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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花猪选育简史

2023-09-06付延军瞿子惠吴洪宇王志军梁馨一董万福

养猪 2023年1期
关键词:花猪吉林市吉林

付延军,李 钢,王 鹏,瞿子惠,白 煜,吴洪宇,王志军,梁馨一,董万福

(吉林市农业科学院,吉林 吉林市 132101)

吉林花猪,是1978 年由吉林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吉林市农业科学院前身) 选用克米洛夫猪作为父本,东北民猪(现称民猪) 作母本杂交育成的地方猪种,育种群共有成年种猪1 449 头,其中公猪211 头,母猪1238 头。 吉林花猪被1986 版《中国猪品种志》 收录为东北花猪吉花系[1],被1992 版《中国培育猪种》收录为吉林花猪[2],是新中国成立后我国自主培育的12 个地方优良培育猪种之一。 《吉林市志(1986—2003)》[3]中第九章第一节畜禽养殖和《蛟河市志(1989—2003)》[4]第十四篇第四节畜牧品种改良分别记载了“吉林花猪”。

1 吉林花猪选育历史

1959—1963 年选用克米洛夫猪做父本与民猪进行杂交。

1964—1968 年选择克米洛夫猪一代杂种或级进二代杂种猪的理想型个体,进行自群繁育。

1969—1978 年扩建育种基点,建立育种档案和制定选择和淘汰标准,使群体的外形和生产性能迅速达到相对一致。

1978 年经吉林省畜牧局鉴定,同年获吉林省重大科技成果奖励[5](见图1)。

图1 吉林省重大科技成果奖励证书

为了进行吉林花猪的品种鉴别和等级评定,卢连本等根据选种和培育工作的需要,在吉林省畜牧局和吉林省标准计量局的委托下,1977 年4 月至1979 年12 月开展了品种标准的制定工作,1979 年12 月7 日由东北三省有关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国营农牧场共22 家单位的专家首次审定通过。 经过多年的实践和验证,1986 年又重新做了修订,并于同年12 月17 日再次通过了专家审定。 《吉林花猪标准》(DB/T2200 B43003 -86) 于1986 年12 月31日发布,1987 年3 月1 日实施,本标准的内容由品种特征特性、评定标准及附录三部分组成,采用百分制评分,依分值划分等级。

1990—2000 年,当时消费习惯更倾向于瘦肉的饮食,吉林花猪养殖数量急剧下降,甚至到了濒临灭绝的边缘。

2000—2009 年,吉林花猪核心群转至周边合作农场(户) 饲养,吉林市农业科学院畜牧研究所养猪室进行跟踪技术指导,2010 年开始集中组建选育群。

吉林花猪的育种工作是由吉林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独立开展完成的,推广阶段与有关协作单位合作开展。 2013 年卢连本研究员回到所里养殖场看到吉林花猪时说: “吉林花猪育种计划部分基本结束,但选育工作仍需延续,要根据当初制定的选育方案有计划地开展选育工作。” (见图2)。

2013 年12 月,吉林市农业科学院与吉林市碧丰农业有限公司就“吉林花猪产业化开发” 开展院企合作,吉林花猪能繁母猪和存栏数量迅速扩大。

2013—2015 年,吉林省科技厅立项的“吉林花猪遗传资源收集与选育提高的研究”于2018 年获吉林省科学技术三等奖。

2012—2015 年,吉林市科技局立项的“吉林花猪品种选育及示范” 获吉林市科学技术一等奖。

郑军里的中国画一直有自己的领域,长于人物,尤其在少数民族风情人物画方面,有很清晰的个人面貌,在中国美术界有稳固的地位。从1980年代过来的人,大多都记得1986年郑军里在中国美术馆以“华夏人物展”给中国美术界所吹来的那股酣畅人文的写意之风。

2014—2016 年,吉林市科技局立项的“吉林花猪标准化饲养示范基地建设” 完成项目验收,获成果登记证书。

通过三个科研项目资金支持,加强了吉林花猪选育,进一步对吉林花猪进行了提纯、复壮,使生产性能得到了一定改善。

2 吉林花猪培育方案(草案)[6]

为了适应吉林地区养猪事业发展的需要,1959 年开始,吉林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吉林市郊区良种繁殖场等单位,选用克米洛夫品种公猪与东北民猪(或本地猪) 母猪做亲本,通过简单育成杂交的途径,经过5 ~6 代自群繁育后,陆续在吉林、通化、延边等地区推广,目前已初步形成品群。

在吉林花猪培育过程中,育种队伍不断加强,协作网点逐渐增多,各级党政领导非常重视,使本品种的育种工作获得迅速进展。 吉林市农科所根据猪群现状和客观形势发展的要求,今后必须遵循“改良畜种”,在自群繁育中扩大猪群数量,提高猪群质量,力争在较短的时间,把吉林花猪培育成生产能力高、适应性强、为广大群众欢迎的新猪种。

2.1 培育方向

根据国民经济的发展,人民对肉、脂同样迫切需要的特点,吉林花猪应具有生长发育快,饲料报酬高,肉质良好,脂肪较多,繁殖力强,体质坚实,较耐粗饲等优良性状。

2.2 培育指标

2.2.1 肥育性状 肥育猪生后240 日龄活重达100 kg,肥育期(91 ~240 日龄) 日增重500 g,每增重1 公斤消耗4.5 个饲料单位。

2.2.2 屠体性状 背部膘厚3.5 ~4.0 cm,屠宰率不低于73%。 肉、脂色泽好,花油、板油比例较大。

2.2.3 繁殖性状 经产猪每窝平均产仔12头,仔猪生重1.2 kg,泌乳力(20 日龄仔猪全窝重) 40 ~ 45 kg,断乳窝重 (60 日龄)130 ~140 kg。

2.2.4 生长发育 体重、体尺测定结果(见表1)

表1 吉林花猪选育体重、体尺测定

2.2.5 体形外貌 体质坚实,结构匀称,全身背毛由黑白花构成,头比较清秀,耳平行前倾,颈肩衔接良好,背腰平直,胸深而宽,后躯丰满,四肢强健,乳头排列整齐,乳头数12 ~14 个。

3 培育措施

3.1 实行协作

1972 年建立了育种协作网,推进了育种工作的开展。 根据1972 年“全国猪育种科研协作座谈会” 和1973 年“全国猪育种科研协作经验交流会” 以及“吉林省家畜育种会议”的有关精神,为进一步增加吉林花猪的数量,提高各方面的性能。 从1974 年起,协作中将逐步建立以各县良种场或种猪场为骨干,农业科研与院校为参谋,公社或生产大队为基础的完整育种体系。 在这个体系中,主持单位认真做好育种方案、年度总结,定期组织参加单位研究工作,交流经验、参观学习、印发资料、调配种猪等;参加单位认真执行育种方案,做好本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按时出席协作会议。

3.2 整顿猪群

3.2.1 编号与建档 编号按全国统一规定,在仔猪出生时进行。 档案包括配种记录,母猪产仔哺育记录、种公(母) 猪系谱卡、饲料消耗记录、生长发育记录等。 系谱卡于公猪初配、母猪初配受胎时建立。 种猪个体应有三代系谱记录,以及亲本的体质外貌、生长发育和生产性能的记录。

3.2.2 鉴定与分群 鉴定工作详见《吉林花猪的鉴定标准与方法(1986 年)》。 在鉴定的基础上,按照等级评定的结果,组成育种核心群、育种群和生产群。

3.3 选种选配

目前吉林花猪育种工作的重点,应该是稳定繁殖力高、适应性强和比较耐粗饲等特性;提高经济早熟性,特别是日增重、饲料报酬和胴体品质等性状;注意体长及后躯的发育,加强头型和毛色的一致性。

3.3.1 原则 以本身生产性能表现为主,后裔肥育测定为辅的方式进行选种。 以同质选配为主,异质选配为辅的方式进行选配。 选种选配与有目的培育专门化品系相结合。

3.3.2 方法 断乳时: 根据父母总评、本身的生长发育、体质外貌以及全同胞间的均匀度等方面,按照留种计划,在尽量照顾各窝普遍性的情况下,适当增加初选头数,选择以表型选择为主(断乳体重大,无遗传缺陷,体质强壮),并参考其双亲已有的资料。 6 月龄: 根据生长发育测定资料,以体重、体长以及外貌发育为主要指标进行复选。 初配前: 8 ~9 个月龄时,根据生长发育测定结果,参考同胞与半同胞肥育测定成绩,以体重、体长、体质外貌及双亲性能为内容,确定参加配种的公母猪。成年种猪: 以本身表现为主(如无表现指标,可用全同胞或半同胞的性能代表),参考同胞和后裔的生长发育,肥育与繁殖性能资料,决定选留与淘汰。

3.4 建立品系(族)

为了使吉林花猪的主要特性得到巩固、提高和发展,各协作单位要根据各自情况逐步培育多个品系(族),争取在品种育成后最低保持4 ~5 个品系,6 ~10 个品族。 品系(族)即可采用优秀个体(系、族组) 的适度近交,逐步扩大“标准” 数量的方式建立;也可以将具有同一特点的个体组成类群,然后,以固定群体性状的方式建成。 品系(族) 建成后,要广泛开展配合力测定,迅速确定最有效的杂交组合,以便获得良好的杂交优势。

3.5 正确培育

对于后备和成年种猪必须正确进行饲养管理,在培育过程中,尤应加强耐粗饲料的锻炼。 后备猪从出生后4 个月龄起逐渐加大青(粗) 饲料的数量;种母猪在空怀和妊娠前中期,日粮结构要以青(粗) 饲料为主适当搭配少量糠麸,哺乳期虽以混合精料为主,青(粗) 饲料也要充足供应;种公猪除配种期外,青(粗) 饲料亦不可过少;后备猪按体重分小群饲养,每月做一次生长发育调查;种公母猪单圈饲养,混群运动;母猪与产前1.5 个月向哺乳期日粮过渡,公猪在配种前一个半月检查精液品质;配种、接产和产后20 天及离乳时做好有关记录与称重。

4 吉林花猪的前景展望

据不完全统计,1990 年前后,吉林花猪群体在历史上发展到最高峰,存栏总量一度超过10 万头。 此后,由于受到洋三元猪的冲击,存栏数量逐步减少,到本世纪初,吉林花猪种群数量骤减,濒临灭绝。 近年来,由于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越来越青睐优质猪肉,客观上又促进了吉林花猪的群体发展。 为适应市场需求,提高百姓菜篮子品质,吉林市农业科学院自2010 年以来开展了种群恢复工作。 经过十余年的努力,吉林花猪的品质比培育之初瘦肉率有所提高,体型外貌更紧凑、生产性能和繁育性能有所提高[7]。

2022 年10 月30 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通过审议,旨在规范畜牧业生产经营行为,保障畜禽产品供给和质量安全,保护和合理利用畜禽遗传资源,培育和推广畜禽优良品种,振兴畜禽种业。 吉林省畜牧总站柴方红站长指出: “吉林花猪是吉林市农业科学院培育的,同时也是我省优良培育猪种之一,你们一定要保护好、选育好、开发好。”

吉林市农业科学院以院区整体搬迁为契机,在桦皮厂科研基地规划设计了200 头能繁母猪的吉林花猪育种中心,新建了检测实验室,购买养殖设备、育种设备和检测设备金额近千万元,全力支持保种和选育开发。 同时聘请了吉林省农业科学院、吉林大学、吉林农业大学、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延边大学、省畜牧总站和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单位的知名专家为外聘指导老师,从吉林花猪保种、选育、疫病防控和产业开发方面提供技术支持。2022 年6 月我院与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就“吉林花猪新品系选育” 开展院院合作;我院与吉林花猪养殖场(户) 开展院企合作。 随着更多科研院所参与度的增加,选育技术的提升,吉林花猪必将会重获新生,强有力地促进吉林花猪的保护和产业发展,未来选育研究和产业开发可以关注以下几方面: 吉林花猪在营养水平适宜的条件下发育快、均匀度高,适于大、中型养猪场和规模养猪户饲养。 吉林花猪胴体瘦肉率较高、肉质好,符合当前市场对优质肉用猪的需要。 吉林花猪适宜作杂交母本,可用于生产商品猪繁育体系。 应加强选育以提高吉林花猪群体性状均匀度和肌内脂肪含量,进一步提高肉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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