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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构当代书法评价标准与审美体系

2023-08-29李振伟闫敏歆

中国美术报 2023年27期
关键词:画院书写书法

李振伟 闫敏歆

“关于当代书法评价标准与审美体系的讨论”学术研讨会在中国国家画院举办

主办单位:中国国家画院 承办单位:中国国家画院理论研究所 协办单位:中国国家画院书法篆刻所、《中国美术报》社

7月28日,2023中国国家画院年度学术论坛在中国国家画院明德楼举办。论坛以“关于当代书法评价标准与审美体系的讨论”为主题,由中国国家画院理论研究所承办,中国国家画院书法篆刻所、《中国美术报》社协办。

中国国家画院党委书记燕东升,中国国家画院副院长徐涟,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美术处副处长赵媚媚,中国书法家协会顾问、中国国家画院书法篆刻委员会研究员胡抗美,中央美术学院教授邱振中,《中国书法》杂志社主编兼社长朱培尔,中国文联书法艺术中心原主任、中国书法家协会学术委员会原副主任刘恒,中国文联书法艺术中心副主任郑培亮,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书法院学术部主任肖文飞,清华大学书法研究所副所长邱才桢,北京语言大学教授朱天曙,首都师范大学中国书法文化研究院副院长孙学峰,《人民日报》文艺部部务委员、美术编辑室主编徐红梅,《光明日报》摄影美术部高级编辑张玉梅,中国国家画院书法篆刻所所长魏广君,中国国家画院书法篆刻所副所长洪厚甜、谢小铨,中国国家画院理论研究所负责人陈明,中国国家画院理论研究所研究员王治,中国国家画院美术馆副馆长杜浩,中国国家画院书法篆刻所研究员王东声、蔡大礼、赵际芳、梅跃辉、唐朝轶参与此次研讨。作为中国国家画院“学术日”活动,中国国家画院部分艺术家也列席了本次会议。研讨会由中国国家画院副院长徐涟主持。

中国国家画院年度学术论坛,一年举办两次,是中国国家画院理论建设的一个重要抓手。专家学者们交换意见、提出建议,观点碰撞、寻求共识,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取得了扎实有效的学术成果。燕东升在致辞中指出了中国国家画院在传承和弘扬书法艺术上应有的担当、近几年所做的努力和举办研讨会的宗旨。徐涟指出中国国家画院将持续展开书法评价标准与审美体系的研讨,她强调:“中国国家画院的理论研究,一方面要着力于艺术本体研究、艺术创作规律的理论研讨,探讨艺术创作的制度建设与机制建設,另一方面要为老百姓答疑解惑,让他们看懂艺术、亲近艺术。”

研讨会中,近30位与会专家学者畅所欲言,发表真知灼见,就书法评价有无标准、书法创作与大众书写、书法创新的边界与法度、传统书法的当代性转化等相关论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旨在引起书坛对于书法评价标准与书法审美水平的思考,对当代书法发展提供一些可资参考的思路、建议,并对厘清书法大众传播的概念和边界有所帮助。

书法评价有无标准

与会专家学者的发言多围绕书法的标准展开。邱振中指出讨论先要厘清四个层面的问题:一是书法创作的前提,二是进行艺术创作的创作者必须具备的条件,三是创作需要有“理法”,四是新作品的接受。书法评价到底有没有标准?这些标准从何而来?又掌握在谁的手中?近几年参与了“书法标准体系的鉴定”和“关于书法评价体系的撰写”工作的朱培尔也发现,有关书法的评价标准问题越往下深入牵扯面越广。他表示,有关书法的评价主观性很强,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书法的标准发生了无数次变化。“从宋代到明代,书法家走典雅、优美、流畅、飘逸的风格。到了清代中期形成了碑学的一套标准,如果没有新的标准出现,像康有为、沈曾植又怎么能进入书法圈子?”刘恒也赞同这一观点。

其实,当前书法评论标准不仅存在着古与今,还存在着专业与业余之间的隔膜,邱才桢认为“书法家对于大众评价标准、审美标准缺乏足够认识,且基于文化传播、大众文化、消费文化等角度对此问题的思考很薄弱”。诚然,审美的多元性为当代书法评价标准的建立带来很大困难,与会学者专家在“书法审美标准很难统一”的观点上达成了共识。“我们当下讨论的不是书法艺术创作的标准化,而是要有一个更完备且符合当下话语体系的‘评价体系”,蔡大礼阐明了此次研讨会的现实意义。

“想要真正地创造,艺术家必须拥有内心的坚守和自信”,洪厚甜表示。唐朝轶也对当下书法界的一些情况表示遗憾,在他们看来亟须树立当代正确的书法审美评价体系。而谈及具体如何实施,孙学峰建议:“书家实施和完成创作活动后,还需要推己及人地预设作品发挥的社会作用、产生的审美效果和古往今来所有读者的反馈情况”。“正如沙孟海、林散之、启功都是进入社会大众视野的书法家。确立新的评价标准要更多关注社会,使书法权威人物进入社会大众体系里接受理性的书法批评”,刘恒有着相同见解。

书法创作与大众书写

中国书法上手相对容易,但不管是创作、研究还是欣赏,其学术门槛都很高。也因此书法创作与大众书写之间存在着巨大区别。“当今很多人理解的书法不过就是写字而已”,王东声的表述很直接。赵际芳也举例道:“朋友经常会发给我作品,问我这幅字如何。有些在我看来很俗的字,但是对于不熟悉书法的人来说,他们可能确实看不懂。”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大众书写与专业水准之间的巨大鸿沟。

当然,二者之间的矛盾并不是不可调和。“在专业引领下,随着大众审美的普遍提高,探讨建立具有一定共性的、同时又能够被社会广泛接受的评价标准并不是没有可能”,郑培亮结合多年培训工作经验给出了信心。

可见,一方面倡导大众深入了解经典,一方面引导书法家放下姿态,不失为良策。此外,除了书法艺术家责任所在,作为传播媒介的国家权威媒体也要具备相应的审美操守:“大众传播领域的书法,应易识别、风格大方,避免出现‘扫帚体等戾气重的字体”,徐红梅这样阐释自己的传播态度。

书法创新的边界与法度

陈明认为:“书法艺术的创作与大众书写之间要有专业和非专业的区别,且专业的书法创作更要‘守正。”进入当代的书法面临着继承与创新的时代命题,因此书法创新的边界与法度也成了人们关注的话题。

那么,书法的创新的边界和法度又是怎样的?张玉梅对完全剥离了汉字而只剩下线条笔墨的书法创新并不欣赏,“在宣纸上喷油彩,在帆布上洒墨汁,孰画孰书?”在她看来,放弃文字,书法将被绘画俘虏。同样在谢小铨眼中以水墨为媒介的书写行为,应视为一种观念表达的行为艺术,而非书法创作。关于这个讨论,杜浩的观点更全面,他认为单纯为新而新和单纯守旧都有问题,“古人早已为我们指明了方向,赵孟頫提出‘入古出新即是把握古人用笔的普遍规律”,在他看来要生出新的面貌也要打动人的心灵。朱天曙也表示,当代书法活动尽管看起来很繁荣,实际上人文缺失现象非常普遍。无论如何创新,“诗书画印”的“一体化”传统都应得到弘扬。可见,守正不守旧,只有具备内在逻辑、有理路的创新,才可能接续传统,为今天的人们所接受。

传统书法的当代性转化

现代展览机制的兴起,传统书法不得不面临当代性的转化。传统书法的当代性转化又分为理论和创作两部分。理论层面中,建立符合当代表达的审美话语体系是重中之重。王东声认为“当代体系”更有实验性与突破力,艺术创作就是要不断拓展边界,而不是从审美上只接受由来已久的所谓“雅文化”的思维传统,只沾沾自喜于传统书写法度层面的品评和创作。在魏广君看来,传统书法向当代转型迫在眉睫,“用传统的话语已经不能涵盖目前我们的创作动机和审美结果,而要在词性不变的状态下,对词义做一些现代语式上的修正,方便我们的审美情感与感知描绘在指向上更加切合时代”。

谈及这种转化具体如何实施,肖文飞表示能够进入当代艺术、抽象艺术,与当代艺术的并置,也可以回归历史源流、傳统经典才是当代专业艺术家的理念。在梅跃辉看来,西方形式美学和视觉文化推动着当代书法的形式探索,视觉效果更适应当代文化发展的潮流,追寻视觉效果成为书法创作的趋势。而王治则认为当代各种花样的书法创新形式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当代”,他期待的当代要体现对时代文化、历史坐标的深刻思考,而非只流于形式。基于此,谢小铨建议现在的书法除了写唐诗、宋词、画论、古人的札记等内容之外,还应该尝试书写反映当今时代的内容。

“我们现在所理解的传统基本上是清代以前的,现代转型的成果很少有人知道。在传统的审美标准当中,神采是至高无上的,我们现在的任务更重要是对神采进行现代性阐释”,正如胡抗美所说,没有现代转型的书法传统是不完整的。但当代书法要真正做到守正创新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研讨会众家谈

主持人徐涟(中国国家画院副院长):中国书法以文字为载体,承载着中华文明的根与魂。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的重大课题,书法艺术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以及理论研究、普及推广必然成为其中重要内容。2022年9月,美术与书法并列为一级学科,凸显了书法的重要性,书法也得到了最终的认可。更引人关注的是,近年来,随着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大力弘扬,书法也越来越得到普通百姓的喜爱,书法学习、书法普及、书法培训,成为互联网各类平台上的好生意,也因此出现了良莠不齐、泥沙俱下的现象。原本出于对书法的学术观点的不同,却因为夹杂着某些自媒体、公众号的商业动机而混淆视听,在广大书法爱好者当中产生了很大的困扰。书法评价有没有标准?书法家的专业创作与书法爱好者的大众书写,该如何区分?书法创新有没有边界?要不要法度?传统书法如何在保留中华审美特质的基础上实现当代性转化?甚至,上述的这些问题到底是不是需要研讨的问题等,这一系列疑惑都需要我们展开严肃认真的讨论。中国国家画院的理论研究,一方面要着力于艺术本体研究、艺术管理研究,总结艺术规律、推动艺术创作,同时探讨艺术创作的制度与机制建设。另一方面也要承担对社会公众的艺术普及,要为老百姓答疑解惑。

燕东升(中国国家画院党委书记):书法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中最具有代表性的符号,也是最有群众基础的优秀传统艺术,承载并彰显着民族特征与民族品格。让书法这一古老艺术得以进一步传承弘扬,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与担当。近年来,中国国家画院作为研创单位,在书法创作研究方面,团结当代书法界有影响的艺术家和理论家,成功举办了一系列书法创作和研究活动,像“汉隶十二品新探”“三国两晋南北朝刻石三十品”等,并且在怀柔区实施“书法进校园”项目,在业内乃至社会上产生了积极影响。除了书法创作实践和研究,还要一手抓创作,一手抓评论,这是我们党领导文艺工作的重要方式和重要经验。今天召开这个学术研讨会,是中国国家画院在书法创作和研究方面的职责所在,我们期待通过学术研究、文艺评论乃至争鸣、批评,引导书法艺术家守正创新的书法艺术创作,引导人们提高书法的审美水平。

赵媚媚(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美术处副处长):能够在研讨会现场聆听各位书法大家关于书法创作和理论的真知灼见,我深感荣幸。期待各位老师各抒己见,畅所欲言,积极阐述个人研究成果及观点,共同致力于构建新时代中国书法理论体系。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文化自信自强,自觉弘扬中华美学精神,认真研究新时代中国式现代化对书法发展提出的新要求,立时代潮头、通古今之变、发思想先声,充分发挥当代书法理论与实践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作用,以更加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推动新时代书法创作和理论迈向更高的台阶,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全面促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积极贡献智慧和力量。

邱振中(中央美术学院教授):在讨论“评价标准与审美体系”之前,首先要厘清这样四个问题:一是书法创作的前提。艺术创作要求作者用一种从未有过的视觉形式,尽可能充分地表达当下生存的感受。由此可知,“创作”包括表达内容和呈现形式的独特性。二是进行艺术创作,创作者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其中包括严格的技术训练、对视觉图形的想象力、对艺术史的洞见、对作品意义的解读能力,以及对当代艺术理论、文化理论和哲学最低限度的阅读。三是创作需要有“理法”。黄宾虹认为绘画的要素是笔法、章法、墨法和理法。很少有人把“理法”放在这样重要的位置上。“理法”或者说“理路”,指的是构思作品或推进创作时的思想线索,或者说“道理”“逻辑”,它是我们判断一件作品有无创造性的根据,也是判断一件作品艺术史价值的依凭。四是新作品的接受。作品的创作是一件事,接受是另一件事。接受具有原创性的作品,需要观众做好准备。我们可以在解说、传播、教育等方面去努力,提高社会审美能力和审美的包容性。

胡抗美(中国书法家协会顾问、中国国家画院书法篆刻委员会研究员):中国书法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现代转型的成果,是我们当今认识书法的基础。书法转型的主要标志有几点:书法创作与实用书写开始脱离;书法家作为艺术家的主体意识开始觉醒;其他艺术门类和美学理论等被引入书法理论;书法活动向群体性形式转变;书法交流方式从把玩的私密空间走向展厅展览的公共空间,凸显了书法作品的图式意识和书法欣赏的观看价值;传统书法品评方式逐步被丰富的现代书法批评所代替;书法学科建设的觉醒。我们需要关注书法现代转型的成果,虽然转型时已经对书法学进行了科学界定,可我们今天仍然片面地将书法局限在书写这一层面之上,如何将书法本体论传统贯彻下去是我们建构书法理论体系、审美标准应该考虑的问题。

刘恒(中国文联书法艺术中心原主任、中国书法家协会学术委员会原副主任):书法的审美标准很难统一。回顾历史,我们看到书法的标准一直到清末以前都是分散的,在不同流派和不同地域,围绕不同权威人物的讨论而逐渐发展,同时这些标准也在不断变化。举例来说,如果没有新的标准出现,像康有为、沈曾植等人的书写风格,按明代以前的标准,他们就归类于不会写字的范畴里,直到碑学理论出现后,随着新的评价标准树立,这种新的作品样式才被众人接受。当下书法标准的建立,主要体现在权威人物及其风格引领和展览引领两方面,后者也被诟病最多。我们现在对书法标准的评判仍然无法完全跳出传统的评价模式,即使是上世纪70年代末书法复兴以后,我们评判书法的标准依然延续古代。如果有新的标准需要确立,我想更多的是要关注社會,使书法权威人物进入社会大众体系里接受理性的书法批评。

蔡大礼(中国国家画院书法篆刻所研究员):第一,我希望这场学术讨论,应与解决当代书法的社会文化认知相关联,而不仅仅是一种纯理论的探讨。第二,我赞同放弃使用“标准”一词,而采用“评价体系”,因为艺术评鉴很难被标准化。第三,我认为中国传统的评价体系不做重大调整与改变是很难继续使用下去,如古代有“神、逸、妙、能”四品,也有庾肩吾《书品》套用来的九品,都是用诗化的语言评价书法,在当时那个诗词歌赋流行的年代,尚能够相对准确,但在今天的语境和文化背景中就很困难,再如若用“翩若惊鸿,矫若游龙”来评鉴书法,有过书法实践的人想到的是笔势笔法,而有些人想到的很可能就是带龙头的、盘旋飞舞的江湖字,这就是局限性,是社会文化生态变化后的结果。所以我倡导基于我们对于当代社会文化生态的充分研究,采用现代汉语的方式来表述、讲解、概括书法的审美标准,并做出最接近专业水准的、综合性(非单一指标)的、定性化的评价体系。

朱培尔(《中国书法》杂志社社长兼主编):晋人尚韵是书法的传统,唐人尚法、宋人尚意、元明尚态虽然在格调上较之于晋人等而下之,但观念的更新与创作方式的改变也具有发展的意义。唐人尚法的本质绝不是简单地把楷书的间架结构写好,也未必是严谨的笔法呈现。虞世南、欧阳询、颜真卿、褚遂良、柳公权,他们的楷书无一不是法度森严,但在风格上相互绝无相似之处,更遑论用笔结字气度等方面巨大的差异。也就是说,唐代书法家,其不同风格书法中的审美和价值取向,与决定其完成的方式具有极大不同并形成极大反差。一方面像坐在主席台上的领导“正襟危坐”,另一方面还有一种回了家后才有的随意与轻松。如果我们的学习只关注了唐人的某一侧面,那么你的审美与价值取向、取法都是片面的。

洪厚甜(中国国家画院书法篆刻所副所长):当今,不同学术层面的人在共同遵循一个学术标准,导致社会上呈现学术混乱的现象。我觉得这很悲哀,但也很正常,因为懂学术的人永远是少数,曲高和寡。想要真正地创造,艺术家必须拥有内心的坚守和自信。时至今日,我从事书法创作40多年,每年的标准都在变。40年前我觉得楷书是书法的基础。现在看来,楷书不是基础,而是书法皇冠上的明珠。我曾在一次楷书委员会讨论时提出,敢把楷书写到格子之外,究竟是进步还是退步?我们的讨论并不一定要得出结果,而是有一群人在思考。中国的艺术需要我们对既有经典和当代作品进行高端的学术品鉴,给社会提供一种范式。

魏广君(中国国家画院书法篆刻所所长):2004年底中国国家画院的前身中国画研究院重点课题《当代中国画品》以传统文艺品评的方式启动,划分为“中正平和”“华美典雅”等六种风格品类,邀请了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南京艺术学院等院校的专家,就“审美分类的标准和展览体系的构建”进行讨论,影响很大。2018年我在《文艺争鸣》发表《传统画论中的线条说和笔墨论》一文,就线条、笔法、笔墨等从词性和词义上进行辨析,想要说明的是,用传统的话语已经不能涵盖目前我们的创作动机和审美结果,而要在词性不变的状态下,对词义做一些现代语式上的修正,方便我们的审美情感与感知描绘在指向上更加准确并切合时代。2021年“中、日、韩三国篆刻理论高峰论坛”上,我发表《论当代篆刻艺术的发展方向·刀法心境和谱系建构》,并提出了“隐喻原型的古雅之美”“错金镂彩的雕琢之美”“移情震荡的发抒之美”“奥赜寓言的抽象之美”。用中国审美和艺术评论中“品”的研判艺术的基本方式,对所评作品应有的范畴性品类和等级性品级予以界定,尝试将我们的书法审美理论与创作,能够兼顾和平衡历史传统与当代文化之间的关系。

肖文飞(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书法院学术部主任):关于书法的标准,我觉得在某些方面可以抛开碑帖、书体、某家某派的界限,把最大的共性提炼出来,形成一个量化指标。比如我们在写字时是否符合毛笔的笔性?汉字的造型法则是否符合中国人的文化心理?章法是否和字体相匹配?还有一些是不可量化的,比如书写节奏表现出的气息和最后形成的风格,这些和个人性情息息相关。再谈谈书法的当代转型,我把当代书法观察角度分为宏观和微观两方面。宏观上,审视当代书法有两条坐标,纵坐标比较普遍,是历史的源流。现在需要建立横坐标,即与当代艺术的并置。微观上,如邱振中所说“书法的欣赏由单字推进到更加灵敏的空间”这句话很重要。有这样的眼光,便可以进入当代艺术、抽象艺术,也可以回归传统经典。在我们这个时代,尤其需要一种跨界思维。

谢小铨(中国国家画院书法篆刻所副所长):第一,我认为书法艺术一定有边界。它必须有书写载体,如纸、绢、绫或其他新材料;书写对象必须是汉字;要以毛笔、水墨等材料来进行书写(即使是碑、志、摩崖等也都是书丹后所刻);必须具备笔法(所谓射书等行为及作品,是否是书法就值得商榷)。第二,书法是不是纯艺术的问题。书法书写的是汉字,它的重要功能是传承中华经典文化,其书写内容非常重要,要表达情感和内容,这个观点当然非常正确,但与纯艺术并不矛盾。如果是以汉字为基础的纯形式表现,我认为也应归入书法范畴,因为所谓的纯艺术,它也是在表达情感、节奏、空间关系、墨色变化等,本质上也是一种内容表达。第三,我认为以水墨为媒介的书写行为不能以书法的标准来界定,而应视为一种行为及观念艺术的表达。第四,在书法的传统与当代转化问题上,我提倡要无限逼近传统。现代科技手段的发达使我们比任何时候都有条件研究传统经典,当代书家的进步,是可能的,也是必须努力的。

王东声(中国国家画院书法篆刻所艺术家) :针对今天讨论的主题,首先要厘清两个问题:其一,当下书法创作应该分为两个类型,一是依古法传承脉络的“传统体系”,二是具有探索性的“当代体系”。其二,要厘清“书法”与“写字”的概念。当今很多人理解的书法不过就是写字而已,很多书写处于一种自嗨模式,审美认知很低级。“传统体系”里,谈写字或书写的评价标准是可以的,因为古往今来的书法法度与规则很清晰完备;但谈书法的评价标准与审美体系就很难。董其昌与徐渭的逻辑起点与方法论是不同的,弘一与井上有一的逻辑起点与方法论也是不同的。此外,艺术创作就是不断拓展边界。如果我们从审美上只接受由来已久的所谓“雅文化”的思维传统,只沾沾自喜于传统书写法度层面的品评,那就很难接受更有实验性与突破力的“当代体系”。这恰恰也是考验我们当代书法人对“书法之所以是书法”的认知能力之所在。

郑培亮(中国文联书法艺术中心副主任):标准有以下几个特征,一是时代差异,不同历史时期的评价标准是在不断变化的,清代的何绍基师法汉碑,汉人看何绍基的作品未必接受。二是个体差异,董其昌多次谈到赵孟頫,同样承继“二王”,但审美显然存在不同的见解。三是地域差异,郭沫若谈两周金文认为:“南方尚华藻,字多华丽,北文重事实,字多浑厚。”这些差异还包括技术差异、审美差异等。今天书家学习的不仅是古代经典作品,还有大量考古新发现的文字遗存,南北兼容,碑帖并存,审美的多元显然为当代书法评价标准的建立带来很大困难。与评价标准关联密切的话题是大众审美。随着大众审美的普遍提高,探讨建立具有一定共性的、同时又能够被社会广泛接受的评价标准是可能的。

邱才桢(清华大学书法研究所副所长):厘清标准是判断创新与否的前提。首先,我谈谈书法评价标准。历代评论家的标准同中有异,他们因时代、地域、背景、目的等差异而形成不同评价标准的内在机制,这种内在机制有意无意影响着我们的判断,进而产生现在的评价标准。如果能夠梳理和判断过去的评价机制,将有利于反思我们现在的标准。其次,现在的书法评价标准是否有效?从我们今天的专业媒体、大众媒介上的评论标准的模式、方法、语汇来看,基本上还是延续已有的模式,可以说远没有完成向现代学科的转化。而现代学科建立的标志就是让一件事情变得更可以言说、更容易接受。而当前书法评论标准存在着古与今、专业与业余之间的隔膜。最后,我们现在对于大众评价标准、审美标准也缺乏足够认识,基于文化传播、大众文化、消费文化等角度对此问题的思考还很薄弱。

朱天曙(北京语言大学中国书法国际传播研究院执行院长):当代书法创作和创新应该认识到三个方面。一、书法创新不能违背基本规律。书法史告诉我们,汉代、东晋以来,书法创新从师承到革新、从书体到书风,都是“入古”而“出新”,找到创新的艺术规律,我们就能运用规律,发展新的书风。二、离不开中国艺术和文化的“整体性”。我提出中国书法有“四大品格”,即技法、审美、人文和哲学,它们是层层递进、互相关联的。当代书法创作中,“审美雷同”和“人文缺失”是最值得警惕的,“诗书画印”的“一体化”传统应该得到传承和弘扬。三、“书内”和“书外”的创新相结合。在“书内”风格创造外,当代选题策划、展陈方式、装裱手段、数字影像、新媒体、书写工具、出版文献、情境体验等都值得深入探索和尝试。总之,当代中国书法的创新是有法无界的,遵循规律而不断有新的创造。

陈明(中国国家画院理论研究所负责人):中国的汉字为何能够成为书法艺术?我想是和中国人的哲学观念、书写媒介息息相关的。在作为表达思想观念的媒介与书写工具的背后,汉字的艺术性早已存在。现代社会中,我们有了很多其他更便捷的交流工具、记录工具,书法不再是日常交流的媒介,而成为了一门艺术。那么,作为一门艺术,就应该存在评价标准的问题。但是,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领域以及不同的层面上,评价标准又是不同的。因此,如果说书法艺术有一定的评价标准,那么其标准是多元的、多层次、多面向的。关于书法创作与大众书写的问题,我以为书法艺术的创作与大众书写之间应该要有专业和非专业的区别。在这里,更需要专业书法创作的“守正”。

王治(中国国家画院理论研究所研究员):我从古今书写的对比中来谈谈看法。《新唐书·文艺中》记载张旭“嗜酒,每大醉,呼叫狂走乃下笔,或以头濡墨而书”,用今天的概念来讲,张旭大醉之后的“发书”也可以视为一种艺术观念和行为的综合形态,这里面似乎可以看到现代艺术中的表演艺术、偶发艺术等。我们今天在书法最后的物质呈现上花了很多时间研究,但对书写时的人文空间关注不够。比起克莱因的“人体测量”绘画、泼洛克的“行动绘画”和井上有一“人的书法”,张旭的创作行为大约早1200多年的时间,但张旭一整套的创作行为放在今天,依然很“当代”。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书法创作如果没有体现出对时代文化、历史坐标的深刻思考,形式上再多花样,也不会“当代”,因为盆景制作容易,但建立一个生态系统很难。

徐红梅(《人民日报》社文艺部部务委员、美术编辑室主编):书法评价标准与审美体系的建构,应注意三个基础性问题:一是门槛。中国书画都有一套自成体系的程式、法则,上手相对容易,但从学术层面而言,中国书画又属于典型的高雅艺术,不管是创作、研究,还是欣赏,门槛都很高。门槛是最基本的标准。对待大众书写、少儿美育和专业创作,要注意门槛不同,评价标准各自适用。二是美丑。不能将对书法的评价、对美与丑的评价简单化,要从创作和欣赏主体等多方面考量。如大众传播领域的书法,应易识别、风格大方,避免出现“扫帚体”等戾气重的字体。现在有一种偏爱流行书法字体的倾向,对大众审美的影响不应小觑。三是人文。书法领域需要既有创作经验、懂书法,又具备文字素养、懂传播的专业人才,将书法的笔墨语言转译为生动准确的文字语言,从气息的雅正等中华美学精神层面,展开对美丑、雅俗、高下的品评。用艺术的“真”,为更多人打开人文的大门。

张玉梅(《光明日报》社摄美部高级编辑):书法不是书写。书法简而言之,是书写汉字的艺术。那么,书写何以升格为书法?书写从属于文字功能,先有功能性的文字,后有审美性的书法,文字与书法的重合,是意义符号与艺术符号、实用价值与审美价值的重合。那就是说具有审美价值的书写才能进入书法的范畴。并不是所有书写的结果都是书法。书法不是绘画。剥离了字形的书法,只剩下线条,那更像抽象绘画。只追求视觉观感的书写,汉字结构就不必要了,“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如果书法与绘画的区别仅仅是材料的不同,在宣纸上喷油彩,在帆布上洒墨汁,孰画孰书,如何区分?依托于文字,这是书法从绘画中独立出来的伟大依据。放弃文字,风筝断线,书法将被绘画俘虏。现代书法不应该是脱离传统规范的艺术,它须是具有历史感、文化感的艺术,能标志中华文化厚度的艺术、高层次融合传统与现代的艺术。

杜浩(中国国家画院美术馆副馆长):“标准”一词实际上是非常具有科学化的表达,如果说书法有标准的话,不如说书法有规律可循。之所以有人说书法没有标准,是因为不同层次的人,对书法的理解千差万别,甚至是同一个人不同年龄阶段,对书法的理解也相差很大。我们之所以提出这个问题,是因为绝大多数人对书法的理解是有问题的。我们应该如何看待这一现象?这里必须要区分一个人书法评价的角度,比如有的人比较重视传统书法的继承,而从创新的角度而言,有的人认为传统书法毫无价值。当然,最好的艺术家和艺术品,必然是两者兼顾。单纯为新而新和单纯守旧,两者都有问题。其实古人早已为我们指明了方向,比如赵孟頫就提出“入古出新”,即把握古人用笔的普遍规律,在这一前提之下生出新的面貌才能打动人的心灵。

孙学峰(首都师范大学中国书法文化研究院副院长):孙过庭说:“智巧兼优,心手双畅,翰不虚动,下必有由。”具体而言,书家用“手”以“巧”具体实施和完成了创作活动,却需要接受“心”之“智”的统筹谋划,更需要推己及人式地预设作品发挥的社会作用、产生的审美效果和古往今来所有读者的反馈情况。近年来,在书法创作与审美领域提出了审美标准的多元化问题。“元”是指标准,“多元”就是多个标准。既然作为标准,就只能是一元化的问题。当然,具体表现可以呈现为多样化。标准多元化的提出,可能导致两个后果:一是标准的不统一或者标准的混乱问题;二是由于标准的不清晰而在具体操作领域过于强调技法化的问题。

唐朝轶(中国国家画院书法篆刻所艺术家):书法的评价肯定是有标准的。中国书法几千年的发展延续下来,已经形成了一套系统的评价体系,古代书论和经典作品中的题跋,都是对书法用笔与结字、章法、风格审美标准的品评。只不过在当下这种标准被泛化、模糊混淆了。当下书法亟须树立正确的书法评价体系。虽然书法随时代的迁移会有不同样式,但用笔的内核始终不会改变。如近现代大家吴昌硕、黄宾虹,无论其作品的形式如何创新,但始终从商周秦汉吉金刻石中寻求笔法。所以,如何树立当代书法审美评价体系尤为重要。我认为,书法艺术家必须具备扎实的传统书法功底,能够基本掌握篆、隶、草、行、楷五种书体的技法,有一定的笔墨素养,有独特的个人风格与创新等。

赵际芳(中国国家画院书法篆刻所艺术家):书法有最低标准的“及格线”,达到这个“及格线”,才能称之为“书法作品”,否则,顶多称为“写字”。我们讨论的是“书法的评价标准”,“写字”不在这次讨论的范围内。但对于一个完全没有任何书法实践的人来说,缺少“体悟”,很难真正欣赏书法作品。书法评价标准的问题,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但一旦标准建立,也应该是一个可以“操作”的标准,如果仅是云里雾里,没有实际的意义。技术层面的标准可以制定,如篆、隶、草、行、楷的标准可以制定。此外,不同时代书法的审美标准也不尽相同。

梅跃辉(中国国家画院书法篆刻所艺术家):当代社会文化的转型使书法赖以生存的传统文化语境消亡,书法与实用书写的分离使其艺术性得以彰显。现代展览机制的兴起,把书法从私密的书斋雅玩引向开阔空间,传统书法的“不激不厉”作风似乎已难以适应这种全新的展示空间,作品的整体章法和视觉效果在远距离观赏中的作用凸显出来。随着东西方文化交流的深入,西方形式美学和视觉文化推动着当代书法的形式探索,使追寻视觉效果成為书法创作的一种趋势。精英文化被大众流行文化所取代,大众文化的典型特征就是通俗。随着精英文化的下移和大众文化的流行,视觉效果似乎更适应文化发展的潮流。

(实习生吴美霖参与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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