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的探讨
2023-08-10韦立
韦 立
(河池市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广西 河池 547000)
0 引言
近几年食源性疾病暴发使民众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不断提升,而从全世界的成功经验来看,建立食品安全质量可追溯体系成为增强消费者信心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可行性。因此为更好地适应未来水产品与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要求,应该积极探索可追溯体系建设的新方法,这也是本文研究的主要目的。
1 水产品与畜牧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的意义
1.1 有助于企业开拓市场
食品领域市场竞争明显区别于其他行业,其中有良好市场声望的零售商为保证自身的经济效益,通常会选择采购有质量安全保障的水产品以及畜牧产品。在这一背景下,若水产与畜牧产品生产企业可以建立一条被零售商广泛认可且有助于保证质量安全的追溯系统,则可以为企业开拓市场提供敲门砖,打消零售商对企业产品的顾虑,在开拓市场的同时提升食品企业的经济效益。
1.2 可实现食品安全管理目标
长期以来社会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非常高,而在实际上,食品安全问题涉及供应商、生产者以及储存运输环节等诸多渠道,任意一方的工作缺陷都有可能引发食品安全问题。在这一背景下,通过构建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建设,则可以从食品全过程周期入手展开分析,从原材料、生产过程以及最终产品等多个维度分析食品安全问题发生的原因,并精准排除其中的不安全因素,最大限度上保证食品安全。
1.3 可有效区别其他有问题产品,保证自身利益
通过构建水产畜牧产品安全可追溯系统,可以详细记录水产品与畜牧产品从生产养殖、加工技术、储存运输、零售的全过程,而一旦相关地区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则符合生产标准的企业即可通过安全可追溯系统举证,阐明本企业产品绿色、安全,最终保护自身利益。
2 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的建设方案
2.1 构建完整的可追溯体系制度
重视制度建设是保障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顺利实施的关键,在落实阶段要求各方能够主动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规范。例如在企业内控管理中,可积极构建水产品与畜牧产品的企业管理制度以及防疫、用药规范等,并且在制度建设阶段也可以围绕食品安全管理的常见问题、潜在风险问题制定管理规定,包括水产与畜禽产品养殖场的防疫制度、消毒管理制度以及生产加工中的卫生管理规范等。在生产记录上,应积极打造苗种、防疫、用药以及产品销售记录,在安排专业人员负责现场记录指导的同时,依照产品标识与可追溯管理办法,保证水产畜牧产品企业的产品生产、储存运输、流通以及销售环节均做到有据可查,实现规范化与系统化管理。
除此之外,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也应成为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相关单位认真履行信息公开的相关责任,确保各方可精准、及时地采集水产畜牧产品生产的相关资料,保证食品安全可持续工作机制的实现,为群众食品安全提供必要保障。
2.2 依托信息技术完善安全可追溯系统功能
目前利用信息技术优化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功能已经成为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目前较为成熟的信息系统建设方案为“一个平台与三个系统”,其中的“一个平台”是指水产畜牧产品质量监管平台,而“三个系统”则包括:基于PC端以及移动端的水产畜牧产品追溯系统、质量检测系统、安全身份识别系统。上述系统可与省级水产品与畜牧产品质量追溯平台对接。
而随着信息技术方案不断成熟,各地区在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建设中积极完善智慧食品安全系统建设方案,该系统可以整合与水产品畜牧产品生产的相关信息。以水产智慧系统为例,该系统中可以增设水质自动检测、增氧设备远程控制、水产品生产全过程录入等功能,确保水产品苗种投入以及生产的全过程均可查询。同时该系统通过与物联网系统之间的高度结合,确保系统可详细记录产品安全检测与销售等内容,甚至针对部分名贵的水产或者畜禽产品单品可直接追溯至单体,最大限度上满足系统追溯的要求。例如某地区在水产品安全可追溯系统中建立了“鱼水云”系统,该系统可详细记录当地水产品的苗种、饲料以及药物使用情况;系统也可以统计水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水质pH值、溶氧量等数据。通过上述事例可以发现,在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建设中,依托信息技术可显著强化系统功能,达到增强追溯能力的目标。
2.3 提升消费者的认知水平
消费者参与是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实现上述目标,未来应重视以下几方面工作:(1)重视信息宣传。定期开展关于可追溯系统建设的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消费者认识到可追溯系统的发展建设情况;企业也可通过本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积极宣传水产畜牧产品可追溯系统的相关知识,不断拓展系统的受众群体范围。同时考虑到农户在水产与畜牧产品生产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地也可以考虑发挥各级技术部门或者龙头公司的作用,对分散经营的农户开展集中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可追溯系统的重要性、水产或者畜牧产品正确用药标准、科学养殖技术等,在加深群众对可追溯系统认知的同时,也能在行动上自觉遵守质量安全标准,并懂得利用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打造当地产品品牌。(2)构建信息反馈渠道。在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中,生产者、消费者与监管者是实现食品安全的三角,而为确保可追溯体系功能,当前还需要充分发挥现有渠道优势,保证各种与食品安全相关的信息可以有效传播。其主要内容包括:①强化平面媒体与网络媒体、自媒体的优势,提供与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相关的管理内容,在坚持客观引导当地农产品市场的同时,消除消费者在食品安全管理中所处于的劣势地位,保证各种材料资源的真实性与客观性。②重视传统媒体在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包括报纸软文、广告宣传等,围绕广大企业的业务需求与当地食品安全管理现状,重视水产畜牧产品生产企业的安全宣传与引导,定期发布食用农产品的安全信息内容,保证食品安全信息及时扩散。从长远角度来看,通过不同的信息反馈渠道可显著提升食品安全信息的透明度,改变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正确认知,并形成安全观念,保证食品安全管理目标实现。
2.4 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的质量监控
2.4.1 重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在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中,应发挥政府在全过程管理中的作用,利用政府的对各环节的监督管控,达到提升监督管理力度的效果。例如针对水产畜牧产品生产中的疫病防控、用药管理、养殖技术等内容做精准把关,提升监督管理力度。同时在养殖信息管理中还需要高度重视各类信息处理,通过食品安全信息奖惩机制,在可追溯体系的基础上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追责,并配合必要的惩处措施对违法乱纪行为进行惩处,也可保障追溯信息内容的完整性与真实性。
2.4.2 重视技术利用
(1)打造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溯源标准。在执行阶段应从国家统一的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入手形成质量控制标准,坚持以高标准、严要求的信息管理模式,为水产畜牧产品提供统一的数据标准,保障农产品溯源目标实现。因此政府应严格控制各类水产畜牧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标准与技术规范,采用立法等形式规定畜牧产品、水产品的生产标准,其目的是保障所有类别的食用农产品在可追溯体系中都可以实现一致性的信息数据,减少后续信息比对与溯源的麻烦。
(2)重视与数字技术的融合与运用。在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中应正确利用移动互联网、二维码与条形码技术,为企业、消费者、政府提供溯源平台,用户通过手机特定App扫描二维码即可详细了解信息,因此可实现追溯系统广泛使用。除上述方法外,在水产畜牧产品外包装上增设产品以及追溯联系方式也是一种常见方法,通过二维码或者条形码防伪技术实现产品标识后,消费者可通过手机端或者电脑端获取产品信息,并登录平台反馈产品资料,提升水产品与畜牧产品的溯源效率。而在未来,为进一步提升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功能,可考虑在追溯系统中增加各类农产品加工与保存等信息,并且相关研究也发现,部分农户为自身利益可能会输入虚假信息,导致源头质量溯源存在困难。为解决上述问题,可发挥政府部门在源头上把控质量的功能,要求在追溯系统建设中,相关人员应如实填写农产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产地、生产者以及产品质量等级等内容,并通过随机抽查的方法评估信息精准度,从源头上保证信息质量满意。
(3)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估体系。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与食品安全息息相关,为强化其功能,还应该将质量安全评价系统落在实处,其功能是通过指标评价法或者模糊评价法,对水产品或者畜牧产品中的重金属残留以及微生物致病菌等进行检测,并整合产品生产中的安全风险等级展开评估,判断不同风险因素对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的影响,保证安全追溯体系的功能。
(4)构建供应链主体信用体系。在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期间,为充分发挥各方参与主体的主观能动性,需要相关人员能够主动预防为保证自身利益而故意夸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或者隐瞒水产以及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的问题,因此相关部门可通过建设信用体系的方法,划分行为主体的信用评分与等级,详细记录企业的信用行为,若发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存在瞒报、误报等情况均应记录在案并降低其信用等级,定期根据信用等级评分实施惩处。常见的信用惩处措施包括停业整顿、登报道歉、责令整改以及退出市场竞争等。从功能上来看,通过供应链信用体系建设可显著增强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功能,使消费者与政府部门随时了解全供应链体系下各参与方的信用情况,最终为提升食品安全水平提供保障。
3 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的支持与保障措施
3.1 加大培训力度
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的建设与推广需要高端人才的支持,因此应充分发挥自身的功能,增加针对企业、供应商以及养殖户的培训力度,详细介绍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对当地农业发展的积极作用,最终引导各方积极参与。在执行阶段,可采取专家上门指导、集体宣教等方法,详细介绍可追溯体系的相关知识,尤其是要阐明该体系在加快产品品牌建设以及对于增产增收的积极意义等,激发相关主体参与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并主动预防其产生违规行为。
3.2 扩大追溯体系建设范围
重视追溯体系建设是保证水产品与畜牧产品生产、流通以及销售等全过程信息透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且随着追溯体系的不断完善,则可以为相关部门开展管理工作提供详实的资料,可保障政府部门的监管功能与消费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因此在扩大追溯体系范围期间应关注水产品与畜牧产品监管范围的可追溯性,改变以往工作模式下过度关注大中型企业的情况,未来需要将小规模的渔场或者养殖场、合作社以及家庭渔场与养殖户等纳入到可追溯范围内。
3.3 重视可追溯系统的技术人才建设
为强化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的功能,在系统建设中应高度重视信息采集等工作对整个体系运营过程的影响,因此为保证该追溯体系可发挥预期功能,未来应从人才队伍建设的方法,推动信息数据采集与管理工作开展。例如在以往信息采集中,相关人员需要采集关于苗种、饲料(饵料)、投入品以及药物以及商品市场流通等信息,但相比之下工作人员数量严重不足再加之部分地区、企业的监管水平存在差异,这就导致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中面临诸多风险。为解决上述问题,则需要通过人才队伍建设的方法,在确保相关人员掌握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相关法律规范以及信息采集技术的基础上,可从信息产生、采集以及处理等几方面开展工作,解决追溯体系建设中对人才的需求。
4 结语
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具有深远影响,为保证该追溯体系可发挥预期作用,相关人员应深入评估信息技术以及人才支持、制度建设等方法对体系建设效果的影响,坚持从水产畜牧产品质量管理实际情况出发,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的质量监控以及依托信息技术完善安全可追溯系统功能等方法,不断增强对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功能,最终为加快当地农业产品发展提供重要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