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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网暴”该怎么办?

2023-09-06敏敏

恋爱婚姻家庭 2023年24期
关键词:网暴暴力群体

◎文/敏敏

网络暴力害人不轻

一件让人痛心的事情就发生在不久前:孩子在学校里被老师开的车碾压致死,数日后,母亲在小区坠楼身亡。知情人透露:孩子走后,孩子母亲一直沉浸在悲痛中,后来又遭遇了网暴。孩子父亲的发小也发声:网上舆论确实给孩子母亲造成了压力。

回望这几年的网络世界,一起又一起网络暴力事件中,我们经常看到受害者遍体鳞伤,而网暴者却似乎能全程隐身、全身而退。即使被追究责任,多数也仅会付出删除涉暴言论、删帖封号等轻微代价,而新的网暴事件总在谴责声逐渐散去后再度上演。

虽然尚不明确网暴和孩子母亲坠亡是否有关联,但我们也应该关注:评论几句“无关痛痒”的话算不算网暴?网暴真就管不了吗?

在学界,网络暴力被定义为一种网络行为失范,是随互联网发展而出现的一种特殊现象。行为施方的网络行为主体以其隐蔽性、强制极端性和侵犯性的网络行为,给行为受方造成实质性伤害。

网络暴力的主要类型有:使用互联网发布侮辱性和煽动性的言论、图片、视频,进行针对性攻击、辱骂;私自发掘别人的真实信息,“人肉搜索”,对受害人进行线上线下骚扰等;传播谣言,篡改、捏造不实信息诽谤他人……这些都是网暴的常见形式。

简而言之,任何在网络中对别人造成伤害的侮辱性与骚扰性行为,都属于网络暴力。

而对于“侮辱性”和“骚扰性”行为的界定,并没有一个量化的体系指标。毕竟每个人以及每个人在不同心理状态下的承受能力不同,不到全面崩溃的时刻,谁也不知道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到底有多重。

网暴者不认为自己在网暴

没有一个网暴参与者会承认自己是在宣泄恶意。他们觉得自己的每一句话,都是在为建设(自以为的)“正义世界”添砖加瓦。因为网暴者大多有自恋人格,而自恋人格与网络欺凌呈现出显著的正相关关系。

不同于正常范围内的自我认同度高和自我欣赏,“自恋人格”以夸张的自我形象、较弱的自我调节能力和不良的人际关系为主要特征。自恋者的自我认同感非常高,并且对自己的价值判断十分自信,时刻想要对外输出自己的价值观念;他们还时刻处于自夸模式,缺乏共情他人处境的能力,同时喜欢贬低、诋毁他人。

许多研究发现网络霸凌行为的产生,与个体的性格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其中尤其与“自恋型人格”的相关性最强。网络欺凌是一种具有高度防御且有利于自我的手段,可以反对那些企图破坏或诋毁自我观点的人,而自恋人格特质人群比其他人更有可能采取攻击性的行为。

更可恨的是,大多数自恋型网暴者们对他人的贬低、诋毁和攻击,是全然不顾事实全貌的。他们只看自己想看到的、只信和自己价值观(大多数都是偏见)一致的,并以此为“材料”迅速输出评论。一旦这些人在战场上遇到了几个“同好”,那就完了,因为“群体极化效应”的影响,他们会更加强化自己的认知是“正义”的。

群体极化效应最早由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斯纳通·芬奇教授于1961 年提出,指在群体决策情景中,个体的意见往往会因为群体间彼此相互讨论的影响,从而产生群体一致性的结果。

不顾事实全貌的自恋者,和为其偏见提供合理性的同伴,塑造了一个个自以为正义的网暴预备军。

在网暴行动中,每个网暴者个体的思考能力都被削弱了,其行动都被“集体精神”所驱动,难以意识到自己行为的愚蠢,进而产生了一种群体性迷失。并且,借助互联网这个高效信息传输空间,群体意识可以更加高效而隐匿地变成“情绪流瀑”。

网暴的发生,有其底层逻辑:1.网络环境的责任不对称,滋生了恶意发言。2.群体压力及社会从众心理,让群体极化效应显著。3.“沉默的螺旋”效应,放大了网暴的规模。这表现在,人们在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意见时如果无人理会,就有可能放弃表达。一旦攻击声音越来越大,另一部分呼声就会逐渐沉默下去。由此,恶意产生和集结,纷纷涌向受害者。

有效惩治网络暴力,关键是什么

互联网苦网暴久矣,网暴到底能不能“刑”?啥时候能“刑”?知名法律大V庞九林律师表示,其实刑法中早有相关法条惩处网络暴力行为,但对网暴行为的处理一直不是特别有效。究其原因在于刑法中规定的侮辱罪和诽谤罪,是“自诉案件”。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法律实践中,自诉案件的被害人往往取证很难、起诉很难,而且因为网络暴力人数比较多,司法中对每个网暴者追究刑事责任很难,导致对网暴行为处理不够有力。

庞律师认为,要把网暴牢牢关进刑法的笼子,关键是从“自诉”走向“公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公诉案件是由国家公诉机关即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诉案件一经起诉,人民法院必须依法进行审判;公诉案件中,收集和核对案件事实和证据以及查获犯罪嫌疑人是司法机关应尽的职责。

庞律师解释道,与线下小范围的侮辱诽谤不同,互联网的受众特别多,有时候一起网络暴力甚至能引起几十万上百万甚至上千万的围观或评论转发。那么,这种侮辱诽谤实际上除了侵害个人权利之外,还危害了网络的公共秩序。尤其是那些造成了广泛传播的,被害人出了精神问题、自残甚至自杀恶性后果的,都属于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应该按照公诉案件来处理。

实际上,最高人民检察院也一直在推动“将严重网络暴力纳入公诉案件处理”的司法实践。比如2020 年的“杭州诽谤案”,因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从刑事自诉转向了刑事公诉。

普通人如果遭遇网暴,应该怎么做?庞律师建议如下:

第一,保存证据,可以自己保存或请公证机关保存。

第二,向平台提供证据,要求平台删除内容。平台应在查证后配合用户诉求,否则需承担连带民事责任。

第三,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自诉,要求发布者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第四,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侮辱诽谤他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应视情节严重程度拘留罚款。

第五,可以提起刑事自诉,起诉发布者犯侮辱罪、诽谤罪;情节特别严重,还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起刑事公诉。

具体可以视侵害情节的严重程度,选择单一措施或者合并几种措施使用。

当然,实际操作起来并不容易,单单是收集证据、整理资料这一项,就可能要花费几个月时间,整套流程走下来,会耗费比较大的精力和时间。

但无论如何,面对网暴,我们绝不退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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