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藏消防救援队伍基层监督执法问题的思考
2023-08-20张广龙
摘要:
分析当前西藏消防救援队伍基层监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重点阐述现阶段监督执法遇到的难点、执法不规范存在的风险等问题,探讨解决当前监督执法工作问题的对策和建议,以期为更好地开展监督执法提供參考。
关键词:
西藏消防;监督执法;问题;建议
消防救援队伍作为国家行政职能部门,承担着消防监督管理的职责,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是消防救援队伍的神圣使命。当前结合《消防法》的修订与《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监督执法工作相比以前发生了重大变化,尤其是建设工程消防审核验收及备案抽查等事前预防事项移交住建部门,加之优化营商环境带来的部分资质许可予以精简、取消审批,消防机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给基层消防救援队伍监督执法增加了更多的监管难度,对基层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有了更高要求。笔者结合当前西藏消防救援监督执法队伍存在的问题,就如何有针对性防范化解火灾风险,更好地服务社会进行了深度探讨。
一、当前西藏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消防监督人员数量少且专业水平不高
以昌都为例,除城区大队配备了两名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监督人员,其他大队平均只有两个或三个干部,负责防火工作的一般是一名兼职人员,有的甚至是大队主官自己检查自己审批,还有大量技术干部被长期借调到其他岗位。结合干部生长提拔转换岗位,很多监督干部没有接触过防火工作就安排到了防火岗位,并且到岗后不像内地消防救援大队一样有传帮带的过程,大队更没有法制审核人员,这就导致很多大队在监督执法过程中边摸索边执法,错误问题经常出现,执法质量堪忧。目前,消防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技术标准都需要监督执法人员熟知,没有一年以上的学习工作经验,很难达到一名合格消防监督员的要求。随着消防监督执法日益规范,暴露出的执法问题也日益突出。
(二)西藏消防资源不足导致先天隐患较多
消防是一个综合性多元学科,需要社会资源的多方参与,如消防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单位、建筑使用后的维护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西藏因地处高原,人员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专业的消防技术人员缺乏,在实际工作中经常能发现消防施工单位按照经验施工,不参照消防规范,缺乏消防施工明白人,消防设施原理一问三不知,消火栓系统、自喷系统的连锁、联动在实际安装中无法保证质量,尤其是排烟系统,全市找不到一家排烟系统是按照规范安装的,施工质量较差,留下大量的先天隐患[1-2]。全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数量少且都集中在市区,人员基本都是从内地聘请,因工资待遇、高原海拔高不适应等原因留不住注册消防工程师等专业人员,人员流动极大,基本达不到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要求,无法给消防监督人员提供助力。目前,因取消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许可,基层监督人员较少且监督执法水平不足,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基本没有有效监管,这些情况的叠加导致消防隐患逐年增多,火灾风险没有得到有效改善。
(三)消防监督检查装备配备及使用存在不足
消防监督相关技术与设备设施的先进程度决定着实际工作的效率与质量。在灭火救援装备现代化、消防法规体系化发展的同时,值得关注的是消防监督工作的方法、装备和手段方式。目前,西藏的消防监督装备覆盖率依然不足,较多大队没有配备与现有消防设施检查相匹配的装备,很多单位测试火灾报警系统时还仍然使用香烟进行测试,缺乏必要的仪器设备,加之监督人员没有掌握消防设施的检查方法和监督设备的使用方法,大多数情况下的检查只能是走过场,无法保证检查质量。
(四)社会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行业监管作用不突出
因西藏地理原因,消防人才稀缺,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基本流于形式,除了地标性建筑能够配备一两名消防安全明白人,大多单位都没有配备消防设施操作员。单位自主检查消防隐患,只看灭火器、疏散通道、消火栓有没有水等表面问题,自动消防设施不会操作和不敢操作情况普遍存在。有的只会填写记录不会检查,对可能发生的火灾风险置之不理,部分单位消防资金投入不足,消防设施出现故障后,维修极其缓慢,造成隐患长期存在,尤其是高层住宅小区因为物业不履职、管理职责和责任不明确,消防设施完好率极低[3]。
行业部门在进行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时,基本是宣讲得多,隐患治理的少,没有把消防安全当成自己行业部门的事,就算是开展隐患排查也一定会邀请消防部门全程参与,潜意识里仍然认为消防安全就是消防部门的事,消防部门隐患抄告、函告后基本也是石沉大海。
二、改善西藏基层消防监督执法状况的对策建议
(一)强化人员整合,最大限度保证监督执法人员数量
结合西藏人员编制数量较少的现状,基层监督执法人员数量的确无法完全保证,在这样的情况下更应该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最大限度整合现有消防力量。
1.按照术业专攻,一专多能的人才队伍建设要求,培养全能型、钻研型的监督执法队伍。
2.大力开展防消联勤,组织消防站干部、消防员积极参与防火工作,促进防灭火协调发展,鼓励基层消防人员参加消防设施操作员、行政执法资格等防火相关培训[4]。
3.适当减少监督岗位的干部借调数量,让专业技术干部回归专业技术岗位,要采取招录消防文员的方式协助开展消防监督执法、火灾调查等辅助性工作,扩充基层监督执法力量。
4.结合援藏工作,每年上报援藏需求时应争取一定比例的防火岗位干部,充实基层一线,开展监督执法工作,最大限度保证监督执法人员数量。
(二)大力开展执法培训,打造学习型监督执法队伍
1.要落实常态化业务学习制度。基层消防执法人员每周要参加集中学习,对应该掌握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要有一定的了解。总队支队防火部门每月要组织开展监督执法业务视频培训会,重点对相关法律文件及办案程序进行学习,解决基层执法存在的弱点、难点问题,通过学习培训提升全市消防监督执法业务素质。
2.组织防火业务培训班,开展防火岗位大练兵。满足集中培训条件的要积极组织集中脱岗防火业务培训,适时组织开展防火岗位大练兵,督促基层监督执法人员学习业务。
3.落实年轻干部或刚转到防火岗位的干部开展跟班学习,有计划组织基层监督执法干部到总队、支队防火部门进行挂职学习、跟班作业[5-6]。
4.依托地方消防培训学校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消防设施实操实训。
5.出台人才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监督执法人员参加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设施操作员、法律职业资格等考试,打造学习型监督执法队伍。
(三)推动社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行业部门落实监管责任
1.通过定期召开社会单位约谈会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通报典型隐患治理情况,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巩固和深化社会单位的主体责任。
2.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时,将主体责任是否落实作为检查重点,倒逼社会单位责任落实。
3.充分利用信用监管,将隐患久拖不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消防处罚的单位纳入失信名单,实施信用惩戒,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4.要以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为抓手,充分利用安委会、消委会等平台,推动行业部门履职尽责,承担起本行业部门的消防安全监管责任。
5.每年通过市政府下达消防目标责任书,明确其消防责任,并定期组织考核,不履职尽责的纳入政府督办。
6.消防救援机构应加强与行业部门的沟通配合,建立工作机制联合检查、联合治理,带动行业部门落实监管。
(四)加强基层消防队伍建设,切实提高火灾防范能力
1.加强基层消防安全治理队伍建设。依托《消防救援局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县乡村三级消防安全体系建设,打通火灾治理最后一公里。
2.加强监督执法队伍装备建设,配齐配强消防监督装备、火灾事故调查装备、消防产品检测装备,并定期开展培训,确保基层一线有装备、会使用,充分发挥装备效能,提高监督执法水平。
3.依托队伍建设消防设施实训基地、消防设施操作员鉴定站[7],加强基层消防设施考评员、操作员队伍建设。以昌都为例,没有专业的消防培训学校,消防设施操作员仅靠自学,考试时通过率极低,再加上只能到拉萨开展考试,来回坐飞机、食宿等开销给社会单位增加很大压力。因此,各地市加强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评员队伍建设非常必要,培养一批具有考评资格同时兼任教学的技能人才,在此基础上培养社会单位消防设施操作员,能大大提高消防设施操作员的通过率。操作员的普及可增加社会单位消防明白人,能夠更好地做好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切实提高社会面火灾防范能力。
(五)强化执法监督工作,大力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
1.完善执法流程设置,集中开展法制审核。结合西藏人员不足情况,建议各支队设立集中法制审核,依托内部长期从事法制审核人员、具有法律从业资格人员或聘请专业律师为支队法制员,对大队行政执法进行审核,尤其是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保障执法质量。
2.加强执法记录仪使用。执法记录仪的使用可有效杜绝执法不规范,明确是否有效开展检查、有没有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处理、有没有落实执法全流程记录等,均可通过视频进行反馈,定期通报执法记录仪使用情况,督促大队规范执法。
3.创新监管执法,开展联合执法。借鉴全国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整治经验,对情况复杂、专业性强的场所隐患,应聘请社会专家、行业专家参与检查,共同开展联合执法。
4.加强执法质量考评和执法过错追究。严格落实大队每月、支队每季度、总队每半年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发现的一般问题通过通报反馈执法单位,问题较重的移交内部监督机构,纳入重要事项督办[8]。
(六)与相关行业部门建立消防监督执法协调机制
1.完善与住建部门的工作协作机制。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职能移交住建部门后,各地市应当尽快建立工作机制,实现住建部门与消防机构信息数据共享,避免失控漏管,相互推责。
2.巩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机制。当前消防法明确了公安机关的职责,居民社区和大量“九小场所”的消防监督都离不开派出所的参与,行政拘留处罚、失火罪与消防责任事故罪的办理都需公安机关主体实施。
3.与检察机关建立检消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研究消防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检察机关对消防救援机构重大执法程序及法律适用进行审查,提供法律建议。
结束语
防火监督执法工作事关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因此,笔者结合西藏当前消防监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提出了对策建议。近年来,全国消防救援机构因执法过错、执法不当等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时有发生,对西藏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不断敲响警钟。完善西藏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机制、防范化解执法风险、深化消防执法改革涉及对长期形成的利益格局的调整、权责关系的重塑、管理模式的改造,必将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本文通过研判当前西藏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现状,剖析存在的问题,给出了提升西藏消防行政执法效能的几点建议,希望对西藏消防监督执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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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白玉龙.浅析基层消防监督执法中的问题与应对措施[J].法制与社会,2021(14):131-132.
[3]张德刚.分析基层消防大队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及成因[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20(03):106-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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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郭明山.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消防监督执法效果和公信力[J].江西化工,2017(04):152-154.
作者简介:
张广龙(1988- ),男,汉族,山东聊城人,本科,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研究方向:消防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