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实践理路
2023-09-15冯留建谢良卿
冯留建 谢良卿
摘 要: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是党的二十大根据管党治党的现实需要提出的崭新命题,为新时代实现党的自我革命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供有力制度保障。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就是要完善党内制度法规体系、健全中国特色监督体系、强化政治监督、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党的建设
中图分类号:D26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 - 5381(2023)04 - 0005 - 10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形成坚持真理、修正錯误,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机制。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效。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用好问责利器”[1]65-66。这一表述简明概括了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主要构成,即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监督体系、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和政治巡视机制。这几个方面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统一集合体,其目的是实现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化、系统化、规范化。这既是开辟党的自我革命新境界的新要求、新实践,又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自身建设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对于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大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是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逻辑起点和首要任务,是管党治党最重要的制度依据。完善党内制度法规体系,具体而言,就是要以党章为遵循,着力完善党的民主集中制,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构建科学有效的纠错机制。
(一)以党章为根本,完善党的民主集中制
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要坚持以党章为根本。政党的政治纲领是其最根本的政治主张和价值取向,是彰显一个政党性质的重要标志。恩格斯认为:“一个新的纲领毕竟总是一面公开树立起来的旗帜,而外界就根据它来判断这个党。”[2]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它规定和影响着党的体制机制,也是其他制度规范的总依据,体现着全党的意志,因此它是全党上下必须遵循的根本行为准则。党员作为践行主体,对党章的学习和尊崇程度直接影响着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事关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建设成效。一方面,理论的生命力在于实践,学习党章的目的在于践行党章,要把贯彻党章的实际情况作为评判领导干部的重要标准;另一方面,加强党章学习教育,既要注重学习党规党纪,同时也要注重寓情于理,从党的历史中汲取力量,促使全党上下以党章的根本要求为依据,在行动中自觉推进自我革命,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
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要坚持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也是党最大的制度优势。其中,民主和集中是辩证统一的,二者之间并不存在不可逾越的鸿沟。邓小平同志曾在层次和逻辑上厘清了这一根本制度,即“我们实行的是民主集中制,这就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3]。这说明二者是系统贯通、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既反对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分散主义,也警惕和反对“一言堂”和党内崇拜;既强调集体领导、统一决策,也强调民主对集中的有效制约。新时期必须把民主集中制作为基本原则贯穿于各项工作的整个过程。完善民主集中制,一方面要围绕“四个自我”的基本范畴,不断增强民主集中制的法治化建设。例如,不断拓宽普通党员的知情权渠道,以具体化、程序化的形式保证事前充分发挥民主,事后坚决执行部署,促进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另一方面,坚持民主集中制,就是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全党务必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决服从党中央的统一部署,确保各项工作行之有效和高速运转。
(二)增强党内法规的权威性和执行力
党内法规,是维护党的领导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保障,因此增强党内法规的权威性和执行力,既要靠刚性的规章制度,又要靠柔性的内控文化。
制度的权威源于人的真诚信仰。在增强党内法规的权威性方面,首先,要进一步提升全体党员的制度意识。党内法规是执政党政治思想的凝结与提炼,系统化、规范化的党内法规在某种程度上不仅能够体现一个政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而且反映执政党的治国理念和精神境界。党员作为在现实中落实党内法规的执行主体,必须在思想意识与情感追求上与党内法规的价值理念保持一致。其次,要进一步强化党内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因为“在所有党的纪律和规矩中,第一位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4]28。增强党内法规制度的权威必须坚决遵守和服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刚性约束,以制度的强制约束和文化的有序引导来不断塑造全党的政治自觉。再次,要发挥信息技术优势,用好用活信息技术来普及党内法规知识,促使全体党员学懂弄通党内法规内容,增强全党用好党内法规的思想基础。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在提升党内法规的执行力方面,首先,党内制度功能的发挥也需其他相关制度的支持。当前,对党内法规选择性执行、机械性执行和象征性执行等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直接影响到党的兴国大业,因此要利用好多层次、全覆盖的制度监督机制和问责追究机制,切实加强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对党内法规的执行力。其次,提升党内法规的执行力要有优化激励与约束手段。一方面,要对严格遵守党内法规、兢兢业业落实法规制度要求的好党员给予更多激励,例如实施优先提干等实质性措施;另一方面,对在执行党内法规中搞变通、打折扣的党员干部要坚决追究主体责任,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
(三)构建科学有效的纠错机制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形成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机制”[1]66。从辩证视角来看,党的自我革命就是通过对自身问题和错误的修正来实现自我完善和自我提高。
开展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我们党之所以伟大,不在于不犯错误,而在于从不讳疾忌医,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革命。”[5]敢于和善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是中国共产党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的政治优势和宝贵经验。陈云同志曾强调开展这一工作时,“要从维护党的利益出发,要坚持原则,要实事求是”[6]。首先,“一把手”带头是关键,党员领导干部要做自我批评的表率,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其次,在提高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质量上下功夫,要加强顶层设计,通过健全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形式,进一步把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一锐利武器制度化和常态化。
坚持真理、修正错误,要坚持人民至上。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根本政治立场是党的自我革命的价值旨归。毛泽东同志曾指出:“共产党人必须随时准备坚持真理,因为任何真理都是符合于人民利益的;共产党人必须随时准备修正错误,因为任何错误都是不符合于人民利益的。”[7]符合人民利益就是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如果说自我革命是任何一个政党长期执政的“必修课”,那么人民立场就是构成政党“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的重要保障。坚持人民立场需要落实人民监督的原则。人民监督作为一种“外因他律”,能够不断地对党的自我革命这种“内因自律”传导压力,同时“内因自律”也是维护和实现人民利益的重要保证,二者能够形成一种良性的耦合互动,同向发力。因此,科学有效的纠错机制在构建标准上要以符合人民的利益为逻辑起点和价值归宿。
二、健全监督体系,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
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体系是完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重要制度保障。在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过程中,我们要“构建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机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监督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8]。
(一)强化党内监督的主导作用
党内监督是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现实之需和实现自我净化的重要方式。“坚持在党内监督定向引领下,促进各类监督既依照自身职责发挥效能,又强化关联互动、系统集成,形成同题共答、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9]。只有维护好、保证好党内监督行之有效、立竿见影,其他监督才能有效开展、发挥效能。
突出党内监督引领功能。一方面,要强化制度约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监督国家公务员正确用权、廉洁用权是党内监督的题中应有之义。”[10]208各级党委要坚持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健全惩戒机制,对违纪违法的党员从严惩处,发挥震慑效应,让从严监督成为常态。另一方面,发挥总揽全局的作用。各级党委要肩负起全面监督责任,细化对各类监督主体的领导和统筹,加强对其他各类监督的分类指导,推动形成健全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管党治党责任格局。
落实党委监督主体责任。从分工上来说,各级党委是各个地方管党治党的主体,也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执行主体。各级党委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少数”,必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一方面,党委书记作为各级党政机关落实管党治党监督责任的“领头雁”,必须强化政治担当,针对考核奖惩等问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严明纪律作风;另一方面,完善考核机制,进一步强化上级党委对下级党委关于落实主体责任的监督与检查,定期开展上级党委对下级“一把手”的政治谈话,实现自上而下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党内监督全覆盖是针对党的各级机关行使国家权力职责的全方位监督。实质上,党的各级机关在行使权力时依然存在“为官不正”的现象。监督执行主体廉洁用权、依法用权是党内监督的应有之义。早在党的一大通过的第一个纲领中就明确提出,“工人、农民、士兵和学生的地方组织中党员人数多时,可派他们到其他地区去工作,但是一定要受地方执行委员会的严格监督”[11]。各级党委和纪委必须严格按照党内法规制度,切实履行相关职责,以管党治党责任全覆盖、巡视监督全覆盖、派驻监督全覆盖的形式,实现对公权力不留死角、不留空白的硬性约束。
(二)强化权力制约的专责监督
党作为最高政治领导力量,一旦滋生腐败就极易危害党和国家的伟大事业,动摇党的执政根基。因此,“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12]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各级纪委监委要充分履行监督职能。
聚焦主要问题,突出监督重点。首先,突出重点就是抓主要矛盾,要聚焦各级党组织内部管理的关键点、问题频发的薄弱点、权力行使的风险点实施重点监督。其次,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就是“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1]68-69。一方面,正风必先肃纪,“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10]114。严的纪律和实的作风是体现严的措施和打造严的氛围的应有之义和必然要求。在实践过程中要找准“四风”区域性、阶段性等特征,重点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另一方面,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压实管党治党责任,通过对“关键少数”开展纪律教育等形式来严明党内纪律,以此向“绝大多数”延伸,不断纵深推进党的自我革命。
发挥监督职责,做好日常监督。首先,日常监督在程序上要规范化。只有明晰好权力专责监督的责任等边界范围,才能形成明确的监督制约内在机制。其次,权力运行程序要透明化。各级专责监督责任人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自身的述职报告,广泛听取民众的意见,发现基础性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重大违规违纪问题要坚决严肃查处,力破专责监督的跑位缺位。再次,预防机制要立体化。通过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社会化的监督制约机制,形成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的贯通协同监督模式。一方面要建立常態化的党内谈心机制,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要及时通过批评与教育等方式来引导和纠正。另一方面,结合实地调研、走访等形式,聚焦关键部门、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根据其思想和工作动态来“咬耳扯袖”,防止“小疾”酿成“大病”,最大限度地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
(三)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
促进各类监督贯通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一环,对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13]
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要形成信息互通共享渠道。贯通协调的关键在于打破信息壁垒,如果信息沟通等环节在程序上出现了断点和堵点,即便各类监督的效能强大,也很难真正实现效果聚合的强大力量。因此,一方面专责监督部门要深化和审计、统计、财政机关的协同合作,整合监督力量、共享各领域监督成果,实现各类信息互通,形成配置科学的大监督网。另一方面,各类监督部门要通过开展定期交流、人员互动等信息互通的方式,构建“收集—分办—运用—反馈”闭环管理机制模式,为健全资源共享机制,进一步凝聚监督合力、激发监督活力、提升监督质效打好基础。
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要构建常态化的工作汇报机制。制度创新是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无缝衔接常态长效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促进政治生态不断改善。”[14]15在党内监督的定向引领下,定期听取各类监督职能部门的工作汇报,通过了解各个阶段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与动态,能够及时有效地对各类工作加以指导与干预。由于各类监督职责不同,往往容易造成单打独斗、各自为战,无法实现功能的有效聚合。要定期听取各类监督部门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在汇总问题后具体分析,有效解决贯通协调过程中监督缺位、效能不高的问题。
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要明晰各类监督职能定位。贯通协调不是大包大揽,更不是让被协助的监督主体置身事外,而是在法定要求的职责范围内充分发挥各类监督形式的综合优势和整体效应。党内监督要明确自身的职责定位,而贯通各类监督是一个整体性概念,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只有党内监督作用发挥得当,才能更好地衔接和贯通各类监督;而各类监督只有发挥好自身职能,党内监督的主导作用才能得到更好的体现。因此,坚持党内监督带动其他各类监督,纪检监察专责监督必须要发挥引导和推动的定向引领作用,党外监督例如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等要及时暴露与反映问题,发挥预防、制约、校正等监督作用。
三、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
政治监督是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建设的实践形态和必然要求,实质是监督主体对监督对象实现约束和督促。推进党的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一方面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另一方面聚焦维护党的核心和党中央权威。
(一)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开展政治监督
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开展政治监督是走好新的赶考之路的现实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现在,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又踏上了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的赶考之路。”[15]当前,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愈是面对国内外波诡云谲的复杂形势,就越需要理清思绪。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走好新的赶考之路就是要促使全党上下心怀“国之大者”,不断提高自身政治能力、专业水平,从意识上自觉在实践中贯彻党的大政方针和重大决策部署,从政治上毫不动摇坚持和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开展政治监督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管党治党的内在要求。列宁在俄国十月革命胜利之后,就如何强化自身监督指出,“计算和监督是把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调整好,使它能正确地进行工作所必需的主要条件”[16]。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初,毛泽东同志就提出:“我们需要建立一定的制度来保证群众路线和集体领导的贯彻实施”[17]。之后,邓小平同志也强调,“到什么时候都得讲政治”[18]。党百年来取得的历史性成就,都源自以这些历史经验为依据所形成的重要方针和部署,反之,倘若监督失范就会在新的历史时期处处掣肘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唯有继续构建强而有力的政治监督制度,才能严惩政治上的“两面人”。
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开展政治监督是提升党的政治建设的题中之义。党的政治建设是解决党内突出矛盾与问题的重要途径,强化党的政治建设必须对公权力实行有效监督,因此政治建设和政治监督二者存在一定的耦合性。一方面,党的决策和部署是具体的,而非抽象的。若党的政治建设重点解决影响党的决策和部署的矛盾和问题,那么这将直接成为政治监督的重点对象。另一方面,党的政治建设重点在“政治”二字,政治监督亦然。“两个维护”是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政治监督的中心任务是保障全党旗帜鲜明讲政治,严肃惩治违背党的初心使命、动摇党的执政根基的人和事,为确保党的政治建设行稳致远保驾护航。
(二)聚焦维护党的核心和党中央权威强化政治监督
旗帜鲜明讲政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最鲜明的本质特征和根本要求。党的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公报指出,“新时代强化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就是‘两个维护”[19]。聚焦“两个维护”这一强化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必须在实现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的过程中突出问题导向、实干导向、创新导向,保障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落实见效。
突出问题导向,抓住“关键少数”。马克思认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20]根据马克思的话语逻辑递推,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既凸显着人民自身的利益诉求,也体现着党的价值追求。只有维护好、实现好这一共同利益,才能推动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向前发展。党的领导干部作为社会管理者,掌握着人民所赋予的公权力,一定程度上较易获取社会资源,如果只重“私利”而非“公利”,甚至打着人民至上的幌子为自身贪污腐败作掩护,那么将影响党的形象和一个地方的政治生态。因此,一方面,要发挥政治监督与思想教育结合的正向引导作用。思想教育是破除个人主义的主要办法,通过日常学习和以案促改等警示手段来规范党员用权,从根本上激發党员的奉献精神和敢于担当的勇气。另一方面,深刻把握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和实践要求。政治监督要聚焦于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最新指示精神,在具体实践中开展日常监督、政治巡视等工作时,与中央最新精神和党规党纪全面对标对表,重点纠正和处理践行“两个维护”不彻底的具体人和事,以有效的政治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使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转。
突出实干导向,提升监督实效。政治监督不是空泛的、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实践的。首先,在日常监督上发力。日常监督强调基础性和长期性,是对政治监督的重要补充,具体监督部门在实施环节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错纠偏,“冲着具体事、具体人、具体问题而去”[14]4。其次,做到监督精细化。要善于从“关键少数”日常事务中的一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中发现政治端倪,并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分析研判,引导被监督主体履行自身政治责任。再次,紧盯薄弱环节,精准聚焦靶向监督。因为,不同层级监督部门的职责定位和监督重心有所不同,所以要将工作重点和监督工作的薄弱环节相结合,深入剖析问题,查找问题根源,堵塞漏洞、完善机制,从源头上健全长效机制。
突出创新导向,严守纪律规矩。政治问题往往具有复杂性、多样性、隐蔽性,因此政治监督的方式方法也要与时俱进持续创新。一方面,政治监督要找准切入点,既要在具体监督过程中聚焦关键问题,又要紧扣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做好因时而变、因势而变的准备。另一方面,管党治党必须严明纪律,而政治监督是严明纪律的根本手段。在党的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21]。
四、充分发挥政治巡视的利剑作用
政治巡视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建设的创新举措,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和战略性制度安排。党的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有力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22]。要明确巡视职责使命突出巡视定位,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格局,为党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提供有效支撑。
(一)突出巡视的政治功能
从巡视的职责与使命来看,就是要“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全面领导,在政治要求上抓住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23]511。
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领导。“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体现在党自身就是理想信念宗旨的坚定性;体现在治国理政就是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性、科学性、实践性。”[24]党的十九大报告也明确指出:“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25]。政治巡视的权威性源于党的执政地位、党中央的领导核心作用和集中统一领导权威,因此开展政治巡视必须突出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重点做到“三个准确把握”,把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
在政治要求上抓住党的建设。深化政治巡视的过程,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个完整的过程。巡视工作必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要善于从细处着眼、小处着手。一是紧盯思想建设,深入检查各级党政机关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以教育引导贯穿整个过程,促使各级党员坚定理想信念。二是紧盯组织建设,聚焦基层党组织的队伍建设和选人用人方面,提升党的组织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紧盯作风建设,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基本准则,督查整治不作为和慢作为。
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党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根本保障,政治巡视是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支撑。一方面,巡视干部要聚焦职能责任,突出政治监督重点,严格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规章制度,紧扣“六项纪律”,紧盯“三大问题”,紧抓“三个重点”。另一方面,巡视干部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守“政治巡察的本质是政治监督”这一政治定位,不断提升自身理论水平,强化巡视能力,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确保党的领导和大政方针有效落地。
(二)强化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
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門强调“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1]66,这是新时期新阶段巡视工作的重要任务。
强化巡视整改,发挥震慑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要开展‘回头看,揪住不放;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要抓住典型,严肃追责。”[14]25第一,抓住主要矛盾就能找到解决复杂问题的重点和方向。各级党政机关的“一把手”是落实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巡视组干部应履行好自身职责,以跟踪督办等形式压实被监督党委的主体责任。第二,加强过程监督。在巡视过程中,巡视组应以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工作台账为基础,结合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梳理巡视重点,会后交流总结情况,强化对事前、事中的监督。第三,坚持守正创新。在巡视整改过程中,应探索“以下看上”调研式巡视,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做实做细,例如事前不打招呼直接“微服私访”,深入基层聆听人民群众最真实的声音,等等。
深化成果运用,提升巡察质效。“更好发挥巡视在党内监督中的重要作用,就是要对巡视成果善加运用。”[26]巡视成果的运用是政治巡视发挥效能的关键。扫除作风之弊,既要靠内因,也要靠外因。一方面,重点围绕巡视报告这一体现巡视成果的重要载体,深化对共性问题的研判分析,为各级党委提供决策参考。要坚持贯通融合,深化巡视和其他监督的内在联系。另一方面,加强巡视工作的改进创新。习近平同志强调:“要以贯彻执行巡视工作条例为契机,提高依规依纪巡视能力,推动巡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10]210-211重点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严的要求贯彻到巡视全过程各环节,着力打造高素质巡视人才队伍,以专业化来提升规范化,通过优化队伍结构和提升队伍素养来不断发挥“督”的权威和“导”的优势。
(三)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机制
巡视是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重要平台。要“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格局,促进巡视巡察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融合”[27],提升监督治理效能。
统筹巡视巡察工作重点上下联动,提升巡视巡察的预见性。统筹巡视巡察工作重点上下联动就是通过强化上下联动,突出巡视重点,压实各层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引领上级巡视部门对下级巡视部门的领导和指导,形成监督的强大合力。一方面,巡视与巡察的本质是政治监督,因此巡视巡察工作的重点,要放在督促各级党组织在实际工作中落实“两个维护”,同时推动巡视巡察工作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实现从“形”到“神”的联动,确保步调一致、同向发力。另一方面,突出重点,能够及时有效地厘清问题,开出良方。统筹巡视巡查工作重点,有助于及时研判和跟进监督,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解决监督滞后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提升工作效率,形成巡视巡察的良性循环。
统筹巡视巡察成果共享上下联动,突出巡视巡察的靶向性。建立各级巡视机构工作汇报制度,在巡视前,上级巡视巡察部门要做好事前工作,基于下级巡察成果和日常巡视等情况的汇总,针对被巡视部门制定科学化、具体化的工作方案。在巡视中,上级巡视部门要基于已发现的问题,重点是“加强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28]295。在巡视后,以解决问题为着力点,对主要问题进行全面、深度剖析,及时向问题单位提出整改意见,整改情况报告要在规定的日期内向巡视部门反馈。下级巡视机构应将上级巡视反馈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纳入监督重点,积极推动解决。
统筹巡视巡察宣传工作上下联动,增强巡视巡察的威慑性。进行广泛深刻的宣传教育是开展高质量巡视巡察工作的前提。一方面,运用自媒体等传播载体,向群众普及巡视巡察相关知识,适时公布被巡视巡察单位的责任清单,包括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等,向群众阐明巡视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进展情况。另一方面,巡视巡察宣传工作要不断创新方法,例如制作举报流程图、扫码举报、分析典型案例等,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廉政教育和宣传教育,让群众听得进、听得懂,更易于参与到巡视巡察工作中来,不断调动群众参与打击政治“两面人”及提供线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巡视巡察的威慑性。
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是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政治要求。从严管党治党是中国共产党最鲜明的品格,推动完善管党治党责任是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牛鼻子”,根本上看,“要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切实解决基层党的领导和监督虚化、弱化问题,把负责、守责、尽责体现在每个党组织、每个岗位上。”[23]547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就是要明确责任主体,“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29],用好问责利器,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
(一)明确责任主体的政治责任
一方面,明确责任主体的政治责任必须坚持思想教育从严,激发党员内生动力。党员的内生动力指的是其对党的决策部署和政治纲领的强烈认同,是从内心深处真心拥护并且在主观能动上自发维护党的政治纲领的一种自觉意志和原生行为。常言道,“过犹不及”。倘若对主体进行过度的政治问责,反而易束缚其思想和打击其积极性,一定程度上更易出现懒政和怠政现象。党作为一个政治组织,不断培育全党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使命担当精神才是切实落实主体政治责任的关键点,是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是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因此,激发党员内生动力就是要从党的政治立场思考问题而非聚焦于具体的人或事,促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意识。坚持思想教育从严就必须触及党员思想深处。一是在深学细悟上下功夫。加强对党史和马列原著的专题学、反复学和集体学,不断强化全党理论武装,重塑各级党委的党性修养、道德品行、价值追求。二是在正面宣传上下功夫。加大正面典型宣传力度,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三是在学以致用上下功夫。学习的最终目的是指导实践,领导干部要有阶段性地把理论学习放在工作实践中,并对照检查自身不足,之后有针对性地做到学习跟进、认识跟进、行动跟进。
另一方面,明确责任主体的政治责任必须坚持以制度从严作为外部推力。主体责任就是责任主体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作为开展一切工作的责任主体,意味着各级党组织要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实践证明,“不讲责任,不追究责任,再好的制度也会成为纸老虎、稻草人。”[4]113同时,“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30]。因此,加强制度治党,以责任追究为抓手形成强大的外部推力,是为了深化责任理念,淡化權力观念,对不作为无担当的党员领导干部要敢于亮剑,通过降级使用、调离岗位等方式严肃问责。此外,除了突出“严”的基调以外也要突显“赏”的理念,应牢固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制度,全面建立科学合理的党员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激励机制和容错机制,让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使制度成为真正的硬约束而不是橡皮筋。
(二)强化纪委的监督责任
纪检监察机关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纪检监察工作是党自我监督的重要方式,各级纪检监察主体务必要严格履行好监督职责。
在强化政治担当上下功夫。纪委监督是党的自我革命的具体实践和直接体现,能够进一步增强党自我约束的能力。“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31],在开展执纪问责的过程中必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同时打铁还需自身硬,各级纪委要突出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首要的就是在政治上过硬,纪委在履行监督职责时要聚焦在两个方面发力,既要把各级党委践行“两个维护”的情况作为首要监督任务,着力解决“七个有之”问题,又要将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集中整治各地区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保证政令畅通和步调一致。
在压实压细专责上下功夫。一要明确各级党委和纪委的责任边界,这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党内政治监督职责的前提和基础。形成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两个清单,确保履责有依、问责有据。二要深化“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全过程监督,各级监督部门要协助各级党委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常态化列席机关党委会、主任办公会等重要会议,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将压力传导向基层延伸,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三要促进纪委监督和其他监督的良性互动。监督不是单打独斗,新型腐败呈复杂性和隐蔽性特征,新形势下更要求“联合作战”,例如构建人大和纪委联动监督、政协和纪委联动监督模式,形成监督联动、职能互补的综合优势和整体效应,提升监督实效。
在反腐倡廉上下功夫。反腐倡廉是一项全局性的工程,纪委检察机关不可能大包大揽,更不能越俎代庖,因此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转变职能、转变方式、转变作风,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任务精细化,保证监督不越位、不错位。一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按照部署制定措施抓好落实,为各级党委作用发挥当好助手。二是赋予纪检监察机关更多的监督方式和问责手段,“纪委监督重点是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14]22,提高纪委监察主体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实施监督的权威性和独立性。三是将纪委监督触角向基层延伸至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领域,坚持问题导向,找准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工作的结合点,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持续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
(三)用好问责制度利器
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责任意识。问责的价值在于通过对公权力行使主体的责任追究,唤醒行使主体责任意识,激发对职责的担当意识、保持对权力的敬畏之心。主体责任落实层层递减、督促整改力度不够等问题,都源于问责的泛化简单化,具体表现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其实质是一种“权力任性”。然而,遏制权力任性不能单靠“制度理性”,更要在思想源头上解决问题。因此,一是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全党教育的永恒课题,不断增强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二是培养党员领导干部树立问题意识,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等问题,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三是把人民至上的理念贯穿于整个问责程序始终。领导干部不切实履责,实质上就是丢掉了初心使命,根本上直接或间接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因此在实践中要不断引领党员干部牢固树立责任意识。
深化精准问责,提升问责工作质效。党的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提出“坚持严字当头、权责统一,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增强问责的严肃性和公信力”[28]409,意味着党内问责既要聚焦从严也要实现精准。一方面,要精准明晰责任边界。责任边界不清晰就会导致问责主体之间相互推诿,因此“对每一个具体问题都要分清党委负什么责任、有关部门负什么责任、纪委负什么责任”[4]116,通过责任分解能够清晰界定责任边界,一定程度上能从程序上避免腐败的滋生。另一方面,要精准运用问责手段。从严不等于从重,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在具体分析违纪行为的情节轻重和不良影响后,也要基于干部违纪动机和后续认错态度的基础上精准把握问责尺度。毕竟,问责本身不是目的,而是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抓好贯彻落实,夯实问责主体责任。问责是完善机制、规范程序、明确责任、强化运用的一个完整链条。一方面,要敢于执纪问责,责任认定是责任追究的前提,责任追究是责任认定的结果。“在政治问题上,任何人同样不能越过红线,越过了就要严肃追究其政治责任。”[10]80问责执行主体要提高制度执行力,按照问责条例和相关法律从严问责,达到问责一个、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另一方面,要贯彻落实好权责一致的原则,问责执行主体必须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鲜明导向,坚持“一案双查”,加强对党委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对不知责、不履责、不尽责的责任主体既要追究主体责任又要追究监督责任。只有释放追责问责的强烈信号,以强力的追责问责“倒逼”各级党委责任落实,才能不断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六、结语
《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深刻总结了“过去我们为什么能够成功”,科学揭示了“未来我们怎样才能继续成功”。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只要永远保持赶考的清醒和谨慎,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不断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驰而不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我们就一定能向历史和人民交出新的优异答卷、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上创造新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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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ractical Rationale for Perfecting the Party's
Self-Revolutionary Institutional Normative System
Feng Liujian,Xie Liangqing
(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Beijing 100875,China)
Abstract:Improving the institutional normative system of the Party's self-revolution is a brand-new proposition put forward by the 20th National Congress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according to the actual needs of governing the Party. To improve the Party's self-revolutionary institutional normative system,it is necessary to improve the Party's institutional and legal system,improve the supervision syste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strengthen political supervision,give play to the role of political inspection as a sharp sword,and implement the political responsibility of comprehensively and strictly governing the Party.
Key words:Communist Party of China;self-revolution;system of institutional norms;Party building
责任编辑:刘有祥 李 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