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水”立法 做好“水”文章
—— 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四轮深调研为城市供水“把脉问诊”
2023-07-05谭映月
/ 图 谭映月
近年来,随着茂名市城区范围的不断扩大,城区供水面积、供水量、用水量不断增多,供需矛盾日渐突出,水质安全成为社会日渐关注的焦点问题。
针对城区供水矛盾、水质安全等问题,数月来,茂名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马不停蹄展开一系列调研和立法座谈会:如对相关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进行现场察看,召开座谈会充分讨论……调研组深入到基层、企业开展实地走访察看、广泛听取意见,并赴省内有关地市学习取经,通过“走下去、请上来、走出去”的深调研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决策部署。
摸深摸透 县区调研全覆盖
2022年,常委会将《茂名市城市供水条例》作为初次审议项目列入立法工作计划,并在当年12月完成初次审议。
为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更好对茂名市城市供水问题对症下药,今年初,调研组采用“实地走访+立法座谈会”方式对全市的城市供水工作情况进行初步调研。调研组实地走访茂名市各个县区的自来水厂、物业管理小区二次供水泵房和粤海水务信宜西部供水加压站,6次调研实现5个县区和茂名市水务局全覆盖。
走访中,调研组详细了解了供水工程建设、水厂处理能力及工艺、水源供应、泵站运转、终端用水、水质检测以及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老旧供水管网升级改造、供水服务等情况,明确了住宅项目供水工程建设和验收、老旧供水管网升级改造、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水质安全等需要立法规范的重点内容。
初次调研,调研组开展1次专家和社会公众征求意见,2场内部讨论会议,7场立法座谈会,供水企业、物业管理公司、村(居)委工作人员、物业小区、老旧小区、自建房居民代表等相关方面人员积极参与到讨论中去。
走深走实 为立法打下基础
城市供水主要涉及政府职能部门、供水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公司、用户五方面主体,如何平衡好这五者的责、权、利,推动形成良好的城市供水管理体制,正是本条例立法的难度所在。
根据初步调研的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单位,而供水企业是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验收的主要参与者,双方在二次供水设施建设过程中的设计、施工和所使用的水表、管材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范方面存在较突出矛盾;物业服务企业在住宅小区内老旧供水管网升级改造、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用户水费代收中是不可或缺的中间角色,与供水企业和居民用户之间均存在较突出的矛盾。
为此,调研组决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专题调研,先后组织市房地产行业协会、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召开了2场立法座谈会,并带着不同的调研提纲实地走访了8家房地产开发企业,3家物业服务企业,收集到有关意见建议85条,拿到了一手的调研材料,为下一步修改条例草案,通过立法妥善化解城市供水各有关主体之间矛盾打下坚实基础。
深入交流 借鉴他山之石
进入深调研阶段,矛盾亟需解决。调研组梳理省内各地市的城市供水立法数据,发现珠海、佛山、中山三市在城市供水方面的立法实施时间较长,实践经验丰富。
3月20日至24日,调研组赴珠海、佛山、中山学习调研,先后实地参观佛山市中铁建水岸花园二次供水泵房、新桂城水厂,中山市富兴新村、阳光花地二次供水改造工程项目和珠海市横琴城市综合管廊建设项目情况,并与三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水务局、供水企业进行座谈,了解职能部门的重要管理制度和措施,供水企业在住宅项目供水工程建设和验收、老旧供水管网升级改造、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水质安全等方面的做法,就立法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和对策进行了深入交流。
经过学习调研,调研组认为珠海、佛山、中山三市先进的城市供水立法和管理经验对茂名市具有积极的参考意义,调研组将结合茂名市实际进行整理、吸纳,把调研成果有效地融入条例草案中,切实做好条例草案接下来的修改和审议工作。
“让老百姓喝上放心水是城市供水立法的根本出发点,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的立场不动摇。”茂名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表示。
充分调研 提高审议质量
调研组实地察看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情况
常委会坚持把充分调研作为审议的支撑。成立以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为主的立法调研组,在会前深入实际、深入基层,以多种形式直接听取群众意见,使组成人员切实了解和掌握实际情况,对立法议题知根知底,发言有理有据。
5月,41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相关委室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以及立法咨询专家组成五个调研组,由常务副主任、各委室分管副主任分别率领前往各个县区进行城市供水专题调研,实地走访自来水厂、住宅小区二次供水泵房,并与各县区政府相关部门、供水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以及物业小区、老旧小区、自建房居民代表座谈交流。在调研的过程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城市供水主题多观察、多询问、多了解,尽可能多地把部门、企业、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急需解决问题搞清楚,从而为他们在常委会上发言提供参考,在审议《茂名市城市供水条例》时,才会言之有法、言之有理、言之有物,增强审议意见的针对性、准确性、实效性。
四轮调研只是开端,常委会将继续加强立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市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条例草案的意见,进一步对条例草案修改完善,力争通过立法为全体市民营造“供水足、水质优、服务好”的用水环境,不断增进广大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