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遇见方言的途中
2023-07-23东君
一
在海洋动物中,海豚可以借由独特的发声方式建立自己的种群关系。更为奇妙的是,某一种群的海豚通常听不懂另一种群的海豚发出的哨音,这意味着,海豚使用的是一种可作天然区隔的方言。我小时候就听一些大人说,有些聚居西乡的鸟,不会跨越几重山飞到东乡,其原因很可能是它们听不懂山那边的鸟语。人也如此,在某个区域生息、繁衍,自然而然地就形成了一个方言区(片),相隔几座山或一条江,口音就有可能发生变化。我读方志的时候,偶尔也会留意温州在某个时间节点人口变迁的状况。现在看来,了解人口变迁,有助于了解方言的演变。永嘉南渡、晋室南迁之际,北人一度南迁;唐宋之际闽人北上,亦曾带来人口增长与种姓繁衍,其中十有六七的姓氏都说是来自福建赤岸。这种说法很容易让人联想到纪录片中的动物大迁徙,我们仿佛可以看到一群人大包扛小包拎,横渡大江,翻越高山。但一位研究地方史的老先生说,古时,有不少地方叫赤岸,光是福建一省就有好几个。因此,赤岸就是现在的霞浦的说法似乎也存疑。以我推测,赤岸当时只是人口中转站,或者是一个中转站的代名词,以至于后来但凡是从赤岸或那一带转来的,都说自己的祖籍是赤岸。我们常说,人多口杂,这里的口,自然是指口音。温州方言与闽南语虽然大不相同,但有些词汇仍然保留闽南语的特色。比如,地名东漈、西漈的“漈”字,为吴越语系所无,有人考证“漈”字就是地地道道的闽南语。温州话里面有闽南语成份,却不归属闽南语系。从语系来看,温州方言是吴越方言的亚区,而温州城区方言,辐射区域大抵止于龙港、平阳、乐清、瑞安、永嘉一带,随着地理空间的偏移,在口音上都会略有偏差。
一份国际语言学期刊曾把温州方言列为“中国方言理解度最低的语言之一”;美剧《盲点》里面则把温州方言称为“魔鬼的语言”。它有多魔性?大概只有外人听了才会有点感觉。温州话难懂,跟它的读音独特有关。就读音来说,温州方言比普通话多出四个声调,也就是说,它有八个声调。以前我们记英文,时常会耍点小聪明,在英文底下,标注用方音来读的汉字,我们相信八个声调的本地话较之于四个音调的普通话,在对接能力上会更强,就像我们相信四条腿的动物会比两条腿的动物跑得快。反过来说,用罗马字拼音来标注本地方言词汇也能做到无缝对接。英国人苏慧廉当年在温州传道,使用的不是“泰西官话”——英语,也不是“鞑靼的语言”——北方官话,而是他与“魔鬼”打过几番交道之后所习得的“魔鬼的语言”——温州话。他在传道中还发现:用汉字写温州方言难度极大,但改用罗马字给温州话拼音就方便得多了。比如,“新约圣书”用温州话来念就是:Sang Iah Sìng Sh?,采用罗马字拼音标注可以说是严丝合缝,尽管三个声母都带“S”,读来确实有点拗口,但一点儿都难不倒这位语言天才,其含“英”(英语)咀“华”(华语)的功夫之深由此可见一斑。
温州话里面保留了大量古代读音,用来念古诗,也都押韵。像陶渊明的《连雨独饮》中“运生会归尽,终古谓之然”一句末尾这个“然”字,用普通话发音就是“rán”,但温州话中至今还保留着它的古代读音“焉”,而且一旦读成“焉”,跟后面几行诗句的尾字也就押上韵了。我认识一些写旧体诗的老先生,他们不会说普通话,却可以根据温州话创作合辙押韵的诗。我也听过他们用方言吟诵古诗,感觉比普通话更入味。尤其是入声字带出的韵味,岂是普通话中短促的去声所能代替?有人曾把温州词学大家夏承焘先生的吟诵调用乐谱记录下来,结果发现:他的吟诵调的高低升降跟温州方言的变调调形是大致符合的。
跟很多地方的方言一样,温州方言可分文读与白读。文读的词汇多与普通话可以对应,白读就不同了,其保留了一些古语中的单字发音,带有本土特色。比如“长大”二字,在普通话发音中,念作:zhǎng dà。与之对应的文读虽有读音上的偏差,但词义相同,都是指成长、成熟。不过,此二字在温州方言中还有一种白读,非但读音变了,词义也发生了变化,后者指的是人的身体外形既长又大,我在《现代汉语词典》的词条解释里面,没有找到相关的解释。郁达夫的小说《两夜巢》里就有这样一句:“室内忽然出来了一位长大的先生。”郁达夫是浙江富阳人,他在此处所说的“长大”,显然是作形容词用,指身体外形,可见,在温州之外的南方方言里也是有此一说的。
在温州话里还有一种现象:同样一个字,同样一种读音,指的却是不同物事。聊到这个话题,不能不提到溫州乐清东乡一位对方言颇有研究的学人,他便是胡适的学生、秘书兼助手胡颂平。胡适晚年的时候,与胡颂平朝夕相处,除了探讨学问,偶尔也谈及乐清一带的方言。胡适以为,乐清话中有不少读法听起来很古,很雅。这些不经意间的谈话后来也被编进《胡适之先生晚年谈话录》。其中有一段就谈到“汤”。胡适先生说:“有许多字,在边远的地区还保留着原来的意义。我们吃的汤,叫作汤,但这个汤字原来的意义是热的水。孟子说的‘冬日则饮汤,夏日则饮水。像汤山,盆汤,都是这个意义。日本的汤字还保留着只是热水的意义。说在菜中的汤,就不光是热水的意义了。”至今,乐清人仍把热水称作“洗面汤”“洗脚汤”。而汤罐这种古老而又实用的器皿,随着镬灶的消失,似乎已被人逐渐淡忘了。有一首乐清童谣这样唱道:“火眼王王(指蚂蚁),夜里(读底)爬起烧汤。无点灯,照月光。无脚盂,破水缸……”这首乐清歌谣,东乡人唱,西乡人也唱,而且他们都晓得,“烧汤”就是烧热水。
我后来读了一些研究温州方言的书,才知道有很多方言土语源自古语。一个很有意思的例子是,温州人至今依旧称蛋为卵。鸡蛋称鸡卵(有时候小孩子也管它叫卵卵),蛋糕称卵糕,蛋羹称卵糊,蛋酒称卵酒。以此类推,逢蛋必称卵(唯“笨蛋”例外)。依温州旧俗:女人出嫁,会有人端上一杯卵茶,而新娘只许饮茶,不许吃卵。饮毕,新娘回以一个红包,就叫卵茶包。在茶中放卵,大概是为了讨个口彩,真要吃起来,味道想必有点怪。还有一种旧俗:婴儿出生,接生婆就将其擦拭干净,用一枚熟鸡蛋在婴儿身上滚一下,口中念道:“卵恁光生卵恁白。”此处的“卵”即是鸡蛋,“卵恁光生”则指婴儿的肌肤跟鸡蛋一般光滑。在民间,若是有人把事情做得很得体、把某物制作得很漂亮,就说是“卵恁溜?(念替,软柔之意)”。“卵”是古时的称呼,有多古,我也没去考证。《礼记·王制》里面说:“庶人春荐韭,夏荐麦,秋荐黍,冬荐稻。韭以卵,麦以鱼,黍以豚,稻以雁。”所谓“韭以卵”的“卵”,就是鸡蛋。《礼记》记载,将韭菜鸡蛋作为古代庶人行荐礼时所进献的祭品,由此搭配即可推想,上古时代就有韭菜炒卵这道菜了。台湾诗人唐捐写了两首《古无蛋字歌》。其中一首这样写道:“古书无蛋皆称卵,卵字读如力管反。他虽有力管反贼,我岂无能戳其蛋。”作者又按:清人谢墉有诗题为《喜蛋》,注云:“古无蛋字,亦无此名,经传皆作卵。”台湾方言至今不用“蛋”字,正与温州相同,大概是受闽南语系的影响,保留了一部分古字。吴语中也有把阳具称作“卵”的。比如《浮生六记》中,沈三白说自己小时候观两虫相斗,结果“卵为蚯蚓所哈”,意思是指阳具被蚯蚓所吸。沈三白是苏州人,说的是一口地道的吴语。
温州话里至今还保留一些古雅的称呼。比如,酒窝叫酒丼,筷子叫箸,昨天叫昨暮,明天叫明朝,他叫渠,某人叫阿渠,新娘叫新孺人,新郎叫新郎官。这些称呼我们经常挂嘴边,说顺了嘴,原本觉着是俗语,但翻了翻书,再细细思量,才体味到它的古雅之气。夏承焘先生当年讲课时就举过两例:李白的诗句“君看石芒砀”中的“芒砀”,就是“蛮大”的意思,多指磐石粗重,在温州方言中就有“蛮大”这个词,且保留máng dàng的古音;又,李清照的词“乍暖还寒时候,最难将息”一句中的“将息”即指保养,这在温州话里仍旧沿用。由此我发现,与“芒砀”“将息”一样虽俗实雅的日常用语倒真是不少。比如“相唤”一词,也颇可一说。周作人解释《冬至九九歌》中的“一九二九,相唤勿出手”一句认为:这“相唤”乃系古语,现在已不通行,见于《清嘉录》,可见本是吴语,但在宁波、绍兴两个地方最近还是用着,直到近四十年遂废弃了。在宁波、绍兴一带已经废弃的一个词,居然还在温州一带使用,确实稀罕。按照周作人的说法:“相唤”就是作揖,小说里面则称“唱喏”,一边弯腰作揖,一边嘴里说些什么。现如今,“相唤”这个词出现在温州人的会话中已带上隐喻的色彩,而它所指的这种行为作为一种古风早已淡出我们的生活。
方言的字音、词汇、语法自成体系,自有一套表述习惯,所以温州话也就有了以下几种让外人感觉不可理喻的特点:
有些温州方言词汇只有读音,没有对应的字。记得张爱玲有一篇谈穿的文章这样写道:“殊不知两种不同的绿其冲突倾轧是非常显著的;两种绿越只是推扳一点点,看了越使人不安。”这里的“推扳”一词,在上海方言里或可觅见,从读音与语义来看,它应该就是温州方言中所谓的“推板”(也有些地方写作“推班”),可解作做事马虎的意思。“推扳”在古代的章回小说里还能找得到,而且很可能老早就归类为吴越方言。这个词跟张爱玲在另一篇文章中提到的“心里很雾数”的“雾数”一样,只有读音,但在“国语里没有相等的名词”。
在温州话里,詞性发生变化是常有的事。比如“后生”这个词,原指年轻人,但有时也可作形容词用。抗战胜利后,胡兰成曾在温州生活过一段时间,故在《今生今世》里借范秀美的口吻用上了一句颇为地道的温州话:“婉芬做新娘子还不及范先生后生”。这里的“后生”,就是年轻的意思。
温州话里还有一些话不方便直言,就以隐语代替。温州人报丧,从来不提“死”字,而是用隐语“老”或“走”字。他们忌讳谈病与药,所用的隐语就有意思了。大人生病多称“身体勿畅快”、小孩生病多称“勿响人”;若是发烧,就说“身体暖”,感冒就说“伤凉癏”。与之相反的是,妊娠反应却可以叫“贺喜病”,这大概是因为前头加了“贺喜”二字,就可以把“病”字带来的晦气给冲掉。有病吃药,但“药”字也在讳言之列。若是买药(中药),就说“抓几帖茶(草茶)吃吃”。记得儿时有一回,我父亲遇到一位老邻居提着一个篮子出门,就问,上街买配(菜)?不是哎,她说,抓几帖茶吃吃。在“茶”之前加一“帖”字,人家就知道他说的是中药。你听听,把吃药说成吃“茶”,是多么风雅的一件事。“茶”吃几帖就好了。老中医总是这么说的。
方言的味道,只有用方言念出来才能有所体味。一个方言词汇能带出一种情感,一种认知,一种地方性知识。
二
温州话里有一个词,叫“散讲”,其实就是闲聊,相当于湖南人所说的“扯白”、四川人所说的“摆龙门阵”、上海人所说的“谈山海经”。听老一辈人散讲,能学到一些原汁原味的温州方言,而且能引发更多的同情交感。有些方言俗语掺入温州当地的鼓词、斗歌等曲艺里面,念出来别有一番情味。鼓词偏俗,斗歌近雅;前者相当于坊间流行的通俗小说,后者则相当于诗词文赋。也可以说,正是这些地方曲艺汲取了一部分古老的方言土语。老派的温州人说普通话,有时就近于乱弹白(这是温州的一种曲艺,亦即瓯剧的前身。其唱白用的是温州话,也杂糅了一些北方官话,所以旧时在民间称为乱弹白)。如果仔细听,还会发现,他们用普通话发音时,口型也相应地发生变化,舌头似乎硬了一些,以至于那些即将生成的词汇在舌尖犹疑了一下,被口腔里带出的紊乱气息一搅和,就磕磕绊绊地出来,语速先自慢了一拍或半拍。
在标准普通话普及的今天,方言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一些地方性的小传统,更好地保存某个族群的记忆。遗憾的是,大量方言词汇因为无法转换成对应的普通话,随着时移世易,也就慢慢地从日常生活里淡出了。有一部分方言词汇尽管可以转换成普通话,但很难准确地传达原意,只能靠局外人自行脑补。我小时候见过的一些民间器物只能用方音念出名字来,很难从字典里找到相应的字眼;有些在普通话里即便有相近的称呼,也终究是少了那么一股味道。赵元任先生谈到科学名词与科学观念时认为,科学之所以要用科学名词,是因为要“改组日常所见的东西跟事情的观念”。因此,我们也可以说,民间器物之所以有民间叫法,也是跟长期以来民间形成的世俗观念有关。赵先生举例说的手气(赌钱的手气)、药的寒性热性、发(如吃鸡是发的)等民间词汇,如果归入科学范畴,简直没法谈。相反,我们如果把这些东西的俗称写入文章,虽然不够规范,却比那些科学名词来得更有味道。我们知道,普鲁士蓝与亚铁氰化铁属同一种配位化合物,但你如果让亚铁氰化铁入诗,就显得太科学化。而普鲁士蓝这个词,与柏林蓝、中国蓝、米洛丽蓝等一样,一经写出就有别样的味道。
同样一句地方谚语,用普通话念出来,字面意思虽然能让人领会,但未必能领略那种用方言念出来所包含的意蕴,也就是说,用方言来念,这句话就跟我们更切近,使我们获得一种更深切的理解。温州谚语里有一句:“其有张良计,我有翻墙法。”几百年前,温州人就这么说了,但我们用普通话念出来,结合当下的语境,也许会让人对“翻墙”二字产生误解。事实上,此“翻墙”与彼“翻墙”,翻的不是同一堵墙,但你非要那样解释也无不可。
在标准普通话普及的今天,方言还可以帮助我们确立自身与周边环境的关系。来自不同地方的人,如果能说一口相同的方言,他们通常可以通过一些姓氏、地名、事物名称等确认彼此的身份。就我所知,在我生活的温州,很多地名只有用方音念出来才像个地名。我有一位太婆,十七岁就已嫁到异地。她活到近百岁,脑子也糊涂了,但听到娘家的老地名“上梅”,就会老泪纵横。奇怪的是,后来有人用普通话念出一个娘家的新地名,她竟是一脸漠然。对很多人来说用方言念出来的地名就是一种不可磨灭的集体记忆。我们镇上的本街人早年跟人相约,大都是定在“雨伞桥头”。你道一声“雨伞桥头见喔”,人家就明白了。这个地名只能用方言来念,若是改用普通话来念就会让人感觉怪怪的。雨伞桥头是镇政府的所在地,后来,镇政府搬迁了,雨伞桥也没了,人们仍然管那里叫雨伞桥头。年轻一代大都不说方言,因此他们即便住在镇上,也不知道雨伞桥头在哪里。早年,我们镇上还有一个公交站点叫松鹤楼,在邮局近旁。每每坐公交车经过那里,车上就会有人提醒司机:松鹤楼停一下。松鹤楼消失之后,站点也漂移了,司机仍然知道乘客所说的松鹤楼在哪里,经过那里,还是会为老乘客暂停一下。现如今,司机大都是外地人,乘客也大都是外地人,他们不懂方言,也不知道松鹤楼。经过松鹤楼旧址,他们或许会用普通话喊一声:邮局门口停一下。
方言承载的,是一部分记忆;不难想象,如果抹掉方言,我们的一部分记忆可能也会随之消失。另一方面,方言建构了我们的一部分常识。我的祖辈与父辈,大都不会说普通话,有的不识字,但他们却能从方言俗语中获取一些日常生活的常识。
我女儿这一代人只有普通话,没有乡音。在普通话里面,是找不到乡愁的。有时我想,等他们长大了,出去转一大圈回来,普通话无改,有人笑问客从何处来,是因为他们操着一口不得正味的方言,让人误将他们当作外地客。
三
方言源自一个地方的风土、人情、文化乃至人的生理与心理结构。反过来说,一种地方性口音往往可以塑造某种口型、神情、姿态、性格,甚至具化为文字之后,文字里面也会隐含这种口音带来的暗示。
早年读过林斤澜先生的小说集《矮凳桥风情》中的几篇短篇小说,就已留意到他的小说中羼杂了温州方言。有人说他的小说带有“怪味”,方言大约也是“怪味”中的一味。他的散文也是这样,尤其是那些回忆故里往事的文章,随处可见方言土语挟着浓重的烟火气浸润到字里行间。他的文论,有点近于温州散讲,有时谈一个高深的小说叙事学理论,就用一个浅白的温州方言作解释,深入浅出,可以让人含玩。读林先生的小说与文章,我总是会想起温州乱弹中那种将北方官话与温州方言糅在一起的唱白。我一直想把林先生的小说集通读一遍,写篇文章谈谈他小说中的方言,但拖延至今,也没有去好好地读。
后来读到温州作家胡小远谈林斤澜小说艺术的文章,发现他从林先生的《矮凳桥风情》中随手摘了不少方言词汇,真是省却了我寻章摘句的麻烦:
碧沃、沃碧、未摸、幔、说乌就乌、白条条、光溜溜、甩籽、袅、呸声噪、做队、做阵、不断动、干呲、日昼、天光、皮市、皮实、瘦筋筋一朵花、卵泡、会癫、结煞、自把自、摸灵清、指头枪、打手戳、捣臼、捣杵头、停当、滚状、呆也呆烂起来了、打糊混、好结煞、起个楼、朝势、呆大、看灵清、顶不顶地过山、乌秋、静定、酒龙、热头气……
(见胡小远《编织篱笆后的寂冷与洞察》)
如果脱离小说文本设置的具体情境,外人未必能领会某些方言词汇的意思,但把它们还原到小说人物之间的对话和对地方风情的描述中去,大致可以揣摩其意。我中学时期读到《矮凳桥》中的一个词“戳指头枪”,不免觉得惊讶,原来这么俗的方言词汇也可以入小说。“戳指头枪”就是用食指戳人,指头后面带个“枪”,画面感就有了,气势也有了。我后来受这个词的启发,写过这样一句打油诗:“娘戳指头枪,爹打鼻头铳。”“打鼻头铳”的“铳”也是一种火器。鼻孔里像打铳似的发出“哼”的一声,就隐含着一种不屑或不满意的意思。我在林先生的小说中曾见过一个温州人常说的词汇“绿哀哀”,细细品味,感觉有点古诗中所说的“寒碧”的味道。林先生通过某个人物的视角用“绿哀哀”这个词描述某物,显得自然有味,但如果换成“寒碧”,雅是雅了,却难免带点文艺腔。
我相信,林先生每每写出一个方言词汇时,脑子里会出现与之对应的发音,这个发音更逼近那种情感的真实,而读者如果不知道他的发音,只能从字面去理解它的意思,它本身所包含的读音带来的妙趣也就无从领会了。方言注重的是一种日常交流过程中的发声效果,一个方言词汇写成文字是一回事,念出来又是一回事。有时候,方言的语调发生变化,这个词的意思也会跟前面走样,甚至可以不受语法的约束。因此,把林先生的小说称作“怪味小说”,我想很大程度上跟他使用的方言,以及方言带出的思维方式大有关系。
在林先生之后,我也见过一些温州本土作家煞有介事地使用方言。有些方言词汇既跟我们的生活习俗相属,也与人心消息相通,化入小说,的确能让某个句子或片段变得鲜活起来,营造出一种浓重的烟火气。比如:打火轮(侧滚翻)、大红袍(炒花生仁儿)、拖身体(怀孕)、乌星(雀斑)、金瓜(南瓜)、火腾光光(萤火虫)、苍蝇大猫(蝇虎)、挂网飞丝(蛛丝)、躁栏(母猪发情)、闪龙(闪电)、弹浪(阵雨)、黄金(黄土)、白玉(石灰)……同样一个物事,用书面语还是方言俗语来称呼,不仅会影响作者观看世俗的角度,还会影响他言说的腔调。
我生活在方言中,我的小说中即便很少羼入方言,但方言所带来的那种思维方式、言说氛围依旧悄无声息地渗透到我的文字里。我有一篇短篇小说,题目叫《先生与小姐》。此先生不是彼先生,此小姐也不是彼小姐。此先生是谁?就是小说里面的一位老师(我们这儿的人通常称老师为“教书先生”)。此小姐又何指?在我的小说中,虽说也提到了戏台上的小姐,实则还有另一重意思,小说中的女主曾从事过性工作,因此“小姐”这个词暗指什么也就不言而喻。这里我要谈的不是小姐,而是先生。先生,就书面意思来看,是对体面人物的一种尊称。民国时期,“先生”是个日常用语,学生称老师为“先生”,太太称丈夫为“先生”。不方便直呼其名的,就称之为“某先生”。一九四九年以后,“先生”这种称呼逐渐被“同志”二字所取代。及至某种性取向被戏称为“同志”后,“同志”这个词又慢慢淡出了,人们又把“先生”这个词拣拾回来,作为一种日常的礼貌性称呼。礼失而求诸野,在本地方言里,“先生”这个词也依旧保存着。那时候,在一些老行当里,略带点文气的人也能赢得先生的美誉,比如:唱鼓词的,就称唱词先生;看风水的,就称阴阳先生;管理地籍的,就称架行先生;油漆匠中出色的,就称油匠先生;看病的老中医,就称郎中先生;接种牛痘的,就称种痘先生;推销货物的,就称跑街先生。还有一些跟先生有关的称呼带有一种诙谐的口吻。如前所述,本地称老师为教书先生,但农村里嘲笑那些抄着手不干活的人时就会说“这人跟教书先生一式”。也有人经常写错别字,就博得一個“白字先生”的称号。像上海话里,把妓院里的龟奴称为“嘉定老先生”。为什么如此称呼,连现今的上海人都说不清楚了。在民间还有一种“角先生”,这种称呼,真是既高雅又卑下。
我的一些短篇小说中时常出现“东先生”这个人物,这当然不是自指,也非专指某一个人物。我写过各种各样的东先生,他们的年龄、籍贯、职业都不同,我把同一个符号安在不同的人物身上,仅仅是感觉这样写起来更趁手罢了。
除了“先生”,在我的小说中也写到了各种“客”。我在《如果下雨天你骑马去拜客》中写到了这样一段对话:
阿义太公说,看样子他得的是六月客。这一回,连“海龟甲”都不明白“六月客”是什么意思了,就问,什么叫“六月客”?阿义太公说,是一种六月间生的病。这山里以前有人发过这病的,很厉害,如果没有及时救治,会死人的。
“海龟甲”觉得,山里人到底是淳朴的,居然把病也当作了客人。他早年就听说父辈们是把麻疹称作“小客”,把天花称作“大客”的。不过,这“六月客”他还是头一回聽过,也是头一回见过。看样子,这孩子即便服了药,一时半刻也难退烧,因此就对阿义太公说,既然病是客人,来了要善待,去了要慢慢送。我这药就是送客用的,你放心。
我的一篇戏剧作品《书房闲谭》中也有这样一段与“客”有关的对话:
苏教授(斟了两小盅酒)活到这个岁数,大家都是客。
说书人你这话很有道理,我住在乡下的时候,常常有外人过来,问一声:主人在吗?我就说我是主人。现在住在城里,寄人篱下,查户口的警察或收水电费的老伯过来也从来不会问一声:主人在吗?因为他们知道,我是外地人,是客。
苏教授乡下也是如此。农忙时节请来割稻的,叫割稻客;挑运粪便的,叫便客;卖绡的,叫卖绡客。
说书人至于嫖娼的叫嫖客,那也是客。
苏教授嫖客这种称呼,倒是妥帖得很。换了别的词,似乎都没这个好。
说书人我顺便给你讲个小故事。
苏教授我也顺便问一句,讲个小故事也卖钱?
说书人不卖,不卖。
苏教授(看了看表)继续说吧。
说书人有个妓女初入青楼,头回接客,远远地,就朝客人喊一声,嫖客,到这边来。老鸨听了,大为光火,一把将她抓过来,骂道,杀千刀的,嫖客也是客,怎么直戳戳地喊人嫖客?妓女问,那我该叫他什么?老鸨答,叫先生。从此以后,妓女每逢嫖客,言必称先生。
苏教授(大笑)那么,我应该称你是说书先生,还是说书客?
说书人我更喜欢有人称我为说书人。不过,您爱怎么称呼就怎么称呼。
苏教授是的,名字不过是一个符号,称呼也不过是一个称呼而已。无论住在城里或乡下,对老年人来说,他都是客。这个地球嘛,不过是他的客栈。
说书人您这话说得有些远了。毕竟,您是教授,我就没您想得多。
苏教授那么我说近一点,比如说,活到我这个年纪,很多人都变得越来越客气了。对人,对事,都如此。你说,为什么会这样?
在温州方言里,其实还有几种“客”。比如,讨饭的,以前也叫化缘客;拉皮条的,叫背刀客。还有一种难过客,外人恐怕不太好理解,这种“客”,对物事横竖看不惯,跟人没好脸色,倒像是北方人所说的“难伺候的主”了。
在我看来,妄图以纯粹的方言创作一部小说,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活儿,毕竟,这里面存在着一个悖论:方言的口语性越强,书写性就越弱。把大量只有读音、没有对应词汇的方言转换为书面语,其本身就缺乏一种规范力量。我对文言写作是有保留看法的,但这并不妨碍我在写作中使用有特色的文言词汇;我对方言写作同样是有保留看法的,但这同样并不妨碍我在写作中使用有特色的方言词汇。如果有一个场景或一段对话必须用几个方言词汇来表述,那么我会尽量拣择方言;平常写作中,我不会刻意为之。
四
一个作家的创造力主要体现在他对生活原质的挖掘和对陌生化语言表现形式的探求,前者关乎文本意识,后者关乎语言意识。而语言意识往往是天生的,我们判断一个作家有没有语言才华即指此端。现代作家中,张爱玲的语言才华一直被人称道,她很早就意识到小说写作中的地方口音。她虽然声称自己的第一个家在天津,但事实上,她是生在南方,长在南方,上海方言在无形中影响了她的气质、性格、思维方式、生活趣味,而她可以把这一切很好地融入自己的文字。张爱玲说《金瓶梅》中有吴语,由此断定,此书作者也是一个南腔北调人;说《红楼梦》庚本趋向北方口语化,但是也有漏改的地方。这些说法不是小说家的即兴判断,而是基于她对方言的精深认识。要知道,张爱玲当年曾把韩邦庆的方言小说《海上花列传》译成国语,后来又译成英文。我们大可想象她在翻译过程中尽量跳过方言障碍,为保持原著固有气韵所耗费的心力。在张爱玲独特的小说语言中,尽管不乏外国小说的影响,但更多的是来自于上述三部古典小说的语言滋养。
有一个不无巧合的文学现象:在当代作家中,能有意识地运用方言写作的作家大都是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生人,比如贾平凹、莫言、韩少功、金宇澄、阎连科等。我对他们在小说中运用的方言并不感兴趣,但我很关注他们的方言带出的思维方式和叙述节奏。金宇澄的《繁花》上承《海上花列传》一脉,可谓是把上海方言用到了极致。《海上花列传》的叙述部分使用的是当时通行的白话文,对话部分则是使用苏白,对于一个不谙吴语的读者来说或许会有一种割裂的感觉。相对而言,《繁花》的叙述部分与对话部分虽然在语言上也是各有倚重,但从总体风格来看,由于叙述与对话部分同样掺用沪语,使用短句,因此就不会给人带来割裂的感觉。《海上花列传》中经常会出现一个“覅”字(覅是“勿要”二字并为一音),《繁花》里经常会出现“不响”二字,这种对方言词汇的精心拣择、对语言节奏的精准控制,都是贯穿始终的。《繁花》有意回避普通话写作带来的思维惯性,因此,选择方言就意味着选择一种别样的叙事方式。另一方面,方言也给作者提供了一个世俗的视角。在这部小说中,方言的徐徐生成与本土气息的绵绵不绝互为表里,最迷人的,不是方言本身,而是方言在语音、词汇、语法的统摄中传达出来的一种味道,这大概就是作者本人所说的“地方特有的味道”。
意大利作家卡尔维诺年轻时在意大利山区打过游击战,并且写过一部以游击队员为题材的小说《通向蜘蛛巢的小径》,卡尔维诺在这部小说的前言中谈到了语言、方言问题:“凝结的方言犹如地方色块(在我后来的作品中,我尽量把方言吸收在语言中,作为一种生命血浆,然而是隐蔽的);这种风格并不均匀,有时稀薄得几近珍贵,有时又自然而然流淌出来,专注于表达的即时性;这一切变成了一种记录文献(包括地方传说和歌谣),几乎接近民间性的……”我们现在读他的中文译本固然是无从感受他在小说中如何使用方言还原人物的真实性。据一些翻译家说,卡尔维诺是在圣雷莫方言区成长的,不过,他没有学会这种方言,而是跟随母亲说一口纯正的意大利语,因此,他在写作中使用的方言应该就是意大利方言。他曾在一篇文章中谈到自己这么做的理由:“看清大部分写作者使用语言的虚浮后,我唯一能做的,担保语言真实性的,是趋向民间口语。”(《巴黎隐士》)因此,他把部分方言运用到小说中,并非为了增添一点地方性魅力或是让小说更趋于风格化,而是尽可能准确地描述某个事物,保持一种“语言真实性”。我想,这应该也是意大利诗人但丁用佛罗伦萨方言写《神曲》时所考虑到的一个方面。
优秀的汉语写作者在漢语词典之外或许还会寻找一种更偏僻的、与自己心气相通的方言。如果说明清时期的方言融入白话小说是在古汉语的语境内完成的一次语言革新,那么,方言作为一种过去的语言进入当下的小说同样需要一次刷新——唯其与现代汉语融混,经过内化,才能生成一种现代性的叙事语言,这种语言越是口语化,越能让人感觉是生活本身在发声。我们读到小说中那些生活化的语言,舌头自然会感知到这一点。
话说回来,方言的滥用在当下也是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互联网带来了语言的大串联,南方作家滥用北方方言,北方作家滥用南方方言,难免会有些串味。比如,我在南方作家的笔下看到“埋汰”“膈应”这些词,不是用于人物对话部分,而是叙述部分,总感觉怪怪的。首先需要申明的是,我在方言使用方面没有主张“地方保护主义”,但方言在小说中的正确使用关乎叙述的精确。当我看到一个南方作家笔下滥用北方方言,我就很难信赖其小说的语言品质。
我们的普通话其实是以北方话为基础的,因此就不可避免地掺杂了一些北方方言词汇。南方的写作者日用而不知,于是就不知不觉地被一种语言惯性带着走。因此,我一直在有意无意地抵制普通话写作带来的侵蚀。我的小说稿子投给北方的刊物时,编辑时常会在我的文字里添加一个儿化音,这就让我读起来很是别拗。温州方言中也有儿化音,但大都是指那种微小或轻简的物事,比如小凳子念“矮凳儿”,小孩子念“细儿”,小猫念“猫儿”。北方人念儿化音是一种卷舌音带来的音变,也就是在韵母后面加个r;形诸文字,则加个“儿”字。
我读赵元任先生的早年自传,起头觉着很是拗口,“第一部分早年回忆”里头居然尽是儿化音。比如这样一段话:“我记得我跟大姊、二姊、哥哥,我们四个人在左边儿一个跨院儿里赏月。我说‘左边儿,因为从住的地方儿望外走,那个院子在左边儿。那么平常衙门的房子照规矩既然都是朝南的,左边儿那个跨院儿当然就是东跨院儿了。我还记得院子当间儿有两个大花台,每个花台当间儿有一棵树,是桂花儿是什么记不清了。”短短一段文字里就有十余个“儿”字。但这部书写到第二部分、第三部分,“儿”字就渐渐变少了。因此,我猜想,作者在第一部分写的是童年时期,所用文字尽量接近口语化,多用儿化音也就显得更自然一些。赵先生是江苏常州人,按理说,他讲的应该是吴语,但他在书中说,他小时候因为祖父常换差事,他也就差不多是一年换一个地方,此间都是在北方成长,所以能讲一口地道的北方话(也就是他说的北边话或京话)。这位语言学家写童年往事,自然而然就用上了京话。他写自己回到南方之后的生活,“北边话的味儿”就少了,“南边话的味儿”就多了起来,及至写到在美十年,洋腔洋调就跑出来了。因此,读这样一本书,简直就是歆享一场语言的盛宴。
方言之所以得以保留,就在于它一直以来自外于文言文、语体文的表述系统,没有被规范化、书面化。但从整体变化趋势来看,方言中单音词的比重越来越少,而复音词的比重越来越多。这意味着,方言也面临着全球化时代所带来的巨大冲击。方言会在方言中消失,正如方言会在方言中生长,方言会在方言中变异。有些词用久了之后会带来显而易见的语义磨损,但有时候,救活一个方言词汇,就是发明一首诗、一篇小说。
东君,作家,现居浙江温州。主要著作有《面孔》《东瓯小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