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的三农发展路径研究
2023-08-28郎洪权杨德怀
郎洪权 杨德怀
三农工作是指“农业、农村、农民”。改革开放以来,一直把三农问题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中央一号文件也在2004年到2023年连续20年把三农问题作为主题,强调了解决三农问题在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中的重要性。
随着全球信息时代到来,“互联网+”模式应运而生,从淘宝的互联网+购物也就是电子商务,到滴滴的互联网+出租车,也就是网约车等等新模式的产生以及成功推广应用。互联网+也开始向各个领域、各行各业进行延伸。而“互联网+”在农业上的应用更是切合了当前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的时代召唤,人民需求。本文主要从“互联网+”应用到生产和销售两个方面进行研究和初探。
1 “互联网+”在农业生产上的应用
1.1 当前现状
“互联网+”在农业生产上的应用不胜枚举。例如农民利用互联网上的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甚至是抖音、快手、视频号等查看天气预报对作物事宜播种的时期进行预测,确定从播种到收获各项农业措施的时机;农民通过网络搜索信息,搜索种子、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的价格行情,也可以通过“互联网+”,以网购的形式购买生产资料,可以节省先当数量的采购成本;种子管理部门通过搭建种业的溯源系统,对种子的信息进行录入和管理,为种子贴上条码标签,这样可以让广大农户通过全程可查的溯源功能对问题种子进行索赔维权,杜绝或者打击了坑农害农事件,客观上减少了此类事件的发生。
农民还可以利用“互联网+”进行市场信息以及国家政策的掌握,从而实现了“互联网+”带来的节本增效;在蔬菜智能大棚的应用中,也充分体现了“互联网+”即物联网的重要作用,可以利用传感器对温室大棚的温度湿度甚至是光照进行感应测算;在养殖业上同样有“互联网+”即物联网的应用,最典型的就是养猪场的智能环境监控系统,其利用智能环境监控系统,无线传感技术,随时掌握传感器节点采集到的数据并进行数据分析处理。
“互联网+”病害防控也是一项重要的“互联网+”应用,也就是网上问诊。无论是种植业还是养殖业,农户都可以通过网络问诊的方式获取网络上在线农业专家的帮助。例如,农技一点通、中国农技以及惠农网农技问答等栏目,集合了全国各地有着丰富农业生产经验以及农业学术功底深厚的大学教授、农业科研院所的研究人员以及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进行无差别的、实时的在线解答。
1.2 存在的不足
一是制度上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对于网络上参差不齐的信息来源没有有效的规范,在“互联网+”上依然存在一些非官方的错误信息、假消息等混淆视听,误导群众。
二是农民以及生产者的科技素质还普遍不够达标,不足以辨别网络上的错误信息、虛假信息、甚至对一些误导性的信息不加甄别的进行转发,造成更多人被误导,从而造成损失,与此同时,还包括驾驭物联网技术的能力与素质的不足,不能使得物联网技术发挥到极致。
三是宣传还不到位,还有很多生产者没有认识到“互联网+”在农业领域应用的重要性,没有充分利用已有网络基础设施。
四是监督机制还不够健全,对于违法违规的互联网信息技术监管缺位,处罚力度不够。
五是科技水平不够,如物联网技术智能装备能耗较大,成本相比国外高,一些设备国内缺少自主知识产权,还依赖于进口等。
1.3 未来努力方向
一是健全体制机制,对于网络上参差不齐的信息来源进行舆情监测并且进行有效的规范。
二是通过技术培训等提高生产者的科学素养以及驾驭物联网技术的能力,使得物联网技术发挥到极致。
三是加大宣传,让更多生产者认识到互联网在农业领域应用的重要性,使他们充分利用身边已有的网络基础设施。
四是健全监督机制,对于违法违规的互联网信息技术监管缺位,加大处罚力度从而增加违法成本。
五是加大科研投入以及科研制度的创新,鼓励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摆脱对国外软硬件的依赖。
2 “互联网+”在农业销售上的应用
2.1 当前现状
“互联网+”应用在销售的案例也不胜枚举。从李子柒直播带货,通过互联网展现大众一种原生态的生活从而促进大众的消费,到近年来各个县域地区的县长直播带货,局长直播带货等。从农村淘宝到京东农村电商甚至是青年新农民的朋友圈微商模式,都是互联网在农业销售上的模式突破。
2.2 存在的不足
一是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准入机制没有明确规定,造成网上农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坑害部分消费者造成社会信任度下降。
二是诚信经营的意识不足,个别农民带或者缺少诚信意识,造成盈利的瞬时性和不可持续性。
三是监管缺位,对于一些不诚信现象缺少全面监管和处罚。
2.3 未来努力方向
一是完善体制机制,通过文件法规以及标准的制定明确互联网+农产品销售所需手续和办理手续的流程并进行公示。
二是要通过宣传提高农产品销售者的诚信意识。
三是要强化监管,对于一些不诚信现象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监督并予以合法处罚,增加不诚信经营的违法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