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平均寿命”的两次飞跃
2023-08-13
“平均寿命”的概念
今人使用的“平均寿命”概念,完整的说法是“平均预期寿命”,即某个年龄段的人,平均还可以继续生存多少年。如果表述中没有特别点出具体年龄段,则“平均寿命”一词,通常是指出生不足一岁的婴儿,平均还可以继续生存多少年。
在古代,影响“平均寿命”的核心因素,不是人的寿命上限,而是寿命下限,也就是婴儿死亡率与儿童夭折率。无论中外,古代的婴儿死亡率与儿童夭折率,始终是非常高的。
据《中国第三次人口普查资料分析》一书的测算,中国古代不同时期的人口平均寿命(即出生不足一岁的婴儿平均可以继续存活多久),如下所示(单位/岁):北京猿人14.6,夏商周18,西周至汉20,唐代27,宋代30,元代32,清代33。
再说民国时期中国人的平均寿命。1949年之前,中国从未统计过全国人口平均寿命。但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有部分学者依据有限的地区人口调查资料,计算过中国的人口平均寿命。其中影响最大的,是美国学者哈利·赛福特在1933年的统计。他的结论是:民国男性出生时,平均预期寿命是34.85岁;女性出生时,平均预期寿命是34.63岁。该结论后来被简化为“民国时期中国人均寿命只有35岁”。
不过,赛福特的结论还存在着一些不足。比如他使用的材料局限于1929~1931年,材料的调查对象全部是农民,没有城市人口;他的计算方法,也与后来联合国编制的“发展中国家模型生命表”,存在很大差异。有当代学者利用相同的材料,改采联合国的方法重新计算,得出的结论是:男性出生时,平均预期寿命33.38岁,女性33.13岁,男女合计33.30岁。这个结论,比赛福特的数据少了1.5岁左右。
除了赛福特的统计,还有三份与“民国人均寿命”相关的统计资料,可供参考。这三份数据都是当时的中国学者所做的调查报告,指出当时的“民国人均寿命”为38.22至43.30岁。
由以上四份资料,可以得出一个大致的结论:民国时期,中国人的“平均寿命”约为40岁左右——需要注意的是,这个结论并不等同于“大部分人活不到40岁”。道理很简单,民国时期的婴儿死亡率,也就是1岁以下每千名活产婴儿的死亡人数,仍高达170‰~200‰,在统计上,每一名婴儿去世,至少需要两名成年人活到60岁,才能补足40岁的“平均寿命”。
“平均寿命” 的两次飞跃
从清代的大约33岁,到民国的大约40岁,中国人“平均寿命”的这种变化,究其实质,乃是“人类平均寿命第一次飞跃”的余绪。
所谓“人类寿命第一次飞跃”,指的是1796年英国人琴纳发明牛痘预防天花之法后,儿童死亡率大减,人类平均寿命提升到了40岁以上。1919年,中央防疫处制造牛痘苗成功,这是中国第一次自制牛痘苗。1928年,国民政府颁布了《种痘条例》13条,要求每个儿童必须种痘两次。
人类平均寿命的“第二次飞跃”,始于20世纪前半期,主要原因是以青霉素為代表的抗生素药物被发现,儿童死亡率骤降,人类的平均寿命随之突破了60岁大关。1957年,中国的青霉素产量达到19155公斤,同年,中国的人口平均寿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57岁(据《中国第三次人口普查资料分析》),即将突破60岁大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