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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叛者”海斯特的归顺:《红字》中的空间伦理研究

2023-09-03张志玲

名家名作 2023年1期
关键词:红字霍桑牧师

张志玲

一、研究背景

美国浪漫主义小说家纳撒尼尔·霍桑的小说擅长刻画人物心理活动,挖掘人性复杂的深层内在关系,极具象征意义,使其小说在艺术风格上独树一帜。长篇小说《红字》是霍桑的代表作。小说情节并不复杂,但却有震撼人心的力量。

在浪漫主义文学洪流中,纳撒尼尔·霍桑于1850年出版的 《红字》一经发表,便在学术界引起极大轰动,霍桑也得到学术界大部分学者的认可,被认为是他所生活时代的 “活着的最伟大的美国作家”,成为 “时代的伟人”。因此,国内外学者从未止步于对霍桑及其作品的研究。

国外对于霍桑《红字》的研究不断升温,查尔斯·斯旺(1987)的研究重点在于小说结尾处海斯特重归波士顿这一场景,认为小说女主人公第二次回归的意义非凡,不只是挣脱父权制的束缚,而是象征海斯特作为一名真正意义的女性回归。此外,史蒂文· 彼得斯海姆(2020)认为 “红字”所指即是自然,是存在于自然界的物质或个体,而并非女主人公胸前的字母A。纳比拉·阿克巴(2021)视角新颖,利用后现代主义理论挖掘《红字》中的后现代元素,并进一步认定这是一部后现代著作。

而国内学者对《红字》中女主人公形象的评价总体来说可归结为两大类。其一,大多数学者大加赞赏小说中出现这样一位新女性形象,她忍辱负重、果敢坚毅,为自己美好的新生活不断努力。郑孝萍(2001)曾分析并指出,在道义视角小说女主人公完美揭示何为女性之美、何为爱情之贞、何为奔赴真爱的勇气、何为面对命途多舛的坚毅;而关涛(2004)将海斯特定义为“第三类女性”的雏形,指出海斯特既有独立之人格、自由之思想,不是过分依赖于男性的“寄生虫”,又具备女性浑然天成的魅力与气魄。

再者,也有部分学者会顾及作者本人的时代环境和所处国家的大背景,将其与霍桑本人的思想紧密结合,探究女主人公身上的双重个性,即反叛与归顺,故这部分学者会以批判性的眼光重新审视《红字》中女主人公的形象。陈榕(2017)研究海斯特做的一手好活计——巧夺天工的针线活,并指出针线不仅仅是她本身找寻自我的方式,更颠覆了传统女性的形象,是一名时代新女性。孙胜忠(2020)将《红字》视为一部历史小说,其重现殖民时代的新英格兰,再次展现内战中的美国社会。17世纪的英国清教革命以及19世纪的欧洲革命,巧借海斯特的“反叛”与“归顺”,揭露时代的悲哀。

学界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可谓百花齐放,对海斯特这一女主人公形象的评论不一,但却在文学洪流中推动学者对《红字》这部小说更为透彻地进行剖析与解读。但综上所述,之前的学者们并未对《红字》中女主人公身上独具的双重性格特征展开深入分析,不够全面深刻,而且基于文学伦理学批评中空间伦理视角的相关分析研究较少。因此笔者决定从空间伦理角度出发,即空间如何影响人之生活,阐释空间与个人感受、人情伦理、生活体验、道德文化的伦理性关系,将其进行进一步剖析,对《红字》的现有研究进行补充,阐释小说中海斯特的伦理困境、伦理选择、身份构建与空间的关系。

二、私人空间下海斯特伦理身份的困惑与不适

聂珍钊教授指出:“几乎所有伦理问题的产生都同伦理身份相关。由于身份是同道德规范联系在一起的,因此身份的改变就容易导致伦理混乱,引起冲突。处于不同环境的人有其相应不同的伦理身份,同一人身上的多重身份则会导致伦理矛盾。”[1]

在私人空间内,海斯特在自己丈夫杳无音信的情况下与牧师发生不伦关系,离经叛道于当时社会的公序良俗,陷入伦理困境。这种伦理困境从家庭伦理来看,主要是家庭伦理秩序的缺失;从清教伦理来看,是清教父权制下女性权利的压制,渴望真挚的爱,却又不得不排斥囚禁住人性的幻想与欲望,这是对当时女性人性的抹杀。

海斯特与年轻的牧师丁梅斯代尔坠入爱河,而海斯特名义上的丈夫齐灵渥斯消失很久,数月后传来他在事故中丧生的消息。但是在法律意义上,两人并没有离婚,所以海斯特不管和牧师丁梅斯代尔多么地一见钟情,多么地相爱并育有女儿珠儿,但两人的关系只是维持在“通奸”罪名下,自此海斯特陷入深深的伦理困境。

可海斯特为什么会在私人空间下触犯伦理道德呢?答案其实在海斯特和丈夫早前的相处模式中就可以找到蛛丝马迹。霍桑在《红字》中描述丈夫齐灵渥斯的所到之处都会催生出邪恶的意图,毫不掩饰地道出他触摸的所有东西都会变得恶毒,他是邪恶的代名词,更是邪恶的化身。小说中齐灵渥斯一天中绝大部分时间都窝在自己的书房钻研学问,时不时会出来欣赏海斯特的微笑,独处的时光太过寒冷,他需要在海斯特的微笑里温暖一下自己。当一个男性想和一个女人结婚的时候,在向她承诺自己婚姻誓言的同时,还要带给她很多的激情,如果这个男人没有在生活中给女性带来激情,那就是这个男人自己的错,后来的很多苦难与痛苦也需要这个男人自己去承担。显然,海斯特对齐灵渥斯感到非常不满,因为他们的婚姻中缺少激情,更没有爱情。

在小说中,齐灵渥斯对海斯特说道:“我天生畸形,怎么能与你的美丽所匹配?”面对这样的话语,海斯特也坦诚地回答道:“我很坦率地告诉你,在你身上我从来没有找到过爱情的影子,我没有必要欺骗你。”[2]之前,海斯特也不知道何为幸福,所以当时的她认为这就是幸福。但是自从与牧师相遇、相识、相知,后来的她才明白何为真正的幸福。因此每当她回忆与丈夫之前相处的时光时,她便觉得那是她“最丑陋的回忆”,她懊悔当初嫁给齐灵渥斯,这是她一生中犯下的最深刻的罪孽。如果从世俗的角度讲,她一生中犯下的最严重的罪孽应该是她与牧师的不伦恋,并且生下女儿。但海斯特并不这样认为,她认为自己嫁给齐灵渥斯并且与他生活过一段时间,是她一生中最晦暗无光的时光。

海斯特在私人空间下触犯伦理道德,违背清教社会的公序良俗。《红字》这部小说的主题是道德的枷锁和渴望减轻这份枷锁的重负。此时海斯特内心的境遇很复杂,她知道与牧师的不伦行为对自己的道德、内心情绪、心理活动有很大的影响,从而内心深处对其伦理身份感到不适与困惑。

三、社会空间下海斯特的伦理困境

伦理困境是文学文本中由于伦理混乱而给人物带来的难以解决的矛盾与冲突。伦理两难是伦理困境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由两个道德命题构成,如果选择者对它们各自独立地做出道德判断,每一个选择都是正确的,并且每一种选择都符合普遍的道德规律[3]。但是,一旦选择者在二者之间都出一项选择,就会导致另一项违背伦理,即违背普遍道德原则[4]。

在社会空间内,小说一开始就是对海斯特的审判,她胸前戴着大红字,却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这是她对清教社会的反叛。海斯特因为与牧师发生不伦感情而上断头台,这不仅仅是对当时清教社会男女触犯伦理道德的惩罚,也是清教社会空间内部的特殊法律条例。海斯特为牧师的前途担忧,为女儿的未来着想,而陷入深深的伦理困境。

《红字》这部小说的主题就是海斯特自身的道德成长,因此,“红字A”的意义尤为重要。尽管以往有学者指出海斯特胸前的“红字A”不仅仅是法语单词爱情的首字母,更是她深爱的恋人名字的首字母。但是这个“A”同时也是耻辱的象征,是海斯特身为女性内心最为真挚的同情与援助,更是她如天使般善良天性的象征。而“红字A”意义的嬗变正是小说女主人公自我内心道德观的发展与成长。

海斯特于社会空间中,在道德上难以取舍的模糊,并且自身陷入难以找到满意出路的困境。她知道自己心爱的牧师也在备受煎熬,受到良心的谴责。牧师在有人注意他的时候,会强打起精神,端起牧师的架子,不会表现得如此憔悴;当没人关注他的时候,他会露出真实的一面——衰弱和无力,精神受到巨大摧残。所以说如果海斯特胸前带的是可见的“红字A”,那么牧师的灵魂上,精神上刻了一个无形的“红字A”,为此而受到良心的谴责。

结合当时美国大背景下清教徒的社会地位不难发现,《红字》反映的是17世纪清教社会图景,他们将小说中的人物、事件乃至地点视为“铁证”,以此说明它与17世纪美国社会和历史的关系[5]。面对当时国内外政局动荡不安,作者霍桑心怀对国家大局的担忧以及对个人遭遇的愤懑,他使海斯特重新回到新英格兰,回顾“新世界”的殖民史和与此同时发生在“旧世界”英国的清教革命。因此,作者霍桑以女主人公遭到清教制裁为契机,借此机会审视17世纪清教政治制度,从多角度映射19世纪中叶美国国内外政治现状。

四、权利空间下曲折艰难的伦理选择

在文学伦理学批评中,伦理选择具有两方面意义。一方面伦理选择指的是人的道德选择,即通过选择达到道德成熟和完善;另一方面伦理选择指对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道德选项的选择,选择不同即结果不同,因此不同选择具有不同的伦理价值。

很长一段时间,海斯特穿行在一片道德的荒漠中。这是因为海斯特自始至终对于和牧师的关系没有感到后悔,但是生活在清教这个大环境中,所有的人都谴责她、指责她,以她为耻,她没有任何精神上的支柱,有时也会感到迷茫。海斯特认为牧师是神圣洁白的,但两人不能轻易见面,所以海斯特不会轻易找牧师,以免给他添麻烦。她的心意和所处的权利空间显得格格不入,没有人可以给她任何帮助,所以很长一段时间她觉得自己生活在道德的荒漠中。小说中“穿行在道德的荒漠中”代表海斯特内心道德的荒芜,没有道德的支柱,更没有精神的支撑,她生活在黑暗中。

海斯特最艰难的选择莫过于在追寻自我和归顺清教父权制之间的选择,而陷入伦理困境。因为清教父权制思想占据社会主流意识形态,自此海斯特做出权利空间下的伦理选择,重拾曾经慨然丢掉罪恶标记的红字,清教男权话语的灰色影子终降落在她的身上,支配着她,让她从不与公众对抗,只是一味顺从,而且逆来顺受。最后,她在选择离开追寻自我之后,再次选择回归自己的痛苦根源之地,“这里有她犯下的罪过,这里有她的悲哀,这里还将有她的忏悔。因此,她回来了,并且出于自愿,继续佩戴我们所讲述的这个凄惨的故事中的符号——那个严格的时代最严厉的地方行政官再也不会把红字强加于她了,后来这个符号再也未曾离开过她的胸脯。然而,随着海斯特生活的辛劳、沉思和自我牺牲的岁月的流逝,红字不再是招致世人奚落和讽刺的标志,而是成为一种令人赞叹、敬畏的象征”。但是在海斯特看来,这种“回归”是一种向清教社会父权制的归顺,是向当时伦理道德的服从。

《红字》的政治色彩十分浓郁,但作者霍桑能艺术地再现特定时期独特的美国经验,并隐晦含蓄传达其思想观念和政治主张。对于笔者而言,把美国文学视作“美国经验的副产品来研究”是“最有启示意义的”,而展示美国经验的文学“一定程度上涉及对民族身份的自觉反思”。 小说中展现权利空间下清教社会女性并没有占据主导地位,反而一直被压迫,不断在妥协。

五、结语

本文从文学伦理学批评中的空间伦理学视角出发,分别从私人空间、社会空间、权利空间为伦理线,探析《红字》中海斯特面临着妻子与情人的双重伦理身份,陷入伦理困境、做出伦理选择、进行伦理身份重构的全过程,表现出海斯特对清教社会的态度,以及霍桑通过海斯特所遭受的迫害来谴责教会对人性的摧残,揭示出清教制度下美国社会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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