明渠流量计)。
3.4 明渠量水系统主要建设内容
明渠量水设备59 套,包括无线通讯终端机、流量计算单元、磁致伸缩水位计、太阳能供电系统、支杆、水位计支架及保护装置,并与云监控平台衔接,包括云服务器、监控系统软件以及其他配套服务衔接等量水系统设备配置。配置方案见表4。
表4 量水系统设备配置表
3.5 组织保障
组建组织机构、建立运行机制。成立桑干河水利管理中心领导小组,负责有关日常工作,把握好方向和路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明确责任分工。各部门要明确部门分工,细化落实责任,协同推进改革,加强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水利工程产权界定、农业初始水权分配、水利工程水费征收以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日常工作。
强化资金保障。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农业水权制度改革的引导作用,统筹公共财政一般预算、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国有土地出让收益提取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等,调整财政支农资金支出机构,不断加大对农业水权制度改革的投入力度。同时,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民办公助、收益分成等有效途径和方法,调动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积极性,引导社会资本和自筹资金参与农田供水工程建设,不断拓宽资金来源,要以工程产权界定为基础、水权有偿交易为纽带、合理投资回报为吸引,鼓励社会资本以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形式参与农业水权制度改革。
4 结语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设项目实施后可有效提高村民节水意识,并通过工程措施减少了灌溉系统的漏水损失。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实现了“多用水多交钱”,进一步强化了水价的激励约束作用,充分发挥经济杠杆对促进节水的作用,缓解供用水矛盾。项目实施后,应注重总结作物种植结构、灌溉用水量,总结管理及水权交易的经验,为下一步推广做好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