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资本主义时代的劳动异化:现实表征、生成机理与破解路径
2023-07-30吴学琴
杨 黎,吴学琴
(安徽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徽 合肥 230601)
习近平强调:“近年来,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加速创新,日益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数字经济发展速度之快、 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正在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1]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数字经济已成为全球经济的核心[2],资本主义社会步入了“数字资本主义”的历史新阶段。数字资本主义社会以信息业为主导产业,以知识和智力为衡量劳动者素质的重要标准,劳动工具、内容、形式及场所等在数字技术的加持下发生了根本变革。日新月异的数字技术在以强大的宰制性力量重塑人类生产活动的同时,一种新兴的劳动范式——数字劳动,也应运而生。数字劳动(1)蓝江在其论文《数字劳动、数字生产方式与流众无产阶级——对当代西方数字资本主义的政治经济学蠡探理论与改革》一文中指出,在数字技术和智能算法成为日常生活的基础之后,产生了一种新的生产方式,我们称之为数字生产方式(digital mode of production),而与数字生产方式相对应的是产业生产方式(industrial mode of production)。因此,可以这样来定义数字劳动,即在数字生产方式下产生,并能够形成一定的生产后果的活动。是指在数字生产方式下产生并能够形成一定生产后果的活动[3]。数字劳动推动了人们对数字赋能实现重构美好社会的愿望,但其本质仍然是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下的劳动生产关系,受资本逻辑支配的数字劳动以更加隐蔽的方式造成现代人更深层的异化新困境。由此,我们需紧扣时代脉搏,与时俱进地审视和分析数字资本主义时代的劳动异化,明晰当代数字技术的价值,积极寻求数字劳动异化的破解路径。
一、数字资本主义时代劳动异化的现实表征
数字技术的蓬勃发展极大地提高了社会生产力水平,人们的劳动由以往的“谋生活”转变为“谋更美好的生活”,劳动形态演变为更加自由自主的数字劳动。但是,数字劳动并未真正实现自由劳动,并未超越马克思所批判的异化劳动理论框架,“梦想躺平”、频繁辞职跳槽、职业焦虑等社会劳动问题即是当下社会劳动异化的写照。究其原因,异化劳动实则是被资本主义工业技术转变的社会关系[4],为此,沿着马克思的异化劳动思路具体分析数字劳动的异化问题,发现劳动数据商品化、剥削过程隐蔽化、劳动自觉迷失化和主体关系对立化四种现实表征。
(一)劳动数据商品化:数字产品与数字劳动主体异化
“劳动所生产的对象,即劳动产品,作为一种异己的存在物,作为不依赖于生产者的力量,同劳动相对立。”[5]156这是马克思异化劳动的第一个维度:生产者与自己的劳动产品相异化。数字劳动中,数字产品与数字劳动主体的异化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层面:
1.以软件和技术开发者为主的研发层面。大量的数字劳工通过编写代码完成各种优质软硬件、云端服务器等数字基础设施的建设而获取劳动报酬。然而,数字技术作为算法构成的技术,需要专业的科研技术人才投入大量精力进行劳动生产,工作投入量远大于传统的简单生产劳动,用马克思的话说“工人在劳动中耗费的力量越多,他亲手创造出来反对自身的、异己的对象世界的力量就越强大。”[5]157数字劳工投入脑力和创造力等因素凝结成的各项数字劳动成果被资本家占有,成为独立于自身之外的异己存在物,反而制约了数字劳动主体自身。
2.以无偿数字劳动者(也被称为“产消者”)和数字零工为代表的内容和应用层面。此类数字劳动者主要生产“数据-流量”产品,且一经生产便由数字平台集中处理后成为重要的数据资源,形成大数据流量,并被大数据库整理成为我们的日常推送,形成用户的“信息茧房”。“信息茧房”的本质是数字资本主义下用户与自己生产的“数据-流量”产品的分离,即数字经济时代另一个维度的劳动者与劳动产品的异化。
(二)剥削过程隐蔽化:数字生产与数字劳动主体异化
马克思指出:“劳动对工人来说是外在的东西……使自己的肉体受折磨、精神遭摧残。因此,工人只有在劳动之外才感到自在……而在劳动时就觉得不舒畅。”[6]50主体在劳动过程中只能感受到被奴役、被束缚的压迫感,在休闲领域才能感受到满心欢喜的本真自我,即生产领域的异化。然而,在数字经济时代,数字资本榨取利润的触角已延伸到娱乐休闲的消费领域。
1.消费变成新的无酬劳动与剥削领域。数字资本主义时代主体与劳动过程的异化使消费领域也变成了福柯所言的全景敞视监狱(2)参见米歇尔·福柯:《规训与惩罚:监狱的诞生》,刘北成、杨远婴译,上海:三联书店,2019年。,导致主体自身的倦怠与空虚。以“饭圈”文化为例,粉丝通过为偶像打榜、拉票等方式表达自己对偶像的喜爱与支持,增加了与偶像的互动,获得了追星带来的满足感和归属感。而这种表面上看似粉丝自愿的行为,由于资本的嵌入,“偶像”已演变成一种符号式的存在,使放松自我的消费领域成为数字资本家生产相关周边产品诱导符号消费的直接数据来源。
2.出现了“自我剥削”等更隐蔽的新剥削形式。剥削由早期工业资本主义时代的“他者剥削”演变为“自我剥削”(3)参见高天驹:《从“他者剥削”到“自我剥削”——数字时代下异化劳动的新表现》,载《天府新论》,2021年第5期。,资本通过绩效劳动、竞争逻辑等编造出一副“自我实现”的幻境,打着“自我实现”的幌子碎片化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占用劳动者的自由时间,让主体自愿地延长工作时间,主动“内卷”,其实质是一种更加隐蔽的异化。“剥削不再以异化和去现实化的方式进行,而变成了自由和自我实现。”[7]
(三)劳动自觉迷失化:数字劳动主体与其类本质异化
马克思认为,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与动物区别开来,所以人才是类存在物。由此可见,人的类本质是生产劳动,即人们自觉自愿从事自我实现、自由自主的活动[6]96。“人的类本质,无论是自然界,还是人精神的类能力,都变成了异己的本质,变成了维持个人生存的手段。”[6]54而数字劳动使人们看似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自由意识的回归,但实则并非如此,数字劳动主体与其类本质的异化从资本对人的实体控制演变为技术控制、从体力操控转变为脑力操控[8]91-97,人们在自由的幌子下陷入更深层次的不自由。
1.主体个人日常生活领域类本质的迷失。当下,数字技术的发展极大地便利了人们的生活,如通过数字技术自主测量体脂率后量身制定健身计划,根据自己的作息规律设定睡眠模式。数字技术和智能算法似乎让我们的类生活变得更加完善了。但事实上,数字信息几乎已经连接了我们生活当中的所有“时空缝隙”,如在高铁候车、娱乐就餐、运动休憩等社会化场景中,随处可见被数字技术裹挟的“低头族”[9]。手机点餐、乘车、社交等导致人们一旦离开手机就变得惊慌失措,这种对数字信息技术的强烈依赖造成劳动主体性丧失于数字劳动的场域中,随身所带的手机(工具)变成了维持个人生存的手段。
2.行业运营空间领域主体性的丧失。各行业花费大量资本进入平台并获得由资本操控的市场主导权,但最终仍规训于商业资本。例如,餐饮行业的“大众好评”“接单量”“服务满意程度”等让劳动者距离“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越来越远,压制了主体的能动性、创造性与自由个性,使其逐渐变成劳动工具。
(四)主体关系对立化:数字劳动主体与主体间异化
马克思指出:“人同自己的劳动产品、生命活动、类本质相异化的直接结果就是人同人的相异化。当人同自身相对立的时候,他也同他人相对立。”[5]54不论是早期资本主义时代还是数字资本主义时代,劳动产品、劳动过程和类本质的异化必然带来人与人关系的异化。在资本的权力机制统治下,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被抽象为物与物的关系,不论是工人还是资本家,必然都会撕裂原有的社会联系,成为彼此孤立的“社会原子”。
1.资本运作下的数据孤岛切断了人与人的联系通道。数字技术的应用使所有人能通过任意媒介自主选择和谁交往、怎样交往。然而,资本的介入使网络空间逐渐由开放共享的万维网逆转成由资本或权力管控的信息圈。资本不断圈占数字劳动者在平台生产的数据,并暗箱操作其生产与再生产的过程,致使劳动主体在无意识的情况下陷入了数字技术堆砌的数据壁垒、被隔绝在精确计算和自我束缚的信息孤岛。由此可见,数字技术营造了一个让彼此更为疏离的氛围,将主体封锁在数字工业创造的固定场所中。
2.数字劳动的便捷性导致社会关系的数字等级分化。数字劳动生产突破了工业生产的时空界限,使其变得触手可及,“雇-佣”的产业生产关系向“平台-用户”过渡,极大地提高了劳动自由度。然而,在这种产业关系让渡的过程中,产生了一个值得关注的结果,即网红的“赢者通吃”模式。数字劳动者判若云泥般的粉丝量、关注度与浏览量等直接影响了数字劳动者的收入,拉大了贫富差距的鸿沟。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对数字技能有限的“数字穷人”而言,使其面临“不被需要”的社会排斥;而熟练掌握数字劳动规律的人在互联网平台借助其拥享的大量流量产品,通过顺势营销或倒卖消费者的原始数据获取了高额利润。Robert R曾这样形容:“高居上层的那些符号分析家(4)指一群利用网络专门从事信息买卖和给出建议的“符号分析家”,或者称之为“数字精英”。这些“符号分析家”从消费者那里获得原始数据,再按照消费者希望的方式处理好信息,然后再将处理过的信息卖回去,由此他们能最大限度地从数字空间中获得好处。在世界范围内是深受欢迎的……历史上从来没有人获得如此丰厚的收入,而这种收入是合法的。”[10]数字劳动看似削弱了雇佣劳动关系中资本家与工人相对立的尖锐性,实则强化了资本的权力关系,由此带来更深层次的劳动主体与主体间的异化。
二、数字资本主义时代劳动异化的生成机理
数字资本主义是资本主义数字化的一种呈现方式,数字劳动是数字技术加持下主体有意识的数字化生命活动,仍属于马克思的劳动范畴,其本质在于实现人的类本质和主体性的复归。然而,资本逻辑与技术逻辑的深度融合,使整个社会的生活和生产方式蒙上了受资本逻辑支配的技术面纱,使劳动者在自由劳动的幻境中陷入新的异化困境。
(一)原生动力:技术赋魅,资本逐利与数字技术的深层内嵌
在数字经济时代,资本与技术的嵌合是数字劳动异化的重要生成归因,其遮盖了真实的社会关系。资本家通过数字技术编织的自由、民主、平等的美好社会关系幻境使劳动者逐渐丧失识别和反抗异化的能力,最终在数字资本打造的虚幻自由中陷入更深层的异化陷阱。
1.数字资本的逐利本质构成数字劳动异化的内在源动力。数字劳动是信息化时代资本催生的新型劳动形态,但其并未改变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生产关系。资本主义私有制是劳动异化的深层根源,数字技术的资本主义效用是数字劳动异化的重要成因。追求剩余价值占有的最大化和对财产分配权的剥夺是资本主义生产的主要目标,数字技术的进步与加持为资本增值提供技术支撑。当数字技术被资本逻辑掌控时,数字劳动就被蒙蔽在自由劳动的假象之下,数字资本家们通过“补贴”“优惠券”甚至“免费领取”等方式获取数字劳动者的流量产品,加速资本平台的野蛮生长。而这种看似“让利”的宣传和营销模式让平台资本以“滚雪球”的形式发展资本版图,形成行业领域的“巨无霸”,进而对普通数字劳动者进行资本掠夺。综上,资本的增殖逻辑使数字劳动生产异化为生产工具,资本的无度逻辑使数字劳动异化从生产延伸至生活[8]91-97。
2.数字技术的推波助澜效应形成数字劳动异化的外部驱动力。数字劳动的全过程都在技术监控下开展,计件模式的自动化、系统自带的评分机制、精密仪器核算的结果量化让劳动者不自觉的形成自我约束意识,劳工沦为机器的“义肢”[11]。此外,人们利用数字技术进行数字生产的同时,也让个人信息充分暴露,通过“算法转向”加持,让人类迷失在资本的实践生活中。数字技术的迭代升级让人们享受到各种便利的同时,也催生了人类生活各方面的新型异化,如手机由“通话逻辑”转向“生产逻辑”,造成“生产过劳”“信息过劳”的现代化生活压力;同时,数字技术还使“技术理性”这一新价值理念盛行,成为嵌入人们生活并引导主体再生产的力量,人们对效率、功用的追求使其成为奴役人的主要机制和手段。例如,睡觉前的“手机助眠”、无修图不发圈的“美图文化”等使人们在工具塑造的赛博空间中沉迷,并逐渐异化为虚拟世界中的一个昵称、一段符号,最终导致人们价值取向、行为方式的异化,技术由“赋权”变成“赋魅”。
(二)控制手段:平台资本,由数据资本权力统摄的数字平台
“数据”与“平台”是数字资本主义的两大主要支点。以“数据”为核心资源、以“数字平台”为活动场域,发现、利用、创造差异获取利润已成为数字资本主义时代的典型特征[12]。尼克·斯尔尼切克(Nick Srnicek)将这一经济模式命名为“平台资本主义”,他认为“其核心在于提取更多数据,通过全面侧写用户画像,进一步拓宽业务范围并成为垄断型企业。”[13]数据资本权力是平台资本主义运作的核心支点,数据权力、算法权力、资本权力构成了数据资本权力的基本谱系[14]。数字资本家通过制定数字平台规则掌握经济主导权,盘剥剩余价值。资本对平台的操控是数字劳动异化产生的重要原因。
1.数据权力对数字平台用户的隐蔽性控制。平台数据指用户在互联网平台活动时留下的文本、图像、音频等各种数据化痕迹。平台通过收集、整理、排序与编目等对其进行整理后生成数据库,根据数据库构造不同的数据化模型对用户画像,继而根据画像对用户进行信息评估、广告推送、个性化定制等服务,掌握用户的消费习惯、感知用户的消费预期、黏连客户的消费圈,牢牢绑定客户以谋取利益。由此以来,用户在平台上产生的“数字实体”变成了数据化模型里“数字虚体”画像的工具,使数据既是新型货币,又是抽象的权力符号。在数据权力的支配下,各平台通过不同的形式争取用户数据,客户作为原始数据的生产者,在被数据权力加工后反而成了掌握自己的工具,即数据被异化了。马克·波斯特指出,这种由数据商品转化而来的数据权力“是对个体的一个额外自我的构建,这一额外自我可能在‘真’自我根本不知发生何事时,就对‘真’自我造成伤害。”[15]
2.算法权力对数字平台用户的非强制性控制。数据权力的效用往往与算法权力协同发生。算法原本是人体力与脑力相结合物化技术的延伸形式,由于数据与资本的介入,算法不再是一种简单化的技术工具,而是被赋予了“权力”,即根据数据化模型,通过计算、预测、转码等运行程式对收集的数据归类调控、诱导消费,以此实现资本的迅速增殖。与专制权力的外部强制不同,算法技术作为数字资本主义时代一种新兴的驯服肉体和调控人口的数字治理术,在人们消费自由、选择自由、劳动自由等表象下实现了对主体生命活动更精准、更彻底的调节与控制。例如,饭店商铺、出租车司机自愿注册美团、优步等平台的会员,以增加客户派单量,而对于消费者也只有主动加入平台才能得到其提供的服务。算法技术的加入使用户变成了“单项可视镜”(5)美国约翰·切尼-利波尔德在其著作《数据失控:算法时代的个体危机》中指出,“单向可视镜”隐喻地表明,“网络用户对他们的数据如何被他人使用浑然不知,而网站所有者却享有特权,几乎能够接触到所有数据。与此相似,算法赋予我们的身份也是在单向可视镜的后面完成的”。下被操控的物体,即在用户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其被算法单向地观察、评估与量化,肢解了个体丰富的社会性存在。
3.资本权力对数字平台用户的全方位控制。马克思指出:“资本是资产阶级社会支配一切的经济权力”[16]。不论数据权力还是算法权力,其本质都是资本权力的触角延展至数字技术领域的产物,即支配劳动者活劳动的权力[17]。在数字资本主义条件下,资本权力通过抽象的数字力量实现对数字劳动者活劳动的统治,并通过剥削活劳动实现其价值增值,用户变成资本权力支配下生产数据商品的“他者”。
(三)精神感召:消费文化、数字资本隐蔽化的意识形态入侵
如今,“我们处在整个生活被‘消费’控制的境地”[18]。消费文化通过对主体价值异化,实现了一种“内在”的隐性控制,本质上是数字资本隐蔽化的意识形态入侵。
1.景观霸权构造的消费世界掩盖了资本主义的统治手段。数字资本家通过景观矩阵,即影像矩阵、剧目矩阵和音频矩阵等形成景观霸权,制作出符合资本增殖逻辑的图片、音频和影像等商品,这些商品成为延续资本主义不平等的新工具,以景观霸权取代商品霸权。资本家将“顾客就是上帝”作为一切活动的行为准则,使劳动者在景观堆砌的幻象中试图通过消费不断证明自己的价值,仿佛自己成为了消费的主人;反过来,资产阶级利用这种消费景观营造的人人平等、自由自主的幻象,实现了对劳动者的“内在”隐形控制。
2.新自由主义思潮的华丽外衣遮蔽了资本主义的剥削本质。马克思说:“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19]数字技术兴起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资本主义逻辑下运行和发展,而数字劳动资本化的过程同样伴随着新自由主义思潮的兴起和发展。为推促资产阶级实现资本掠夺和资本扩张,新自由主义者打着“市场万能”“资源共享”的幌子,鼓吹财产私有化、经济自由化,呼吁网络资源共享。这种利用技术优势,一边造成网络商品的普遍化,一边实施网络局部的资本掠夺与限制,扩宽了资本流动边界,为追求资产阶级利益最大化提供服务。
三、数字资本主义时代劳动异化的破解路径
数字劳动异化是私有制生产关系下资本逐利的结果。数字技术的发展既为劳动者套上了新的枷锁,又为其挣脱枷锁创造了条件。在劳动异化继续以数字化的方式占据人和社会的境遇下,积极寻求数字劳动异化的纠治进路、破除“物”对“人”的枷锁,让数字技术归复于促进人自由全面发展的工具属性,从而实现数字社会主义的美好愿景。数字社会主义社会将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释放数字技术的共享和普惠性,为数字生产力的发展营造更好的社会环境,真正做到发展为民。从数字经济与数字劳动的价值取向、技术维度与主体层面正定溯源、重塑絜矩,推动数字技术成为解放劳动者的新手段而非资本逻辑下的异化新工具。
(一)重构数字技术应用的价值取向,构建以人为本的技术价值观
“生产力的巨大增长和高度发展”是扬弃异化劳动的前提[5]538。在数字技术赋能全球经济的大背景下,应积极利用数字技术释放生产力发展与生产关系变革的潜能,规避数字技术因被资本扩张所用而造成技术凌驾于个人之上的局面。重置数字技术逻辑,打造技术与人本耦合的新逻辑是超越数字劳动异化的可行之路。
1.突出人本化设计,纠偏技术价值。一是从数字技术的取向看,将数字技术的选择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联系起来,关注数字劳动者的心灵世界、尊重其个性发展,帮助人们冲破资本管控的“拟态幻象”,推动“人向自我”的全面复归。二是从技术与人的主体性关系看,将人的主体性贯穿技术开发、应用、评估的全过程,对数字技术中取代和消解人主体性的倾向及时防范和干预,防止技术专制和技术暴政,彰显人本价值;同时,创新技术的人性化设计,根据劳动者的生理结构、行为方式、生活习惯、个体发展需要等调整优化数字技术,在满足生存需要的基础上寻求劳动的发展性。
2.强化方向指引,引领技术发展。一是固化主流价值观对数字技术的引导作用。不论是技术的开发者还是使用者,都应当防止被工具技术奴役,用自己的价值理性驾驭科学技术的工具理性。培育一支“德艺双馨”的高素质研发团队,在平台设计端就将主流价值观以编码指令的方式嵌入到数字算法技术当中,使其成为一种不可更改的固定程序。二是规范和明确数字技术的使用边界。细化和完善数字技术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制约其对人的赤裸观赏和无形操纵;同时,借助道德的涵养和濡化功能,以规范技术对人类文明的数字逻辑塑造,将数字技术的使用边界划定在人为制定的合理范围内,切实掌握人与技术关系的主动权,构建社会主义新型技术文明。
(二)从技术反噬回归技术反哺,推动数字技术为经济发展赋能
1.科学技术既能被资本利用走向异化,也能被用于提高生产力,实现更好的发展。马克思指出:“科技文明发明了机器,却使工人成为工作的机器;生产了智慧,却让工人变得愚钝和痴呆。”[20]由此可见,数字劳动异化与数字技术的应用存在着不可剥离的内在关联。在科技迅猛发展的当下,数字技术已深嵌于人们的日常生活,几乎实现了对其全方位、立体化覆盖,成为日常生活必不可缺的客观需要。在数字资本的裹挟下,数字技术对数字主体简单粗暴的画像,使主体的选择权扑朔迷离,极大削弱了数字主体的创造性。由此,推动技术“反噬”回归技术“反哺”,用技术“反哺”经济发展,是扬弃数字劳动异化的现实途径。一是破除资本逻辑对数字技术的宰制。技术的资本化是技术逻辑被资本逻辑绑架的根源,数字技术“赋能力”与“破坏力”的辩证把握取决于驾驭数字资本的力量。为此,应切断资本与技术的逻辑共契,实现有效驾驭数字资本、消解数字技术与资本勾连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充分激活资本的文明面,才能使其真正服务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二是合理规制数据资本权力。设定数据资本权力的应用边界,切实保障劳动者的数据隐私权、掌控权及使用权,以促进数字技术健康发展,使劳动者成为数据的主人,而非数据资本权力管控下的“数字躯体”。
2.在数字技术引领全球发展的当下,我国数字技术的发展正处于迭代更新时期,我们应充分认识到造成数字劳动异化的根源不是科学技术本身,而是异化了的科技的“资本主义”应用,由此,应引导数字技术为社会主义发展效用,推动数字技术为经济发展赋能。一是推动数字平台技术的社会主义应用。利用数字平台实现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的融合与发展,即结“链”成“网”;实现技术迭代以突破技术短缺导致的经济发展“卡脖子”困境;建构开放、包容、良性互动的平台生态系统,为推动社会主义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二是推动数字生产技术的社会主义应用。在社会各领域普及智能化生产方式,使人们从简单机械的繁琐重复中解放出来,激发劳动者自身的能动性、创造性和自主性,促进社会主义生产力水平再次实现质的提升。三是推动数字监管技术的社会主义应用。提升政府的数字化治理能力,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数字技术,优化数字营商环境,提高对系统风险和安全隐患的防范水平;设置数字资本权力“红绿灯”,对数字陷阱、网络沉溺、虚假信息等各种诱导消费的信息自动亮“红灯”,避免人的数字活动沦为资本蚕食的对象,为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天朗气清的互联网环境。
(三)破除数据资本权力意识形态幻象,唤醒数字劳动者的主体意识
1.马克思指出:“资本越来越表现为异化的、独立化的社会权力,这种权力的执行者是资本家,它和单个人的劳动所能创造的东西不再发生任何可能的关系。”[21]数字资本家通过提取平台用户的有效数据,将其意识形态附着在平台上并悄无声息地传递给用户,从而对其观念世界进行再建构。由此,破除平台资本主义借助数据资本权力对人造成的意识形态幻象,是扬弃异化劳动的必要之举。一是打破数据在财富创造与资本增殖过程中作为主体性存在的幻象。数字平台借助用户创造的大量财富表现为用户生产的数据商品,推动数据与数据间的流动是平台盈利的主要手段,赚取数据-流量成为平台的首要目标,而各平台数据间的相互流动导致数据被幻想为脱离用户后自我繁衍、自我生成的自主性存在。二是破除数据在财富创造与资本增殖过程中担任终极裁判角色的幻象。在数字化生存的世界中,数据成为人们极力推崇的东西,数字劳动者的存在变成数据对人的量化与抽象,数据-流量的多少成为评判生活价值的终极标准,其实质是数据资本权力构建的技术理性对人类生活世界的宰制,是一种现代性的形而上学。
2.科技为谁所掌握就为谁服务。对数字劳动者而言,应学会辨识资本逻辑宰制下的技术异化、透视隐藏的资本剥削形式、主动逃离网络资本意识形态控制场域。一是更新和变革主体的劳动观念。随着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传统意义上社会分工和领域分化已逐渐消弭,工作之外的日常生活空间已不是彰显自身个性、确证生活意义的自由空间。资本与技术的合谋通过数字化的活动劫持了人们的时间和注意力,不断向数字技术建构的意义空间聚合,进而诱导人们的确证生活空间不断向消费领域压缩,将消费打造为人生意义和价值的根本基础,达到资本增殖的目标。因此,数字劳动者应变革将生活意义牢牢捆绑在消费之上的劳动观。二是提高思维鉴别能力,增强权益保护意识。作为有意识、有思想的主体,应具有批判意识,不断提升自身的科学文化素养,提高自己辨别是非真伪的能力,增强主体自觉性。互联网用户既是数字产品的创造者,又是数字服务的享受者,应充分认识数字劳动的本质属性及经济价值,强化劳动者权益保护意识,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利益。自觉扬弃数字化助长的时间空耗、虚假消费及欲望放纵,挖掘彰显生命价值的新领域,让解放的绿芽“迸溅怒绽”,推动“人向自我”的全面复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