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击侵权假冒,营造良好投资环境
2023-06-28刘馨蔚
刘馨蔚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大力维护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中国政府一系列务实举措,为在华外商投资企业营造了良好发展环境。”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甘霖近日在《中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年度报告(2022)》( 下称《报告》)发布会上表示。
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年底,国外在华发明专利有效量达86.1万件,同比增长4.5%;国外在华有效注册商标203万件,同比增长5.9%。良好的经济发展前景和不断优化的营商环境,使中国继续成为全球投资兴业的热土,2022年,中国实际利用外资约合人民币1.23万亿元,同比增长6.3%。
多部门协作,形成中国特色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实行的是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协同保护的工作体制,二者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有效衔接,形成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鲜明特点。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林广海表示,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积极营造开放、公平、公正、非歧视的科技发展环境和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妥善处理与国际贸易有关的重大知识产权纠纷,对内外资企业、中外权利人一视同仁、平等保护。
2022年,人民法院出台反不正当竞争司法解释,研究起草新的反垄断民事司法解释,发布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典型案例各10件,发挥着“红绿灯”作用。近年来,上海、福建、海南三地法院先后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中心建立合作关系,为快速解决知识产权争议提供便利。
2022年,人民法院审结第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5000多件,依法惩处涉及侵犯中外权利人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犯罪,有力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保护了中外权利人合法权益,对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了司法保障。
另外,在知识产权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规制在知识产权权利的取得和行使上的不诚信行为。在授权确权行政诉讼中,对恶意抢注等行为依法予以撤销或者无效;在民事诉讼中,对于恶意取得权利而通过诉讼牟利的,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被告以原告滥用权利为由请求赔偿合理开支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报告》显示,2022年,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商标、专利违法案件4.4万件,涉案金额16.2亿元,市场环境进一步优化。公安机关破获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2.7万起,审判机关审结各类一审知识产权案件219.4万件。北京冬奥会期间,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展专项行动,查处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违法案件300多件。组织开展2022年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三假直播”( 假人气、假优惠、假商品 ),有效净化网络市场环境。
据甘霖介绍,2022年11月,市场监管总局组织18个省( 区、市 )同步开展销毁行动,共销毁侵权假冒伪劣食品、药品、服装鞋帽、烟酒、出版物等商品超过30个大类、100多个品种、重量3000多吨,货值达5亿元,形成强大震慑效应。
2022年,中国外贸进出口总值达到42.07万亿元。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负责人邸连柱指出,庞大的外贸规模给海关打击侵权带来了挑战,特别是侵权手法也越来越多样化、隐蔽化、碎片化。
新形势下,海关持续开展专项行动。连续6年海关开展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龙腾”行动,连续3年开展递寄渠道知识产权保护“蓝网”行动。2022年,全国海关共查扣进出口侵权嫌疑货物6万多批、7700多万件。
随着跨境电商和市场采购贸易的迅猛发展,侵权假冒商品向新业态漂移愈发明显。2022年,海关在跨境电商渠道查扣侵权货物2.1万批、402.3万件,查扣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侵权货物670批、2700多万件,有力促进了新业态的健康发展。
“另外,加强科技装备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中的应用,全面推广移动端商标智能识别技术,辅助一线执法官员在线甄别侵权假冒商标,加快进出口货物知识产权状况的验核速度。”邸连柱称。
新业态下新举措
随着新技术的迅猛发展,不仅改变着内容生产方式,催生了新的版权商业模式和平台,也给版权管理和保护工作带来新的挑战。
针对网络版权的治理,国家版权局主要采取了两方面措施。中宣部版权管理局负责人赵秀玲介绍道,一方面,不断加大网络版权治理力度。联合国家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连续18年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专项行动。“剑网2022”专项行动,特别强化数字藏品、“剧本杀”等网络新业态的版权监管。2022年,各地查辦侵犯网络著作权案件1180件,删除侵权盗版链接84万条,关闭侵权盗版网站(APP)1692个,处置侵权账号1.54万个,为新业态侵权案件查办提供了良好探索。
另一方面,推动新技术在版权领域的运用。2021年9月,启动“区块链+版权”创新应用试点工作,确定了12个创新应用试点项目。同时,密切关注新技术发展,组织开展新技术在版权领域的应用课题研究,为版权保护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近年,电商平台和直播带货发展迅猛,为消费者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2022年“双11”期间,中国消费者协会通过互联网舆情监测系统,对期间的消费维权情况进行了网络大数据舆情分析。监测期内,共收集到“直播销售”负面信息50.9万条。其中,假冒伪劣、货不对版、优惠差异等是主要问题。
为此,相关部门引导商家和平台企业加强“自律”,强化诚信意识和规则意识,主动补齐在落实主体责任和对平台内经营者约束管控方面的短板,不断提升网购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针对新模式、新业态,一方面要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另一方面要守住法律底线,确保在规范中发展。”甘霖表示。
近年,电影的盗版传播问题也广受关注。据赵秀玲介绍,针对在影院盗录并非法在网上传播的违法行为,自2019年开始,中宣部版权管理局、中宣部电影局、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文旅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连续5年联合部署开展院线电影版权保护专项行动,对电影盗录传播保持高压态势,维护良好的电影市场版权秩序。
截至目前,国家版权局已经发布4批共计32部院线电影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名单,提前防范院线电影盗录传播行为。
各地版权、电影主管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加大网络巡查力度和监测力度,及时处理侵权线索,封堵删除侵权信息。同时,中国电影科学技术研究所强化电影监测和水印检测,对盗录影片快速溯源。各地版权执法部门把查办案件作为专项行动重中之重,快速高效、依法查办院线电影盗录传播案件。此外,各级版权、电影主管部门通过投放电子海报、开展版权保护宣讲、宣传典型案例等形式,推动全社会版权意识提升。
今年春节档院线电影上映以来,四部门联合部署23个重大院线电影盗录传播案件查办,删除侵权盗版链接3.6万余条,关闭非法网站(APP)114个,及时遏制院线电影盗录传播风险,有力震慑了侵犯电影版权的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