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群体极化到公众极化的演化路径探究
2023-08-13陈姜州
□陈姜州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媒介形态发生了巨大变革,媒介组织通过在社交媒体上发布公共议题,让本来分散的、原子式的个体逐渐连接起来,但持不同观点、态度、信念的各种公众心理群体也逐渐在社交媒体中出现。[1]在新媒体时代,传播媒介日渐多元化,改变了以往传统媒体时代垂直式的传播模式,人们的发声渠道也日益增多,信息的流通速度和效率都得到极大提高。但是,信息的高速流动和接收,在个性化算法的推动下,使网络逐渐呈现出圈层化下的链式结构的特征,人们能够更容易找到与自身价值、信念、态度产生共鸣的群体组织。美国芝加哥大学法学院讲座教授C.桑斯坦(Cass Sunstein)在《网络共和国:网络社会中的民主问题》一书中曾说道:“网络对许多人而言,正是极端主义的温床,因为志同道合的人可以在网上轻易而且频繁地沟通,听不到不同的看法,持续暴露于极端的立场中,听取这些人的意见,会让人逐渐相信这个立场。[2]所谓群体极化(Group Polarization),是指在一个组织群体中,个人决策因为受到群体的影响,容易做出比独自一个人决策时更极端的决定,这个社会现象就被称为“群体极化”。这一概念最早由美国学者詹姆斯·斯通纳(James Stoner)于1961 年在《个人与群体关于风险性决策的对比》中提出,并称其为“冒险转移”(risky shift),它是指通过群体共同决策后的讨论结果比个人单独决策时的结果更显现出冒险的特质,个人单独决策时则更加保守。
麦克卢汉在《理解媒介:论人的延伸》一书中提出,每一种新的媒介形态的产生,都开创了人类感知和认识世界的方式,传播形态的变革改变了人的感觉,也改变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并创造出新的社会行为类型。在新媒体环境中,网络群体极化正逐渐朝着公众极化的方向发展,网络中的极化行为不仅仅局限于网络群体内部,还体现在网络舆论空间内,以及更大范围的社会公众极化行为中。本文通过探究网络群体极化到公众极化的演化路径,旨在从更大范围和角度理解互联网时代下网络群体极化的演化逻辑,并丰富群体极化理论内涵。
网络群体极化的机制梳理
网络群体极化由个体的信息选择、极端情绪的传播和主流媒体的报道失语引发,最终演变为公众极化。对于群体极化原理机制的解释,主要分为社会比较理论(SCT)和有力论据理论(PAT)。社会比较理论认为,所谓群体极化就是个体为了被群体所接受和理解的结果,为了达成这个目标,个体通过观察群体内部情况以及其他个体的表达,通过个体自我驱动力来修正个体行为与认知,以形成群体内部对某一事件观点态度的平均倾向,这种倾向通常是极端的。而有力论据理论则认为信息在流动过程中不断形成新的论据,人们对这些论据重新读取、审视、判断之前所获悉的信息,在进行信息的更新和对比后使得原有态度立场发生一定程度的改变,而促进原有态度立场发生改变的信息通常具有新奇性、效度高、可接受性等特征。
进入21 世纪后,这两种理论逐渐得到更多研究者的支持,尤其是针对互联网中介传播(CMC)的环境相关研究显示,有力论据理论环境中的个体会导致更大的群体极化情况,尤其是出于与伙伴之间的对比和认同行为,相比之下,通过群体讨论所获得的新的论据并不会影响个体对于原有立场、观点在某个方向上的偏移。泰伯(Charles Taber)和托尔逊(Emily Thorson)等人表示,人们处理信息的过程中,既有倾向态度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人们对信息的选择和判断机制,更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原有态度立场被证明是错误的,在被新信息纠正的情况下,他们的原有态度立场也很难发生变化。斯皮尔斯(Russell Spears)等研究者也表示,在互联网中介传播情境下的以匿名性为特性的群体讨论中,其群体极化的现象依旧存在,并且更为明显突出。进入新媒体时代后,社交媒体成为人们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社交媒体不仅是信息承载平台,还是信息流通平台,但这种观点的输出与评论的输入,也很容易导致网络群体极化现象的发生。法国学者塞奇·莫斯科维奇在著作《群氓的时代》里指出,当个体聚集到一起时一个群体就诞生了。在群体中,个体的意志不再显得关键,重要的是群体共有的意志,个体意志则屈服于集体意志。[3]
从网络群体极化到公众极化
既有倾向选择催动公众极化反应机制。 新媒体下的社交媒体改变了社会信息传播系统的结构,从信息发出到信息接收的过程与传统媒体时代相比更为高效快捷。通过信息的选择接触机制,“回音壁效应”(echo chamber)和“极化游戏效应”(polarization game)让个体容易陷入“信息茧房”中,困于自己的信息孤岛之中,当这些个体汇聚于充满同质化特征的群体当中时,观点的极化就会变得很容易。在传统媒体时代被当作单个原子式的个体,在社交媒体中则变成了相互交织、相互渗透的互动关系。社交媒体中的群体极化行为,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网民的信息选择机制,这种信息选择机制作为一种催化剂,使得群体极化朝着公众极化的方向突变。群体极化强调的是群体内部个体成员之间的极端组织化行为,而公众极化强调的是在更大网络舆情环境中,通过观点态度联结起来的个体关系。既有倾向选择支配着网民浏览信息,获取信息的方式作为一种信息过滤手段,让网络群体形成了一种群内同质、群际异质的倾向。但是,当下网络群体结构逐渐变成了圈层化下的链式结构,人群的聚合通常没有明确的边界,出于信息选择机制,人们会因某一公共议题而聚拢,这种聚合状态一方面体现出群体内部的同质化倾向,另一方面作为由某一话题汇聚而来的个体,他们本身也是网络舆情垂直话题下的链式结构中的个体之一,本身就具有差异性。而网络群体极化,这种网络群体内部极端立场不仅仅影响着网络群体内部环境,还在垂直链条中散播,变成了同质化强化同质化、同质化激化异质化、异质化催化网络极化的行为,从而让每一个网络舆情参与者都有了极化的特征,最终产生多极聚化,逐渐变为公众极化现象。
群体内部压力外溢引发极端情绪蔓延。 新媒体背景下的网络群体极化,更容易让极端情绪化在网络舆论环境中蔓延,这让群体与群体之间沟通所承载的信息编码和解码压力变得更大,不同圈层之间的信息囿于群体内部难以破壁沟通。人们对于同一公共议题的看法,可能产生不同的见解,这种见解本身是正常的、合理的,但是经历了群体内部对于信息极化反应后,这种在以往看似合理的信息交换的过程,被激化成不同极端情绪的对抗。由此,让整个网络舆论环境产生一种极端情绪的低气压,极端情绪的蔓延让网络群体极化行为,通过群体与群体之间的化学反应,变成了更为广泛的公众对于公共议题的讨论,这种讨论携带了群体内部的极端情绪,反映在公众当中群体极化就朝着公众极化的方向发展了。
促成网络群体极化的机制原理主要分为动力和阻力,动力和阻力相互牵制、平衡、拉扯,最终决定了群体极化的形成与发展趋势。[4]动力主要是指敏感性事件的驱动、网络信息过滤机制、群体协同机制,而阻力主要包括媒体的议程设置、官方网络监管和网民媒介素养。合力是一个矢量,动力和阻力分力决定了合力的大小。网络舆情中蔓延的极端情绪从动力角度来看,它会成为群体极化朝着公众极化方向发展的“助推器”,能够激化敏感事件的不安因素,强化群体内部同质心理暗示;从阻力角度来看,极端情绪让媒体议程设置的功能衰弱,产生“马太效应”,让网络监管力度难以从重从轻,也导致网民被极端情绪感染,最终导致群体极化在更大范围产生作用,公众极化行为愈演愈烈,而主流媒体作为主要“把关人”和网络环境维系者,在此时就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媒体不实报道与失语易致网络舆情失控。 媒体不实报道是为了强化新闻价值而对新闻事件进行特殊聚焦,以获得某种流量效果和相关利益,而媒体的失语是指公共危机事件发生后,媒体没有及时起到引导舆论、掌握言论方向的作用,并且不进行及时发声,任由事件发酵。
美国印第安纳大学的约翰·博伦(Johan Bollen)在他的研究中指出,[5]网民会出于某种需求进行相应的聚集,聚集的原因不仅是年龄和兴趣等,而是对社会整体情绪在心理层面的聚集。一些媒体利用人们的这种聚集心理,刻意强化渲染这种矛盾,进行相应的不实报道。个别媒体对于事件的放大和炒作,强化了人们的焦虑情绪,这种不实报道容易导致网络舆情的不稳定,对公众极化形成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公共危机事件发生后,媒体的失语行为不光对媒体的信誉和威信造成损失,还会让各种来路不明的小道消息乘虚而入,并迅速被公众所接受,即便后续相关媒体发布各类信息进行补救,其效果通常也劳而无功。[6]辛文娟和赖涵通过研究“浙江温岭杀医案”来考察群体极化中网络舆情的演化机制,研究显示,如果主流媒体可以和政府更好配合,并且主流媒体能够积极回应相关事件导致的问题,那么可以在最大程度上将群体极化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程度降至最低。[7]在公共危机事件中,媒体作为事件的中间环节,应在发生公共危机事件后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减少舆论损害,平息舆论风波,而媒体的报道失语行为无疑会让舆论在互联网空间内“肆无忌惮”地游走传递,主流媒体的失语让群体极化行为加剧,让舆论空间内公众的观点和态度进行无边界的混杂与碰撞,最终导致舆论失控并催使公众极化形成。
网络公众极化行为的处理对策
强化网民媒介素养, 促进个体理性思考。 为让网民在网络信息海洋中对信息进行有效地、有价值地选择,增强网民自身的辨识能力,就需要加强网民的媒介素养教育。在信息选择过程中,既有倾向是关键影响因素,网民自身的信息鉴别能力和个体的自律水平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既有倾向对信息选择的影响程度。因此,网民在网络上发表相关言论时要有一定的原则和规则,言论自由并不代表着一个人可以肆意妄言,不负责任的自由是以牺牲他人的利益为代价的,是不可取也是不公平的。其次,要重视主流媒体的社会培养功能。青少年作为当下社交媒体使用的关键用户群体,他们对于社会认知还不够完善,容易被网络极端言论所左右,主流媒体要充分发挥正确舆论引导和教育的功能,提高青少年的媒介素养水平,呼吁青少年在网络空间内做一个理性而懂得思辨的人。
注重意见领袖效能, 发挥舆论引导作用。 意见领袖作为活跃在社交媒体传播中的人物,其主要职责就是为他人提供信息、观点和建议,并对他人施加个人影响。在新媒体环境中,不可否认的是一些意见领袖的声音已经在某些程度上可以与主流媒体比肩甚至超过。对于网络群体极化中所蔓延的极端情绪,意见领袖有可能加剧极端情绪,但也可以作为“防火墙”,阻止极端情绪的蔓延。意见领袖作为信息“流”向信息接收者的中间环节,能够在极端情绪出现的时候及时予以一定纠正,换句话说,当网络意见领袖成长起来时才能够引导网民走向思想的成熟。要重视意见领袖在舆论引导正向方面的作用,这种正向引导力使得意见领袖可以对被影响者持续不断地进行正向舆论引导。当然,这种正向引导力也能够使被影响者自身逐渐成熟理性,从而给予意见领袖一定的信息压力并发生改变,而这些改变又会引起被影响者的进一步变化,并最终形成“引导—改变—再引导”的良性循环,进而不断完善网络舆情环境。
规范网络传播秩序, 加强主流媒体权威。任何传播都是整体社会传播系统下的一个子系统,网络传播也不例外,外部传播环境对于网络传播的影响是重大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面对网络纷繁复杂的传播场景和传播结果,不可否认一些与互联网相关的法律法规已不再适用,亟需更新迭代。网络传播需要通过法律的途径来得到秩序的保障,因此要明确网络中各种传播轨迹和传播活动的是非对错,做到划清界限,明确责任,让网络管理人员有章可依。[8]主流媒体要强化专业素养,引导网络舆论,而政府要支持主流媒体的网络平台建设,营造健康舆论环境,减少非主流言论和极端言论的影响,形成一支政府好管、网民好信的网络主流舆论正规军。
结语
网络极化行为,让信息的失真与熵增处于不断被激活与重组的过程中,所反映的社会舆情是一种畸形片面且简单同质的,使网民陷入了“群体弱智化”的思维困顿中。这种思维定势使得群体只拥有简单和极端的感情,对于观点的讨论只存在对与错、绝对真理和绝对谬误的二元判断系统中,由此带来了虚假的民意和社会舆情,难以形成公共合意,并最终走向网络公众极化。如果对网络极化行为处理不当,那么这种具有“动员效应”的情绪会从网络虚拟中转移到现实生活中,转变为线下的集合行为,诱发大规模群体事件,扰乱社会正常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