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
2023-08-16蒋洪杰,朱燚波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大对中医药发展的支持和促进力度,国务院办公厅于2023 年2月28 日印发《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着力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
《实施方案》提出了明确的建设目标:到2025 年,优质高效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快建设,中医药防病治病水平明显提升,中西医结合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高,高素质中医药人才队伍逐步壮大,中药质量不断提升,中医药文化大力弘扬,中医药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升,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中医药振兴发展取得明显进展,中医药成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支撑。
为实现上述建设目标,《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实施八大工程。一是实施中医药健康服务高质量发展工程,提出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扬优强弱补短”建设、中医治未病能力建设、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能力建设、中医药数字便民和综合统计体系建设。二是实施中西医协同推进工程,提出加强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创新建设、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同建设。三是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和现代化工程,提出加强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中医药古籍文献传承,开展中医药科技重点项目研究和中医药关键技术装备研究,强调做大做强中国中医科学院。四是实施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岐黄工程),提出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基层人才培养计划和人才平台建设计划。五是实施中药质量提升及产业促进工程,提出强化中药材种业质量提升、中药材规范化种植、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创新和中成药综合评价体系建设。六是实施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提出加强中医药博物馆建设和中医药文化建设。七是实施中医药开放发展工程,提出建设中医药开放发展平台,实施中医药国际影响力提升计划、中医药国际贸易促进计划和中医药国际抗疫合作计划。八是实施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点工程,提出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同时开展医保、医疗、医药联动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点建设。为确保项目落实落细,《实施方案》明确了八大工程的具体建设目标、建设任务、配套措施和部门分工,强调建立跨部门工作机制,要求各地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并开展重大工程实施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其中,中药材种业质量提升的建设目标为中药材种质资源收集保存、鉴定评价、优良品种选育与良种繁育能力进一步提升,优质种子种苗大规模推广应用,中药资源监测能力明显提高,从源头保障中药材质量。其具体建设任务包括:一是支持国家药用植物种质资源库建设;二是引导地方建设一批中药材种子种苗专业化繁育基地,推动制定种子种苗标准;三是依托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工作成果,健全中药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其配套措施为出台中药材种子管理办法,从法规层面规范中药材种子种苗生产经营资质和经营行为,打击种业违法行为;加强部门协同,形成中药资源管理合力。此项工作由国家中医药局、农业农村部等负责。
中药材规范化种植的建设目标为道地药材生产布局更加优化,珍稀濒危中药材人工繁育技术取得突破,中药材生产先进适用技术实现有效转化和示范推广,进一步推动中药材资源可持续利用。其具体建设任务包括:一是引导地方建设一批道地药材生产基地;二是建设一批珍稀濒危中药材野生抚育、人工繁育基地;三是制定常用300 种中药材种植养殖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四是广泛开展中药材生态种植、野生抚育和仿野生栽培,开发30~50 种中药材林下种植模式并示范推广;五是统一中药材追溯标准与管理办法,依托现有追溯平台,建立覆盖主要中药材品种的全过程追溯体系;六是依托现有药品监管体系,搭建一批中药材快速检测平台。其配套措施主要如下: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台全国道地药材目录,推进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加强道地药材产区规划和规范化种植;各地要强化道地药材资源保护和生产管理,在项目、政策等方面予以倾斜,建立部门协同机制,统筹力量协同推进中药材质量提升。此项工作由农业农村部、国家中医药局、国家林草局、国家药监局等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