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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23-08-16杨英英

乡村科技 2023年6期
关键词:焦作市人居整治

杨英英

焦作工贸职业学院,河南 沁阳 454550

0 引言

人居环境是人类生活的基本空间。农村人居环境是指农村居民生活的主要环境,包括公共服务设施及乡村面貌等内容。新时代,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意义重大。首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按照产业繁荣、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1]。其次,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缓解社会主要矛盾的有效方法。对于数量庞大的中国农民而言,随着收入的不断提高,美观的农村生活环境、干净的饮用水、安全的食品等,都逐渐成为他们越来越迫切的美好生活需求。从这个意义上说,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是化解社会主要矛盾的有效方法。最后,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是巩固小康社会建设成果的保障。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有利于为农村居民提供一个卫生整洁的环境,有利于巩固小康社会建设成果。

1 焦作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取得的成效

焦作市地处我国华中地区,位于河南省西北部,北依太行山(与山西省晋城市接壤),与郑州市、洛阳市、新乡市、济源市相邻。焦作市下辖4 个区、4 个县、代管2 个市,共103 个乡镇办、1 826 个村民委员会,总面积4 071 km2。近年来,焦作市政府积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各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努力建设环境宜居的农村。随着此项工作的不断推进,焦作市农村人居环境水平显著提高。

1.1 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规范化

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点、难点。因此,焦作市各相关部门首先着力解决农村人居环境的这一主要问题。目前,焦作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任务逐步完成,各县(市、区)城乡环卫一体化治理模式基本得到落实。截至2022年11月,焦作市完成了706 个建制村的污水治理工作,农村污水处理率达36.3%,建成投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331个,使375 个村的生活污水通过市政管网收集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消除黑臭水体934个[2]。

1.2 乡村“厕所革命”稳步推进

焦作市累计完成投资17 亿元对农村厕所进行改造,要求每村每户都要有干净卫生的厕所。数据显示,焦作市已完成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33.7万户。截至2022年11月,该市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1.5%,696个村实现整村推进,366 个村采用完整上下水系统管网模式建设并投入使用[2]。同时,各县区政府对农民自愿主动进行厕所改造的,给予资金奖励和补助,进而鼓励人们积极参与厕所改造。例如,修武县制订了奖补措施,对于提前完成厕所改革任务的村庄,每户奖补200~300元[3]。

1.3 村容村貌有效提升

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是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内容[4]。焦作市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来,有效改善了乡村面貌,很好地满足了人们吃、住、行及娱乐等方面需求,极大地提高了村民的幸福感。目前,焦作市正大力开展农村规划编制及实施工作。根据最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梳理出焦作市应编制村庄规划1 418个,已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1 346个,规划编制率达94.9%,已基本实现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应编尽编,编制率居全省前列[5]。同时,实现道路硬化的建制村占比达到100%,实现道路硬化的自然村占比达到98.8%;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1.3%;各村主要场所亮灯率达到100%。

2 焦作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存在的问题

调研发现,目前焦作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以下3个方面。

2.1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投入不足

2.1.1 政府投入资金有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依赖于政府各部门的支持,尤其是资金支持。尽管焦作市政府不断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经费投入,但由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一项从垃圾处理体系的建立、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的设置到厕所的规范化改造皆耗费巨额资金的工程,涉及面广,后续管护费用高,资金需求量大[6]。因此,政府投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相对有限。加之部分村委会干部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环境整治任务,通常在前期会投入大量资金进行环境整治,这使得后期维护等费用无法得到长期的有效保障,从而影响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进程。

2.1.2 农民自筹资金难度大。焦作市大部分农民的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生产或者外出务工。由于农业生产投入高、收益低,当地农民的收入水平普遍不高,其筹措资金进行环境治理的意愿不强。另外,政府宣传力度不够。虽然焦作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已开展多年,各村也在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号召农民积极参与环保行动,但由于村委会宣传资金有限、宣传方式老旧,如在村委会、村内宣传墙上粘贴横幅、手写黑板报等,缺少现代信息网络技术的辅助,宣传效果不佳。村委会的宣传效果不明显,不能有效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所以,农民不愿意筹措资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

2.2 农民环保意识不强

2.2.1 农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足。农民与农村生活环境息息相关。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有助于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然而,部分农民没有意识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仍有随手丢弃垃圾、随地吐痰等行为,对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更是缺乏正确认识。部分农民对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造成的环境污染不够重视,对农业生产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更是缺乏了解。

2.2.2 农民主动参与环境整治的积极性不高。部分农民认为环境整治工作是村委会的事情,村干部应负责任,农民无权参与其中。所以,农民参与环境整治工作的积极性不高,往往置身事外,认为环境整治工作与自身无关。加之部分农民主观意识上对干净、健康的环境要求不高,缺乏建设美丽乡村的意愿。

2.2.3 农民生产生活方式落后。受传统生活习惯的影响,焦作市部分农村地区生产生活方式较为落后,导致很多村民对生活垃圾、污水、厕所卫生等环境污染现象不重视,进而引发了诸多环境问题。再加上在经济全球化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浪潮下,部分农民过于重视经济利益,过度开垦土地,种植一些收益高、收益快的农作物,忽视了土地的修复期,从而影响了农村环境系统平衡。部分农民为提高农业产量,不断加大化肥、农药施用量。在此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农业生产垃圾,对农村水源造成污染,严重破坏农村人居环境。

2.3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机制有待完善

2.3.1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技术方案有待完善。整治农村人居环境要因地制宜。相关部门应根据当地的自然地理条件特点,制定科学的环境整治技术方案。然而,焦作市在整治农村人居环境过程中,技术不够成熟,缺乏统一的标准。例如,在生活垃圾处理上,焦作市盲目推行“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的模式,对资金支撑和运营管理体系建设缺乏系统性的思考,导致生活垃圾处理不合理。在厕所改革方面,焦作市狠抓厕所内部改造,但未实现粪污的充分利用,部分厕所还存在出粪口损毁、雨水渗透、粪格串水等现象。在污水治理上,生活污水治理比例不高,部分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果不理想[7]。

2.3.2 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管护机制有待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每一个阶段的工作重点都不一样。例如,在前期垃圾处理方面,大多数村庄与村庄之间的公共区域缺少垃圾桶,也没有专门的垃圾处理设备,垃圾随意丢弃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再如,大部分村庄的安全饮水设施、垃圾收集设施均由村集体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进行管护,没有落实好后期管护主体的责任。在基础设施的后期维护中,由于缺乏管护经费,没有安排专门的技术人员,也缺少统一的管护标准,造成部分基础设施毁坏。

2.3.3 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监管难度大。首先,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专门的农村环境保护的综合性法律,有关农村环境保护的法律规范分散于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中,且少数条文缺乏针对性,仅采用概括性的文字来表述。其次,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对人居环境进行监管的主体主要是村委会成员,由于其缺乏相关的法律基础知识和环境保护知识,导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监管不力。加之部分农民环保意识不强,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意愿也不强,导致农村人居环境监管难度大。

3 焦作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对策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促进乡村振兴的重大举措[8]。焦作市应积极解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出现的新问题,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整治水平。

3.1 开拓多元资金来源渠道

3.1.1 加大政府财政投资。焦作市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时,可采取一定的倾斜政策,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使农村环境治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焦作市各相关部门亦应制定合理方案和政策,有效安排农村环境整治工作项目资金,保证后期实现预期成效。各县级部门可按规定统筹整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资金和项目,逐村集中建设[9]。此外,焦作市应加大对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投资,创新基础设施运行方式。

3.1.2 加大金融机构的投资。金融机构的投资支持可以有效缓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出现的资金不足问题。政府要制定积极的金融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投资农村环境建设,同时引导金融机构依法积极开发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相关金融产品,提供中长期贷款等金融服务。金融机构应尽量优化信贷审批流程,减少一些烦琐不必要的程序,从而推动农村环境整治的进程。与此同时,金融机构应向申请贷款的企业积极宣传政策,鼓励部分环保企业到农村投资环境建设促进农村环境整治与产业发展融合[10]。同时,金融机构还要优化贷款结构。例如,政策性开发性银行要优化贷款结构,投放更多更长期限贷款;引导商业银行进一步增加贷款投放、延长贷款期限;鼓励保险公司等发挥长期资金优势,加大对人居环境整治等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

3.1.3 鼓励农民自筹资金。农村生活环境与农民密切相关。因此,焦作市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应按照“政府主导、农民主体”模式开展,集合政府、村民、社会等各方力量为环境整治工作筹措资金。焦作市政府应充分发挥农村村民委员会的作用。村委会可通过村民会议制定合理的环境整治制度,向村民适当筹集环境卫生费用,并定期公布整治环境账目明细,使环境整治工作公开化和透明化。此外,可充分发挥乡贤的作用,号召乡贤积极带头资助,进一步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3.2 提升农民环保意识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农村人居环境和农民休戚相关。因此,除了政府的支持外,做好此项工作的关键还在于村民转变意识,积极投身环保活动。基于此,焦作市要加强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宣传,提升农民环保意识。

3.2.1 开展传统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是转变农民思想观念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一方面,分别召开县、乡、村三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宣传动员会及推进会[11],及时宣传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积极引导党员群众投身到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中来,亲力亲为,带头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同时,对脏、乱、差的单位要公开曝光,强化舆论监督,让党员群众在村容村貌整治工作中不断提高个人素质,加快实现农村环境面貌和精神面貌的整体改善。另一方面,政府相关工作人员要经常下乡下村,发放环境保护倡议书等,耐心详细解答农民疑惑。各村要经常悬挂有关环境保护的宣传标语,利用村广播站宣传卫生小知识,增强整村的环境保护氛围,为绿色乡村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2.2 加强新媒体宣传引导。为使宣传活动真正行之有效,焦作市有关部门还需要采用大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利用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使农民了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政策及具体实施步骤,让农民切实感受到农村人居整治工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从而提高其自身对人居环境的重视程度[12]。

3.3 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机制

3.3.1 优化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方案。每个地区都有自身独有的特征和发展模式,因此,焦作市农村生活环境整治应结合当地实际,探索出适合当地的环境整治技术和模式。政府相关部门要对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所采用的技术和模式进行详细分类,科学规范地分析每种技术和模式的特点,制定出明确的环境整治标准,保证焦作市每个村都有既适合又实用的环境保护设施。同时,焦作市应加大相关技术研究力度,鼓励技术创新,研究并推广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农业废弃物等转化利用技术,使农村废弃物变废为宝。

3.3.2 建立健全基础设施管护机制。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与基础设施建设密不可分。首先,焦作市应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政府应加大投资力度,在村与村之间增加垃圾桶、公共厕所等设备设施数量。在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基础上,配齐环保设施,保证农村每日产生的生活垃圾能够有序投放、有效清理,进而逐渐改善农村生活垃圾散乱的局面。其次,完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管护机制。基础设施不仅仅在于建设,更在于管理和维护。政府可以设立基础设施管理激励制度,对环境整治工作进行随时抽查检查,奖励排名靠前的村庄,通报并惩罚排名靠后的村庄,以此激励各村庄做好基础设施的管理工作。

3.3.3 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立法部门应结合我国实际,制订一部专门的农村环境保护的综合性法律。同时,各农村地区应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制定环境保护的相关规章制度,保证农民的生产生活依法而行。焦作市应对基层工作人员和农民进行法律培训,转变其传统的思想观念,使其切实了解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性。此外,焦作市应加大环境保护法律宣传力度,使农民知法、懂法、遵法,起到纠正农民不良行为的作用,同时可建立相应的环境监管部门,对于破坏农村人居环境的村民,依法进行批评教育,行为严重的依法处罚,以此约束和规范农民的行为,提高农民的人居环境保护意识。

4 结语

焦作市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以来,在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厕所改造、村容村貌提升等方面成效显著,但也出现了新的问题。在接下来的工作中,焦作市要发动相关力量,解决好农村人居环境的有关问题,以更加务实的方法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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