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克拉玛依独山子:帮助盲人群众拿到迟延履行金
2023-08-29达尼尔·朱马哈力徐鹰
达尼尔·朱马哈力 徐鹰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盲人张某终于收到了被拖了14年迟延履行款。张某的儿子到独山子区检察院,感谢检察官对其父亲反映的这起民事执行案件依法监督,彻底解决了他父亲多年的烦心事。
2000年12月25日,申请人张某在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中胜诉,可是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人并未按期履行债务。于是,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金。2009年1月,张某等到了久违的本金及利息等费用,但迟迟未等到迟延履行金到账的消息。张某虽然多次反映诉求,但均未得到有效解决,为此焦虑。
2023年1月,走投无路的张某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拨打了独山子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热线电话,希望检察机关帮助自己追索本应在14年前就可以拿到的迟延履行金。
接到線索后,该院第二检察部承办检察官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多次上门听取张某意见,耐心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并通过调阅卷宗、询问当事人等方式,详细了解了案件相关情况。考虑到张某是盲人,难以提供明确的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加之被执行人长期不在本地生活、案件跨度时间较长等困难,办案检察官坚持监督与挽损并重、办案与息诉同行的原则,组织部门干警反复讨论,努力找到关键证据,并加大与区法院执行部门沟通协调力度,及时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法律措施。2023年5月11日,区法院将全部执行款交到张某手上。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该案的成功办理,是独山子区检察院强化民事检察精准监督、创新民事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体现。独山子区检察院在办案中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能动履职,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帮助久诉不息的申诉人打开心结,让“怨气”变成“和气”,真心实意为群众排忧解难,自觉做到民事精准监督与推动社会治理“同频共振”,取得良好的办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