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背景下广西物流金融发展探究
2023-07-25潘晓莎
课题名称:2021年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RCEP进程中广西物流金融发展模式研究(项目编号2021KY0888)
摘 要:基于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背景,广西物流金融将获取良好发展的契机,以此提高亚太地区效益水平。本文简要分析了广西物流金融常见发展模式与现实意义,具体围绕发展阻力提出可行性改进建议,经由增强风险控制能力、提升物流服务质量、完善数字化物流设施、构建国际化冷链中心等实践路径的实施,促使广西物流金融行业取得丰厚的发展成果,践行可持续发展目标。
关键词:RCEP;物流金融;冷链中心;物流服务
RCEP实则是在2012年由东盟作为发起方提出的协定内容。于2021年我国完成RCEP核准任务,作为率先批准核定国,有利于促进协定事项深度落实,深化合作关系。该协定作为大规模自由贸易区建设根本,理应顺应时代趋势,明晰发展思路。广西物流金融归于广西金融领域范畴,若加强发展,将提高区域经济水平,为广西物流业务的开展创造有利条件,规避经济发展风险。
一、广西物流金融常见发展模式
1.仓单质押模式
广西物流金融具体是指在广西物流业发展期间开发的金融产品,包括信托、存款以及保险、有价证券等,诸如此类的金融业务,都可以为广西物流业提供可用资金。而在广西物流金融发展中常涵盖多种发展模式。
其中较普遍的属于仓单质押模式,此模式下涉及银行、供货商(货主)以及物流企业等利益主体,通过供货商即生产企业同银行签署协议,而后物流企业联合供货商、银行共同簽署仓储协议,就协议内容建立合作互动关系。在物流企业承担运输责任的同时,也要按照货主的实际要求将货物入库,等待仓储企业得到货主的通知时,针对货物进行核对,此时开具仓单,引导货主结合仓单信息完成货物质押申请操作。银行机构对货物质量、数量逐项核准后,对照仓单质押合同为其开设账户,等到货款归还成功后,剩余资金可供货主自行分配。此时物流企业在整个交易过程中应赋予银行货物暂为保管职责,以此缓解货款支付压力。
如广西百色市西部地区针对物流金融业务提出了监管型模式,建立的龙邦国际物流中心以及平孟边货物流中心等,尤其是1500亩的铝业园区,都曾以此模式作为主要发展方向。
2.金融结算模式
除上述监管型模式,还涵盖金融结算模式,具体利用下列三种常见业务助力广西物流企业提高效益水平。
其一,代收货款,于此业务运行期间,负责输送货物的物流企业可在货物输送中代替卖方向买方收取货款,而后从支付的货款中按照既定比例收取佣金,自此夯实资本基础,使之有更丰厚的经济实力开设大规模物流业务。
其二,承兑汇票,在该业务模式导向下,可在货物供货方与收货方基础上,联合金融机构(银行)、物流企业共同完成货物运输任务,其中收货方应购进货物,供货方支配货物,银行与物流企业则分别担负承兑汇票开具与承兑担保责任,从而在和谐的交易场景下,实现业务的顺利操作。
其三,垫付货款,此模式可行性也较强,是在货物供应与收取主体中,先行由物流企业为货物收取方支付一半左右的货款,而后在货物顺利输送至收货方(买方)后支付垫付款,并在垫付业务中得到银行机构的参与与指导,保证物流信息的实时传递。
广西物流金融最早可追溯至2005年,中国对外贸易集团以及五矿物流集团都属于开设物流金融业务的物流企业,且联合中信银行在内的25所银行获取金融服务。纵观广西物流企业其中4%的物流金融业务属于垫付货款模式。
3.保兑仓授信模式
该模式是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的形式确定货权,仓储方或者货物卖方均可担负担保责任,以银行承兑汇票作为金融服务工具。需要注意的是:承兑汇票需要交付保证金方可开具,物流企业可在接收承兑汇票前发货,而后将货物运输至买方指定位置,在难以支付融资效益时,可对货物进行回购质押处理。按照此种结算型模式,能够适当规避贷款隐患。
二、RCEP背景下广西物流金融发展的现实意义
1.抢占RCEP竞争先机
在RCEP核定后,于2022年年初生效,而广西物流金融本身属于初期发展期,且金融机构在RECP贸易活动中中国邮政银行、中国银行均设有物流金融业务。虽然广西物流金融发展中金融机构数量不多,但随着壮大发展,必然在RCEP背景下赢得竞争先机,促使在竞争力提升中逐步提高利润水平。
好比中外运广西企业等,作为从事物流金融业务的物流企业,在仓储、联运代理等诸多业务中均有成熟的发展决策。自RCEP生效日开始,广西物流金融行业能够先行遵循协定标准,找准行业发展方向,便于在起步中不断强化资本力量,促进对外贸易业务的有效拓展。
2.加速广西区域改革
物流金融是以物流产业作为服务主体,以结算、融资为服务内容的金融业务,与物流产业属于同期发展而来。在其发展中多涵盖物流企业、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客户方,作为复合业务类别,在其发展中还能促进区域改革。广西物流金融虽起步晚,但随着物流金融的发展,能够助力广西物流金融早日完成转型任务。尤其是在向现代化发展方向转变时,往日仅以仓储、装卸、输送作为业务运营范围,造成本身效益未能及时得以提升。然而,在其发展阶段,物流金融能够重新审视发展现状,找到新型增收模式,如代收业务等,促使物流企业在金融业务的助推下逐渐开发新业务,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增,广西物流金融也将在改革中获得更显著的发展成就,亦能提高区域经济水平。
3.助力中小企业建设
根据“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相关规定,交通运输业以及仓储业,若营收额在3000万—3亿元、1000万—3亿元,且对应的从业人员数量在300—1000人、100—200人,则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则最少有20人,最多分别有300人、100人,营收额为200万—3000万元、100万—1000万元。中小企业在其发展中往往具有较高的融资需求。而推进广西物流金融发展,能够适当为中小企业的有利建设提供辅助力量。结合以往调研结果分析可知:广西具有99%的中小企业,且至少有八成的劳动力为中小企业所有,至少七成税收为中小企业缴纳。若长期无法满足融资需求,必然降低信用度,而且会削弱资本力量,使之无法获得创新资本。创新作为经济发展依托,需要资金支持。物流金融的发展可以妥善解决融资问题,以新融资主体的拓展、业务范围的扩增、合作关系的深化作为提升中小企业融资能力的解决路径,自此在广西物流金融发展中亦能推动中小企业良性发展。据此,广西物流金融发展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
三、RCEP背景下广西物流金融发展阻力
RCEP背景下广西物流金融具有一定的发展阻力,要想在运营活动中获得丰厚收入,理应依据现行阻碍明确优化方向。
(1) 金融风控能力薄弱,实际上,无论采用上述哪一种发展模式,都将面临相应的发展风险。而如今在其发展中显然忽视了风控能力的提升。好比垫付货款业务中若物流企业垫付资金后出现交易失败或是垫付款延期支付等后果,都将影响物流企业后期业务的开展进度。因此,应从风控能力层面打破发展壁垒。
(2) 服务水平跟进度差,根据有关调查:广西A级物流企业仅有25个,其中包括2个2A物流企业与11个3A,9个4A,其余3个为5A。在物流金融发展阶段,物流企业给予的服务较为单一,且未能及时跟进服务需求做出相应调整。在RCEP生效后,对进出口物流业务的需求度将有所提高。而广西物流金融中承担物流业务的企业,有55.36%属于混合业务,而从事进出口代运业务的物流企业仅有27.14%,造成在传统服务模式下难以达到RCEP业务要求,尤其是定制化服务以及链条服务等,应结合时代背景实现实时跟进。
(3) 物流输送条件不强,物流金融发展中物流企业应具备设备租赁、仓储配送、快递运输以及进出口代运、道路救援以及其他输送业务。而当前在RECP背景下,对数字化输送方式的应用需求日益提高,若难以构建完善的输送条件,将限制物流金融良好发展。
(4) 国际冷链流通率低,物流金融的发展还需要具备冷链配送服务,对于进出口生鲜产品以及需要冷藏保存的货物等,都要为其开设冷链仓储环境。而目前倾向于非冷链输送,造成冷链流通率与RCEP现实环境不契合。鉴于此,应以上述阻碍为依据确认创新发展路径。
四、RCEP背景下广西物流金融发展路径
1.增强风险控制能力
为促进RCEP背景下广西物流金融发展,应当进一步增强风险控制能力。针对上述结算型与监管型发展模式,应提出对应的风控能力提升举措,以期在风控过程中改善发展主体之间的关系,也能积极应对发展风险。以结算型模式(保兌仓授信与金融结算)为例,其中普遍存在的风险以供应链断裂、质押品贬值为主。广西物流金融具体可在物流金融发展期间进行超前防控,在尚未形成风险前启动防控举措,削弱风险对物流金融的负面影响。后一项风险可利用监管平台,加强对质押品信息的实时掌控,以便在贬值前回收成本。
为促使广西物流金融实现持续稳定发展,还专门在2021年提出多项创新决策。如广西建立了司法协同机制,经过对金融风险的合力防控,彰显物流金融督查纪检职能,并且还与市场监管部组建了风控组,要求物流金融相关企业在经营范围中杜绝“理财”“交易场所”等金融属性字样的出现,自此提升企业发展安全性。而且开设了“桂惠通”软件,指引有关企业在线上操作中知晓交易风险。广西在RCEP背景下开设的新业务,现如今已有131个项目为改革重心,同银行等机构现已签署40多份合作协议。据统计,在广西物流金融以人民币作为交易货币时,已完成1.4万亿元结算金额,横跨九个边境区域,于东盟竞争中占据优势。
2.提升物流服务质量
物流服务作为RCEP背景下广西物流金融发展中的重要主体,应从服务质量层面不断增强自身的服务能力,以此通过高质量服务提高行业口碑。于物流服务质量提升期间,应从下述两个方向予以优化:
第一,渗透物流金融理念。物流金融需要物流企业与金融机构建立合作互助关系,因此物流企业应意识到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其业务改革期间的重要性,既要通过向银行申请承兑汇票的方式舒缓资金压力,转移资金风险,又要从物流金融产业链结构中准确采集链条信息,无论是供货方、买方还是金融第三方,都应当保证物流企业始终遵循自身行业底线,以公正公平态度对待关联企业。特别是在仓储管理服务中,物流企业理应担负起仓储安全管理重担,避免因仓储货物丢失或其他不良后果,影响合作方对物流企业的信任度,必要时可从中收集服务反馈,了解物流服务活动的待改进问题,进而有针对性地确认服务转型方向。
第二,增加物流服务内容。广西物流企业应在传统服务内容之上进行外拓,除基础性仓储运输、代运结算等服务,还要新增方案设计、咨询等服务。比如广西物流企业应就客户的实际需求预先出具物流方案,在赢得客户认可后可按照既定方案细节有效落实,以免因后期合作中出现纠纷或索赔后果,甚至可以增设定制化物流服务,更贴心地结合客户实际要求完善方案内容。只有不断提高对客户服务需求的关注度,才能推动物流金融良性运作。
3.完善数字化物流设施
物流金融发展应当具备完善的数字化发展条件,故此需积极购进数字化物流设施,助力物流企业以数字化服务以及数字化业务模式开辟新的发展道路。所谓的数字化物流设施多以依托数字技术形成的物流设施,如物流信息系统,在以往系统运行中具体呈现配送进度、派送与揽收信息,对于物流中货物的实际动态未进行集中展示,即传统配送信息仅显示“正在发往某地区”,而对于物流配送业务中货物在两个城市之间的实际情况不够详细,进而加大货物丢失可能性。而今应当积极引进智慧管理系统,细致地在系统界面呈现下一个接收点的实测距离、供货与买方联系信息、路况、气象条件、当地政策等,这些容纳丰富物流信息的系统,已然成为RCEP背景下物流金融创新发展的新尝试,有利于满足跨境业务。尤其在RCEP协定推行中,要求物流企业在进出口贸易中提供精准化服务保障。若能购进新系统,配备完善的硬件设施,将促使物流企业获得满意的发展成果。
另外,在数字化转型中,物流金融的发展还需要针对海关清关环节实施有效升级,以自动化技术实现高效发展,也可以适当提升物流企业业务的经济性,促进跨境业务的快速实施。同时,也要选择电子档案代替传统纸质版档案,注重新系统安全防护装置的合理配置,便于在数字化发展提高跨境物流业务的成交量。
如广西供应链服务集团已充分引进“物产云”系统,开设“行好运”网站,其中实现了1.8万亿元的线上服务货值目标,且货运量1亿吨,专门以智慧物流为基础夯实创新力量,并建立了国际物流资源要素整合程序,为RCEP协定国家的对外贸易提供了优良的数字化物流服务保障。对此,广西物流企业应加大数字化改革力度。
4.构建国际化冷链中心
冷链中心的建设有利于提高冷链流通率,为支持RCEP协定,应以国际化冷链中心为主,满足国际物流业务合作需求。虽然广西已在2022年5月建立了北部湾国际生鲜冷链物流园,但也要积极展开区域调研。如可以借鉴广东RCEP国际冷链物流中心的实践经验,广东已成功建设100万m3的冷库,且分布范围涉及东北、西部以及中东部等区域,并有30家物流企业提供物流服务,而且建设了24个国家骨干冷链中心,从服务体系以及冷链设施等方面均提出可靠措施,同时以25亿元开设江门基地计划,预计开设更大范围的冷链基地。
广西物流金融要想实现长远发展,务必要汲取广东区域的RCEP冷链中心建设经验,以期保证生鲜果蔬、肉制品以及其他特产都能得到冷链储藏服务,经冷链中心调运中,可提升产品质量,以使广西物流金融业务拥有优良的发展前景,推动物流企业的高质量运营,在选址时也要符合RCEP贸易国家合作标准。
五、结论
综上所述,RCEP背景下广西物流金融的发展具有抢占竞争先机、加速改革、助力企业建设的现实意义,理应立足于现行阻碍明晰改进方向,从风控能力、物流服务质量、数字化物流设施、国际化冷链中心等方面着手,便于广西物流金融拥有完善的发展条件,夯实广西物流行业发展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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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潘晓莎(1983.11— ),女,瑶族,广西田东人,硕士研究生,广西职业师范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区域经济、国际物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