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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及对策建议探析

2023-08-20袁晓燕

消防界 2023年4期
关键词:隐患救援消防

摘要:

针对当前高层建筑存在的火灾隐患,本文从高层建筑物火灾的特点及起因出发,阐述了高层建筑防火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由于高层建筑前期建设施工及装修过程中存在很多火灾安全隐患,加上群众消防意识淡薄,缺乏必要的火灾疏散和救援常识,给消防救援工作带来一定的压力。根据当前我国高层建筑存在的火灾隐患,笔者结合自己多年的實践经验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以期进一步促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水平。

关键词: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对策建议

引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市框架不断拉大,高层建筑不断增多。高层建筑具有人员密集、功能设计复杂的特点,尤其是大型商业综合体项目,使用功能综合,内部结构复杂,产生烟囱效应的垂直通道较多,疏散路径复杂,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极易蔓延扩散,群众疏散和救援难度较大,容易发生大规模的火灾伤亡事故及踩踏等次生灾害事故[1]。因此,加强对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隐患分析和对策研究至关重要。

一、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概述

(一)高层建筑的概念和分类

根据我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高层建筑主要分为两类[2]。

1.住宅建筑。建筑高度大于54米(约18层)的住宅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为一类高层住宅建筑;高度大于27米(约9层)但不大于54米的住宅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为二类高层住宅建筑。

2.公共建筑。一类高层民用建筑包括:(1)建筑高度大于50米的公共建筑;(2)建筑高度24米以上部分任一楼层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商店、展览、电信、邮政、财贸金融建筑和其他多种功能组合的建筑;(3)医疗建筑、重要公共建筑、独立建造的老年人照料设施;(4)省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和防灾指挥调度建筑、网局级和省级电力调度建筑;(5)藏书超过100万册的图书馆、书库。其余高度大于24米不超过50米的非单层公共建筑为二类高层公共建筑。

(二)高层建筑存在的火灾隐患

1.火灾负荷多、火势和烟气蔓延速度快。由于高层建筑人员密度大、建筑内部易燃物和可燃物多、楼道与电井等公共部位经常堆积大量的纸箱等杂物、放置可燃的鞋柜等家具、楼道内进行电动车充电等,一旦发生火灾,不仅增大了火灾负荷,更是直接堵塞了逃生安全通道,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

高层住宅内竖向分布的管道较多,如电梯井、电力井、通风井等。根据笔者近几年消防验收工作经验,几乎所有的高层建筑均存在井道楼层分隔处以及防火分区隔墙处防火封堵不到位的情况,一旦发生火灾,这些竖向管道及隔墙缝隙就可能成为火势在不同楼层及防火分区之间蔓延的通道[3]。尤其是竖向管道的烟囱效应,在火灾发生时,为住宅火灾的纵向蔓延创造了条件。同时,可燃材料释放的有毒气体通过各种缝隙扩散,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由于节能保温的需要,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如选择不当,也将成为火灾迅速立体蔓延的重要隐患[4]。近期某市一在建高层建筑失火,据了解其原因是堆积的可燃外墙保温材料被电焊施工点燃引起,所幸并无人员伤亡,倘若这批外墙保温材料被使用在该建筑的外墙上,群众入住后发生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

2.人民群众逃生难度大。火灾往往发生在夜晚,晚上各种充电设备较多,尤其是电动自行车在建筑内部充电,人们都处于睡眠状态,一旦发生火灾,人们反应迟钝,恐惧和慌张等情绪都会影响人员的正常疏散。

高层建筑内居住人员平时上下楼均使用电梯,一旦出现火灾,人们应该通过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进行逃生。但很多群众由于缺乏常识,平时又没有参加过消防疏散演练,对自己居住建筑的疏散通道不熟悉,甚至错误地选择乘坐电梯疏散。而且从较高楼层到达地面距离较长,容易造成拥挤、踩踏事故,尤其对于老年人、儿童和病患者,及时疏散几乎不现实。

3.自动灭火和防排烟设施缺失或失灵。现存的高层建筑中,防火门缺失或损坏、消防水池水泵房无法正常使用、联动系统不能正常工作、自动喷水系统缺失、灭火器过期或无法使用的现象比较普遍[5]。尤其是烟感系统,已经竣工验收若干年的建筑,很大比例的烟感报警系统仍未投入使用(红色或黄色盖子始终未摘除),形同虚设。有的建筑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为了节省投资,或消防施工单位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不按设计施工,漏设防排烟系统、补风系统等。有的项目借用临近项目的公用消防设施,但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消防公用设施瘫痪后不能及时维修,无法保障火灾发生时的及时扑救。在有些建筑施工过程中,违规使用非国标产品,电线电缆的选型不满足设计要求,有的项目为了节省开支,使用同等负荷的铝缆代替铜缆,未按要求在一类高层住宅、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建筑内采用低烟无卤、矿物绝缘等电线电缆[6],为整个系统的电气火灾埋下了隐患。

4.消防救援难度大。由于救援场地或通道不满足要求,大大提高了救援的难度。发生火灾时,消防救援人员虽然第一时间赶往现场,但由于情况复杂、设备落后等原因,致使救援效果往往不尽人意。其实高层建筑火灾的救援在全国乃至全世界都是个难题,我国每年都有消防队员因火灾救援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二、高层建筑安全隐患分析

(一)消防意识薄弱

部分高层建筑居民的消防意识较为薄弱,对高层住宅发生火灾的危险性认识不到位。很多老旧小区都存在车辆堵塞消防通道问题,对消防部门宣传的严禁飞线充电、严禁在公共区域堆积可燃物、严禁楼道内电动车充电等置若罔闻。同时,有些居民对所居住建筑内部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缺乏了解,不会正确逃生和及时控制初发火灾[7]。

(二)部门监管缺位

民政部门每年有大量的养老设施建设任务、教育部门和卫健委也有各种职业培训学校、幼儿园、医院门诊的营业许可等业务。为了完成上级安排部署的工作,部分机构和部门没有很好地和消防部门对接,致使一些没有消防手续的建筑违规投入使用,造成严重的火灾隐患。同时,住建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也没有及时对未审查合格就擅自开工的建设项目及消防验收未合格就擅自投入使用的项目进行有效查处[8]。

(三)消防设计不完善

设计合格的施工图是建筑施工的根本依据,做好施工图消防设计审查工作,可在源头上为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把关。但是由于历史原因,现存的部分建筑由于设计施工图和消防设施的先天性缺陷,目前无法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整改。同时,由于其他建设工程(非特殊建设工程)不需要进行消防设计审查,仅在竣工后进行备案和抽查工作,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存在投机和侥幸心理,擅自降低消防设计标准,为建筑带来严重的火灾隐患。

(四)监理工作严重失职

在近年的消防验收工作中发现,一些监理单位未依法对所监理项目的消防施工部分进行有效监理[9],致使项目实际情况与施工图严重不符、消防产品一致性不符合要求、信息流向与实际不符、消防设施安装操作不规范、安装质量不合格等情况严重。同时,消防施工的监理工作缺位,很少有了解该项目消防工作情况的监理人员。部分监理单位派一两个退休的老同志负责项目的监理,而这些监理人员不了解消防知识,除了签字什么也不懂。甚至有个别消防施工资料都是竣工后找专业的资料员编造出来的,竣工验收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极差。

三、对策及建议

(一)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

加强对第三方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机构的管理,按照要求落实消防审查政府采购工作。加强对消防设计审查机构及人员的执业能力培训,提高技术审查水平,严格按照强制性规范逐条对照整改,严厉打击超资质许可范围和违反强制性规范设计的行为。同时,加强各地消防领域专家库的建设和培训工作,为消防设计审查许可做好技术支撑。

(二)强化各领域消防安全监管

应加强对消防设计从业人员的资格审查,保证消防设计从业人员的专业性;加强对消防施工和检测队伍及执业人员的资格审查和教育培训;加强对在建项目和既有建筑的消防隐患排查工作;消防救援机构和住建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加强重点领域的消防安全监管,加大对消防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三)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宣传

消防救援机构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让群众深刻认识到火灾的危害性,增强群众的防火安全意识和对火灾预防的重视程度。尤其是普及火灾自救知识,不定期进行火灾逃生疏散演习,使群众能在火灾发生时第一时间逃离现场,教会他们使用各种消防器材,及时扑灭初期小火。同时,人人要学会正确的火灾报警方式方法,合理引导消防救援车辆到达现场,积极配合做好消防救援工作。

(四)加大消防隐患排查力度

由于高层建筑、儿童活动场所、医院门诊及其他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存在建筑设计复杂、疏散距离过大、救援难度大的特点。同时,老年人建筑、儿童活动场所、医院门诊人员行动能力差;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如一些商业综合体、影剧院等功能设计多样,人员结构复杂,不利于快速疏散。这些建筑一旦发生火灾,往往会蔓延扩散,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因此,要加强对这些建筑的消防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违规装修和用途变更、是否存在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消防设施的行为、是否存在消防监控和联动控制系统失灵、是否存在安全管理缺位或不规范、是否存在消防人员未持证上岗等情况。

(五)改造老旧小区和既有建筑

各地政府应出台具体可行的老旧小区和既有建筑改造政策文件,完善老旧小区消防审验手续。在提高老旧小区生活服务功能的同时,提升老旧小区和既有建筑的消防安全水平,重点对老旧小区和既有建筑的电线电缆和外墙保温材料进行全面检查和更新。

(六)建立消防安全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省、市关于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各地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委员会领导,各职能部门参与,对全市消防工作进行监督及组织领导,推动全面贯彻防消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使消防安全责任落到实处。针对人员密集的高层公共建筑、高层住宅建筑的主体单位或者物业公司,以单位为主体成立消防安全委员组织,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负全责并向上级(市级委员会)汇报工作。

(七)推广智慧消防物联网平台

目前,城市高层、大型建筑、各类特殊场等消防重点单位日益增多,消防安全形势异常严峻。同时,消防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人员有限,安全监管缺乏有效的技术手段支撑和社会化手段配合,无法及时发现、消除、整改重大火险隐患,火灾风险和发生几率仍然居高不下。因此,必须综合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加快推进“智慧消防”建设,全面促进信息化与消防工作的深度融合,建立全覆盖的社会火灾防控体系,实现“传统消防”向“现代消防”的转变[10]。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利用大数据和物联网平台不断推动我国消防事业快速发展。

结束语

随着我国城市建设速度的不断加快,高层建筑及超高层建筑不断增加。但是我国消防救援能力还远远不足,救援设备相对落后,消防救援压力大。因此,我们应该重视消防安全,积极参与消防隐患治理和火灾预防工作。随着全国人民消防安全意识的提高以及“智慧消防”在各种云平台上的推广运用,我国的消防事业将取得突破性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松.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几点思考[J].四川建材,2023,49(05):244-246.

[2]李可.浅析民用高层建筑的分类[J].电子制作,2013(18):215.

[3]李鹏飞.防火分隔技术在建筑消防中的应用策略研究[J].科技资讯,2022,20(24):97-100.

[4]张志娟,乔红光.浅析如何减少建筑保温材料火灾的发生[J].化工管理,2017(05):280.

[5]何瑞.加强高层建筑消防监督中的消防设备与设施管理探讨[J].中国设备工程,2023(07):240-242.

[6]陈景文,范长安.浅谈高层综合建筑的电缆敷设标准与防火安全对策[J].中国石油和化工标准与质量,2016,36(13):4-5.

[7]邬博偲.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现状及火灾防控措施分析[J].工程建设与设计,2023(04):47-49.

[8]汪根進.浅议监理在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监管中的作用[J].山西建筑,2010,36(25):233-234.

[9]丁海波.高层建筑消防监督管理模式创新研究[J].今日消防,2023,8(01):64-66.

[10]陈景文,范长安.浅谈高层综合建筑的电缆敷设标准与防火安全对策[J].中国石油和化工标准与质量,2016,36(13):4-5.

作者简介:

袁晓燕(1976- ),男,汉族,山西临猗人,硕士研究生,注册咨询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消防工程师,研究方向:建设工程火灾预防与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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