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面向精细化的品质提升:日本城市绿色空间评价认证体系的发展与实践研究

2023-08-26王子轶

中国园林 2023年7期
关键词:绿地绿色体系

蒋 敏 王子轶 卢 峰 杨 绎

中国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粗放型的无序扩张导致生态用地减少,引发了一系列的城市环境恶化问题[1-2]。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升至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并列的战略高度,十九大进一步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作为城市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绿色空间不仅具有缓解热岛效应[3]、保护生物多样性[4]、净化空气与土壤[5]等作用,能够为人类生存提供有益的生态福祉[6],还有助于改善居民情绪[7-8]、缓解居民压力[9]、强化居民的安全感和归属感[10]。在我国城市建设与发展由量转质的关键时期,城市绿色空间是落实生态宜居城市建设的重要抓手。

伴随物质生活水平的提升,居民对高品质城市绿色空间的需求日益增长。然而,我国当前城市绿色空间的规划建设重点关注“城市绿地率”和“人均公共绿地面积”2项刚性指标,对城市绿色空间生态服务功能是否良好、与周围环境是否协调、城市居民使用是否便利等方面尚缺乏细致的考量[11]。在城市绿色空间评价方面,主要存在两大问题:第一,主要依赖数量特征和统计指标来把握绿色空间的数量多少和均衡与否,大多停留在宏观层面的描述[12],难以实现精细化的品质提升;第二,缺乏完善的反馈机制,城市绿色空间的评价结果尚未与权威的分级认定制度关联,缺乏有效的实践转化。

近年,针对城市绿色空间评价体系的研究大量涌现[13],包括基于GIS和卫星遥感图像的客观评价[14]和基于问卷的环境品质感知的主观评价[15],但制度化并实践应用的较少。以美国LEED-ND、英国BREEAM Communities和日本CASBEE-UD为代表的国际环境评价认证体系尽管包含了绿色空间的内容,但侧重于社区整体的可持续发展[16]。自21世纪以来,日本社会开发了十余种城市绿色空间评估认证制度,有效推动了城市绿色空间的高质量发展,其基于高密度城市环境的开放性评价体系构建模式可为我国提供有益的借鉴。鉴于此,首先梳理日本战后至今城市绿色空间规划管理理念的演进历程,阐明日本城市绿色空间评价认证体系的诞生背景,进而以社会·环境贡献绿地评价系统(Social and Environmental Green Evaluation System,SEGES)、日本人居评价认证制度(Japan Habitat Evaluation and Certification Program,JHEP)和生物共生事业认证(Association for Business Innovation in Harmony with Nature and Community,ABINC)3种代表性城市绿色空间评价认证体系为例,介绍其制定目标、指标体系和评审机制,并以大手町之森为例展开全面立体的对比研究,最后从机制探索、制度构建和评价实施三方面总结对我国城市绿色空间营建的借鉴意义。

1 日本城市绿色空间规划管理理念的流变

1.1 1945—1970年:以“量”为纲的被动调控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日本迎来了经济的高速增长期,伴随着工业发展和城市扩张,大量绿地快速消失[17]。1905—1973年,首都圈10km范围内的绿地面积减少31.7%,20km范围内的绿地面积减少29.8%[18]。因此,这一时期日本制定了一系列绿地对策以增加城市绿色空间总量,呈现出以“量”为纲的特征。

在绿色总体规划层面,规划制定的主要目的在于为自然环境保护和城市绿色空间整备提供规范和指导,为城市绿色空间制定刚性的底线约束指标。在结合欧美发达国家经验、城市绿色网络形成必要条件的基础上,规划明确指出城市绿色空间占比应在30%以上,人均绿地面积应达到20m2[18]。

在具体的绿地对策层面,日本政府主要通过推动公园建设、改建军事用地、开辟缓冲绿地等措施来确保城市绿地总量。首先,推动公园建设。城市公园是日本通过行政手段确保绿地的典型代表,以福岛市为例,1966年以来每年新建公园数量稳定在1~4个,1987年新建城市公园高达14个[14]。其次,改建闲置军事用地。日本共115个战灾城市,其中44个城市设置有军事据点,且受战灾影响严重,战后闲置军事用地的有效利用成为应对城市绿地严重不足的重要手段[19]。在以“量”为纲的指导思想下,为在短时间内提升绿地总量,1946年,仙台、名古屋、姬路等8个战灾城市大规模利用旧有军事用地改建城市公园,其用地面积占比高达37.3%。再次,开辟城市缓冲绿地。1950年后日本工业迅速发展,临海工业集中地区的煤烟和废水导致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和健康公害,催生了在工业区和居民区之间开发缓冲绿地的相关措施。为此,《工厂选址法》规定企业用地必须有25%以上的绿化[20]。然而,由于缓冲绿地的建设是作为战略对策紧急实施的,缺乏深入研究,虽然其显著提升了绿色空间的总量,但却在绿化效果、休闲设施设置和植被营造等方面遭到了质疑[21]。显然,在重视成本的情况下,只需确保一定数量的绿地面积便可满足上述刚性要求,因而该时期日本城市绿色空间的营建呈现出消极被动的一面。

1.2 1970—1990年:以“效”为纲的量化探索

1970年后,工业污染导致的环境公害问题趋缓,但城市的快速扩张加剧了开发建设与绿地营建之间的矛盾。同时,在当时绿化运动和日本环境政策的影响下[22],城市绿色空间的功效逐渐从防灾减灾和公害隔离等基本功能扩展到休闲、生产、交通和商业等多个领域[23-24]。这一时期日本城市绿色空间的研究和调控更加精细化,呈现出以“效”为纲的特征。

为提高绿色空间的效用,日本相关学者开始更多地关注日常生活空间中分散且不同规模的绿地。东京都政府施行的“离开东京的意愿”的民意调查表明,当身边绿地率低于50%且介于30%~40%时,民众离开的意愿将急速上升。基于此,品田穰提出了在1km2的城市最小生活圈中至少应预留2~4处、面积总计8hm2的自然空间,并维持城市整体绿化率50%的规划建议[25]。丸田赖一等发现,相较于山林和田野等日常生活中接触不到的绿地,公园、宅间绿地、连续的绿道和行道树等绿化要素能够更加直接地改善居民的环境品质感知[26]。受此启发,岩见良太郎等指出,尽管城市区域整体的绿化率较低,但只要能够保证居民身边较高的绿地总量,也能视作高标准的绿地环境。他们进而提出一种更加综合全面的绿地环境评价方法,在绿地率的基础上,引入基于绿地的面积与可达性的“绿地环境潜力”和“环境绿地价值”2项指标,更加准确地刻画绿地在满足居民需求、提升环境美学等方面的潜力和价值[27]。总体而言,这一时期,日本学界通过对城市绿色空间效用更加精细化的定量控制和评价,为评价认证体系的建立奠定了理论基础。

1.3 1990年至今:以“质”为纲的评价认证

随着经济高速增长期的结束,日本于1990年开始向成熟社会过渡。与此同时,城市洪涝侵袭、城市绿地空间减少导致的生物栖息空间萎缩和城市热岛效应等问题逐渐进入公众视野,再次增加了人们对绿色空间的关注[28]。在制度、社会和国际影响等多种因素的推动下,日本先后建立并完善了城市绿色空间评价认证体系,进入以“质”为纲的精细化品质提升阶段。

制度因素主要源于单一行政手段局限性的显现。随着泡沫经济的破裂,日本经济陷入持续低迷,土地购置与管理成本等条件限制致使仅仅依靠政府的城市绿色空间整顿面临资金困境。因此,亟须探索并构建一种“官企民学”联合的全新机制,以充分调动社会资本和民间力量,引导企业和民众积极参与城市绿色空间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社会因素主要源于民众维持生态系统健全的意识的觉醒。维持和提高生物多样性的能力是城市绿地发挥游憩价值的基础[29],随着民众保护生物多样性意识的不断高涨,对生态环境造成负面影响的城市开发极易成为全社会重点关注的对象,涉嫌破坏生物多样性和绿色空间的企业和个人将面临全体社会的抨击,而参与生态系统保全和再生事业的企业则更易获得消费者和投资者的支持。1999年,日本推行的针对企业的投资评估制度——SRI(Socially Responsible Investment)除关注经营状况外,还增加了环境保护、健康促进、安全提升等社会责任的评价内容;2003年,日本普及的CSR制度(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将企业的社会责任在增加就业、创造税收的基础上增加了环境治理和社会贡献等内容。因此,基于开发建设行为对城市生态环境的贡献和影响,提供一种易于理解的评价认证制度,将有助于社会各界做出判断。

国际因素主要源于欧美发达国家在环境评价方面先行探索的启示。早在20世纪70年代,美国出于对生物栖息地的考量,建立了环境定量评价方法——HEP(Habitat EvaluationProcedures),并因其客观、可重复和易于理解的特性而广受好评[30]。在此启发下,日本生态协会建立了JHEP认证制度。

综上,政府需要客观的第三方认证推动“官企民学”联合,促进城市绿色空间可持续发展,企业需要权威的第三方认证来提升企业形象;民众需要通过易于理解的环境认证结果来根据自身的价值取向作出选择和判断,以SEGES、JHEP和ABINC为代表的日本城市绿色空间评价体系应运而生。

2 日本城市绿色空间评价认证体系的对比研究

由于目标导向不同,不同城市绿色空间评价认证体系在制定目标、指标体系和评审机制等方面呈现出差异。全面比较其异同,有助于更加系统地理解日本城市绿色空间评价认证体系。

2.1 制定目标:联合多元主体

SEGES、JHEP和ABINC的制定契机各不相同。SEGES始于2008年,其制定缘起于21世纪初CSR制度的普及,由公益财团法人城市绿化组织负责运营,旨在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评价认证体系促进企业和社会团体积极开展绿地保护和创造性活动,包括企业对自身拥有的绿色空间开展保护和创造活动的“培育绿”,创造全新绿色空间的“创造绿”,提供安全舒适绿色空间的“城市绿洲”。JHEP始于2008年,其制定缘起于2002年《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六次缔约方会议,由公益财团法人日本生态协会负责运营,旨在降低生物多样性的流失速率,从人居科学的角度定量评估并认证企业与社会团体采取的绿色空间保护措施,推动城市绿色空间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31]。ABINC始于2011年,其制定缘起于2010年《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次缔约方会议,由一般财团法人生物共生事业推进协会负责运营,旨在建立一种机制,使人与自然可以在企业活动中和谐共生,并借助科学技术手段对其进行评价[32]。

作为由各类社会组织主导,政府、企业和高校积极参与的第三方城市绿色空间评价认证体系,3个体系均缘起于世纪之初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觉醒,旨在充分反映多元主体利益诉求,推动社会各界自发维护并创造城市绿色空间。

2.2 评价体系:兼顾硬性柔性指标

SEGES、JHEP和ABINC 3种评价认证体系所采用的评价指标及其权重设定有较大差异,反映了各自的价值取向和关注重点,也为申请者营造良好城市绿色空间提供了多元化的导向(表1)。SEGES较为侧重绿色空间的环境和社会效益,相关指标占比约40%,主要由确保亲近自然的空间、防灾机能和生态系统服务等指标组成;同时,规划构想的相关指标占比约30%。以“创造绿”为例,“把握自然环境特性”“制定绿地规划”和“潜在自然环境的保护与恢复”3项指标占比均在10%左右。JHEP的评价指标相对单一,比重最高的指标是草地与林地的面积,其余指标主要关注绿色空间质量,体现了对保护目标物种和提供良好栖息空间的重视。ABINC较为侧重项目及周边环境的运营管理,相关指标占比约20%,包括“动植物监测计划的实施”“动植物检测计划的制定”和“可持续的维护管理办法”等指标,体现了维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价值取向。同时,在城市版和集合住宅版的认证中,“培养从事生物多样性保全的人员,参与绿地管理”和“与周边形成生态网络”2项指标占比均达到14%,较SEGES而言权重更高,反映了对“区域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关注。

表1 SEGES、JHEP、ABINC指标体系分析

2.3 评审机制:保障公开公正

SEGES、JHEP和ABINC 3种评价认证体系的评审机制各有特点(表2),均较好地保证了评价认证过程的公平性与严谨性。评审主体和流程方面,SEGES的评估认定委员会主要由学者和专家构成,不同版本分类的审核认证流程各不相同。以“创造绿”为例,作为一种开展于项目实施前的认证方式,它体现了“规划先行”的理念。申请者需提供相应书面资料,并与认定委员会沟通以确定工程的开发计划和实施措施。项目结束后,认定委员会将对项目实施结果展开调查,以确保评价认证结果的合理性和权威性。JHEP的评审主体由专家、学者和有关机构构成。认定委员会根据申请者提交的材料和现场调查进行评价认定。ABINC的评审主体由ABINC审查委员会中的专业人员构成,认定委员依据指导意见对申请者提供的文件进行审查。

表2 SEGES、ABINC、JHEP 3种评价认证体系框架

评审方式方面,SEGES和ABNIC的申请资料主要包括自检表和图纸等,评审委员会直接对资料评分。JHEP的申请材料主要包括申请书、计划书和设计图纸,评分步骤更为复杂:首先确立评价认证的时间跨度;其次基于本土生物种类确定目标动植物;最后用目标动植物的“动物适居指数”和“植被评价指数”乘以评价面积和时间跨度,得出“人居总值”进行量化评分。总体而言,JHEP的评价内容更有针对性,评价结果更为客观,而SEGES融合了一些难以用客观指标直接衡量的要素,如创新性、责任感等(图1)。

图1 JHEP立体化评分机制(1-1)与SEGES数值化评分机制(1-2)示意图

认证结果与分级方面,SEGES给予通过评估的项目5级认证,JHEP给予12级认证,ABINC则只有通过与否。详细的分级认证有助于申请者把握和理解申请结果,明确提升方向。认证有效周期和认证更新方式方面,三者的有效周期基本长达3~5年,SEGES、JHEP采取更新审查的模式,ABINC采取重新认证的方式,前者能够降低申请者准备材料的时间成本,分级认证辅以升级流程更易于激发申请者提升绿色空间品质的积极性。

良好的公信力、权威性及严格的评审标准是第三方评价认证体系得以生存和推广、与政府行政管理和法律法规实现共生互补的基本前提,SEGES、JHEP和ABINC均通过审慎制定各自的评审机制,保障了评审过程的公开性和透明性,以及评审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3 实例分析:以东京“大手町之森”为例

为进一步明确不同体系的特色,本章节以东京“大手町之森”为例,比较基于SEGES、JHEP和ABINC的评价认证结果。

3.1 项目简介

大手町之森位于东京千代田区,是根据2007年制定的都市再生特别地区制度规划,由民间力量主导的城市更新项目,占地面积约3 600m2。该项目在东京建筑密度最高的街区之一,创造了“森林”空间,在城市中找回了野生和自然感(图2)。土层厚度由物种需求决定,在保证森林涵养水源能力的同时,为不同生物提供了栖居的可能。在与周边绿色空间形成联动后,大手町之森可以改善城市风环境,起到清凉岛的作用。

图2 大手町之森

3.2 项目评价认证结果对比

以大手町之森为例,对SEGES、JHEP和ABINC 3种评价认证制度的结果展开比较(表3)。SEGES的评估得分包括评审委员根据评审标准给出的最高分和平均分。其中,规划设计指标得分率为47%~69%,表明项目在与周边地区形成生态网络、绿地面积和潜在自然环境的保护和恢复等方面取得了较高的认可度;维护管理指标得分率为35%~51%,说明项目在可持续运维、培养从事生物多样性保全的人员和物质循环等方面仍然有改进的余地。其他指标得分率为45%~69%,说明项目在使用者舒适性、区域协作和生态系统服务等方面取得了较高的认可。将得分进行百分制转换后,根据最高分65分,大手町之森可以通过SEGES认证,但根据平均分45分,则无法通过认证。在ABINC的评估得分中,规划设计指标得分率高达83%,而维护管理指标得分率只有35%,与SEGES的评价结果相似。对得分进行百分制换算,大手町之森综合得分超过了评估认证线,事实上它也在2013年获得了ABINC认证。根据JHEP的评估标准,大手町之森得分为55分,远超最高级AAA级的认证标准25分,表明它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评价极高,符合项目建设的初衷。

表3 基于SEGES、ABINC、JHEP评估认证体系的大手町之森的得分

由此可见,JHEP重点关注“硬件”设施,侧重绿地的质量和数量,达到认证标准相对容易,而SEGES和ABINC增加了管理维护、信息平台构建、生态网络连接,以及相关人才培育等诸多“软件”层面的考量,需要更多政策和资源的支撑。

4 对我国城市绿色空间营建管理的启示

当前我国城市绿色空间的规划建设存在规划设计不够合理、规划建设不够环保和规划管理依据不够充分等问题[36-37],宜构建系统科学的评价体系准确衡量城市绿色空间的效益和影响,高效引导城市绿色空间可持续发展[38]。日本城市绿色空间营建管理的经验,可以从机制探索、制度构建与评价实施3个方面,为我国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城市绿色空间营建提供借鉴。

4.1 探索多元协作机制,搭建公共参与平台

促进城市绿色空间营造的官企民学合作,是突破城市绿色空间增长瓶颈的有效举措。随着老龄少子化程度不断加深,政府需要负担的社会保障成本不断攀升,仅仅依靠政府财政进行城市绿色空间的建设维护日益困难[39]。2020年,日本国土交通省在《关于新时代绿色开放空间政策的开展》中强调了官民合作的重要性[40]。日本的相关经验表明,需从法律制定、政策激励、信息共享等方面构建有效的多元主体协作机制,助力城市绿色空间的增量提质。具体地,政府层面可完善相应法律法规,保障相关评价认证体系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制定类似容积率奖励的绿色空间营建激励政策;公共参与层面,可融合线上线下方式,强化评审过程的透明化与认证结果的公开化,帮助公众有效理解评估结果,并在日常生活中便利地使用相应绿色空间。

4.2 引入第三方评价认证制度,与政府行政管理互补共生

法律规范本身具有较高的概括性、普遍性和严谨性,第三方评价认证体系则有充分的灵活性和针对性,能够在法规框架下实现精细化的引导。从日本的经验来看,第三方评价认证体系与法律法规互为参照,不断调整内涵与边界,最终实现互补共生。因此,我国的城市规划和绿色空间营造,既要进一步突出绿色空间规划在城市整体空间塑造过程中的核心作用,也要探索构建由民间或第三方参与的城市绿色空间评价认证体系,通过审慎的评审机制设计,包括多样的评审主体、客观的评审方式、细致的结果分级,以及有效周期的设置等,确保评审过程和结果的公开、透明与公正,保障第三方评价认证结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并通过制定精细化的管理机制和管理流程,实现与政府行政管理体系的互补共生。

4.3 兼顾“刚性-柔性”指标,融合“主观-客观”评价

城市绿色空间的建设和发展,不仅需要构建环境规划设计的刚性指标,还需要构建引导性、具有激励作用的柔性指标,并围绕以上指标体系构建多方参与的管理维护制度。就本文所介绍的3种评价体系而言,JHEP侧重绿地面积、水岸构造、生态系统网络等物质环境层面的硬性指标,SEGES和ABINC则同时兼顾了绿色空间管理维护、教育宣传、人才培育和交流活动等方面的柔性策略,能够更加全面、精细化地展开评估,保障绿色空间的可持续发展。针对具体评价指标的特性,SEGES采用了主客观结合的评价方式。面向物质环境评价的硬性指标宜采取客观评价以保证评价认证结果的客观性和公平性,而适当结合现场调查、企业对谈等主观评价则有利于将部分难以量化的柔性指标,如企业责任感、创新性等纳入考量,使评价内容更加全面。

注:文中图片均由作者绘制或拍摄。

猜你喜欢

绿地绿色体系
绿色低碳
可进入式绿地的养护与管理的研究
构建体系,举一反三
老城区绿地更新策略——以北京西城区绿地提升为例
绿色大地上的巾帼红
杭州市区春季绿地对PM2.5消减作用的研究
走进绿地
“曲线运动”知识体系和方法指导
“三位一体”德育教育体系评说
“三位一体”建体系 长治久安防哮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