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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对象化劳动理论及其对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建构意义

2023-08-03曾俊

桂海论丛 2023年2期
关键词:人类文明新形态

曾俊

摘要:马克思对劳动问题的研究揭示了劳动形态发展与文明形态演进之间的内在联系。而文明形态与劳动形态的关系问题一直是哲学、社会学等学科关注的焦点问题。借助马克思的对象化劳动理论透视劳动形态对于文明形态的建构作用,可以发现当代数字化劳动不仅印证了马克思对象化劳动理论所构想的社会发展趋势,更为未来新形态“联合劳动”的产生提供了条件。故而,对象化劳动理论不仅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进行了深刻的批判,更为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建构提供了方向性的启示。

关键词:对象化劳动;数字化劳动;联合劳动;人类文明新形态

中图分类号:C97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1494(2023)02-0046-11

基金项目: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一般项目“《资本论》元伦理思想研究”(YB2022001);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马克思伦理思想融入思政教育的路径研究”(2022J0546);西南林业大学人文社科校级科研项目“元伦理学视野下的唯物史观伦理逻辑研究”(WKQN109)。

“资本和劳动的关系,是我们全部现代社会体系所围绕旋转的轴心”[1],恩格斯在为《资本论》所作书评中提出的这一论断,阐明了劳动关系在社会形态建构过程中所具有的重要作用。劳动问题始终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一生所关注的重大理论问题,马克思在批判旧世界、发现新世界的探索过程中,始终关注劳动形态的演变与发展。从对雇佣劳动关系的批判,到对象化劳动现象辩证运动的剖析,再到对联合劳动制度的构想,马克思对于劳动形态的研究为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建构指明了方向。

将劳动作为一个重要的社会科学概念加以研究是伴随着近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不断扩张而展开的。英国早期政治经济学家威廉·配第,提出“所有物品都是由两种自然单位——即土地和劳动——来评定价值”[2],从而将劳动置于政治经济学研究的核心位置。配第认为国家政策特别是赋税政策应该向创造财富的人口倾斜,从而最大限度地增加国家的劳动人口。在配第的理论中,“劳动”作为经济学概念开始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论域中“出场”,其后斯密、穆勒、李嘉图等人也继承了配第对于劳动概念的基本经济学立场,以劳动为出发点展开政治经济学研究。同时,在哲学领域,黑格尔也对劳动概念展开了哲学反思,在《精神现象学》中,黑格尔以劳动为中介,通过主奴关系的辩证运动,在个体层面上确证了人的自我意识形成机制。他认为,“奴隶据以陶冶事物的形式由于是客观地被建立起来的,因而对他并不是一个外在的东西,而即是他自身;因为这形式正是他的纯粹的自为存在”[3]。在《法哲学原理》中,黑格尔更进一步指出,市民社会以个人与他人之间的劳动交换作为建构基础,即“通过个人的劳动以及通过其他一切人的劳动与需要的满足,使需要得到中介,个人得到满足——即需要的体系”[4]。黑格尔通过在人的交往关系中理解劳动,首次将劳动对于社会关系的建构过程纳入哲学研究的视野当中。可以说,配第等人以对劳动概念的经验性理解重塑了政治经济学;黑格尔以对劳动概念的超验性阐释重构了哲学视域下的社会发展理论。

与前人相比,马克思既不是单纯从经济学角度对劳动进行经验性的分析,同样也不单纯从哲学角度对劳动概念进行思辨理解,而是从哲学、经济学乃至社会学等各个层面对劳动概念进行综合性的阐释。马克思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起关键作用的雇佣劳动关系作为切入点,揭示了基于特定物质生产活动的雇佣劳动关系对于生产关系的重塑。在此过程中马克思对于雇佣劳动关系内涵的认识产生了两个方面的“跨越”。

马克思将对劳动的理解从“主体性”层面跨越到了“主体间性”层面。无论是古典政治经济学还是黑格尔哲学,都倾向于突出劳动的“主体性”,也就是将劳动视为个人的独立性事务。如洛克认为“尽管原来人人所共同享有权利的东西,在有人对它施加劳动以后,就成为他的财物了”[5]。黑格尔哲学认为,劳动一方面是人通过自我限制欲望而将自身意识之内的各种精神形式赋予自然物,另一方面是将自己精神“对象化”的活动。换言之,是将劳动者视为鲁滨逊式的人物,独自面对物。从中可以发现,无论是政治经济学还是黑格尔哲学,都是停留在人与自然物之间关系层面上看待劳动,只看到单个的人与自然物之间发生的改造关系。而马克思则通过雇佣劳动关系透视人的社会关系,换言之,在人与物改造关系背后看到了人与人之间相互塑造的关系。马克思认为人类社会得以建构的一个重要条件,是“对任何种类劳动的同样看待,以各种现实劳动组成的一个十分发达的总体为前提,在这些劳动中,任何一种劳动都不再是支配一切的劳动”[6]704。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最基础的层面上表现为人与其他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故而在资本主义社会体系中,人的劳动“只有被下一步劳动使用,它才是使用价值”[7]329。列宁对此总结道:“凡是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看到物与物之间的关系(商品交换商品)的地方,馬克思都揭示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8]正是现代劳动这种环环相扣的联系性,构成了现代人处于高度相互依赖的社会关系之中,只有在与他人的协作中,劳动的价值才能得到体现。因而雇佣劳动关系体现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特征,同时也体现了资本主义制度下社会关系的特征。

马克思将对劳动活动的理解从“辩证抽象活动”跨越到了“现实历史性活动”。马克思始终从历史角度看待劳动,将雇佣劳动视为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相适应的历史性劳动形态,并不是如黑格尔那样对劳动活动的历史性进行诸如“主奴关系”那样的抽象思辨阐释,而是从社会历史发展的现实角度看待劳动,探寻劳动组织形式与社会生产方式、社会关系模式之间的内在关联。马克思强调劳动中的经验性内容并不是一种简单的机械唯物主义阐释,而是将劳动的经验性内容作为前提,凸显出人类劳动对于人类社会的基础性建构作用。如在评论前资本主义社会劳动模式时,马克思指出:“无论我们怎样判断中世纪人们在相互关系中所扮演的角色,人们在劳动中的社会关系始终表现为他们本身之间的个人的关系,而没有披上物之间即劳动产品之间的社会关系的外衣。”[9]95

基于对雇佣劳动关系在“主体间性”与“历史性”两个维度的理解,马克思建构了对资本主义劳动形式的阐释框架,并从中揭示了雇佣劳动关系对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建构作用。但马克思并未止步于对雇佣劳动关系建构作用的经济学分析,而是将其进一步拓展至整个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领域。马克思劳动观的创新点就在于从雇佣劳动这一经济学现象背后,发现了对象化劳动对于整个资本主义社会关系的基础性建构作用。马克思认为,“对象化劳动,即在空间上存在的劳动,也可以作为过去的劳动而同在时间上存在的劳动相对立”[7]230。在资本家所拥有的对象化劳动与劳动者自身活劳动的对立关系中,产生了建构新劳动模式的巨大张力,驱动着劳动形态不断向前发展。这一驱动作用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对象化劳动在劳动形态发展中所发挥的驱动作用,表现为对象化劳动对活劳动的抽象统治。对象化劳动不仅意味着过去的劳动以空间形式呈现出来,而且意味着过去的劳动对于现实活劳动的宰治。在简单再生产过程中,对象化劳动以劳动资料、劳动工具的形式出现,也是资本家得以占有工人剩余价值的前提,马克思指出:“对他人劳动的过去的占有,现在表现为对他人劳动的新占有的简单条件。”[10]106但是随着工业规模的扩大与技术水平的提高,以及资本家对于高效率占有剩余价值的追求,对象化劳动作为劳动资料投入生产过程中,更多地被作为固定资本而吸纳。“劳动资料经历了各种不同的形态变化,它的最后形态是机器,或者更确切些说,是自动的机器体系(即机器体系;自动的机器体系不过是最完善、最适当的机器体系,只有它才使机器成为体系),它是由自动机,由一种自行运转的动力推动的。这种自动机是由许多机械器官和智能器官组成的,因此,工人自己只是被当做自动的机器体系的有意识的肢体”[6]773,由此导致的问题是人的活劳动从两个维度受到对象化劳动的挤压。从共时态层面来说,人的活劳动要依赖对象化劳动所提供的生产资料而展开劳动活动;从历时态角度而言,对象化劳动所形成的机器这一固定资产,正越来越多替代在商品制造过程中所需要的人的必要劳动。也就是说在劳动的过程中,人的活劳动所占据的比重越来越小,而机器本身所发挥的力量越来越大,因此在劳动过程中,原本居于主导地位劳动被机器所排斥,“对工人来说,知识表现为外在的异己的东西,而活劳动则从属于独立发生作用的对象化劳动。只要工人的活动不是[资本的]需要所要求的,工人便成为多余的了”[6]776。这一现象背后所体现出的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之下,原本作为劳动过程主体的活劳动被过去的、对象化的劳动不断替代,劳动创造价值的力量被过去的劳动所占用。这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

第二,对象化劳动在劳动形态发展中的驱动作用,还表现在资本追求剩余价值过程的“同一性”。马克思认为,提高劳动生产力必须在最大限度上否定工人的必要劳动。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手稿)》中指出:“提高劳动生产力和最大限度否定必要劳动,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是资本的必然趋势。劳动转变为机器体系,就是这一趋势的实现。”[6]775那么,为何资本主义社会提高生产力必须以否定必要劳动作为根本追求?众所周知,推动资本主义生产力向前发展的最根本动力是对剩余价值的渴求,生产剩余价值的方式主要包括绝对剩余价值生产与相对剩余价值生产。在商品价值一定的情况下,工人的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所占比例成反比,因此为追求剩余价值最大化,必须压缩必要劳动或延长劳动时间以实现这一目标。绝对剩余价值生产就是在必要劳动不变情况下,尽可能延长工作日时间以获得更多剩余劳动。但每天所能延长的劳动时间受物理时间长度的限制,使得资本无法无限制地通过延长劳动时间而获取剩余价值,因而绝对剩余价值生产对提高剩余价值量的有限性而被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放弃。在马克思看来,相对剩余价值生产是“通过缩短必要劳动时间、相应地改变工作日的两个组成部分的量的比例而生产的剩余价值”[9]366。通过这种方式提高剩余价值量不存在任何物理和时空界限,因为“劳动生产力的提高,我们在这里一般是指劳动过程中的这样一种变化,这种变化能缩短生产某种商品的社会必需的劳动时间,从而使较小量的劳动获得生产较大量使用价值的能力”[9]366。由于通过不断缩短工人在劳动中必要劳动时间以获得在单位劳动时间内更大的剩余价值比例,相对剩余价值生产几乎没有任何限制,因而成为当代资本主义社会获取剩余价值的最主要手段。在此条件下,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之间的张力,成为机器生产技术不断发展的最主要动力。而实现机器的不断发展依靠的是技术的不断进步,固定资本的发展依赖的是科学的不断进步,即“资本的趋势是赋予生产以科学的性质,而直接劳动则被贬低为只是生产过程的一个要素”[6]777。马克思在此揭示了現代社会科技飞速发展的驱动力在于资本对剩余价值的不断追求。也就是说,科学技术在资本主义社会被异化为追求更多剩余价值的工具与手段。因为“一切科学都被用来为资本服务的时候,机器体系才开始在这条道路上发展”,而且“发明就将成为一种职业,而科学在直接生产上的应用本身就成为对科学具有决定性的和推动作用的着眼点”[6]782。因而现代工业文明的发展本质上是围绕如何降低必要劳动在劳动过程中的比例这一主题而展开。

第三,对象化劳动在劳动形态发展过程中的驱动作用,表现为从客观上为劳动者创造了更多的自由时间,为劳动的解放创造了物质条件。正是出于对相对剩余价值的不断追求,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才通过不断提升固定资产的技术水平,以更大程度上压缩生产过程中必要劳动的消耗量。这一趋势不仅意味着资产阶级与工人阶级的高度对立,而且意味着新的社会形式与劳动形态呼之欲出。资本在不断通过固定资产提升劳动生产力、降低劳动过程中工人必要劳动的同时,也在不自觉地为新的社会形态开辟发展空间。马克思认为,“资本在这里——完全是无意地——使人的劳动,使力量的支出缩减到最低限度。这将有利于解放了的劳动,也是使劳动获得解放的条件”[6]779。但需要注意的是,资本对于劳动时间的缩短不能简单理解为工人闲暇时间增多。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必要劳动量的减少,一方面意味着工作岗位的减少,生产过剩人口增加;另一方面意味着简单直接劳动减少,而劳动的复杂程度在不断增加。这是因为,一方面,简单劳动越来越多被固定资产的生产活动所取代;另一方面,操作不断更新的固定资产,需要越来越复杂的劳动。资本的趋势始终是“一方面创造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另一方面把这些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变为剩余劳动”[6]786。资本所创造的工人的自由支配的时间不是闲暇时间,而是有待于被进一步转变为剩余劳动的时间。因此,马克思认为,“最发达的机器体系现在迫使工人比野蛮人劳动的时间还要长,或者比他自己过去用最简单、最粗笨的工具时劳动的时间还要长”[6]787。为了进一步占有更多剩余劳动时间,资本必须占有劳动者新产生的自由支配时间,而其依赖的方式是提高固定资产的自动化水平,进一步压缩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必要劳动时间。劳动者自由支配的时间是活劳动的源泉,而固定资产乃是对象化劳动不断凝结的产物。二者之间的对立产生了巨大的张力,推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不断向前发展,当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无法容纳二者之间产生的巨大张力时,劳动者就应当占有自己的剩余劳动,剩余劳动在生产关系中不再作为必要劳动(活劳动)的对立物而存在,这也意味着对象化劳动与活劳动之间对立的最终消解。

从以上分析中我们不难发现,从雇佣劳动关系研究转向对象化劳动分析,不仅代表着马克思劳动思想研究的理论转向,更意味着劳动理论从一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批判理论,转变为文明形态的建构理论。马克思不但从资本社会劳动形式中发现了对象化劳动与活劳动之间的矛盾,更通过对这种矛盾的分析,发现了以雇佣劳动为主体的资本主义社会,必然被以自由劳动为主体的人类新形式文明形态所取代的历史发展趋势。这对于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建构具有重要启示作用。

当代劳动形式发生的最重要变革,莫过于劳动的数字化。数字化劳动自21世纪以来引发了前所未有的产业变革、技术变革与社会变革,在短短几十年间几乎彻底改变了社会基本面貌与劳动一般模式。由此带来的问题是:数字化劳动所产生的广泛而深远的影响,是否颠覆或改写了马克思的对象化劳动理论?对此问题需要认识到,虽然数字化劳动从产业、技术与经济等领域来说,对劳动模式产生了革命性的影响。但从对象化劳动理论的视角而言,数字化劳动不但没有超越马克思对象化劳动的范畴,反而是对象化劳动辩证发展过程具有时代性的“印证”。对此,我们可以从数字化劳动的“变”与“不变”两个方面进行阐释。

(一)数字化劳动“变”的特征

数字化劳动的变革特征突出表现于对于劳动活动的“压缩”。这种“压缩”分别存在于时间与空间两个维度之上。

第一,数字化劳动在时间层面上的“压缩”直观地体现为对人的重复性活劳动时间投入的压缩。人工智能技术极大减少了人的活劳动消耗,意味着机器不仅从体力上实现了对人的替代,而且从智能上也实现着对人的部分替代。然而与数字化劳动一样,人工智能技术也没有彻底超越马克思的劳动理论,马克思通过固定资产分析预测了这一现象,“它们是人手创造出来的人脑的器官;是对象化的知识力量。固定资本的发展表明,一般社会知识,已经在多么大的程度上变成了直接的生产力”[6]785。人工智能本质上是对人之感性层面、知性层面上的概念、逻辑以及其相互之间关系进行判断行为的模拟,目前为止人工智能技术仍未超越知性层面,也无法自行产生概念,但其进行判断与处理概念的活动却能以远高于人脑的速度进行。人工智能虽然不能替代人的理性思维,却能以更好的效率完成人的知性反思活动,由此导致机器能够以一种类似于人的思维方式介入劳动过程,从而进一步提高劳动效率,在时间层面上压缩人的活劳动。因此,人工智能作为一种模拟人思维的技术,其本质不过是进一步提高机器自动化水平。人工智能以更快的反应速度替代了人的相关劳动,从而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大幅压缩了人的劳动时间。

第二,数字化劳动在空间层面上的“压缩”作用具体体现为对生产所需物质性的劳动资料的压缩。数字劳动是“在数字生产方式下产生,并能够形成一定的生产后果的活动”[11]。当前学术界对于数字化劳动的类型争议较大,有各种类型的区分方法。按照余斌的观点,对数字化劳动的类型的界定虽然很多,但真正意义上的数字化劳动是指以下两类劳动:一“是指运用数字技术开发软件、设计制造硬件、收集和加工数字信息产品,以及进行其他生产的劳动”[12]79;二“是指生产信息通信设备和开发相关软件、提供数字内容以及铺设信息通信网络等方面的劳动”[12]79。

第一种类型的数字化劳动是运用数字技术开发、生产有形产品(如计算机、通信设备硬件,或是经过数字技术加工过的产品等),第二种类型的数字化劳动是运用数字技术、互联网技术,生产无形的数字化产品(如软件、数据信息服务、网络传媒文化产品等)。二者的显著区别在于其最终产品,前者为传统经验性有形产品,能够在时空中存在;后者为无形数据产品,既能够在数据存储设备中存在,也能通过打印机、数控机床等设备加工转化为现实产品。在数字化劳动中,人的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劳动产品不再必须是占据一定空间的物质性的产品,而可以体现为数据资料、数字资产、数字服务等无形的劳动成果。这种空间性的“压缩”作用,对于生产过程而言无疑可以将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存储过程中所产生的成本压缩到最低程度,也能将数字化劳动资料的循环速度提升至最高水平。总之,数字化劳动对劳动资料在空间维度的“压缩”,大幅度地提高了生产效率,甚至改变了生产模式、劳动形式乃至社会面貌。

(二)数字化劳动“不变”的特征

数字化劳动对于现代化生产所产生的巨大影响,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劳动的基本形态。在劳动关系(雇佣劳动)、劳动价值归属(剩余价值)与劳动发展趋势(自由劳动时间增加)层面上,均没有突破马克思对象化劳动理论为资本主义性质的劳动所划下的界限。

第一,从关系层面来说,数字化劳动本质上仍然是以雇佣劳动为主要形式的劳动模式,并未改变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剥削本质。数字化劳动对于现代资本主义生产过程而言,带来的最大改变是劳动资料的虚拟化、非物质化,并在此基础上导致了人的劳动形式发生了巨大改变。但这种改变主要发生于具体的生产形式领域,没有对作为资本主义劳动本质属性的雇佣劳动关系产生根本性的影响。由于数字化劳动在时间与空间层面上对于生产过程物质性要素的“压缩”,使得传统工业生产模式发生了巨大变化。数字化生产对于时间、空间条件的要求越来越少,“碎片化”的分工体系、灵活的工作时间分配制度,使得劳资双方的雇佣关系随意性更强,大量临时性岗位、外包工作等新型劳动组织形式快速兴起。但劳动时间空间因素的改变并不意味着雇佣关系的改变。无论数字化劳动中劳动者以何种形式展开劳动,都是在一定的雇佣关系中产生,都需要以货币来计量数字化勞动的价值。而在雇佣劳动关系中,以货币计量的劳动价格,仍然存在着资本家对于数字化劳动者所创造的产品中剩余价值的占有。因此,只要数字化劳动还以雇佣劳动的形式存在,还以货币来衡量劳动价值,剥削现象就仍然存在,因为“在雇佣劳动下,货币关系掩盖了雇佣工人的无代价劳动”[9]619。

第二,从价值归属层面来说,数字化劳动本身没有改变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劳动者受剥削的境遇。如前所述,数字化劳动仍然是一种雇佣劳动,其中存在着剥削现象。因此,数字化劳动仍然会产生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剩余劳动。但数字化劳动中由于运用了大量高新技术特别是人工智能技术,使得人们产生这样的错误认识:即新技术的大量使用使得人的劳动强度大大减轻,从而使得科学技术替代人成为剩余价值的创造者。如哈贝马斯在20世纪就曾经断言:“当科学技术的进步变成一种独立的剩余价值来源时,在非熟练的(简单的)劳动力的价值基础上来计算研究和发展方面的资产投资总额,是没有多大意义的,而同这种独立的剩余价值来源相比较,马克思本人在考察中所得出的剩余价值来源,即直接生产者的劳动力,就愈来愈不重要了。”[13]哈贝马斯对于科学技术对生产的促进作用持有积极乐观的态度,并认为科学技术替代劳动者成为剩余价值的来源。但哈贝马斯显然是从单纯体力劳动耗费层面上理解剩余价值的产生,在他看来,技术进步带来的体力劳动耗损的减轻就代表着剩余价值剥削的减轻。但马克思并不是单纯以体力耗损来衡量剩余价值的剥削程度,而是从对劳动者本身奴役程度、损害程度来衡量剥削。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指出:“劳动用机器代替了手工劳动,但是使一部分工人回到野蛮的劳动,并使另一部分工人变成机器。劳动生产了智慧,但是给工人生产了愚钝和痴呆。”[14]53而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则进一步指出:“劳动资料同时表现为奴役工人的手段、剥削工人的手段和使工人贫穷的手段,劳动过程的社会结合同时表现为对工人个人的活力、自由和独立的有组织压制。”[9]579马克思甚至认为,资本主义工业与农业的任何进步,都是对劳动者与土地掠夺技巧的进步。由此可见,马克思从不认为生产效率的提高能够减轻劳动者受剥削的程度,也不认为科学技术本身能够创造剩余价值。相反,马克思认为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科技的进步将加深劳动者受奴役、剥削的程度。这是因为劳动者受剥削的程度并不完全取决于体力劳动的耗费,生产技术的进步的确会大大减轻劳动者体力劳动强度。但是技术的进步也意味着掠夺劳动者剩余价值能力的进步,劳动者在高技术劳动资料所创造的劳动环境下,需要付出更多的智力、脑力。因此,从受奴役的角度来看,生产效率的提高不代表奴役程度的减轻,反而可能意味着奴役程度的加深。数字化劳动一方面将人的体力劳动降低到了极低水平,另一方面却对劳动者的智力、创造力、文化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劳动者在数字化劳动中的脑力劳动强度也没有明显减轻,甚至与马克思时代的体力劳动者相比,其劳动时间没有变化甚至有所增加。因而,数字化劳动不仅仍然存在着剥削现象,而且剥削程度相比于马克思时代的劳动者没有明显地降低。

第三,从发展趋势上看,數字化劳动本身仍然体现着对象化劳动的特征,是对象化劳动在当代具有时代特征的表现形式,表征着对象化劳动的发展趋势。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工人所创造的对象化劳动,不仅被资本家所占有,而且在资本家追求相对剩余价值的过程中,代表对象化劳动的“不变资本”,不断压缩代表工人活劳动的“可变资本”的生产空间,使得劳动者日益被贬低为机器的附属物。而对于数字化劳动所依赖的高技术软件与硬件设备而言,它们同样是对象化劳动的产物。以数字化劳动中的人工智能技术为例,现今投入使用的人工智能技术所依赖的程序与算法都来源于人的劳动实践,是将人的行为方式、思维模式以程序的形式记录下来,再以这种程序作为机器语言而使机器能够模拟人的行为方式与思维模式,从而替代人的各种重复劳动。从本质上说,数字化劳动所依赖的机器,与马克思时代的工业机器没有本质的区别,只不过更为精密、效率更高、用途更为广泛。数字化劳动并不是对对象化劳动的扬弃,恰恰相反,数字化劳动的发展趋势与对象化劳动的发展趋势是一致的。对象化劳动的发展趋势是在劳动过程中,不断压缩人的活劳动所创造的价值,按马克思的话说,是“单个劳动能力创造价值的力量作为无限小的量而趋于消失”[10]186。大量运用人工智能技术的数字化劳动,将在生产过程中所耗费的人力压缩到最小,同时产品与生产者的直接需要也近乎消失。在数字化劳动中,劳动者所消耗的活劳动被压缩到了最小,以致于在数字化劳动中所创造的价值被误认为是数字化劳动资料自身所创造的价值,如基于人工智能算法的个性化数字内容阅读推送、计算机辅助设计,甚至某些工业仿真软件的计算能力,已经超越人力所能达到的极限,成为工业设计不可或缺的关键工具。可以说,在数字化劳动中,人的活劳动或者说体力劳动越来越被压缩到几乎忽略不计的状况。对象化劳动的发展趋势是将人纳入机器固定资产体系中,这一趋势也在数字化劳动中得到印证。马克思曾指出:“机器则代替工人而具有技能和力量,它本身就是能工巧匠,它通过在自身中发生作用的力学规律而具有自己的灵魂。”[10]185人的劳动不仅与作为固定资本的对象化劳动对立,而且日益被固定资本所束缚,成为机器体系的一个部分,甚至成为生产体系的从属性要素。数字化劳动同样反映了这一趋势,数字化劳动中的硬件与软件,例如,计算机、网络、应用程序等等,都是作为人的知识与技能的积累在生产过程中存在。同时人在数字化劳动中又高度依赖数字化的劳动工具,甚至以数字化劳动工具作为中介与他人协作劳动。在此过程中,计算机、网络不是作为人肢体、器官的延伸,而是人的劳动活动“从一切方面来说都是由机器的运转来决定和调节的”[10]185。在此意义上,人的劳动活动被进一步纳入数字化劳动体系中,作为整个社会生产过程中从属性要素而存在。因而,数字化劳动不但没有超越对象化劳动活动,反而是对象化劳动活动在当代的具体体现。

综上,数字化劳动虽然在时间与空间维度上,大幅度压缩了劳动资料物质形态,并加速了资本的循环速度,在此基础上改变了社会生产面貌,乃至于人的劳动方式。但数字化劳动本身并未超越雇佣劳动关系的范畴,也没有消灭剥削,消灭剩余价值。不仅如此,数字化劳动本身就是马克思对象化劳动理论具有时代性的表征,代表着对象化劳动发展的高级形态,预示着自在形式的对象化劳动向自为形式的自由劳动转化重要转折点的到来。而数字化的劳动作为一种自在形式的劳动,必须在“联合劳动”的劳动形式下才能真正展现。而“联合劳动”作为扬弃私有制的劳动形式,正是通过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实践建构过程得以展现。

在马克思的对象化劳动理论中,正是在劳动的不断对象化过程中,雇佣劳动关系乃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最终被扬弃。高度自动化机器的大规模使用,在提高劳动生产率,不断压缩工人的劳动时间同时,也在客观上增加了工人自己掌握的时间。这一趋势的产生源于资本内在的矛盾性,一方面不断将劳动时间缩减到最低限度,另一方面却将劳动施加作为财富的源泉。资本在唤起科学和自然的力量使财富创造越来越少依赖于劳动时间的同时,却又用劳动时间来衡量科技创造出的巨大社会力量,资本将科学技术的发展成果作为自我增殖的手段,但马克思认为,“实际上它们是炸毁这个基础的物质条件”[6]784。也就是说,数字化劳动作为高级形态的对象化劳动形式,在自为地充当资本不断增殖手段的同时,也在自在地成为资本关系自我消解的“催化剂”。

对象化劳动在其发展过程中,无意识地为“自由自觉”的劳动创造了物质条件。数字化劳动的出现正反映了这一趋势,虽然从本质上说数字化劳动仍然是一种具有剥削性质的雇佣劳动形式,但数字化劳动创造的对象化劳动成果却在客观上为人的自由自觉的劳动形式(即“联合劳动”)创造了客观的物质基础。这一过程不是一厢情愿的理想,而是具有历史科学依据的必然规律。马克思认为,资本的“伟大历史方面”就是创造剩余劳动,而占有剩余劳动的“致富欲”,驱使资本不断通过对象化劳动,使劳动生产力不断向前发展。最终会使整个社会达到这样一种程度:一方面,整个社会只需要较少的劳动时间就能占有并保持普遍财富;另一方面,“劳动的社会”将更为科学对待再生产过程。实现这两个方面之后,“人不再从事那种可以让物来替人从事的劳动——一旦到了那样的时候,资本的历史使命就完成了”[10]69。这从理论层面上描绘了通过对象化劳动的不断发展,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最终“退场”的历史科学原理。而在现实层面上,马克思认为对象化劳动过程所导致的固定资本的不断膨胀与集聚,最终将会导致资本的“社会化”,从而扬弃生产资料私有制。但是这一扬弃过程恰恰也是从作为资本关系高级形式的信用制度建立而开始。

马克思在论证信用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的作用时指出,信用发挥着双重作用,其一是将剥削行为发展为一种巨大“欺诈”制度,减少剥削阶级人数;其二是造成资本主义制度转向“一种新生产方式的过渡形式”。后者发挥作用的主要形式便是股份公司的成立,在马克思看来“生产规模惊人地扩大了,个别资本不可能建立的企业出现了。同时,以前曾经是政府企业的那些企业,变成了社会的企业”[15]494。生产规模的惊人扩大是为了获取更多的剩余价值,而在以“相对剩余价值生产”为主要形式的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扩大生产规模的主要方式就是固定资产数量和质量的不断增大。这就要求在生产过程中不断投入更多的资本,而单个资本家所具有的资本已经不能满足固定资产的规模扩大,资本家被迫采用联合的方式扩大投入生产过程中的资本规模,由此导致的是私人资本具有了“社会化特征”,多个投资者联合出资所形成的“社会资本”与单个资本家所拥有的“私人资本”产生了对立,并且由于前者拥有更大规模的固定资产,具有更强的攫取剩余价值的能力,导致后者不断被前者所转化。由此产生的后果是有众多投资人的“社会资本”无法由某一个资本家所掌控,真正拥有资本控制权、执行资本职能的资本家转化为职业经理人,而其他资本家则退出了直接生产领域,成为单纯的食利者。通过《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手稿)》中马克思对于对象化劳动的分析,不难看出,劳动的不断对象化,资本追逐剩余价值的驱动力已经超出单个资本家的控制,成为凌驾于资本家与劳动者之上主导社会生产的力量。因此对象化劳动的不断集聚,在将工人必要劳动时间压缩到最短的同时,也将资本家逐出了直接的生产管理过程。股份公司这种企业形式的出现,是单个资本家被动退出生产管理过程,这为工人成立“合作工厂”奠定了基础。二者都“被看作是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转化为联合的生产方式的过渡形式”[15]499。“合作工厂”是“股份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在“合作工厂”中进一步扬弃了生产资料私有制,以及与之配套的雇佣劳动。马克思进而指出,“为了有效地进行生产,劳动工具不应当被垄断起来作为统治和掠夺工人的工具;雇佣劳动,也像奴隶劳动和农奴劳动一样,只是一种暂时的和低级的形式,它注定要让位于带着兴奋愉快心情自愿进行的联合劳动”[16]。从中马克思向我们展示的人类文明新形态中的劳动特征,即在扬弃了生产资料私有制以及雇佣劳动的基础上,实现在自由人联合占有生产资料前提下,劳动者自觉自愿的“联合劳动”。

可以说,正是由于数字化劳动的出现,印证了对象化劳动在其发展过程中不自觉为劳动的解放创造条件的论断。当代数字化劳动一方面是对象化劳动发展到高级阶段的产物,另一方面由于高度的自动化、智能化,又为人自由自觉的“联合劳动”创造了条件。因此,探索“联合劳动”如何在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建构过程中发挥作用,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对此,我们可以从人类文明新形态建构所涉及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等五个层面上,透视“联合劳动”所具有的文明形态建构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创造了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创造了人类文明新形态。”[17]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开创的人类文明新形态建构实践,是马克思主义劳动理论在当代具有现实性、时代性的表征。这种表征又具体体现在“联合劳动”形态对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与生态文明发展所具有的“建构性”上。

第一,在物质文明层面上,“联合劳动”形态的“建构性”体现为扬弃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制度性切入点。马克思认为,“一定的生产方式或一定的工业阶段始终是与一定的共同活动方式或一定的社会阶段联系着的,而这种共同活动方式本身就是‘生产力’”[14]160。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建构和发展首先是以物质文明作为基础的。无论是社会主义还是资本主义都以创造尽可能多的物质财富作为劳动的终极目的,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以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为目标,而资本主义社会生产以获取剩余价值为劳动的最终目的。物质生产力的发展不可避免会导致劳动的不断对象化,并且对象化后的劳动将会有很大一部分作为生产资料再次投入生产过程中。但与资本主义社会最大的不同在于,对象化之后的劳动并不是归资本家个人所有,并异化成为资产阶级奴役工人阶级的工具,而是被自由人联合占有,运用公共的生产资料进行“联合劳动”,而不是雇佣劳动。个人劳动再不是为他人谋利而被迫出卖的商品,再不是生产“异己”的对象化劳动的商品,而是属于为了自我实现的劳动活动。因而马克思主义论域内的劳动是人自我实现的手段,而这种自我实现必须在超越了雇佣劳动形式的“联合劳动”中才能得到体现。唯物史观为我们指明了未来劳动形式发展的方向就是超越雇佣劳动形式,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下的“联合劳动”,这为人类文明新形态的物质文明发展指明了实践方向。

第二,在政治文明層面上,“联合劳动”形态的“建构性”体现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的坚实物质基础。政治文明以建构追求公平正义的良序社会为主要目标。但资本主义制度下的政治文明,其所追求的自由平等的价值目标,在雇佣劳动现实制度的异化与侵蚀下,走向了自己的反面。正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的,在雇佣劳动制度下“劳动力使用一天所创造的价值比劳动力自身一天的价值大一倍。这种情况对买者是一种特别的幸运,对卖者也决不是不公平”[9]226。资本社会的“公平”建构于其生产方式之上,在雇佣劳动制度下资本家通过支付工资占有劳动者的剩余劳动,其“公正性”并不在于资本家是否无偿占有工人的剩余劳动,而在于其符合雇佣劳动制度,而雇佣劳动制度存在的合法性又根源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因此,只有生产方式或者更具体而言劳动方式的变革,才会导致政治模式的形态的变革。如前所述,资本主义政治制度试图以形式性的“民主”来调和不同阶层之间的利益冲突,但这种利益冲突的根源在于剩余劳动被无偿占有的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因而不可能通过形式主义的“民主”加以解决。这也是当代资本主义民主政治“虚伪性”与“形式性”的根源所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以全过程人民民主为本质属性,其特征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至上。之所以能够将人民利益放在首位,是因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从根本上解决了剩余劳动的无偿占有,扬弃了劳动剥削制度。因此,社会再无因社会总产品分配的不公,而导致的利益集团对立。因而,全社会劳动者的共同利益能够通过民主政治而得到最大化的体现。以“联合劳动”的生产方式为基础,为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人民性”的提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第二个特征就是其全过程性。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将全体人民均纳入民主进程中,而且还将政治、经济、社会等方方面面的公共事务纳入人民民主的过程之中,并且构建了全世界规模最大的民主治理体系。这既建立在全国人民追求民主、团结一心、共同治理国家的强大意愿基础之上,也建立在扬弃了私有制之后劳动者的自由联合的强大经济基础之上。

第三,在精神文明层面上,“联合劳动”形态的“建构性”体现为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立场。资本主义文化以“资本”为核心。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14]178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资本作为决定性的物质力量,以资本对劳动者活劳动的无偿占有为根本推动力。因此,劳动者在资本主义条件下所承担的劳动,是一种在分工条件下不自由、不自愿的劳动。文化意识形态创造活动作为一种人寻求自我超越的劳动形式,在以资本为核心的社会生产体制下也同样出现“异化”特征。马克斯·舍勒指出艺术家与学者们之所以屈从于所谓“市民趣味”,是因为在资本主义社会他们认识到,独立思考的精神与超越功利的良心并没有那么强大,他们于是选择屈从于“资本主义精神”。对于艺术家与学者的这种转变,舍勒所给出的原因在于:“公理一:作为精神文化的某一作品的生产者,我欠经济社会的若少,则经济社会欠我所创作出的东西也少。公理二:由于我不以我的创作生产为生,而我是这一经济社会的成员,所以,我有义务以一种与我的文化活动并行的方式名正言顺地养活自己。”[18]可以说,资本主义社会的“劳动异化”造成了资本主义社会精神文化活动的“异化”。

以“联合劳动”为核心的生产模式,突破了资本社会以“资本”为轴心的生产模式,在精神产品的生产领域,确立了“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立场。只有扬弃了资本关系的影响,文学艺术创作才能真正以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立足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源于人民、为了人民、属于人民,是社会主义文艺的根本立场,也是社会主义文艺繁荣发展的动力所在。”[19]人民既是精神文明的创造者,也是精神文明成果的享受者。人类文明新形态的精神文化成果是在人民的历史实践中创造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从人民的立场出发,以人民的生活作为创作导向,以人民的满意度作为文化创造成败的根本标准,在精神文化创作的全过程坚持人民主体性。因此,人类文明新形态中以“联合劳动”为轴心建构起来的精神文明,摆脱了资本关系对于文艺创作的影响,恢复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文化创作活动之本真形态。只有以“联合劳动”作为文艺创作活动的主要劳动形态,才能保证社会主义精神文化产品的人民性的价值立场,才能建构表征人类文明新形态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第四,在社会文明层面上,“联合劳动”形态的“建构性”体现为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协调发展的关键要素。协调性是人类文明新形态的重要特征,社会协调发展是人类文明发展的重要方向。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社会虽然用“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创造了“比过去一切世代”还要多的生产力。但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确实建立在不协调、不正常的劳动关系之上,占社会绝大多数的劳动者的劳动“不是他自己的,而是别人的;劳动不属于他;他在劳动中也不属于他自己,而是属于别人”[14]54。同时,资本家的资本却“一开始就没有一个价值原子不是由无酬的他人劳动产生的”[9]672。劳动形式的内在矛盾决定了资本主义不可能引领人类社会走向和谐发展的“康庄大道”。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之所以能够建构实现社会和谐发展的人类文明新形态,与其实现了劳动内在和谐形式有着密切的联系。

人类文明新形态中的劳动活动,既要在社会共同体层面上实现先进物质文明的发展,又要在主体性层面上实现个人的全面发展、个性的自由解放。内在与外在、个体与共体的协调发展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身实现协调发展的前提。生产力的发展是社会协调发展的前提与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根本指引,并不简单否定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而是“在消化和汲取资本文明成果的过程中扬弃资本文明”[20]。在利用一切要素发展生产力的同时,实现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的协调发展。以坚持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消解资本主义社会中劳动的异化、物化现象,通过克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矛盾,实现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分配模式,确保劳动关系的正常化、协调化。在生产与分配过程中,力求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第五,在生态文明层面上,“联合劳动”形态的“建构性”体现为人与自然关系和解的重要中介。自然是人类劳动得以展开的前提,劳动的形态不仅展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表征了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与前资本主义社会相比,其重要特征就是人改造自然的能力获得了空前的提高。但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人的劳动形式,不仅表现为与人自身的对立,还表现为与自然的对立。人的劳动能力在飞速进步的同时,也造成了人与自然的高度对立。一方面,人类社会劳动形式的发展使得人类在控制自然、开发自然方面拥有无可比拟的劳动能力;另一方面,无论人的劳动能力发展到何种程度,都无法改变自然作为人劳动活动前提的事实。因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人的劳动活动,一方面不断使自然臣服于人的劳动之下,但另一方面,对自然改造能力的提升却没有给社会中的大多数人以“自由”,反而随着人类社会改造自然劳动能力的提升,使人更深入地陷入被资本奴役的进程中。马克思对此进行了批判,“随着人类愈益控制自然,个人却似乎愈益成为别人的奴隶或自身的卑劣行为的奴隶。甚至科学的纯洁光辉仿佛也只能在愚昧无知的黑暗背景上闪耀。”[21]故而,资本主义社会的劳动形式,从外在方面而言,导致了人与自然關系的恶化,从内在方面而言,则导致人与自身关系的对立。

“联合劳动”超越了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紧张状态,人的劳动活动致力于实现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与稳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是马克思主义理论所主张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理念的积极体现。这既源于中华文化“天人合一”思想底蕴,又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道路。而实现这一目标的政治经济学基础,正是人类文明新形态所实现的“联合劳动”的形式转变。马克思主义主张将以生产资料联合占有的劳动模式,取代资本主义社会生产资料私有制所体现的雇佣劳动模式。人的劳动不仅成为谋生手段,更从逐利手段的框架中被解放出来,成为人自我实现的重要手段,人的自我实现的重要特征不仅包括内在的、人与自身本质的和解,也包括外在的、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解。在扬弃私有制的“联合劳动”形式下,自然不再作为人奴役的对象,也不会如前资本主义社会那样成为“神圣”的存在,而是作为人的自我实现、自由实现的中介,人在改造自然的活动中,实现了自身与自然的全面和解。因而,人类文明新形态以“联合劳动”的形式,展现出生态文明辩证发展的历史脉络。从前资本主义社会敬畏自然、为自然所限制的劳动,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奴役自然的劳动,最终在人类文明新形态中转变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劳动,这一进程表征了生态文明在人类文明新形态中所实现的历史性飞跃。

马克思在《雇佣劳动与资本》一文中指出:“生产关系总合起来就构成为所谓社会关系,构成所谓社会,并且是构成一个处于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的社会,具有独特的特征的社会。”[14]340这一论断表明社会文明的发展与劳动形态的变化密切相关。马克思发现了存在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的对象化劳动现象,并以此为切入点对资本主义制度进行全面的批判。对象化劳动既反映了资本取得对劳动抽象统治的历史发展过程,又为劳动的解放创造了物质条件。当代数字化劳动的发展印证了马克思对于对象化劳动趋势的判断。作为一种高级形式的对象化劳动,数字化劳动为马克思所设想的“联合劳动”提供了前提。在此意义上,通过对马克思对象化劳动理论的深入研究,不仅能够揭示劳动形态变化对于社会形态变迁的巨大影响,更能够对完善文明形态的建构理论起到积极作用。因而马克思对象化劳动理论在当代所具有的时代价值,将在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建设实践中得到充分展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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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陆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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