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选本视野论周必大的古文地位
2023-06-30马茂军
邓 倩,马茂军
(华南师范大学 文学院,广东 广州 510006)
在中国散文的发展进程中,周必大是重要的代表人物之一。周必大的古文得体、温雅,成就颇高,获得了同代人及后世的赞誉。南宋理学大宗朱熹曾说:“于当世之文独取周益公,于当世之诗独取陆放翁,盖二公诗文气质浑厚故也。”[1]朱熹认为,当世的文章独周必大可取,而诗歌方面则陆游一家独大。方回在《瀛奎律髓》中也称:“周益公丞相之四六,杨诚斋秘监之诗,俱名天下,而同郡。”[2]陆游、杨万里二人同为“中兴四大家”,陆游更是位列其首,此二人在南宋诗坛的地位不可小觑。朱熹、方回将周必大之文与陆游、杨万里之诗并举,足见他们对周必大之文的欣赏。此外,《清代诗文集汇编》的《刘广文集》中,同样指出:“南宋如李忠定、周益公、朱文公、杨少监、陆放翁、陈同甫及二叶辈,皆当行作家,皆宜采而录之,始足为古文之全”[3]。王昶写信给刘肇虞,讨论刘肇虞编订的《元明八大家古文选》一书,认为宋代还可以增加周益公(必大)、朱熹等人的文章。由此三例可见,周必大的古文成就,早已为人所认可。
“选本”是中国古代文学批评的重要形式之一,暗含着编者对于文章的批评与阐释,具有重要的文学批评价值。因此,本文将从收集的由宋至清的213 种散文选本出发,考察在这段时期里,周必大古文的地位。笔者查阅了宋辽金元文章选本20种、明代选本117种、清代选本76种,共213种。经过统计,选辑了周必大文章的选本中,宋辽金元时期有2种,明代有8种,清代有3种,合计共13种。具体情况如表1所示。
表1 选辑周必大文章的选本简表
由表1可知:第一,合计查阅的213种选本中,仅有13种选本选编了周必大的文章。这说明,无论是在宋代还是在明清时期,相较其他古文大家,周必大的古文确实是略逊一筹,也较少受到后人的重视。第二,被收编录入选本的周必大文章共51 篇,多为四六文。大体分为两类,一类是奏疏、诏书等公文性质的文章;另一类是序等抒情因素更多的文章。第三,从选录篇目的数量看,周必大公文性质的文章比序等文学类文章更多。第四,在收录的文章中,有几篇为重复出现,分别被不同的选家编入文集中,按照重复出现的次数多少看,依次是《谢除礼部尚书兼翰林学士表》3次,《宋文鉴序》2次,《谢除太府少卿表》2次,《谢吏部侍郎表》2次,《降诞皇子贺皇帝表》2次,《中书舍人谢除翰林学士表》2次,《谢除礼部侍郎表》2次。以上是笔者所掌握的213种选本材料所体现出来的一些信息,时间是无痕的,但是作为文章学载体的选本却实实在在地记录了历史与文化。选本所呈现的现象值得关注,现象背后的原因更引人深思。
一、周必大的被发现
周必大虽以政绩名世,但却以文章“起家”,他的被发现,标志着一代文臣的出现。周必大,字子充,一字洪道,自号平园老叟。吉州庐陵人(今江西省吉安县永和镇周家村)。南宋政治家、文学家,“庐陵四忠”之一。提及周必大,人们的第一印象可能是他的政治地位。的确,周必大一生治政勤奋、执事有谋,是一位不可多得的政治家。北宋末年,出生不久的周必大便经历了靖康之难,4岁时,父祖同时死于战乱,13岁时母亲去世。而后,周必大跟随担任地方官的伯父生活。周必大少年时,在母亲的督管下读书极为勤奋,且才华超众,《宋史》评其“少英特”。绍兴二十年(1150),25岁的周必大在庐陵解试合格,次年进士及第,步入仕途,历经高宗、孝宗、光宗、宁宗四朝,最终位极人臣,成为一代名臣。
应注意到,周必大仕宦的显达,除了其位列宰相以外,还体现在馆阁翰苑的职事之中。他撰写制文,主持编刊、校刻文集,矜尚辞章、校勘之学,是馆阁翰苑之学的典型。由此看来,在宋代士大夫政治的特殊背景下,宰相周必大的政治道路实是以文章“起家”的。绍兴二十七年(1157)周必大通过博学宏词科之试,受到当时普安郡王即后来孝宗的称赞,绍兴三十年(1160)又通过馆职之试,为高宗所赏。其《玉堂杂记序》回顾此二事云:
必大试馆职时,太上(按:即高宗)称其文,谕宰执陈公康伯、朱公倬云:“他日令掌制。”今上受禅两月,自六察擢左史。初对,玉音(按:即孝宗)云:“向在王邸,见卿词科拟制,雅宜代言。”不旋踵,遂兼三(按:“正”之讹)字。其后两入翰苑,首位十年,自权直院至学士承旨,皆遍为之,其荷两朝知遇至矣。[4]
周必大经由词科、馆试,见知高宗、孝宗,以后长期出入馆阁翰苑,承担制诰之任,受到极大的器重与宠遇。
四库馆臣评价云:“必大以文章受知孝宗,其制命温雅,文体昌博,为南渡后台阁之冠。考据亦极精审,岿然负一代重名。”[5]周必大从政四十五年,以宰相之尊主盟文坛,其在文学史上的影响力百世不磨。
二、周文入选的原因
立足于选本视野去看待与评价周文的前提是明确古今散文观的区别。古之散文,大体上是杂文学的概念,包括散体文、辞赋与骈文等,它与政教关系密切,文学性没有今之散文要求的那样突出。今之散文更多的是指讲个性、讲情感的西方“essay”的概念。如果单纯地以今之散文的标准去衡量古之散文,“兼具文学因素和非文学因素的我国古代散文,却无法与之直接对话”[6]的情况就会出现,也就造成了评价的困难。因此,考察周文入选的原因,除了关注其作品本身具有的突出文学成就外,更应该从传统政教观和杂文学观出发考察。
(一)词臣之冠周必大
周必大一生笔耕甚勤,留下了多种著作。《宋史本传》 说:“著书八十一种,有《平园集》 二百卷。”[7]11972在周必大的众多文章中,《玉堂类稿》为其内制词臣时所作,这一时期的文章多为应用文,内容涉及王言、制诰、诏令、表、笺等多种体式。表1 中13 种选本有9 种收录了周必大的古文。在这9 种选本中,选录的周必大应用文与其所有文章之和的比例为:《新刻诸儒批点古文集成前集》0.5,《圣宋名贤五百家播芳大全文粹》0.75,《艺赞3卷》1,《文体明辩》1,《古文世编》1,《名家表选八卷》1,《古今表略四卷》1,《古今四六濡削选章四十卷》1,《古文分编集评二十二卷》1。可见,制诰、表等应用体式是周必大成就最高也是最受认可的一类。可以说,从选本视野看,古文家周必大的被发现,在很大程度上源于其可圈可点的应用文。
首先,作为馆阁翰苑之臣,周必大在写作时十分注重用事的精当以及语言的典婉。比如在淳熙二年(1175)写作的《乞改正宣谕圣语误字》[8]中,周必大指出当时孝宗颁发的一则宣谕里有两处典故的误用,希望孝宗改正误用。又洪迈《容斋随笔》曾记载自己在淳熙十三年(1186)撰写一则诏书时出现的失误,为周必大指出[9]。周必大文章的语言也很得体,体现出典雅的语言风貌,注意使用经史语入文,且运用经史语时注意对偶的精切。
其次,从风格看,周必大的文章写得丰赡而不散漫、庄重而不拘谨。周必大对于“气”是非常看重的。《皇朝文鉴序》有言:“臣闻文之盛衰主乎气,辞之工拙存乎理。”这里的“气”即指文气,文气是作家内在气质的外在表现。在中国文学史上,最早关注“气”的是孟子,他曾说过“吾善养吾浩然之气”。曹丕提出“文以气为主”,“文气”说由此形成。唐代韩愈主张“气盛言宜”说,实则是对“文气”说的继承与发展。周必大认为文学修养的高低决定了作品的好坏,他的文气观念与韩愈相近,认为学者应学习孔孟之道,使自己的道德完善,在个人修养方面培养浩然之气,继而发为文章,自然气盛言宜,成功的作品也就出现了。周必大的文章虽丰赡浩然,但始终有孔孟之道作为中心支撑而不至于散漫。此外,周必大虽出身词科,却非常反对浮华艳丽的辞文。他在《葛敏修圣功文集后序》中提道:“盖遣词近古,绝非碌碌之士,而纤啬浮艳者,违道之文也。欧阳文忠公知嘉佑贡举,所放进士,二三十年间多为名卿才大夫,用此以取之与!”[10]在这里,周必大明确表示了自己对于“纤啬浮艳”之文的反对态度,认为其是“违道之文”,只有“遣词近古”才能“合道”,并举欧阳修贡举纳贤的例子进行说明。因此,周必大的文章大多兼具实用性和文学性,如入选次数最高的《谢除礼部尚书兼翰林学士表》一文,在优美的骈散结合的行文中,流露的是对君主的感激之情,文章典雅纡徐,情真意切又不失规矩,拳拳之心溢于言表。
此外,周必大文献功底厚,文章学理积淀足,深受选家喜爱。馆阁之臣要整理文献,相与讨论校订旧籍、编修新书的问题。周必大一生便为朝廷编刊、校刻了《皇朝文鉴》及《文苑英华》两部文集,可谓功绩颇丰。而周必大在校勘时实事求是,强调多问阙疑,不随意下结论,体现了其学理深厚、严谨于事的校勘学态度。彭叔夏《辩证自序》云:“叔夏尝闻太师益公先生直言曰:‘校书之法,实事求正,多问阙疑。’”[11]作为南宋著名学者,彭叔夏著有《文苑英华辩证》十卷,在著书过程中,彭叔夏与周必大合作详议,校雠考订,从未潦草塞责。从文献学角度看,词臣周必大无疑与后世选家为同行,其所作文章,无疑比之错漏敷衍者,更受选家的欣赏。
(二)“文擅韩欧”,一生践履
周必大的文章紧随韩欧,主张文道并重,可谓是“文擅韩欧”。唐宋及以后文章写作中出现了两个不同的系统:一个是偏于“文”的文章家系统,即所谓“文学之士”系列,以能够“治经术,其言庶几发明圣人之道”的汉代董仲舒,能“力于文词,能反求诸经,概得圣人之旨”的唐代韩愈,宋代欧阳修、曾巩为代表;另一个系统指继承孔孟之道的周、程、朱等能够“笃志圣人之道,沉潜六经,超然有得于千载之上,故见诸其文,精粹醇深,皆有以羽翼夫经”的儒家道统。虽然两者都上溯六经,直指孔孟,倡明儒道,体现出“文非深于道不行,道非深于经不明”的宗旨,但又有明显区别,前者是指经由孟子、司马迁、班固至韩愈、欧阳修等人构成的完整体系,倡导“文以贯道”说,后者则包括了宋代理学家周敦颐、二程、朱熹、张栻等人所建构的理学传统,反对“文以贯道”说。周必大在政治上反对以朱熹为首的理学激进派责人过严[12],在文学上也反对理学的“作文害道”之理。强调的是“文以贯道”说,主张文道并重,不废文章之学,主张借“文章”以明道、用政,自觉继承从汉代董仲舒、唐宋古文家以来的“文统”。
同时,周必大还上承唐宋八大家的古文重实践求实用的精神,具有“践履”倾向。“践履”一词,在周必大与理学湖湘派代表张栻的“知行”之辩[13]的通信中早已有之:“知与行之说,具晓尊意。鄙意盖有激而云。观嘉佑以前名卿贤士,虽未尝极谈道德性命,而其践履皆不草草。熙宁以后,论圣贤学者高矣美矣,迹其行事,往往未能过昔人”[14]。知与行的先后次序在中国思想史上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重要问题。周必大在与张栻的交谈中,明确表示自己对于“践履”精神的重视。
考察周必大的“践履”精神,可从其馆阁翰苑之臣的身份说起。馆阁翰苑作为朝廷储才之所,其制度始于唐而盛于宋,唐代设立弘文馆(昭文馆)、史馆、集贤院、学士院。宋代在其基础上扩大规模,集中了相当数量的文学侍臣,造就了国家认可的知识精英,形成了为皇室权威润色鸿业的文化传统[15]。理学作为宋代新兴的学术思潮,在南宋理宗之前尚未得到朝廷正式的认可,其学术理念标举上古圣人传至当朝贤儒的道德权威,与馆阁翰苑之学长期存在张力。周必大作为孝宗朝时期典型的馆阁翰苑之臣,与理学家在学术上有所联系,然而彼此之间往往显示出归旨的不同。
在北宋,理学家和文学家往往是势不两立的,但南宋则不然。吴子良《筼窗续集序》云:“自元祐后,谈理者祖程,论文者宗苏,而理与文分为二。吕公病其然,思融合之。”南宋的理学流派,不论是朱熹学派、陆九渊学派,还是以陈亮、叶适为代表的浙东学派,论学时都较北宋更注重实用功能和文学性的结合,出现了不少身兼二任的学者,周必大便是其中的典型。然而,南宋虽出现了文理兼备的趋势,但总体来看,南宋文章仍无法跳出词臣之文与理学之文的对立窠臼,如朱熹的再传弟子真德秀在所编的《文章正宗纲目》中,便称其编选的宗旨为:“故今所辑,以明义理、切世用为主。其体本乎古,其旨近乎经者,然后取焉。否则辞虽工亦不录”。真德秀明确表明其《文章正宗》的编选原则为明义理与切合世用,只有合乎道统经义的文章才能被选编入书,否则即便文辞再好也不被考虑,显示出理学家在面对文章之学时的强硬姿态。周必大虽与同时的朱熹、吕祖谦等理学家关系密切,甚至晚年因政治纷争而被卷入“庆元党禁”一案,但事实上,由于馆阁翰苑之学与义理之学始终存在张力,周必大从未完全倾向于“理”一侧。作为馆阁翰苑之臣的周必大,自然是更倾向于文学服务于现实这一实际目的的,因此他上承唐宋古文运动的实践精神,于文理间,取“践履”二字,所提倡的是“文以治道”的观点。周必大一生极为敬重欧阳修,不但主编《欧阳文忠公集》,在写作理念方面也是紧随欧阳修步伐。欧阳修本人尊韩学韩,因此周必大事实上是上承韩、欧遗风,文章写作体现出以古文求实用的精神。
周必大的践履精神,可从其对于“守道不如守官”的理解一窥。“守道不如守官”出自《左传·昭公二十年》,历代不少学者对该语作出评论,多认为其为非“圣人之言”而为“传之者误”。周必大却不以为然,他在给友人王希吕的书信中提道:“某碌碌腐儒,凡百皆不逮人,平生所得,惟在‘守道不如守官’一句。盖道者,人人可行,我不能守,他人固能之矣;今不能守,后世固有人矣。惟居是官而失其职,则其害有不可言者,心实惧焉”[16]。周必大与其他士人相比,发言似过于大胆,但也不可不视为其对于自身“践履”精神的充分维护。
这种切于实用的“践履”精神,在其代表作《宋文鉴序》中体现得很清楚。《宋文鉴序》中详论不同文体的写作要求后,又指出所有文体都应遵循的普遍原则在于事辞相称、文质兼备,而在不能两全的情况下,事比辞重要、质比文重要。这种文质观正体现了唐宋古文家求实用的追求。
(三)庐陵贤地添一忠
周必大一生刚正自立,为官尽忠职守,贤直正义,去世后朝廷赐谥号“文忠”。以祠官角度为切入点,探究忠贤之臣周必大,也是考察周必大古文地位的重要依据。宋代实行的是士大夫政治,同时汲取唐初广开言路的经验,甚至比唐时更甚。宋太祖建隆三年(962),曾立有“戒碑”,其中特别讲到“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这种特殊的政治背景使得宋代的文人学者具有好发议论的风气,论政、论兵,讲学、鸣道,成了一代文章的重要内容,作品中议论之多,超越了战国以来的任何朝代[17]。士论的政治舆论在这时具有任何政治势力都不敢无视的力量,政治异见在这个时代也获得了较大程度的保护。祠官制度就是皇帝或主导朝廷的政治势力放逐异议者的一时权宜的方式,也是对异议者因表示抗议而辞职后的处置方式。周必大便是有名的祠官,“必大三请辞,以此名益重”[7]11968。周必大刚正不阿的性格,使他多次乞祠,由此衍生了他的一系列奉祠文章,周必大也由此成为南宋祠官文学的典型样本[18]。事实上,在收录的为数不多的选本篇目中,也出现了领祠谢启(表)之作。这不仅体现了选家对周必大文学水平的认可,更是从内心赞赏其刚直的个性,时人更有作诗赞誉其为“四贤”之一。此外,周必大还曾经在家乡庐陵建“三忠堂”,“三忠”即指朝廷赐谥“文忠”的欧阳修、“忠襄”的杨邦义和“忠简”的胡铨。周必大去世后,朝廷赐予其与欧阳修相同的谥号“文忠”。从此以后,庐陵贤地又多了一“忠”,“庐陵四忠”也由此而来。赐谥号“文忠”,在传统社会是对文臣极高的评价,是对欧阳修和周必大文学成就和政治成就的高度认可。周必大的忠直个性,让时人与后来者对其十分欣赏,其中便包含了重视人品道德的选家。
三、周文落选的原因
周必大古文价值一直被广泛认可,然而更多时候,周必大是以政治家的形象为大众熟知,其文学家的身份被忽视。笔者将从以下方面试述文学家周必大被选家忽视的原因。
(一)四六体制浮靡堆砌,风格萎弱
四六文体在魏晋南北朝时兴起,唐代古文运动使古文由以骈体为中心转向以散体为中心,南宋时由于博学宏词科以四六选才,使得四六文得以振兴大盛。作为一代翰林学士承旨,四六文是周必大的主要创作文体,《庐陵周益国文忠公集》中有近三分之二的文章为四六文。《两宋文学史》给予了周必大四六文极高的评价:“汪藻、孙觌、三洪、周必大号称南宋前期四六四大家。”[19]南宋的四六,经北宋欧阳修、苏轼等人的努力后,多运散入骈,多用长句,使四六成为灵活多姿、便于叙事议论的应用文体。南宋文人方逢晨在《胡德甫四六外编序》中说:“尤长于四六,近得启事数篇,观之交乎上者不谄,交乎下者不佢,且铺叙旋折,咳唾历荦如散文,每篇于颂之末必有所规,规之末必有所劝。”[20]方逢晨认为胡德甫的四六“铺叙旋折,咳唾历荦如散文”,这说明南宋时期文人已经认识到四六可以借鉴散文长于叙事的优点。即便如此,工于藻绘、韵律的四六仍逃离不了被古文家批评的命运。加之宋代(尤其是南宋)由于文化过熟而给文学带来了唯美化、纤细化的倾向,使得宋代四六出现了华丽浮靡、堆砌空洞的一面。而后世的古文家,均对此有所不满。元代胡祇遹在其《紫山大全集》中说:“波流风靡,诗降而为律,字画流而为行草,散文变而为四六,歌咏转为市声俚曲。”[21]胡氏这种文学退化观固然失之偏颇,但确能一窥其对四六文体的不满。而清代也有人用以下比喻来否定骈文,梅曾亮《管异之文集书后》提道:“有哀乐者面也,今以玉冠之,虽美,失其面矣,此骈体之失也”。由此可见,多数四六文中的“冠玉失面”之作是不被认可的。宋代四六所具有的浮靡空洞之气,即便是被称为“南宋前期四六四大家”的周必大也不能避免。正如刘克庄所评:“晚作益自磨砺,然散语终是洗涤词科习气不尽。”[22]晚年时的磨砺努力,也不能洗尽周必大为词臣时所沾染的华靡习气,这是南宋时人的观点,可能也是后世选家未能将周必大之文纳入选本的原因。
(二)王言规范下以尊体为先,规范有余而性情不足
周必大作为翰林学士,职务之一便是为天子草拟制诏。周必大的王言四六,既客观严谨,又能准确表达帝王的态度和想法,深得帝王之意。即便在担任宰执以后,不再供职馆阁翰苑,但有重要的诏令发布,仍由周必大撰文。陆游《周益公文集序》即云:“绝世独立,遂登相辅,虽去视草之地,而大诏令典册,孝宗皇帝犹特以属公。”[23]然而,在王言规范下,周必大的创作必然以尊体为先,其制、诏、口宣等大都严格遵照四六文创作句式规范。如《赐皇太子口宣》:“律正孟冬,祥开诞序。嘉乃前星之助,祝我后天之期。往炷宝薰,用光金地。”[24]句式为四四、六六、四四,相当规范。即便是表、笺一类,也同样遵守体制,其中一个典型表现即为规范使用套语[25]。然而,这样严谨地使用尊体,使得周必大之文规范有余而性情不足。古文虽偏向义理章法,但是个人性情却也不可轻忽。中国古代文学批评论中,“性情”是其中一项衡量标准。司马迁的“发愤著书”说,韩愈的“不平则鸣”说以及欧阳修的“诗穷而后工”说等都是强调创作时的性情所至、发而为声的特点。由此,作为翰苑之臣的周必大所创作的“规范得体”之作,未免少了几分色彩。
四、结语
作为宰相的周必大,一生是极为出色的;作为古文家的周必大,也不可小觑。从选本视野看,尽管其翰苑词臣身份带来的缺憾,如四六体制浮靡堆砌,王言规范下性情不足等,使其无缘后世大多数选本,但周必大在南宋古文家中是突出的,其辞章之学的成功、对文道关系的正确认识、对“践履”精神的重视,以及其个人品德的出众,都使其在南宋古文史上占据一席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