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报》 铲除冒牌山寨生存土壤
2023-08-10胡立彪
胡立彪
近日,甘肃省永靖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一家百货经销部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货架上的几瓶白酒很可疑。酒瓶上3个大字乍看是“牛栏山”,仔细看却是“午栏山”。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认定,该店销售的“午栏山”陈酿白酒与正规“牛栏山”注册商标近似,是冒牌白酒。搞笑的是,冒牌白酒的纸箱上竟然印着“谨防假冒”。
“午栏山”仿冒白酒的套路,人们早已见多不怪。尤其在城乡结合部及农村地区,冒牌产品不胜枚举。经过多年治理,冒牌山寨貨少了很多,但仍难绝迹,主要原因在于目前仍有产生冒牌山寨的土壤环境和市场空间。
需求决定生产,这是基本的市场规律,也是冒牌山寨货存在的市场逻辑。现实中,大多数人会拒绝使用冒牌山寨货,但有一部分人却并不是这样。有研究机构曾就“购买使用冒牌山寨货会不会尴尬”这一问题进行问卷调查,结果显示,36%的受访者明确表示“会很尴尬”,39%的受访者觉得“无所谓”,22%的受访者称可“正品冒牌混搭着用”,还有5%的受访者表示“不会尴尬”。如果消费者感到尴尬,这种心理会促使其自觉抵制冒牌山寨行为;而如果消费者缺少这种内在的羞耻感,他们就没有抵制冒牌山寨行为的动力。上述调查结果表明,除了“会尴尬”的人,其余64%的人均可能成为冒牌山寨货的潜在购买者。
冒牌山寨货有市场需求,一定程度上就会刺激造假者更肆无忌惮地追求非法利润。有些企业还把模仿抄袭说成是“借鉴”,不觉得这是丢脸的事,认为挣钱远比脸面要紧。
生产和使用冒牌山寨货的人都觉得这不是事儿,反映了社会上一些人对知识产权的重要性认知不足。尽管我国为保护知识产权及治理冒牌山寨现象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但一些民众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这一方面显示了不良文化心态有着很强的延续惯性,另一方面也说明我国现有的政策法规对创新鼓励的力度还不够,尚未形成很好的社会氛围。
显然,治理冒牌山寨,关键还是要铲除产生这种现象的土壤。第一件要做的事,是完善立法。在“午栏山白酒案”中,执法人员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做出停止侵权行为、没收尚未销售的仿冒白酒、罚款3000元的处罚。这样的处罚力度明显不足,对违法行为的威慑作用较弱。因此,应加快推进相关法律的制修订,解决法律体系不健全、惩罚力度不够等问题,引入惩罚性赔偿规定,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在此基础上,还要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工作,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社会环境,让知识产权文化深入人心,让冒牌山寨违法行为寸步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