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驻藏官员李福林事迹探论
2023-08-04康欣平
康欣平
(西藏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陕西咸阳 712082)
学界对于清代驻藏官员的研究,大量成果聚集在驻藏大臣等重要官员身上。①近些年,受“眼光向下”等研究风气的影响,也有若干成果开始关注其他驻藏官员。②本文利用《有泰日记》等史料,试图勾勒和分析驻藏官员李福林,在晚清西藏历史中的事迹与沉浮,从而更加深入理解那段历史。
一、屡获几位驻藏大臣任用的“知藏”官员
李福林,号海山,出身汉藏通婚家庭,生长于西藏。[1](P666)就笔者目见,李福林名字第一次在汉文献中出现,是在驻藏大臣升泰奏折后附的清单中。光绪十六年(1890)二月,升泰代表清政府,与英国签订《中英会议藏印条约》。五月,升泰以“藏印边案完结”,请求朝廷对出力的汉藏员弁进行奖叙,其中“西藏千总松潘左营千总周自贵……马兵李福林……该弁兵等或奉差出洋,或派防守隘,力阻英师……尤为出力。……阎永亮、李福林……均请以把总尽先补用,赏戴蓝翎”,清廷“著照所请”。[2](P786-788)也就是说,在1890 年,李福林完成从马兵到最低军官的身份转换,尽管把总还尚处于“尽先补用”。
文海任驻藏办事大臣时,李福林参与办理博窝案③。光绪二十六年(1900)十二月,驻藏大臣裕钢上奏,请求朝廷奖叙为博窝案出力的汉藏员弁,清单中有“蓝翎尽先补用都司李福林,请以游击尽先补用”。[3](P1093)这说明,十年间李福林已大约升职至都司职位,算个中等军官。
光绪二十七年(1901),西藏三十九族所属噶鲁、纳鲁两族“仇斗杀伤”,裕钢派李福林等人办理,于次年办结。裕钢遂上奏请奖出力人员,李福林排在第一位,“游击用尽先都司李福林,请免补都司,以游击尽先补用”。[3](P1133-1134)光绪二十九年(1903),琐图抚恤案④办理完结,九月裕钢上奏,请奖出力人员,“……游击用尽先都司李福林,均能实心任事,办理迅速……李福林应请以游击补用,并赏加副将衔”。[3](P1154)不过,清廷没有同意“赏加副将衔”。十月,中英关于藏印边务由于英人增兵等而趋于紧张,裕钢决定添派李福林、赵潼赴边催办会谈,“此次添派之李福林,系在藏多年,最能办事,番情极为熟习,且甫经办结琐图重案旋藏,与各番员向无隔阂,奴才是以派令前往”。[3](P1156)1903 年11 月25 日,亚东关税务司巴尔致函裕钢称:“今又添派补用游击李福林,既于番情极为熟悉,且与番员亦称浃洽,则是藏印之界商诸务一定大有裨益,幸何如之。昨晤英员,业将此情转告矣。荣赫鹏不日旋干。”[4](P904)“荣赫鹏不日旋干”指他很快返回干坝,即中英商谈的地址。实际上,此时荣赫鹏正在加速实施侵略计划,没有返回干坝会谈的诚意。
由于不愿奔赴前线,裕钢被清廷交部严议。驻藏大臣有泰到达拉萨时,李福林正被委任为边务委员,与发动第二次侵略西藏战争的英军谈判。光绪三十年(1904)正月二十八日,有泰照会印度总督,其中提及李福林:“边疆事务,国体攸关。本大臣持节西来,沿途访察,盖边事之数年未定者,前则失之因循,后则乖于措置,以致日久毫无头绪……查边务委员李都司福林、赵县丞潼办事乖方,声名颇劣。业经本大臣檄饬撤差,调藏察看。另委马都司全骥前来接办,该员官职同于李都司,然人尚朴诚,心颇明白。如与荣大员筹商一切,谅无不合。”[5](P55)此照会为有泰到拉萨后一个月所写,李福林在有泰眼中“声名颇劣”,被撤差调回拉萨。
三月六日,有泰在日记中第一次提到李福林,此时距他到拉萨不足三个月,用语十分简略,“传都司李福林来见”。[6](P206)六月二十五日,有泰又传见李福林,“令其着实开导藏内僧俗”。[6](P323-324)此时英军已侵入拉萨,有泰所谓“开导”,其实为劝说西藏地方统治者与英国侵略者合作。七月十日下午两点钟,有泰“传噶勒丹池丹、罗藏娃、甲错、达赖兄八分公爵并李福林,在内赏矮座开导”。[6](P339-340)为什么同时传李福林呢?因为李福林是一位“知藏”官员:他生长于西藏,熟悉藏情,有妹夫为藏通事[7](P491),与西藏政教上层有相当交往。
随着时间推移,李福林成为有泰处理藏事时信任和依赖的官员。七月十七日,“忽闻色拉寺有因洋人砍柴几乎闹事,遣李福林、高玉贵往探,与洋人尚无事,竟将前派汉人,用石打伤,殊出情理之外。复遣李福林往见噶勒丹池巴,应俟洋人退兵后,再行惩办。”[6](P347)八月八日,有泰“传李福林又询番僧俗各情,亦未见有何议论”。[6](P369)十一月二十三日,有泰在日记中道:“午后,化臣、惠臣、海山俱来,听北边回子有窜入藏境之说,前接风大臣来文,即得此说,告诉文武地方,先须派人侦探,令海山告示番官,亦须预防,然切记两层,不可乱毛,不可大意,海山尚领会。”[6](P480-481)海山为李福林的号,此则日记表明有泰对他的能力颇肯定。
光绪三十一年(1905)五月十五日,有泰在日记中记载,“会惠臣、肖臣,因款项殊难兑,求向李海山,说找番商,当告化臣问明海山再议”。[7](P147)有泰当即提醒“问明海山再议”。光绪三十二年(1906)正月初五,有泰日记云:“午后噶勒池丹巴来见,因遣噶布伦彭措汪垫赴印度办理交初次赔款,欲请派李海山同行,告以种种不便,只有遣科房中通晓汉番文者同往。”[7](P394)此则日记表明有泰对李福林办事的依赖程度。
除了公事,有泰还用李福林办私事。有泰的四弟亡后,得知消息的有泰决定在拉萨念经超度。光绪三十一年三月二十六日,有泰在日记中道:“鹤孙、化臣、海山来,商酌下月初八日与四弟念经一日。”[7](P93)四月八日,有泰日记云:“巳刻,赴大招,因四弟故,念经一日,托李海山代为办理,喇嘛六十众,一千酥油灯,噶勒丹池巴上座,到时偏殿坐,众文武皆到,番官亦到,送果子两桌以为吉羊事,番礼也。”[7](P106)念经法事由李福林代办。四月九日,有泰在日记中道:“早均来工作排房,即起,化臣来回公事,鹤孙亦来,给四弟送赙银,所谓却之不恭,受之有愧矣。然化臣、鹤孙、少韩、竹君、小瑾、海山均属极熟人,惠臣亦在内,且系京内同乡,正真无如之何,赧颜而已。”[7](P107-108)此则日记中所说的化臣、鹤孙、少韩、竹君、小瑾为有泰随员和亲信,李福林与他们并列,称“极熟人”,说明有泰对李福林的信任。
由“声名颇劣”到信任、依赖,李福林在有泰眼中形象改变,究其原因是他擅长处理与有泰关系,有泰日记中有许多这样的记载。光绪三十年八月十日,有泰日记道:“午后登楼,刘化臣、李福林来回话,福林所送小桃有甜的,此藏中不易得,大半酸者居多。”[6](P371)九月二日,有泰等游大昭寺,“适李海山都司福林随侍,其家即在左近,遂往其家喝茶”。[6](P401)十月十四日,李海山都司为有泰找来印版《观音经》《金刚经》各一部。[6](P443)十二月五日,刘文通与李海山一起来到有泰处,“送到返魂香一粒,如酸枣大,乃其子山南夺吉扎喇嘛寺大呼图得之于达赖佛。此返魂香,闻恭勤公曾得之于江诸佛,亦系达赖送彼,乃五辈达赖所造,此辈灵迹甚多,故人人宝之,价比黄金之上”。[6](P493-494)光绪三十一年二月五日,有泰日记云,“李海山送到菜点,分吃可也”。[7](P37)
光绪三十二年(1906)四月,清廷下旨命张荫棠前往西藏查办事件。十一月十八日,张荫棠致电外务部,由其代奏,参劾有泰等驻藏官员。电文中称:“有泰信任门丁刘文通,自称系外委功牌,以之署理前藏游击,领带两院卫队,又总办全藏营务处,凭权纳贿,卖缺鬻差,其门如市。……都司李福林获咎撤任,贿刘五千两转升游击,虽不自认,而人言藉藉,谅非无因。”[8](P1319-1320)由引文可知,张荫棠认为,有泰亲信刘文通在藏劣迹斑斑,虽然李福林对其贿赂刘文通不承认,但是传言纷纷,也不是空穴来风。不过,张荫棠主张对李福林“网开一面”,即虽革职而留任,“游击李福林在藏年久,熟悉藏情,应请革职留任,暂交臣差遣,以功赎罪。倘仍前玩愒,即行从严参办。”[8](P1321)这样做的理由是李福林“熟悉藏情”,可以“以功赎罪”。十一月二十九日,张荫棠参劾有泰等得到清廷回应:“据陈藏中吏治之污……刘文通、松寿、李梦弼、恩禧、江潮、余钊、范启荣等均著革职,归案审办,分别监追。……李福林著革职留任,带罪效力,倘仍前玩愒,即行从严参办。有泰……著先行革职,不准回京,听候归案查办。”[8](P1322)清廷亦同意张荫棠对李福林的处罚建议。李福林因是一位“知藏”官员,仍被继续留用,从而逃脱了清廷的严厉惩罚。
二、无法容忍的“双边缘人”
联豫任驻藏办事大臣前期,李福林仍旧被任用。光绪三十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夥尔总百户策汪拉结扎喜及其三岁幼子,被人杀害。得知消息的驻藏办事大臣联豫上奏朝廷道:“……三十九族地广人强,顽梗难化,往往以睚眦必报,结仇报复,或纠众械斗,或私相残杀,动成巨患……不料又有戕害总百户之重案,足见其平日以杀劫为事,实属凶顽桀骜,若不大加整顿,不独各族百户,人人自危,且恐扰害全族,为患滋大。似此情形,断非派员前往,相机查办不可。”联豫派出的驻藏官员为李福林,“革职留任西藏游击李福林在藏年久,熟悉夷情”,“现已札委前往,并酌调就近各处土兵,驰赴夥尔地方缉拿究办,以资弹压,而安边境”。[9](P34)光绪三十三年(1907)三月二十日,李福林抵达夥尔地方,调查此案,“系族民因事挟怨谋杀”。李福林督率地方土兵,认真搜捕,擒获体纳札巴等九名罪犯。李福林审讯各犯,禀告联豫。经联豫批饬,将首犯体纳札巴等三人即行正法。[9](P40-42)光绪三十三、三十四年,联豫设立禁烟总局,在西藏禁鸦片,“派委调藏随员已革四川拔贡知县陈自吕充当委员,会同驻藏夷情金垣、西藏粮务乔迁彩、西藏游击李福林办理戒烟事务”。[10](P262)李福林以西藏游击身份参与禁烟事务。
但是,到了宣统元年(1909),李福林受到清廷大员的怀疑,并最终受到严厉处罚。宣统元年十一月十一日⑤,川滇边务大臣赵尔丰致电驻藏大臣联豫道:
钟年少未历战阵,经尊处及家兄与第三处申斥,亦足增其识见,壮其胆气矣。弟于勘到察筹划粮运妥协,闻藏兵在恩达、类乌齐一带堵截,于歌鱼派边军为前锋,由大小路分进。钟军亦次第开拔,真□行。前锋禀报:藏番闻我兵至,纷纷撤退,我兵已抵类乌齐,川军半站即入三十九族,当可畅无虞,弟仍饬边兵进扎硕洛,作为川军由大路进者,使之注意于此,则川军可畅行无阻。并听前途消息,以为进止,惟不知尊处足自固否,深用悬念。重赏之下,必有勇士。李福林须切防至嘱,川军抵藏界,有无战事否?战固不足道,然亦不能不预防也。署粮足否?防断柴水,尤要。[11](P417-418)
上引文中“钟”指钟颖,宣统元年清廷决定由他率川军赴藏。赵尔丰虽对钟颖缺乏胆识颇为不满,但他对钟颖率军赴藏途中的安危等却非常重视;他提醒联豫需要注意的一些问题,其中有一句“李福林须切防至嘱”。赵尔丰为何提醒联豫注意李福林?原来此时李福林被联豫派往江达购办粮草,以备川军入藏之用。
宣统元年十二月中旬,赴藏川军第一营官兵由毕鲁至拉里,就听闻江达扎有工布藏兵千人,“肆行抢掳,焚毁汉民房舍四百余家,杀毙台站汉兵民三名,又幼孩一名”。联豫派李福林在江达储备的军粮,亦被藏兵焚毁。[12](P1530)这是西藏地方政府派兵阻挡川军入藏的行为。于是,川军第一营与藏兵在江达附近的工布路山口发生冲突。联豫向清廷汇报此次冲突道:
第一营管带陈庆闻报兼程而进,十二月二十一日该营驰抵江达时已日暮,探知番兵麇集工布路山口,即严加戒备。三更后拿获番兵侦探一名,天甫破晓,番骑约百余径来劫营,陈庆俟其迫近,发令猛击,番骑应枪而倒,后队反走。陈庆带队跟追,直趋工布路山口,番兵伐木结营,踞险守御。陈庆饬前左两队,直前仰攻,右后两队,张两翼夹剿,阵毙番兵百余人,生擒三十一名,夺获蛮枪蛮刀马匹粮食等件。余番奔窜后山,追蹑无踪。陈庆提讯生擒,各番均各手带皮圈,上有唐古忒调兵图记,供系番官已革噶布伦边觉夺吉等派硕第巴鲁朱带领抵抗大兵,及焚粮劫杀各情不讳。[12](P1530-1531)
由联豫以上汇报来看,西藏地方政府在江达兵力布置不少,焚烧军粮及劫杀等均为有计划的行为。问题是,西藏地方这一谋划规模不小,身为驻藏官员的李福林为何没有一点消息传出?联豫对李福林在此中行径大为怀疑,况且之前有赵尔丰的提醒,他遂向清廷奏请参办李福林:
再开复游击李福林,生长藏中,心术难信。此次派往江达购办粮草,与各番官往来甚密,竟受番礼。番官擅调工布番兵,该员匿不禀报,其后肆行焚杀。所购粮草,悉付一炬,其中恐有不实不尽之处,迨川军管带陈庆驰抵该处,该员尚敢张大番势,意图恫喝。若令留久藏地,则漏谋生事,实属防不胜防。相应请旨将游击李福林即行革职,递解四川,监禁三年,永远不准回藏。[9](P112)
由上引文可知,联豫认为李福林生长在西藏,“心术难信”;被派往江达购办粮草,与藏官来往密切,粮草被焚有可疑之处;藏兵调动及在江达的行动,不但没有禀报,而且对到达江达的川军“意图恫喝”。联豫参办李福林的上奏中,还参办了吴亮采等数人:
又调藏差遣通判衔吴亮采心术阴险,性情贪诈,自去年番官横恣之际,该员竟派通事前往,与边觉夺吉等暗通消息,为之划策,行为诡秘,物议沸腾,实为官场败类。拟一并请旨,将吴亮采即行革职,监禁三年,期满后交原籍地方官严加约束。该员现随温宗尧赴川,拟即咨明四川督臣赵尔巽就近办理。
其余兵丁等尚有数人,应由奴才分别责革,解回内地,以示惩儆,而戒将来。
奴才为清除内奸起见,是否有当,理合附片陈明,伏乞圣鉴。[9](P112-113)
由引文可知,吴亮采为前驻藏帮办大臣温宗尧任用之人。联豫与温宗尧在西藏共事时,就对他十分不满,两人间有分歧。[13]综观联豫的参办上奏,将李福林、吴亮采等人认定为“内奸”。所谓“内奸”,指暗藏在内部做破坏活动的人,为敌对分子。因此,联豫的“内奸”指称是一个非常严重的参劾。
实际上,联豫对李福林在江达军粮被焚事件中的行为颇有苛责之处,所谓对藏兵调动“匿不禀报”,也要考虑到此时李福林是否具备禀报的能力;而“迨川军管带陈庆驰抵该处,该员尚敢张大番势,意图恫喝”,似也无法完全证实李福林就是反对进军,亦可理解为要重视行军困难。易华认为,联豫不相信藏人,就连西藏长大的汉人也不信赖(李福林就属于在西藏长大的汉人),与藏民亲近之人自然就成了联豫眼中的“内奸”。[14](P636-637)笔者以为,联豫对李福林“内奸”指控过于严厉,说他此时为“双边缘人”似更恰当。
之所以称李福林为“双边缘人”,这是因为在西藏地方与清中央由川军赴藏产生激烈冲突时,之前擅长协调双方关系的他实际上已被冲突的双方边缘化,不会得到任何一方的信任。李福林也没有能力化解双方的分歧,从而导致他进退失据。但在赵尔丰、联豫认为,身为驻藏官员的李福林必须有鲜明的立场,即只能忠诚于朝廷的行动,否则就是联豫所讲“内奸”。宣统二年(1910)四月十二日,清廷下旨:“以驻藏游击李福林漏谋生事,通判职衔吴亮采阴险贪诈,一并革职递解回川监禁。”[15](P617)清廷批准了联豫的参办。“革职递解回川监禁”是清廷对李福林宣统年间在藏行为的处罚。
结 语
李福林出身汉藏通婚家庭,生长于西藏。从1890-1910 年间,他从一名马兵到把总,再升至都司、游击等职位,先后历经升泰、文海、裕钢、有泰、联豫等驻藏大臣。李福林作为一名“知藏”官员,驻藏大臣派遣他的差事多是利用其所长,与西藏地方官员和地方民众打交道,而他也基本上完成了任务。
由于出身汉藏通婚家庭,长期在藏生活,李福林对西藏地方政教上层抱有感情,有一则材料可以间接说明这一点。光绪三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有泰在日记中写道:“李海山(即李福林)来,张大人痛饬噶布伦等,欲令喇嘛还俗,并不准支应夫马,恐番边皆不能应,且恐惹出意外之事,大不妥。”[16](P15)材料中“张大人”为张荫棠,李福林由于听闻张荫棠“欲令喇嘛还俗”等事,就立即来向有泰汇报,内心希望有泰阻止,间接流露出他维护西藏旧俗等的心理。
由前文梳理的驻藏大臣有泰日记等史料可知,从“办事乖方,声名颇劣”,到办事得力、倚为心腹,李福林在有泰眼中可谓完成了人生反转。这说明,作为驻藏官员的李福林,似也颇善于处理与驻藏大臣的关系。
简言之,在具体办理西藏地方事务和沟通清朝中央政府(驻藏大臣为清中央政府派来的驻扎大臣)与西藏地方关系方面,李福林有自身优势,屡次被驻藏大臣保荐和职务升迁,以及在有泰被参劾案中免受惩罚,都是他这方面才能的明证。可是,当清中央政府与西藏地方关系一旦“紧张”时,李福林的优势就可能变成劣势,成为“双边缘人”,这在宣统元年清廷派军赴藏和西藏地方派兵阻拦事件中得以体现。李福林被驻藏大臣联豫派往江达为赴藏川军筹办粮草,后粮草被藏兵焚毁,赵尔丰认为李福林可疑,联豫更认定他为“内奸”,清廷最终予以处罚。
[注 释]
①有关清代驻藏大臣论著非常多,仅举笔者以为有代表性的几例:丁实存:《清代驻藏大臣考》,蒙藏委员会,1943 年;萧金松:《清代驻藏大臣之研究》,台湾政治大学1972 年硕士论文;邓锐龄:《关于琦善在驻藏大臣任上改定藏事章程问题》,《民族研究》1985 年第4 期;吴丰培:《试论升泰和有泰》,吕一燃编著《中国边疆史地论集》,哈尔滨: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1年;车明怀:《简析江孜抗英斗争前后历任驻藏大臣的心态》,《中国藏学》2004 年第4 期;曾国庆主编:《百年驻藏大臣研究论丛》,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2014 年;康欣平:《〈有泰驻藏日记〉研究——驻藏大臣有泰的思想、行为与心态》,北京:民族出版社年,2015年。另张荫棠虽被授予驻藏帮办大臣,他坚辞不受,以查办藏事大臣在藏工作,作为驻藏重要官员,对他的研究论著亦比较多。
②就笔者目见,有如下论著:房建昌:《清光绪末年驻藏官员马吉符及其出使不丹记》,《中国边疆史地研究》1994 年第1期;赵勍、王川:《晚清何藻翔<藏语>及其新政思想研究》,丹曲主编:《安多研究》第4 辑,北京:民族出版社,2007 年;赵云田:《马吉符及其<藏牍劫余>》,《中国藏学》2013 年第S2期;张永攀:《李毓森与“藏哲边界”交涉研究》,邢广程主编:《中国边疆学》第十一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9年;康欣平:《从驻藏能员到“革命党人”:何光燮事迹钩沉》,周伟洲主编:《西北民族论丛》第19 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9年。
③博窝即波密,此处博窝案指光绪二十五年(1899),驻藏大臣文海因博窝地方势力抢掠,阻塞川藏大道,率兵剿抚一事。吴丰培编辑:《清代藏事奏牍·裕钢驻藏奏稿》,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1994年,第1076页。
④琐图抚恤案指琐图案的善后,1900年11月,彼得·库兹米奇·科兹洛夫率领的沙俄“西藏考察队”,在中国西藏察木多地区的琐图村枪杀藏民21 人,枪伤19 人,此即“琐图案”。此案发生后,清政府向沙俄交涉无果,后在驻藏大臣裕钢主持下,以发放抚恤银结案。参见王远大:《“琐图血案”述略》,《历史档案》1987年第4期。
⑤根据联豫一封奏折中说,赵尔丰宣统元年十月下旬亲赴察木多督师。(吴丰培编辑:《清代藏事奏牍·联豫驻藏奏稿》,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1994年,第1530页。)故此电文时间应为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