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女性乡贤的类型及作用
——以海南省w 市为例
2023-09-03高娟
高 娟
(三亚学院社会学院)
乡村振兴的关键在于乡村人力资本的培育与作用发挥。《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提出:“坚持把乡村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大力培养本土人才,引导城市人才下乡,推动专业人才服务乡村,吸引各类人才在乡村振兴中建功立业,健全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强化人才振兴保障措施,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人才支撑。”基于此,乡贤治村成为激发乡村振兴活力的重要举措。随着农村劳动人口男女两性结构的变化,女性在乡村振兴中展现出巨大潜能,尤其是部分女性精英的出现,补齐了农村人才缺失的短板。女性乡贤参与到基层治理、村庄公共生活之中,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能够有效促进乡村社会秩序良性运行。
一、女性乡贤概念界定与时代内涵
乡贤在我国传统社会历史语境下指村里德高望重、品行贤良之人,是维持乡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对乡村治理有着不容忽视的作用。进入新时代,乡贤被赋予新的时代内涵,女性乡贤是基于新时代乡贤的内涵而形成的概念,特指乡村女性群体中具有才能、德行、声望或经济实力出众并得到乡民敬重的女性精英,其在乡村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中充当着实践者和推动者的重要角色。基于传统文化所建构的话语体系,乡贤通常指村里的男性群体,作为边缘、客体存在的女性很难被列入乡贤群体,但随着社会的进步,尤其是进入新时代,农村女性精英群体在实践中发挥了女性独特的作用,赋予其无性别化内涵。女性乡贤是真实存在于乡村社会之中的特殊群体,其不仅呈现了女性独立自主的群体图像,还塑造了一个强有力的、能够变革传统性别文化的、有生长力的文化概念,展现了女性从家庭到参与村庄公共事务的转变。女性乡贤作为实践者和推动者的角色,参与到乡村治理的宏大叙事之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力量。
二、W 市女性乡贤的类型及作用
国内学者在考察我国乡村社会发展的现实基础上,以新时代乡贤的内涵为主要指标,对活跃在农村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的女性精英进行类型化划分,将农村女性乡贤分为政治型、经济型、社会型和文化型。这些女性精英群体有着显著的主体意识,自主参与到乡村振兴过程中。海南省W 市在对乡村女性赋权的同时强化乡村振兴的人才支撑,结合村庄劳动人口中女性不断增加的现实,注重发挥不同领域的在地女性精英的示范引领作用,自上而下地构建在地女性技能、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机制,让作为女性精英群体的女性乡贤体现出更大的社会价值。
(一)政治型女性乡贤:优化乡村政治生态
政治型女性乡贤是指基层组织中的女性成员,她们在基层组织运行和重大决策中起到重要的作用。目前越来越多的农村女性进入政治领域,人们自觉或不自觉地通过政治镜像折射出对于这些女性的想象与理解,重新调整了乡村对女性的社会认同。以往基层组织的成员配置中,女性大多在妇联组织担任职位,很难进入其他部门。近些年,除了主要负责向农村女性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农村的政策方针,帮助村民解决家庭纠纷等乡级妇代会主任,其他政治型女性乡贤也逐渐消解了传统性别的先在性与自存性,为乡村女性建构了一种对性别的全新认知,诚如巴特勒所说:“性别的实在效果是有关性别的一致的管控性实践,作为行动的性别,建构了它所意味的那个身份,而非只是先于它存在的主体所行使的一个再现。”
政治型女性乡贤多为女性村干部或妇女主任,这些女性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W市参与基层治理的政治型女性乡贤主要有村党支部书记、妇女主任、村小组组长,对乡村的治理决策有着一定的影响力。诚然,从村“两委”的构成人员来看,虽然女性所占比例仍低于男性,但从实践看,作为熟知民风的女性,本地成长起来的女性乡贤承担着政策上传下达的责任,助力实现着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的目标。同时,这些女性的政治思想觉悟以及行为规范对村民的动员性更强,对推进乡村善治作用明显。
(二)经济型女性乡贤:活跃乡村经济
在乡村经济建设中,有部分女性依靠敏锐的市场嗅觉和自身努力实现了增收致富,这些经济型女性乡贤在促进农业生产、活跃乡村经济方面有着显著的带动作用。她们积极发展乡村种植养殖业,发展农业产业,还营造了乡村良好的经商环境,提高了群众的市场意识。经济型女性乡贤主要从事大规模种植养殖业,相较于其他村民,她们有着较强的社会关系网络,并且收入渠道多样化,除了种植养殖业,还经营着餐饮、娱乐等产业,能够将农村的自然资源转化为经济资源,创造良好的商业价值。经济型女性乡贤有着一定的名望,在生产经营中能够有效带动村民增收致富,对村民的影响力较大。
受制于海南省传统村落家族性别分工模式的影响,一些女性还被束缚在家庭私人领域,承担着生产、家务和抚育、赡养等多重劳动任务,无法投入乡村振兴之中。如何更好地调动农村女性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激励和帮助农村女性在乡村振兴中充分发挥主力军的作用,成为基层治理的难题。W 市采取的主要方式是积极吸纳家庭富裕、有经商头脑的女性精英参与到基层治理之中,借助这些女性在经济领域的名望和话语权,让其在发展乡村特色产业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培育在地女性精英群体的共同致富理念。农村居民由于世代的种植习惯、固有的“小农意识”以及家庭抗风险能力不足等,对新型农业产业的排斥心理较强。这种情况下,亟须发挥村里经济大户的带动作用,带领村民生产效益好、产量高、符合市场需求的作物,并形成产业化。拥有一定政治权利的经济型女性乡贤能够在把握政府相关政策的基础上通过自身实践来发挥带动作用,在经验、资金、资源等方面对村民进行帮扶,从而实现女性乡贤的社会功能。毫无疑问,经济型女性乡贤对村民特别是农村女性群体起到了激励作用,活跃了乡村经济。
(三)社会型女性乡贤:维持乡村秩序
以地缘、血缘为纽带而建立起的农村社会空间承载着农村社会关系和社会行动,在乡村生活的农民之间的关系表现出“沾亲带故”,使得农村社会内部成员间的矛盾和利益冲突多以乡村伦理道德的教化方式来协调解决。传统的乡村矛盾协调主要依靠村里有威望的“长者”,“长者”是农村社会秩序运行的“捍卫者”,具有德高望重、受村民敬重的社会属性,充当着乡贤的角色,且大多数是男性。矛盾冲突的双方主体也多是男性,男性将矛盾置于公共空间之中,需要乡贤来从中协调。然而,家庭内部的矛盾或女性间的矛盾则必须置于私人空间之中,上不得“台面”,男性乡贤抑或“长者”大多不会参与协调,将角色让渡给村里交际能力较强的女性,由女性来解决女性社会空间中的矛盾。此时就需要村里具有调解能力的局外女性出面解决。通常每个村庄都有几个这样的女性,她们以明事理著称,对于维护乡村人际交往的和谐有着重要作用。我们将这一类女性称之为社会型女性乡贤。与传统乡贤不同的是,虽然社会型女性乡贤的文化水平不一定高,但其善于处理乡村社会的人际关系,在处理矛盾时能够保证公平公正。社会型女性乡贤经常游走在矛盾双方之间,惯以理和情来处理问题,协调的方法和结果能够被矛盾当事人和村民所接受和认可。
随着农村居民社会交往空间的变化,农村社会内部结构和特征由同质性转变为异质性,村民社会关系呈现出日益物欲化、陌生化等特征,利益原则成为农村日常生活中人与人交往的重要条件,村庄内部的矛盾冲突有所加剧,女性社会交往场域亦是如此。由此,具有农村女性社会关系调解能力的女性精英群体的功能作用愈发凸显。W 市在基层治理过程中,社会型女性乡贤主要是妇女主任,这部分女性都有公职,有一定话语权、动员能力和协调能力,对农村女性有一定的了解,威信较高,村里的女性发生矛盾时多由这部分女性出面协调,较好地发挥了维持乡村秩序的作用。
(四)文化型女性乡贤:凝聚文化力量
由于传统村落闭塞的社会空间和繁重的农业生产活动,农村女性的精神文化生活较为匮乏,娱乐活动单一。乡村振兴战略不仅强调物质文明建设,还强调精神文明建设。文化振兴是乡村振兴之魂,是乡村振兴的不竭动力。与农村男性相比,农村女性更多将自己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家庭生活和家务劳作之中,没有多余的时间进行休闲娱乐。虽然智能手机在村民中的普遍应用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农村女性的精神文化生活,很多女性可以利用智能手机在网络空间中发现自己的兴趣爱好,但是网络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其人际交往能力,也阻碍了优秀乡村文化的继承与弘扬。
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W 市加大了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力度,建构村庄文化空间,完善健身娱乐设施,大力弘扬传统节日文化,营造良好的乡村文化氛围,满足村民的精神文化需求。农村女性尤其是年轻、思想开放的女性成为农村文化建设的主力军,她们在上级的支持下经常举办村集体文化活动,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和凝聚力,将村民特别是长期生活单调和家务繁重的女性组织到一起,扩大了农村女性的社会交往面,这部分女性精英可以称之为文化型女性乡贤。她们自发组建农村女性文化团体,开展丰富多样的娱乐活动,优化乡村人文环境,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带动越来越多的女性参与到乡村公共文化生活或基层治理之中。文化型女性乡贤增强了农村社会内部的联系,满足了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从而实现乡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双丰收。
三、结语
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女性作为参与者、建设者逐渐走上历史舞台,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但是,由于长期的性别劳动分工和传统文化的影响,部分女性仍被边缘化,限制了综合能力的发挥。随着女性主体意识的觉醒与反贫困政策体系的双向嵌入,W 市顺应发展趋势,凝聚和发挥“她”力量,打破传统乡村男女两性差异,建立女性赋权的减贫机制,形成多元主体协同赋权的综合性常态化治理格局,从而更好地团结带领广大女性投身乡村振兴伟业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