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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深化矿业绿色发展研究

2023-08-23谢立刚余久华

矿产与地质 2023年3期
关键词:矿业矿产资源矿山

叶 武, 谢立刚, 余久华

(1.浙江海川勘察有限公司,浙江 杭州 310015;2.宁波砃垠地矿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浙江 宁波 315000;3.庆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浙江 丽水 323800)

0 引言

浙江省现已发现矿产93种,其中查明资源储量矿产80种,矿产资源构成的特点是非金属矿产较丰富,在全国具有一定优势,能源矿产和金属矿产短缺。以矿山治理备用金制度的实施为开端,经近20年的矿业绿色发展,浙江省矿业绿色建设硕果累累,绿色矿山全面建设[1],“四边三化”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有序推进[2];湖州市国家级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引领作用显著[3],生产矿山边生产边治理工作全面推进[4]。对于矿业的绿色发展,王国法[5]等开展了绿色矿业发展战略研究,吉广林[6]、宋猛7]等对矿业绿色发展的内涵、主体与对策进行了研究,张元生[8]等、赵威[9]等对智能绿色矿山进行了应用实践,郭冬艳[10]等对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进行了探索,任思达等[11]以经济、环境、政策、技术、产业、社会六个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矿业绿色发展评价。浙江省“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业绿色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矿业活动与环境协调发展的总体评价不高;效益面临下行的压力;绿色矿山建设质量参差不齐,量化标准有待提高等。

本文在总结前述问题的基础上,结合新形势和新要求,经浙江省矿业绿色发展新内涵的分析,研究提出的深化矿业绿色发展的方向,符合全省矿业绿色发展实际,结论为《浙江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提供参考。

1 浙江省深化矿业绿色发展面临的困境

1.1 矿业被社会各界关注度高,但评价不高

浙江省因砂石料供应量的下降与需求旺盛之间的矛盾,产生了高额利润,吸引较多社会资本进入矿业领域,采矿权挂牌成交价不断创造新高,引发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矿业市场。历史一定时期的采石场曾因无序开采,粉尘、污水不达标排放,运输车辆超载、破坏道路现象严重等,造成大众对矿业总体评价极低的印象。经近20年的矿业绿色发展,进行的绿色矿山建设、边开采边治理等工作取得的成效,一定程度扭转了对矿业认识的偏见,但仍存在少量因绿色矿业程度低的矿山,制约、影响着矿业总体评价的提升。

1.2 矿业面临着效益下行的压力

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和支撑的矿业,在经济进入新常态后,也面临着较大幅度的转型,在新冠疫情、房地产开发降速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下,需求的下降、投资的减少,矿业面临着利润的下降、融资困难等诸多状况,较之以往将面对着更加严峻的竞争态势,根据相关资料2021年碎石价格相比2020年同比下跌3.1%,同时生产成本的提高,利润进一步压低,矿业生产下行风险呈不断增大趋势,矿业急需转型升级。

1.3 绿色矿山建设质量差距明显

截至2020年12月,全省301家矿山通过遴选现纳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其中10家矿山入选2020年全国绿色矿山名录。现状来看,不同生产规模、不同企业性质的矿山,绿色矿山建设效果差别较大。温州市截至2019年底,全市59个列入统计矿山中,大型矿山40个,中型矿山2个,小型矿山15个,小矿矿山2个,中型以上规模的矿山或国有矿山,能按建设计划投入建设绿色矿山,矿业绿色发展成效明显,而对于小型矿山企业,由于规模小、投入资金不足,存在着转型升级难、绿色矿山建设水平低、成果维护不到位等问题,成为深化矿业绿色发展应重点解决的问题之一。

1.4 行业量化标准建设滞后

2005年发布的《浙江省绿色矿山创建指南(试行)》,实施绿色矿山创建试点,明确绿色矿山的基本条件和具体要求,五大评价指标以定性为主,定量为辅;2012年发文的《浙江省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评价指标为六大项,增加了细项的定量分析指标;2018年公布的非金属等九个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2020年发布的《绿色矿山评价指标》和《绿色矿山遴选第三方评估工作要求》,明确了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工作流程,细分了评价指标,定量评价指标增加,实际仍以专家定性评价为主,缺乏定量标准来评定。

1.5 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程度需要大力提高

随着矿业开发利用工艺装备和技术水平的不断进步,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程度得到提高,但在矿业内呈现不均匀态势,不同矿种、不同性质规模的企业差别化明显,大中型矿山企业往往能在采取先进技术方面做更多的工作,从而促进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而规模较小、传统生产工艺为主的矿山企业,需大力提升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1.6 矿业政策扶持效果不佳

矿业本身良性发展持续力低,抗风险能力差。从政策到投资,从勘查到开发,从资源到产品,从管理到市场,从国内到国际,从安全到环保,从投入到收益,每个环节都隐伏着风险,而政策是降低风险的最有效途径。全省在绿色矿山试点阶段的激励政策包括治理备用金分年度返还;复垦土地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后产生净收益归采矿权人;享受矿产资源补偿费减免政策;最高80万元的绿色矿山建设资金补助,至全面建设绿色矿山阶段取消了激励政策,在矿产开发利用引导、创新科技、矿山建设用地保障、废弃矿山治理和矿地综合开发利用激励等方面政策缺少。

2 新时期矿业绿色发展内涵及特点

2.1 新时代矿业绿色发展的内涵

2017年发文的《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等六部门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从矿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资源合理利用和先进技术装备应用、生态保护和矿地和谐、资源开发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等四个方面,对矿业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提出目标要求,以示范区建设带动整个矿业绿色发展;2018年实施的矿地综合发开利用,优化了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推进了矿山环境综合整治修复,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矿业开发和矿地综合利用、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的新模式。

笔者理解,矿业绿色发展是以科学、高效的生产方式,实现矿产资源高效利用和生态环境优化保护,最终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统一,从而保证资源的长久利用和可持续发展,在满足当代人发展所需物质资源的同时,为后代人创造良好的生存环境。现阶段矿业绿色发展以绿色矿山建设为基础,以矿业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矿地综合开发利用为重点,构建矿业和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2.2 新时代矿业绿色发展的特点

浙江省经多年来矿山开发利用与保护布局的不断优化,资源得以高效利用,矿山开发集约节约利用水平稳步提升,各项矿业指标提升较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延续良好的发展态势。浙江“重要窗口”建设,建设展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文明高度发达的重要窗口,离不开矿业的资源保障,矿业绿色发展新的特点,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完善矿产资源绿色管理体系,依托资源要素市场配置,建设智能化绿色矿山,不断推进矿业文化建设,以矿业文化指引和驱动矿业绿色发展。

矿业绿色发展需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生态文明是生产力水平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是新发展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两山”理念已经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和行动,矿业的绿色发展,生动的实践着“两山”理念,在获取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矿产资源的同时,更体现在矿业地质勘查、矿产开发与利用过程中,尽可能最小的扰动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

矿业绿色发展需要按照一个系统性工程来规划。矿业绿色发展涉及事前(资源的调查、勘查、评估和规划设置)、事中(矿山的建设和开采)和事后(闭坑后的生态环境修复、土地复垦)全过程,要形成从矿业权规划设立到开发利用直至闭坑后的全生命周期的绿色发展机制,实行有效管控。

矿业绿色发展需要完善的矿产资源绿色管理体系。矿产资源规划管理、矿业权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管理、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矿山企业信用监督管理等内容,构成了系统的矿产资源管理体系,通过完善绿色矿业建设管理体系,从而为深化矿业绿色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矿业绿色发展需要依托资源要素市场配置。坚持市场竞争出让作为资源配置的主要手段。浙江省市场化程度高、民营经济发达、社会资金充足,更要坚定市场化改革方向,以市场化出让为主线,建立符合市场经济的矿业权出让制度,营造公平的矿业市场竞争环境。矿业绿色发展需要人才保障。矿业绿色发展离不开人才的推动,引进和培养多元化的高素质矿业人才,在矿业领域形成人才“磁吸效应”,从而强化资源基础研究,攻克资源精细化开发利用技术,引领原创性成果突破。

矿业绿色发展需要统筹自然资源空间规划。以完善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为基础,实施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将矿产资源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融合,实现矿产资源的规划引导作用,统筹矿地综合开发利用,真正实现“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

矿业绿色发展需要智能化绿色矿山。智能化绿色矿山的内涵包括矿山主体责任意识强,实施精细化管理,资源节约集约和综合利用率高,智能化程度高,科技创新能力强,绿色矿山建设效果显著,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质量优良。

矿业绿色发展需要高品位的矿业文化建设。作为矿业绿色发展的内涵之一,矿业文化建设有助于增强员工创造力和凝聚力,加速促进矿业绿色发展,与此同时开展矿业发展优秀案例,如将矿业与文旅相结合的示范点的宣传,有助于提升矿业在社会树立公众认知上“开矿好”、“矿开好”的美丽印象。

3 浙江省深化矿业绿色发展方向

浙江省深化矿业绿色发展,应围绕着矿业活动中展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文明高度发达的重要窗口建设目标,在健全完善绿色矿业发展新机制的基础上,升级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建设智能化绿色矿山,加强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推动全产业链延伸发展,努力实现矿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

3.1 矿业绿色发展管理体系

深化矿业绿色发展作为矿产资源管理的重要内容,应即时修改《浙江省矿产资源条例》,在绿色勘查、绿色矿山建设、综合利用、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矿业绿色发展评价等内容立法并实施。

明确矿业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指标,重点规划勘查或开采区应当受到长期稳定和建设排他性的保护,体现规划的科学性和权威性。按照乡镇(或园区)或特定的小区域为建设基本单元,规范和引导基本单元的矿业绿色发展,制定科学合理和可操作性的矿业绿色发展示范区评价制度、矿业小镇评价制度,着力打造布局合理、生态优良、矿地和谐、集约高效和区域矿业经济良性发展的示范区。

坚持矿业权市场化竞争机制,完善“净矿”出让制度,打造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的“浙江样本”;研究制订科学合理和符合实际情况的矿山建设规模最低准入标准;完善建立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采矿权设置、准入和审批服务等管理体系。

建设矿业绿色金融体系,出台税收、投资、用地等矿业绿色发展激励政策,设立矿业绿色发展基金,实施政府绿色采购、财政绿色补贴和税收减免、绿色专项基金支持、融资协助和贴息贷款、绿色消费激励等扶持措施。

建立社会化宣传教育平台。通过各类新闻、通讯、网络平台,以绿色矿山和矿地综合利用项目为宣传主角,制作各种矿业绿色发展宣传产品,全面展示矿业发展正能量,提升社会形象。有条件在各地建设露天和地下矿山工业旅游项目。

充分利用浙江省地矿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增加绿色矿山建设、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矿业绿色发展小镇建设等的监管内容。

3.2 实施绿色勘查,建立矿产资源供需信息平台

加大全省重点矿产资源绿色勘查投入,充实资源保有库。推进绿色勘查示范项目,以重点勘查区、整装勘查区、老矿山外围及深部找矿为新突破,形成矿产资源战略接续区,在总结分析绿色勘查示范项目经验的基础上,制订出矿业绿色勘查技术要求,达到勘查装备更新升级,勘查区生态环境治理恢复,全面推进矿业绿色勘查。

摸清全省矿产资源家底,建立供需信息平台,以储量登记数据为基础,一个矿点一个档案,进行资源可开发利用评价,实时变更,实施矿产资源储量的总效管理。

深入调查矿产品市场。建筑用石料的销售范围、产品质量、市场价格、物流条件等最为复杂、最为不确定性,从省内到长三角区域,需求的差异是动态的,应该先在省内建立石料市场需求和供应信息共享平台,精细分析数据,积累总结市场规律,同时对接长三角发展对浙江石料产品的需求,预估每年的需求量,为矿山布局提供依据。

研究矿产品市场风险管控和调节机制,通过供需信息平台,充分利用市场和政府手段,解决、降低矿业面临的效益下行风险。

3.3 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升级版建设

构建浙江省绿色矿山升级版标准体系,制定绿色矿山建设行业量化标准,在现状绿色矿山建设成效的基础上,分类、分阶段实施升级版建设,对绿色矿山建设基础好的大中型矿山,重点推进智能化绿色矿山建设,建立基于大数据、物联网和云端计算等现代化技术数字矿山平台,通过智能决策系统,实时监控矿山各生产环节和对象,提升矿业经济效益。

对于绿色矿山建设成效不理想的中小型矿山企业,找出差距,制订针对性的建设计划,实施“小而精”的小型矿山企业绿色矿山建设,同时通过提高准入规模、到期关闭小矿、微型矿山的措施,优化矿业结构。

3.4 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和保护

以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基金为抓手,全面实施矿山的边开采边治理,通过实施的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矿地综合利用项目等,达到矿产资源开发、矿区生态环境恢复和土地复垦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3.5 推动全产业链延伸发展模式

绿色全产业链具有环境友好性的特征,涵盖产业上下游全部环节,“生产→消费→废弃→处理”的全过程嵌入整个价值链中,以绿色发展为根本理念,促进矿业、自然和社会主体之间的良性互动,实现经济短期利益和长期发展的协调统一。矿业全产业链就需要从传统的矿产资源调查、勘查、开采、生态环境修复(闭坑)、生产经营过程,追索到深加工制造和废弃再生利用环节。新时代背景下,矿业亟需提升发展模式,推进资源集约节约、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是矿业绿色发展的重要抓手,着力调整产业和产品结构,优化矿产资源配置,全力打造矿业绿色全产业链。布局全产业链有利于提高矿产品的品质和有效供给效率,从各个环节全面优化升级,促使行业高端价值链形成,推动矿业绿色发展新模式。建立完善的规范标准和制度体现矿业全产业链的高质量,能有效解决矿业绿色发展的单一化、局部化、区域性和碎片化问题。

建筑石料矿山的产业链应该拓展到混凝土等水泥建材制品,大型矿山企业可以延伸投资到装配式等建筑成品材料领域;叶蜡石等非金属矿可以吸引玻璃纤维等新型材料的产研机构入驻;地热资源和文旅项目的结合。

在研发和应用两大层面,加大矿业人才培养和储备力度。建立矿业专家库,聘请各行业专家、权威人士加入,为矿山企业提供咨询服务;投入专项科研资金,实施科技创新;充分利用矿山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建立的合作平台,培育专业研发中心,重点研究非金属资源应用技术和高品质石料技术。发挥行业协会在联系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浙江省矿业联合会等社会团体积极开展矿业绿色发展理论研究、制定行业标准、矿山企业技术咨询、绿色矿山建设培训、矿业大数据建设、行业自律等任务。

3.6 矿业绿色发展利益导向机制

建立“社会监督、政府抽查,守信奖励、失信惩戒”的绿色矿山建设导向机制,对未履行绿色矿山建设任务、或成效不理想的矿山企业,加强监管,给予惩罚;积极进行绿色矿山建设且成效明显的采矿权人在当地媒体、自然资源网站通报表扬;提前提取治理基金;在建设用地指标上,对于高质量的绿色矿山企业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以保障其发展用地需求;采矿权人信用体系建设加分等引导措施。

4 结论及建议

4.1 结论

(1)矿业绿色发展是指以高质量绿色矿山建设为基础,深化矿产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矿业与自然资源全域空间统筹开发和生态修复,矿地综合开发利用,社会经济综合效益最大化,矿业和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2)矿山治理备用金制度,绿色矿山创建的试点,绿色矿山应建必建,直至全面建设绿色矿山,全省构建了系统的绿色矿山建设及第三方评估体系。实施的一系列矿政政策,矿产开发布局持续优化,规模化集约化程度明显提高,绿色开采水平得到整体提升,矿区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作为深化矿业绿色发展的新方向,矿地综合开发利用探索和实践了矿业活动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的道路。

(3)高品质建设的绿色矿山,展示出浙江矿业“重要窗口”良好形象。在此基础上实施的智能化绿色矿山,加强矿山精细化管理,提升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从而实现“全域化管控,品质化标准,数字化基础,自动化生产,效益化决策”。

4.2 建议

(1)资源综合利用率是规划主要指标,增加矿地综合开发利用指标、矿业绿色发展小镇建设评价指标;对规划开采区(勘查区)提供保障措施,使矿业权设置顺利实施;建立、完善绿色矿业发展评价体系,绿色矿业第三方评估体系;建立矿业数据共享平台;宣传矿业绿色发展成果,提升矿业绿色发展的社会形象。

(2)出台绿色矿山升级版标准,按照大中小型、开采方式等分类,实行差别化、模块化、分类有序的推进全省智能化绿色矿山建设;完善绿色矿山建设的引导机制;建立纳入和退出绿色矿山名录库的动态评价机制。

(3)加快建立矿业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标准、流程、指标及评价体系,完成矿业绿色发展示范区、矿业小镇建设任务,规范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深化全省绿色矿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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