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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审计跟踪 共襄乡村振兴

2023-09-14王丽含

理财·市场版 2023年9期
关键词:资金政策监督

王丽含

在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背景下,审计务必要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扛牢维护国家财经秩序政治责任,坚持新目标新任务新思路,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能,统筹审计资源“一盘棋”,创新审计工作方式方法,加大对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审计监督力度,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經济社会健康发展。

同时,乡村振兴涉及范围广、覆盖领域多、完成时间长、目标群体庞大、投资资金巨、支持项目众,审计工作是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因此,审计机关在履职监督过程中,务必重点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总要求。以政策、资金、项目、成效为主线,做到认真梳理、细致排查、客观评审,以统筹审计计划、整合审计资源、融合审计项目、公开与共享审计成果为抓手,“窥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过程中“三农”领域弱项与短板,通过政策跟踪、项目跟踪、资金跟踪、结果跟踪等全流程程序,确保以优良的审计质量、良好的审计效益,充分发挥审计在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促进农民稳步增收、推动粮食稳产增产、全面引导农业持续发展和乡村振兴中的预防、揭示、抵御与监督作用,继而为全面乡村振兴贡献审计力量。

加强政策跟踪,“吃透弄清”抓落实

在《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3年中央1号文件)中,明确提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力争提高到60%以上”“健全乡村振兴多元投入机制”等政策与策略,这为审计机关了解和学习全面乡村振兴的新政策,提出了新目标、新任务与新挑战,这也要求履行审计职能的全过程,必须是在政策开始执行或者执行过程中的某个时点提前介入,既要吃透政策精神、熟悉政策,又要统筹审计人员、手段、技术等资源,实施动态的审计监督,推动政策的实施与落实。

一、做好研究分析,吃透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第一条明确提出“为了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可见乡村振兴战略对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具有全局性和历史性意义。审计机关必须全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政策落实的审计,积极锤炼队伍、提升审计素养、强化审计手段,发挥好乡村振兴审计队伍的作用,既要组织与加强对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央一号文件、党的二十大报告等政策法规的学习研究与有关文件的研讨,将研究政策法规与审计对象、审计方法、审计项目等有效结合;又要熟悉掌握乡村振兴涉及的目标、领域、项目、技术、效果等。既要吃透乡村振兴审计文件精神,又要精准把脉覆盖范围,同时积极探索研究审计工作新思路、新途径,并融入乡村振兴政策执行全过程。

二、做好跟踪审计,弄清政策

面对乡村振兴政策的新任务,审计机关为保证国家政策顺利实施并实现预期效果的目标,熟练并创新运用乡村振兴政策审计的方式方法,将投资审计、经责审计、乡村振兴审计相结合,把产业转型升级、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审计事项融合,通过跟踪检查、定期关注、问题反馈等形式,重点监督检查乡村振兴政策措施执行与落实情况,及早发现偏离预期目标、执行不认真、落实不到位等情况,及时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防范或纠正不规范现象与行为,做到有效督促整改,防止或避免不良结果或偏离政策目标现象等的出现,确保政策宣贯达标、执行落地,充分发挥审计推动乡村振兴、保障社会经济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

三、做好法规引用,活用政策

面对乡村振兴战略融入全流程审计的需要,必须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定性准确。一是引用的法律法规需对被审计单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有效约束;二是引用相关的法律法规能够对被审计单位存在问题的性质予以定性,对违规行为予以审计权限内的处理;三是引用的法律法规要遵循效力性,坚持“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殊法优于普通法、新法优于旧法”;四是牢固树立法制意识,保持法律法规常态化学习领悟与理解运用,确保引用适当的法律法规,作出恰当的审计处理处罚决定,做到有效规避审计风险,依法保证审计成果。

强化项目跟踪,全始全终促到位

做好乡村振兴项目跟踪,要以“洽谈项目督签约、新上项目督落地、实施项目督进度、建成项目督评估”的审计决心,紧紧围绕乡村振兴规划制定和实施情况的检查,突出审计监督重点,实现精准聚焦、精准发力。一方面积极依托财政审计、政府投资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形式,进一步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支出和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的审计检查与监督评价力度;另一方面着力关注特色产业、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机构建设、涉农资金项目建设等重要领域,动态跟踪乡村振兴项目实施情况。乡村振兴项目跟踪审计,既要通过资料查阅、实地检查、专项调查等形式,做到严格执行合同、完善备案资料、符合既定手续,确保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等项目实施与落实的程序化、规范化、严谨性和科学性;又要把绩效管理理念贯穿审计始终、贯穿项目整体,全流程监督项目实施,动态掌握项目建设进展,科学调整项目方案,及时弥补管理漏洞,纠正项目执行偏差,保证支农惠农项目不走偏、不变样、不拖沓、不浪费,促进项目顺利执行并提升项目整体绩效。

加强资金跟踪,利析秋毫保精准

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财政支农资金逐年增长,大量财政资金和公共资源投资进入乡村,社会关注高、群众利益大,必须确保乡村振兴资金安全与稳定,这是社会大众的呼声和人民群众的需要,也是审计机关必须扛牢财政支农惠农资金“守门人”的神圣职责,要切实找准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突出问题与“病灶”,提前预警、敢于问责,更好发挥审计监督“治已病、防未病”的重要作用。

一、精准跟踪“防未病”

加大对财政支农惠农、扶农助农资金使用的监督力度,防范和抵御公共资金使用中的各种风险隐患,提高国家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水平,历来是资金审计的主要目标。审计要对所有公共资源、公共财政、公有资产进行监督,重点监督检查乡村振兴战略投入保障情况,覆盖乡村振兴资金安全和绩效情况,无论是财政扶持资金、项目建设资金,还是专项资金,要深刻把握资金目标、流入领域、使用对象、达成效果等情况,在资金动用前建章立制、提前规划;在资金使用中动态关注、跟踪流向;在资金使用时规范资料、严格手续、强化流程、评价绩效,以“防未病”的审慎,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提前介入,确保资金运用合规有效、运转高效。

二、执纪问责“治已病”

面对大量资金涌入鄉村振兴的蓬勃发展形势,资金时有“跑冒滴漏”现象,审计必须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着力揭示影响乡村振兴及治理方面的问题,加强体系化“把脉问诊”,包括资金管理制度完善情况,分配使用依据、资金申用资料的真实性,预算及支用的及时性、全面性、准确性,是否存在挤占、挪用、截留、滞留和改变资金使用范围等现象;要建立审计问题整改跟踪检查机制,督促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管理的预警机制,检查资金流动的科学性、明确性,监督资金管理是否规范,比如有无滞留、流程是否规范、申报审批是否严格、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率;还要对资金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运用等进行全链条审查,严查挤占挪用、贪污私分、虚假申报、冒名领取、逐层截留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政策落实不到位、资金使用不规范、工作推进缓慢、损失浪费、贪污受贿等各种违法违纪问题,还要加大审计发现问题线索移送力度,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利益、农村集体利益和农村事业发展的腐败行为,为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驾护航。

强化结果跟踪,兴利除弊砺成效

审计作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项目以及资金等财政财产的“守门人”,必须强化审计结果的运用,使审计成果效益最大化。

一是要牢固树立落实审计整改理念,注重审计成果运用,进而促进制度完善改革深化、振兴乡村持续发展,不仅要建立问题清单,实行整改销号制度和日常督办制度,对于尚未整改的问题限期整改,而且要加强审计整改督促,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深挖问题成因及追根溯源,推动乡村建设发展进一步建章立制、严控流程,破解乡村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乡村振兴自治管理评价体系建设。二是要加强审计结果分析研究,及时提炼总结审计发现问题,或以审计要情、简报为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参考依据,甚至奖优惩劣;或以审计整改意见移交有关部门,执行党纪国法惩治贪腐;或以审计典型案例分析为审计同行学习交流与利用提供真实材料,扩大审计结果影响面,确保审计结果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兴利除弊。三是要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广度,建立跨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财政、组织人社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审计结果信息共享,协助职能部门有效履职。

综上所述,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遵循“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12字方针,坚持依法审计、规范审计、创新审计,做好实施乡村振兴政策、项目和资金的审计监督全覆盖,推动基层经济社会稳步发展和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质量发展。(作者单位:舞阳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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