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乡村振兴背景下“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2023-08-25黄琳王雪宋桂兰

农村农业农民·B版 2023年8期
关键词:乡村振兴北京

黄琳 王雪 宋桂兰

摘 要: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是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推进乡村法治建设必不可少的一环。本文在对“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的内容要求进行概述的基础上,着重分析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存在的问题,并从成员培训、选树典型、活动形式、监督机制等方面梳理出相关对策建议,包括加大成员培训力度、提高成员法律素质,建立健全激励政策、育好“领头羊”,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增加“法律明白人”的职业认同感,推进村级法律事务及时公开、促进“法律明白人”监督机制更加健全。

关键词:乡村振兴;“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北京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有效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经过不懈探索努力,我国乡村法治建设已取得巨大成果,乡村法治建设体制机制已经更为成熟和完善。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对推进乡村法治宣传教育提出明确要求,指出需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重点培育一批“法治带头人”。在培养“法律明白人”的过程中,要根据其年龄、性别、学历、职务等因素的不同因材施教,充分发挥每一位“法律明白人”的优势,确保效益最大化,汇聚各方力量一同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一、相关概念界定

(一)“法律明白人”

“法律明白人”一般指的是在农村中有较强的法治意识,能用法律思维灵活调解村中各项事务,因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而能够保持头脑清醒的人。在收集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宣传法律法规、监督各项法律事务过程中,“法律明白人”发挥着巨大作用。

(二)“三治融合”

党的十九屆四中全会提出,要“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自治即依靠村民自我管理,从而达到“四个民主”;德治即通过约定俗成的道德准则和行为模式在潜移默化中浸润人心;法治在基层治理中不仅仅包括遵守法律条文,还包括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过程。

实践证明,“三治融合”能够集聚力量、凝聚人心,最大限度激发基层发展活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局面。我们应以德治为基础、法治为准绳、自治为主体,三者形成合力共同推动乡村社会治理,促进乡村振兴。

二、“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的内容要求

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要以人民群众法治需求为导向,聚焦解决村民日常生产生活中的法律问题,提升其法治素养。本文结合《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中的规定要求和在北京市昌平区十三陵镇A村的调研情况,认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应包括以下内容要求。

(一)大量收集资料,发现乡村亟需普法的法律方向

通过分析北京市昌平区十三陵镇A村2021年—2022上半年的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调研材料后发现,村民咨询次数与往年相比有所增加,对村民咨询的法律问题进行数据统计,从高到低分别是:遗嘱继承问题、劳务劳动问题、侵权责任问题、宅基地问题以及其他问题,其中遗嘱继承和劳务劳动问题占比高达44%、20%。有关部门可以据此明确当地乡村亟需普法的方向和内容,帮助“法律明白人”有的放矢地进行普法宣传活动,为村民提供更精准化、明确化的法律服务,为后续“法律明白人”的培养工作打下扎实基础。

(二)进行实地考察,知晓村民想要了解的法律内容

针对村民关心的法律热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明确培养“法律明白人”的重点方向。“法律明白人”的普法宣传活动,可以选择村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尽量贴近他们的生产生活,如小品、相声、临场三句半等,充分激发村民对法律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帮助村民在活动中记住法律知识、领悟法治精神,强化其法律意识。

(三)积极开展工作,培养以村“两委”班子为带头作用的“法律明白人”

《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中明确,应培养以村“两委”班子成员为带头作用的“法律明白人”。在结合村民的具体需求和农村现状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的同时,也要抓住农村党员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建立以村委会为主要宣传工作机构、以普法宣传志愿者为主力、以广大村民为中心的工作机制,培养服务乡村和群众的“法律明白人”,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培养出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新农村法律人才和新兴职业农民。

三、“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目前面临的困境

(一)部分村支部委员会队伍结构失衡

调查中发现,不少村支部委员会队伍中党员年龄整体呈现出老龄化特点,相较于青年队伍,存在思想保守、身体素质欠佳、接受新情况新问题较为困难等问题。基层党员性别以男性党员居多,女性党员比例明显较低,在进行“法律明白人”普法宣传工作时,男女性别差异带来的性格差异,也会不同程度地体现在工作方式中。基于此,应想方设法增加青年党员和女性党员在村支部委员会中所占比例,不断扩大其在“法律明白人”工作事务中的作用。

(二)村“两委”班子成员法律综合素质不够高

调查显示,只有12.56%的党支部成员“非常了解”或“较为了解”基层事务管理和业务方面的法律,而“不很了解”的占到45.35%。大部分党员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法律理论体系学习,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运用能力不足,较易产生畏难情绪。根深蒂固的人治思维与法治思维产生了矛盾冲突,影响着村党支部成员依法执政、依法办事能力的提升,这也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增添了难度。虽然骨干“法律明白人”比一般“法律明白人”接受培训的次数多、程度强、范围广,但因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能力的影响,难免会使“法律明白人”培训工作的实然与应然效果大相径庭。

(三)村民积极性相对较低

村民作为乡村振兴的主体,在“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中发挥着不容小觑的作用。但是由于村民文化程度相对较低,对很多法律条文无法理解透彻,有时会产生先入为主的误解,与“法律明白人”的普法讲解产生歧义。同时因为村民的利益选择性和现实需求性,于己有利的事情通常会参与更多,于己无关的事情则参与较少甚至干脆不参与。因此,“法律明白人”在村中开展普法工作的难度较大,力量支撑也较为单薄。

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的重要性分析

(一)引导村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做到理性维权

“法律明白人”通常在村中具有一定声望,他们与群众具有感情上的联系,还对村中各项法律事务及人际关系有一定的了解,在明晰相关矛盾纠纷时,能够更好取得双方的信任,走进他们的心里,进一步开展“法律明白人”工作。因此,在村中发生复杂的问题纠纷时, “法律明白人”不仅能帮助村民提升自身法治思维意识、增强法治思维能力,还能引导村民用法律法规处理、解决问题,维护自身合法利益,做到理性维权。

(二)吸引更多学子及社会人士参与,助力法治乡村建设

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等志愿服务和专业指导的法治乡村行动愈发受到社会的支持和关注,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学习和增强了法治意识。“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可以吸引更多法律学子及社会人士参与,培养在涉农领域具有专长的法治人才,进一步助力法治乡村建设,更好地满足社会需求,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美好愿景。

(三)实现乡村自治与法治的双向互动,推进农村法治建设

乡村自治作为我国乡村治理体系的内容之一,在推进农村法治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乡村自治和乡村法治宛如两股活水,齐头并进。而要提升乡村自治能力和水平,必须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和主人翁意识。乡村自治要求村民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公正客观的法治观念,以推动民主政治秩序的完善。因此,“法律明白人”的培养工作不仅是乡村法治的具体体现,还是乡村自治的重要途径,能收到乡村自治与法治双向互动的效果。

五、对策建议

(一)加大成员培训力度,提高成员法律素质

应建立健全“法律明白人”的培训、考试等机制,考試合格后颁发证书及徽章,并要求其持证上岗。同时,可在党支部成员中设立“法律明白人”人员名单和公示栏,实行动态监管,对工作不称职的“法律明白人”及时予以警告甚至清退。

应定期举办“谁是合格法律明白人”活动,针对村中案例涉及的法律法规对“法律明白人”进行考核,可以由村民或村“两委”班子成员出题,“法律明白人”随机抽题回答。既可帮助“法律明白人”巩固自身所学,同时也起到有效监督作用。

(二)建立健全激励政策,选树典型,育好“领头羊”

从具有一定声誉的“法律明白人”成员队伍中推选出优秀的“法律明白人”代表,选树“法律明白人”典型,通过示范引领,做好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同时也要大力宣传当前在农村基层法治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模范,通过公众号推送、宣传栏展示的方式潜移默化、“润物细无声”地使村民不断提升自己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三)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增加“法律明白人”的职业认同感

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传播大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作品,运用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的形式,加强“法律明白人”与村民的沟通交流,同时增强村民知法守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加“法律明白人”的职业认同感。

(四)推进村级法律事务及时公开,促进“法律明白人”监督机制更加健全

“法律明白人”应接受村民有效监督。可以利用村中“法律明白人”实名微信工作群、“法律明白人”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进村级法律事务及时公开,形成村民与“法律明白人”之间的良好互动,让“法律明白人”及早发现村民亟待解决的问题,虚心接受村民提出的建议。

参考文献:

[1]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节选自《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J].中国农业综合开发,2020(11):4.

[2]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J].农村工作通讯,2019(14):5-8.

[3]周欢秀.论农村“法律明白人”机制完善与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J].法制与社会,2020(30):105-107.

[4]吴华风.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探讨[J].公关世界,2022(19):47-49.

[5]徐铭睿,戴小冬.“三治结合”乡村治理体制的法治意蕴[J].黑龙江工业学院学报(综合版),2022,22(06):97-101.

[6]多部门联合印发《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J].乡村振兴,2021(12):24-27.

[7]牛智勋.农村党员结构失衡的原因[J].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06(06):35-36.

[8]王若鹏.农村党员结构调查与思考:基于运城市十五个村落党员的分析[J].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41(S4):6-9.

[9]韩慧,马树颜.我国基层党组织法治能力存在的不足与对策[J].中共济南市委党校学报,2017(04):9-13.

[10]金洋洋,朱伟,潘守一.法治乡村建设中“法律明白人”培养机制的构建[C]//.《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20年第24卷 总第48卷)——上海市法学会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文集.[出版者不详],2020:158-163.

[11]陈迤权.法治是乡村治理的必然举措[J].社会主义论坛,2021(05):42+55.

[12]仲召军,余金兰.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工程的思考[N].中国信息报,2011(007).

[13]关保英.“公民用法”问题研究[J].东方法学,2010(05):8-29.

[14]李爱芹.乡村振兴战略的法治保障[J].上海农村经济,2020(03):36-40.

[15]韦少雄.论村民自治与农村法治[J].北华大学学报,2013(03):111-115.

[16]吴云瑛,黎欢.培养“法律明白人”助力乡村法治建设[J].人民调解,2020(04):51-52.

[17]贺冰娃.法治乡村建设的价值分析与路径探究[J].农村经济与科技,2022,33(09):161-163.

[责任编辑:朱松琳]

猜你喜欢

乡村振兴北京
Excerpt from Pygmalion
北京X7
北京的河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几个抓手
民建贵州省委携手中天金融集团推进“乡村振兴”贵州赫章县结构乡“扶志扶心扶智”项目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