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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艺术高校民族声乐人才培养改革创新

2023-07-10姚瑶

乐器 2023年6期

姚瑶

摘要:中国民族声乐是一个具有自身独特的理论体系、演唱表演模式、审美理念和教学队伍体系的现代专业艺术学科。因所属民族和所在区域的文化及地理环境差异,其歌唱风格各具特色,民族声乐演唱呈现出多元共融的景象。本文主要选择内蒙古艺术学院特色专业长调民歌教学为具体考察点,从学科理论研究的视角出发,对其独特的演唱应用教学模式进行归纳总结,为我国民族声乐多元化教学建设增添有益思路。

关键词:内蒙古艺术学院  蒙古族民歌傳承班  教学与传承

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民族声乐作为艺术领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得到了社会各类研究领域的关注。其中,民族声乐艺术与高校音乐教学之间的关系,一直是音乐理论界,包括传统音乐学、音乐教育学和民族音乐学,乃至社会学等大学科研究领域关注的问题。诸多音乐工作者与理论研究学者为此倾注了大量心血,进而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不少专业艺术院校开设了民族声乐课程,集合了大量优秀的师资队伍和教学资源,最终使得我国民族声乐艺术呈现出作品取材丰富、演唱方法多元融合与演唱形式多样化等特征。因所属民族和所在区域的文化及地理环境差异,其歌唱风格各具特色,民族声乐演唱也呈现出多元共融的景象。例如:陕北的“信天游”、山西的“山曲”、青海的“花儿”、苗族的“飞歌”、侗族的“大歌”以及蒙古族的“长调”等,都是在文化及地理因素作用下,塑造出“鲜明个性”的声乐体裁。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多元文化发展日趋繁荣,我国的民族声乐教育也面临新的挑战。进一步深化改革、建立多元化的教育机制,为自身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开拓新路,确立民族声乐教育的全面发展路径势在必行。笔者认为,中央级的音乐高校与地方各音乐高校需努力协作,共同为民族声乐教育的全面发展添砖加瓦。

地方音乐高校分布在祖国的大江南北,有着得天独厚的地域资源和巨大的发展潜力。民族声乐在表演实践、人才培养与教学实践,以及专业高等院校声乐教学传承实践方面经验丰富,基于此,如何因地制宜,凭借地方音乐高校的地域优势开展特色教学,培养出风格显著、特色鲜明的演唱人才,是我们需要共同探讨的新课题。

本文主要选择内蒙古艺术学院蒙古族“长调”歌曲的教学实践为具体调查对象,就其独具蒙古族音乐风格特征的民族声乐演唱教学模式,从学科理论研究的视角进行归纳总结。

一、内蒙古艺术学院概况

内蒙古艺术学院是内蒙古自治区建立的第一所专门培养少数民族艺术人才的学校。也是迄今为止,内蒙古自治区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本科高等艺术学府,先后为国家培养出大批享有盛誉的民族艺术人才。如今这所矗立在草原上的艺术殿堂,依旧在草原上播撒着艺术的种子,为持续培养民族艺术人才不懈奋斗。

长调民歌以其悠扬的曲调、华丽的装饰音以及那浑然天成的意境之美,为世人所喜爱和赞叹。千百年来,长调民歌作为蒙古族草原音乐文化发展的最高形态,被蒙古族人民以“口传心授”的方式代代相承,诉说着这个古老民族的历史、风俗和文化内涵,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评选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现代化进程的演进,全球一体化趋势席卷而来,势不可挡。许多优秀的中国传统文化受到严峻挑战,其中自然包括具有民族和地方特色的少数民族文化。这些极其珍贵的传统文化将面临萎缩甚至是凋敝的威胁,而长调艺术却显示出了它强大的生命力,直到今天也依旧闪耀着不朽的光芒。这不仅是长调艺术本身具备的深刻内涵和艺术品质,更和内蒙古自治区各级政府及当地的民族音乐院校在长调的传承和保护方面所做出的努力是分不开的。蒙古族长调民歌从民间走向舞台,进而走进校园,成为内蒙古艺术学院的特色专业之一,伴随着内蒙古艺术学院的发展而发展。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建设,内蒙古艺术学院的长调民歌教学也积累了丰富的教学经验。

内蒙古艺术学院有着60多年的办学历史。它成立于1957年,后于1987年经国家教委批准,将内蒙古艺术学院更名为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其中内蒙古艺术学校作为附属中专被保留至今。2015年经教育部批准,正式更名为内蒙古艺术学院,独立设置为本科院校。在特色建设方面,内蒙古艺术学院依据六十年的传统特色教学发展,在长调、短调等民族声乐、器乐及民族音乐作曲等领域有所见长,培养了拉苏荣、德德玛、阿拉坦奥勒、腾格尔为代表的一大批优秀民族音乐人才。

内蒙古艺术学院不仅保有音乐表演专业(演唱方向)下的蒙古族长调民歌教学专业。自2011年起,创新性地开设了民族音乐传承班教学模式,将民族优秀音乐遗产传承与学校教育相结合,至今已开设有科尔沁民歌传承班、阿拉善民歌传承班、潮尔琴传承班、锡林郭勒民歌传承班、鄂尔多斯民歌传承班、呼伦贝尔民歌传承班、乌力格尔传承班。[1]

二、蒙古族民歌传承班教学模式

蒙古族民歌传承班,自2011年起,首先开设了科尔沁民歌传承班,由科尔沁长调、短调民歌重要传承人、中央民族大学教授、中国音乐学院博士生导师乌兰杰任导师,内蒙古艺术学院长调教师乌云任助教。从内蒙古各地区招收了包巴特尔、伊力其、图力古尔、永日布扎拉森、包艳春、斯日棍、乌日汗、乌吉斯古楞、达兰其其格9名蒙古族学生,开启了科尔沁民歌教学。[2]2012年开设了阿拉善民歌传承班,由蒙古族长调国家级传承人、阿拉善流派杰出代表巴德玛任导师,内蒙古艺术学院长调教师格里格阿拉希任助教。从内蒙古各地区招收了洪古日祖拉、杭盖、温都斯、雅尔贵、澈力莫格、希鲁格6名蒙古族学生,开启了阿拉善民歌的教学。2014年开设了锡林郭勒民歌传承班,聘请了蒙古族长调国家级传承人、国家一级演员扎格达苏荣任导师。从内蒙古各地区招收了6名蒙古族学生:兴安、刘天伦、乌日拉嘎、乌恩吉雅、木奇尔、娜仁通拉嘎。2015年开设鄂尔多斯民歌传承班,由国家一级演员、著名蒙古族歌唱家金花任导师,并从内蒙古各地区招收了乌仁呼、特日格乐、斯琴毕力格、伊茹、阿根丽玛、朱娜6位学生对他们进行鄂尔多斯民歌的教学。

在遵循国家招生制度和人才培养的前提下,传承班在专业主课教学上有其独特的教学特点。首先,蒙古族长调民歌传承班的导师们大多数年龄在六七十岁左右,对当地的民族文化有着深刻的认识和理解;无论是曲目数量、历史由来还是演唱风格,他们对于当地的蒙古族民歌也知之甚多;更怀有弘扬民族文化的赤诚之心。

其次,蒙古族长调传承班主课教学没有设定统一的教学大纲,每个民间艺术家根据自己的知识背景、教学理念进行教学规划,例如:科尔沁民歌传承班的乌兰杰老师教学曲目丰富,教授了学生大量的科尔沁民歌,还在演唱方法上对声乐教学有所借鉴;而阿拉善民歌传承班的巴德玛老师被称为“阿拉善歌王”。她主要采用“口传心授”的方式教学,导师逐句演唱,并由学生逐句模仿。

在学生培养上,蒙古族民歌传承班要求每位学生首先充分掌握蒙古族民歌演唱地区风格。其次,演唱该地区民歌要达到一定数量,比如一学期要求演唱18首左右。还有就是承担起搜集和整理该地区民歌的任务,并对其进行系统的分析和研究。

正如内蒙古艺术学院音乐学院原院长杨玉成所言:“蒙古族长调的地方风格特别丰富,近几年面对常规教学下的长调教学中所出现的演唱风格单一等问题,仅仅只是以锡林郭勒风格、呼伦贝尔风格为主的教学模式,是不利于其他地区长调传承与保护的。如何把教学与传承结合起来做一些探索?建立民族音乐传承班也是探索民族音乐教育与非遗传承链接的一条路径,让蒙古族长调各地区的风格都得到弘扬。传承班更多的是意在培养学院式的传承人,这样的传承人具有两种功能。一个是显性,包括承、传(教)、演(演出能力)、研(研究能力)。[3]另一个隐性功能,就是教育生态结构建构的功能。根据内蒙古艺术学院民族音乐传承班的招生要求,有更多的学生开始关注并学唱自己家乡的长调民歌。自从民族音乐传承班建立并开始招生以来,已经连续打破了好几届艺术学院的招生比例,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教育的生态建构。音乐文化的传承必须关注学校。未来的传承人和他的受众都在学校,即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大学里。学校教育是民族音乐传承的重要载体,所以我们现在必须关注教育。”

内蒙古艺术学院在长调教学中形成了很多好的方法,并在此基础上加以总结和提升,由经验转化为较规范的教学模式,这样的实践性探索有利于长调教学的发展。传承班是内蒙古艺术学院为解决长调教学中演唱风格单一等问题开出的一剂良方。为了实现长调风格传承的多样化,内蒙古艺术学院的教学团队探索出一条能够解决当下长调传承困境的新路,而这恰恰是当下如何在高校教育教学的同时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问题。所谓“传承”,有传承内容、性质和程度上的不同:有原汁原味或称之为“原生态”的传承,还有通过某种创作、表演、传播而形成文化变异的传承。由此也会形成教学、传承方式和手段的不同等。但无论如何,内蒙古艺术学院在音乐表演专业和音乐学专业教学、表演和研究实践活动中长期存在的蒙古族长调民歌传承现象,毕竟是历史的也是现实的产物,存在本身就值得我们进一步思考。同时,内蒙古艺术学院设立传承班的探索模式也为当今如何处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高校教育教学的关系提供了良好的示范样本。

三、少数民族地区音乐高校在新时期面临的新问题与新挑战及相关建议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少数民族地区音乐高校在民族音乐的传承中面临着严峻挑战:一个是如何保留、弘扬自己的传统音乐,能使自己民族的传统音乐在现代社会发展过程中不被边缘化;同时吸收其他民族甚至是世界优秀音乐文化之精髓,使自己民族的音乐文化不断得到创新和发展。笔者认为,这是任何一个民族地区的音乐高校在走向文明、走向现代化过程当中必然会面临的现象,也促使各个民族地区的音乐高校重新进行自我审视,思考应该怎样传承和发展优秀民族文化这一重大命题。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各个民族的传统音乐文化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需根据自身实际出发进行合理安排,共同担负起民族文化传承的重任。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速,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赖以生存的传统生态环境发生了重大改变,导致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面临被同化或消失的危险。在面对如此严峻的态势时,少数民族地区的高等音乐教育唯有从自身民族的实际情况出发,为民族音乐的保护与传承提供一些可行方法和创新思路,进行多元化的教学探索,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行之有效的教育机制,才能不在如今社会的高速发展中被淘汰湮没。

地方音乐高校在民族音乐的传承中起着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它传承的不仅仅是各地方传统音乐中的旋律、曲调、歌词,更传颂着民族优秀文化内涵,具有爱国主义教育的深刻意义。各地方有其良好的民族音乐氛围、深厚的民族文化底蕴、以及丰富的民俗活动,这些珍贵的民族音乐文化资源,可以经过调整和分配作为不同课程和学习方法被纳入到地方音乐高校的课程建设中。地方高校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以及民族特色在教学上进行相应的调整。比如,依据当地民族音乐特色,对原有的院系设置进行调整,建立民族音乐相关的科系。在民族音乐教材建设等理论体系构建方面,加大力度将丰富的实践经验上升为科学理论,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培养。这种看似非常规的教学方法,对于各地方音乐高校来说,也具有相对灵活和实用的特点。此外,还可以依托当地丰富的民族资源进行民族音乐传承研究,深度探究民族传统文化,或将具有丰富经验的民间艺人请进学校交流。这样不仅丰富了教学内容,而且有利于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延续。在这项工作中,需要政府、社会以及学校等多方部门的相互协调与配合。政府的参与可以有效调动社会各方力量,是工作开展的动力和保障;相关专家学者与社会各界的参与,能呼吁和动员更广泛的群体参与到这项工作的研究中,使得民族音乐文化传承更普及。另外,还要积极理解政策,主动与政府对接,拿出方案、提出意见、争取支持。三者可形成有机互动整体,共同为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承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內蒙古艺术学院校本资料《北方草原音乐文化的研究与传承》,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2016.7。

[2]内蒙古艺术学院校本资料《北方草原音乐文化的研究与传承》,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2016.7。

[3]博特乐图.《高校到底培养什么样的传承人?——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民族音乐传承班的探索》[J].人民音乐,2015(01):57—60。

作者单位:内蒙古艺术学院

本文系内蒙古艺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民族音乐教育与文化传承研究——以内蒙古艺术学院长调民歌专业建设、教学传承与人才培养为例”(项目编号:22JG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