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司法厅:有力保障法治贵州建设
2023-07-06姚瑶
姚瑶
自2021年起,贵州省司法厅、省法宣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省总工会、省工商联联合开展了首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命名活动,取得了良好社會效果。5月15日,《法人》记者专访贵州省司法厅副厅长李兵,深入了解贵州省法治文化建设相关工作情况。
增强企业法治意识
《法人》:贵州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命名活动启动以来的总体情况以及具体成效如何?
李兵:2021年5月,贵州省司法厅联合贵州省七家省直主管部门,面向全省200人以上规模企业,在全省组织开展了首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此次活动聚焦“组织机构建设、落实普法责任制、依法治企及员工权益保障、企业法治文化氛围营造”四大方面,研究制定了《贵州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标准》,经逐级推荐申报,并采取“网上初审+实地验收+一票否决”方式,对参与申报的97家企业进行多轮审核验收核实,最终对77家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了命名授牌。其中,中央驻黔企业21家,国有企业30家,民营企业26家;大型企业27家,中型企业37家,小型企业13家。
全省首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有力带动了全省企业法治文化建设,不仅起到了良好示范带动作用,也推动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通过活动开展,首先,让企业法治意识得到不同程度增强。企业经营管理者依法治企、依法经营的能力水平有了较大提升,合规经营、规范管理理念得到增强,大部分企业把法治建设工作融入日常生产经营管理,配备专门法务部门和法律顾问,法律风险防范制度机制逐步完善,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职工法治意识进一步加强,企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正在形成。
其次,企业法治文化融合程度得到明显提升。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探索,健全完善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机制,明确专门人员具体负责相关工作,将法治文化建设贯穿于企业决策、执行、监督等经营管理全过程,推动企业文化、党风廉政文化与法治文化有机融合,法治文化氛围较为浓厚,使员工在平时的工作生活中充分感受法治熏陶,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打下了良好法治基础。
再次,企业更加注重依法依规经营管理。在活动中对存在“一票否决”情形的企业,一律取消参与资格,对存在轻微问题的企业及时督促整改,有效促进企业依法依规经营管理,初步形成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维权、依法办事和依法管理的局面。
最后,企业更加重视职工权益保障。企业普遍对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有较为深刻的认识,健全完善工会劳动权益法律保障机制,主动运用各种宣传平台开展普法宣传、组织普法竞赛及讲座活动等,组织和教育职工依法合理表达诉求,畅通职工依法维权渠道,在劳动合同签订等方面不断充实和完善,推动职工权益得到全方位保障。
“三创六率六防止”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法人》:据了解,贵州省将通过开展“三创”提高“六率”实现“六防止”,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有哪些思考和布局?
李兵:2023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社会建设的决策部署要求,推动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贵州省委依法治省办决定在全省以“三创六率六防止”为重要载体,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工作,并于4月3日提请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三创六率六防止工作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意见》。旨在通过“三创”即创建省级“守法普法示范县(市、区)”“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单位(企业、学校)”“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提高“六率”即普法工作覆盖率、群众对普法工作满意率、群众对法律常识知晓率、群众遇事找法首选率、法律服务可及率、群众对法治环境满意率,最终实现“六个防止”即防止因决策不当、执法不当、风险治理不力、矛盾纠纷化解不力、司法不公、网络舆情引发重大不稳定问题,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5月23日,省委依法治省办出台“三创”示范创建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其中对申报条件、名额分配、实施步骤等进行明确。在申报条件设置上,要求示范创建均需达到《法治社会建设“三创”示范创建活动考评指标体系》中对应的各类创建指标要求,并针对每类示范创建项目设置了“一票否决”事项。在名额分配上,除申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对照以往惯例不作名额限制外,对“守法普法示范县(市、区)”和“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单位(企业、学校)”均要求按名额分配进行申报。在工作实施步骤上,验收评估环节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验收,“六防止”工作将作为负面清单,协调相关部门调取监测数据,纳入法治贵州监测内容,并作为“八五”普法中期评估结果运用。
贵州省在狠抓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的同时,及时启动全省法治社会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不断夯实法治贵州建设基础,为法治贵州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多措并举优化营商环境
《法人》:除“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贵州在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还有哪些举措和成效?
李兵:近年来,贵州省司法厅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不断推动营商环境制度建设,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制定《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实施建设国内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修改涉及优化营商环境规章6部、废止12部,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类政策措施47044件,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享受公平竞争待遇。
二是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由2020年的6700多项减少到2022 年的1384项,削减近80%;行政审批事项由357项减少到265项,削减25.77%。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全部取消;“证照分离”改革实现全覆盖;全省通过告知承诺制,办理依申请行政事项410余万件,入选国务院大督查典型经验选集。
三是开展营商环境法治督察。开展全省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专项清理整治,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督察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加强反垄断执法,发布行业协会和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引,推动营造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四是加强政务服务能力建设。制定《贵州省政务服务条例》,打造“贵人服务”品牌,推进“五个通办”,建成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政务服务网,省级网上政务服务能力连续6年位居全国前列。
(责编白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