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广陵:轻伤害案件司法办案全流程适用赔偿保证金制度
2023-07-13朱敏徐敏洁尹诉
方圆 2023年11期
朱敏 徐敏洁 尹诉
“你放心,这5万元在我们设立的专有赔偿保证金账户上,一定能够保障你獲得赔偿的权益。”近日,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检察院检察官在与一起故意伤害案的被害人杨某沟通时,给他带去了这个好消息。
几个月前,王某与杨某因发生口角互殴,并将杨某面部两处部位打至骨折,经鉴定,杨某的伤情构成轻伤二级。公安机关以杨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广陵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引入该院创立的轻伤害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依法确定了王某的赔偿额度为5万元;在其近亲属将钱提存至赔偿保证金专户后,促进了双方矛盾化解。
自2021年起,广陵区检察院就尝试在这类轻伤害案件中实践赔偿保证金制度,并成功适用案件30余起,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2023年,该院进一步联合广陵区委政法委、公安、法院、司法局四部门会签《关于建立赔偿保证金制度的实施办法》,设立赔偿保证金专户,将制度适用前延至公安侦查,后延伸至法院审判,探索在侦查、批捕起诉、审判环节全面适用赔偿保证金制度,打通轻伤害案件司法办案全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