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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烈士安葬办法》2023年2月起施行
2023-09-15
金秋 2023年7期
自2023年2月1日起,由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新修订的《烈士安葬办法》正式施行,修订后的《烈士安葬办法》新增5条,共计21条,操作指引明确清晰,内容更加详细完备。
在修订后的《烈士安葬办法》中,将烈士安葬活动的主管部门调整为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办法》完善了烈士送迎仪式,规定运送烈士骨灰、遗体应举行送迎仪式;对烈士骨灰盒或者灵柩覆盖国旗、党旗和军旗分别进行了规定;对近年来各地在生产生活活动或者相关工作中发现、发掘的疑似烈士遗骸,经鉴定确认为烈士遗骸的,明确应就近在烈士陵园或者烈士集中安葬墓区及时妥善安葬,对已确认身份的,应当及时通知烈士亲属并邀请出席安葬仪式。
针对失踪烈士或者境外安葬烈士祭扫纪念的实际问题,新修订的《办法》规定可在烈士牺牲地、生前户籍所在地或者遗属户籍所在地烈士陵园、烈士集中安葬墓区英名墙,纪念相关战役(战争)烈士陵园英名墙等设施镌刻烈士姓名予以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