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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监管变革下银行自营资金业务的结构调整与发展建议

2023-06-28尚航飞韩华桂黎金定

海南金融 2023年6期

尚航飞 韩华桂 黎金定

摘   要:资本是商业银行业务经营的核心约束之一。2023年2月,中国监管部门发布《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构建了风险敏感度更高且差异化的风险加权资产计量体系。我国商业银行的自营资金业务在增加收益和流动性管理以及促进金融市场稳健运行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监管变革带来的资本约束变化将对银行自营资金配置行为产生深远影响。基于此,本文分析了可能影响银行自营资金业务发展的资本监管规则变化,并从资本节约视角探讨了不同类型银行自营资金业务的可能调整方向及其长期影响,最后提出发展建议,对银行稳健高效开展自营资金业务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资本监管;债券投资;同业业务;资产管理产品

DOI:10.3969/j.issn.1003-9031.2023.06.008

中图分类号:F83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23)06-0075-13

2023年2月,中国监管部门发布《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资本新规”),相较于2012年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2012年试行版”),增强了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的精细度,提升了对风险的敏感度,能够更加审慎客观地反映实际风险和资本需求,结合国内银行业发展实际,设定了差异化的计量规则及其适用范围,将对银行业务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文分析了资本新规中可能影响银行自营资金业务的主要规则变化,从产品维度探讨了不同类型银行自营资金业务的可能调整方向及其长期影响,并提出发展建议。

一、资本新规影响银行自营资金业务的总体框架

资本新规搭建了适用于不同档次银行的差异化计量规则、提出全新的信用风险权重法、系统改进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高级计量法,将对银行自营资金业务的风险加权资产计量产生较大影响。

(一)不同档次银行适用差异化的资本计量框架

资本新规根据“调整后表内外资产余额”和“境外债权债务余额”将银行分为三个档次,实施复杂程度和具体要求由高到低的差异化资本计量框架(见表1)。一是第三档银行不需计算一级资本充足率。第一档和第二档银行需满足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的最低要求,分别为7.5%、8.5%和10.5%,而第三档银行只需满足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最低要求,有助于缓解资质较差的小型银行的资本短缺困境。二是第二档和第三档银行的信用风险计量规则相对简化。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主要适用于第一档银行中的头部银行,其余的第一档银行主要采用权重法。第二档银行权重法在一些风险暴露划分及权重设定上较第一档银行略有简化。第三档银行权重法相对独立且更为简便,旨在引导小型银行聚焦服务本地和小微客群。同时,银行需计量交易对手信用风险、中央交易对手风险、资产证券化风险以及资产管理产品信用风险加权资产,但第三档银行不需计量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加权资产。三是第一档银行适用的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计量方法较为复杂。资本新规要求银行(第三档银行除外)应采用标准法、内部模型法或简化标准法计量市场风险加权资产。从内部模型法和简化标准法的实施条件看,第一档银行预计将主要采用内部模型法或标准法,第二档银行可能主要采用简化标准法或标准法。操作风险方面,资本新规取消了2012年试行版的高级计量法,保留了基本指标法,具体规则没有变化,适用于第二档和第三档银行;推出一套全新的标准法,适用于第一档银行。

(二)银行自营资金业务的决策更多取决于信用风险权重法

资本计量框架下,银行应将自营资金业务划入银行账簿或交易账簿,并根据业务的风险类别分别纳入相应的风险框架计量。划入银行账簿的自营资金业务将主要计量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若划入交易账簿则应在市场风险框架下计量。

1.信用风险权重法的风险权重敏感性提高

信用风险权重法引入更多风险驱动因子,新增风险暴露类别,风险暴露颗粒度提高。以第一档银行权重法为例,表内资产项目细分为19大类、101子项,远超2012年试行版的12大类、40子项。比如,增加了合格资产担保债券的风险暴露;公共部门实体风险暴露区分了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金融机构风险暴露不再区分境内和境外机构,并将商业银行划分为A+级、A级、B级、C级,将其他金融机构划分为投资级和一般类;公司风险暴露划分了一般公司和专业贷款,一般公司又进一步细分为投资级公司、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和其他一般公司;股权风险暴露中增加了参与市场化债转股持有的工商企业股权投资、对获得国家重大补贴并受到政府监督的股权投资。在此基础上,资本新规调整了部分风险暴露的风险权重确定逻辑,权重法的风险敏感性随之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非信贷资产规模大、涉及交易对手广泛,是银行信用风险的重要来源。年报数据显示,2022年,国有六大行的非信贷资产平均余额合计47.69万亿元,在生息资产中占比达31.96%,其中金融投资规模合计37.14万亿元,在非信贷资产中占比77.87%,其余为存拆放同业和买入返售款项。未来,不同风险暴露的风险权重变化将改变银行自营资金业务中不同产品的资本占用,由此可能导致银行逐步调整产品结构。

2.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的计量规则更加严格和细化

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框架相比2012年试行版总体不变,定性要求的变化包括限制适用范围、细化风险暴露分类标准、完善内部评级体系监管要求等,定量要求的變化主要是设定较严的输入参数底线、调整风险缓释技术和相关性计量公式。一方面,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底线设定更加严格。公司、金融机构风险暴露的违约概率底线由0.03%提高至0.05%。初级内部评级法下,公司风险暴露中没有合格抵质押品的高级债权的违约损失率底线由45%下调至40%;高级内部评级法下,公司风险暴露的违约损失率底线从无到有:没有合格抵质押品的公司风险暴露的违约损失率底线为25%,提供合格抵质押品的公司风险暴露的违约损失率底线则根据抵质押品类型的不同设置为0%~15%不等。另一方面,金融机构风险暴露的相关性计量公式略有调整。若金融机构是非系统重要性银行,其风险暴露的相关性计量公式无须再加乘1.25的系数。综合内部模型法计量规则中的参数变化来看,违约概率底线的上调与初级内部评级法下违约损失率底线的下调、非系统重要性银行风险暴露相关性计量的简化,预计将对资本计量产生相反作用,内部评级法的改进对银行自营资金业务资本计提的影响总体可能比较有限。当然,具体影响仍取决于采用内部评级法的工、农、中、建、交和招行的模型实际应用情况。

3.市场风险标准法和内部模型法的计量框架发生系统性变革

标准法引入新的计量框架,覆盖的风险类别更加全面,计量规则更加细致,风险敏感度提升。内部模型法提出以交易台作为市场风险资本计量的基本单元,覆盖的风险因子稍作调整,计量框架发生重大变化。比如,内部模型法引入风险因子的合格性检验,要求银行根据风险因子合格性检验的通过与否,分别计量可建模风险因子的资本要求、不可建模风险因子的资本要求,最终通过加总内部模型法交易台资本要求(含违约风险资本要求)和标准法交易台资本要求,得到市场风险总资本要求。根据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的测算,新标准法下的市场风险资本要求相比现行标准法会有较大幅度的提升。比如,新标准法下针对固收类业务的市场风险资本增幅约为100%~200%,针对衍生工具业务的市场风险资本增幅约为200%~300%,这或将降低银行将自营资金业务划入交易账簿的激励。此外,考虑到2022年末我国商业银行市场风险加权资产在风险加权资产中仅占1.2%,市场风险计量方法的变革对银行资本计提的整体影响较为有限。

总体看,我国银行业风险主要集中于信用风险,2022年末的信用风险加权资产占比约92.5%。目前,我国只有六家银行获批使用初级内部评级法,且主要覆盖公司和零售信用风险暴露,内部评级法未覆盖的信用风险暴露仍应采用权重法。这意味着,我国大多数银行在计量信用风险加权资产时都会采用权重法,资本新规中差异化的信用风险权重法将是影响不同档次银行自营资金业务风险加权资产计量的最主要因素。

(三)制定以信息可获得性为基础的资产管理产品资本计量规则

信用风险方面,银行可以采用穿透法、授权基础法和1250%的风险权重计量资产管理产品的信用风险加权资产。一是穿透法。若银行获取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全面充分,可视同直接持有资产管理产品基础资产,应采用与其直接持有基础资产一致的方式计量资产管理产品的风险加权资产;若缺乏足够的数据或信息,则可通过独立第三方计算资产管理产品的风险权重,但这个权重应为银行直接持有资产管理产品基础资产适用的风险权重的1.2倍。二是授权基础法。当不满足采用穿透法的实施条件时,银行可以利用资产管理产品募集说明书、定期报告等信息展开计量,资产管理产品的风险加权资产应为表内风险暴露、衍生工具交易或表外业务的风险暴露、交易对手信用风险之和。由于银行可获取的信息有限,授权基础法较穿透法更为审慎。对于表内风险暴露,银行假设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组合在授权投资范围内,按照风险权重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投资对应的资产至最高投资额度,以此进行风险加权资产计量。如果同类风险暴露拥有多个风险权重时,银行应采用最高的风险权重。此外,银行在采用穿透法或授权基础法时,还需对资产管理产品的平均风险权重进行杠杆调整,但调整后的平均风险权重上限不高于1250%。三是采用1250%的风险权重。银行在无法使用穿透法、授权基础法的情况下,应采用1250%的风险权重展开计量。对于资产管理产品嵌套的情形,嵌套的第三层及以上层级,银行仅可采用1250%的风险权重计量。可以看出,资产管理产品的信息披露越充分、杠杆率越低、嵌套层级越少,越有利于银行降低资本消耗。当然,由于不同档次的银行对金融机构债权、公司债权等底层资产的风险权重存在差异,对于同一资产管理产品,不同档次银行采用穿透法或授权基础法后计量的风险加权资产将会不同,资本所受影响程度也将有所分化。

市场风险方面,银行满足相应条件时,可以将资产管理产品划入交易账簿,计量市场风险加权资产。资本新规提出了严格的交易账簿划分标准以及金融产品在银行账簿和交易账簿间转换的条件。若资产管理产品符合“能够穿透资产管理产品的基础资产,且能充分、及时地获得由独立第三方确认并提供的资产管理产品的基础资产信息,可满足资本计量频率要求”与“能够获取资产管理产品的每日报价,且可获得资产管理产品交易说明书或监管规定的披露信息”两种标准之一,且满足“可随时平盘或能够完全对冲以规避风险、能够每日进行公允价值计量、能够进行积极的管理”等条件時,应推定为以交易目的持有并划入交易账簿。实践中,银行可能出于节约资本的目的,将资产管理产品配置在交易账簿,但更为严格的交易账簿监管约束,预计会增加银行在交易账簿中配置资产管理产品的难度,通过该方式实现资本节约的空间可能比较有限。从上市银行数据来看,多数银行持有基金(公募债基、公募货基、产业基金等)并非以交易为目的,因此银行自营资金开展的基金投资多是划至银行账簿,计量信用风险加权资产。

二、从资本节约看银行自营资金业务的可能调整方向

银行可以开展债券、资产管理产品等投资以服务实体经济,也可以结合资金来源变化开展存放和拆放同业、买入返售等同业业务,提高全行资金的运用效率。由于资本新规会影响部分自营资金业务的风险加权资产计量,银行需要权衡不同自营资金业务的资本占用和综合收益,进而更加合理安排资金运作策略。

(一)债券投资业务

1.地方政府一般债、投资级公司以及中小企业信用债的配置积极性有望增强,非合格多边开发银行债的配置意愿可能下降

从政府债券看,第一档和第二档银行对地方政府一般债的增配动力增加。第一档和第二档银行权重法下,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的权重为10%和20%,分别较现行20%下降和持平;第三档银行权重法未区分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地方政府债券风险权重维持20%不变。对经银保监会认定的我国一般公共部门实体风险暴露权重为50%,较现行20%提升,但涉及面较窄,对银行资本影响不大。当前,我国银行业的债券投资品种主要包括国债、政金债、地方债等。其中,国债、政金债的风险权重与现行标准一致,银行对这两类券种的配置意向不会受到较大影响。地方债是银行自营资金的重点配置品种。截至2023年3月末,银行持有地方债规模高达30.14万亿元,占地方债存量余额的82.68%。随着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风险权重的下调,第一档和第二档银行投资该券种的资本占用减少,叠加节税效应,配置价值将提升,预计会促使其进一步增持。

从公司债券看,第一档和第二档银行配置投资级公司和中小企业信用债的意愿可能增强。第一档银行对投资级公司和中小企业的风险暴露权重为75%和85%,均較现行100%下降。第二档银行权重法不划分投资级公司,但中小企业风险暴露适用85%的权重,较现行100%下降。第三档银行对异地公司债权的权重增加至150%,其他项目的权重保持不变。根据投资级公司的认定条件,截至2023年3月末,我国符合投资级条件的信用债(不含房地产)占全部信用债存量余额的比重接近60%。因此,得益于投资级公司和中小企业信用债的资本消耗明显减少,第一档和第二档银行增配信用债资产的空间将会扩大。由于第三档银行对公司债权主要为贷款业务,涉及债券投资业务较少,影响可忽略不计。

从多边开发银行债券看,第一档和第二档银行对非合格类多边开发银行债的配置积极性可能降低。第一档和第二档银行对非合格类多边开发银行的风险暴露权重根据信用评级设定为20%~150%不等,整体较现行标准提升较大,银行投资该券种的意愿预计会降低。第三档银行仅涉及对合格多边开发银行的风险暴露,权重维持0%不变,配置意愿预计不变。

2.三个月以上或A级以下银行发行的同业存单和普通金融债的配置价值可能下降,投资级非银金融机构债将更受青睐

从银行同业存单和普通金融债券看,第一档银行将更偏向三个月及以内或A级及以上银行发行的产品,第二档银行将更偏向三个月及以内的产品。第一档银行对A+级、A级银行三个月及以内的风险暴露权重维持20%不变;对B级银行三个月及以内的风险暴露权重由20%提升至为50%;对A+级、A级、B级银行三个月以上的风险暴露权重为30%、40%、75%,均较现行25%上升;对C级银行的风险暴露权重为150%,比现行标准大幅提升。第二档银行对银行三个月以上的风险暴露权重由25%提升至40%。第三档银行(满足条件的村镇银行和农村信用社除外)对银行的风险暴露权重为30%,较现行20%和25%上升。因此,三个月以上或A级以下银行发行的同业存单和普通金融债对第一档银行的吸引力将下降;第二档银行对三个月以上产品的配置动力将降低;第三档银行将更偏好与其关联度较高的银行发行的产品。事实上,2018年以来,为满足流动性风险等监管指标要求,我国商业银行发行的同业存单以9个月、1年为主流期限,未来随着风险权重的提升,若期限利差未上升,长久期同业存单的风险调整资本回报率(RAROC)将明显降低,配置价值也会下降。值得关注的是,为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越来越多中小银行加入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的行列,若发行银行的评级在A级以下,其他银行投资时将面临较高的风险权重,积极性可能减弱,进而可能影响中小银行在绿色金融领域的探索和发展。

从非银金融机构普通债券看,第一档银行预计将更加青睐投资级非银金融机构债。第一档银行对投资级其他金融机构的风险暴露权重为75%,较现行100%有所下降。由于第二档和第三档银行不划分投资级其他金融机构风险暴露,风险权重维持不变。因此可以预计第一档银行对投资级非银金融机构普通债的增配动力将上升。

3.金融机构次级债权的配置需求短期预计保持稳定,资产证券化产品投资所受影响有待观察

从金融机构次级债权和股权看,银行二级资本债的风险权重提高,但需求端短期预计不会受到较大冲击。资本新规将第一档和第二档银行对金融机构次级债权和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发行的TLAC非资本债务工具的权重统一为150%,较现行100%上升;维持永续债、优先股250%的权重不变。对于银行资本工具,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二级资本债存量规模中银行自营持有约占30%,虽然二级资本债风险权重的提升将增加银行资本耗用,但短期看可能不会引发资产端抛售潮,主要因为:当前二级资本债供需双方多以互持为主,并非完全的市场化行为,同时,对于表内资本压力较大的银行,亦可通过表外资产承接此类债券。对于TLAC非资本债务工具,2022年4月,我国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发行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工、农、中、建四家国有大行预计会陆续发行TLAC非资本债务工具,但出于机构间合作等目的,银行可能成为该类债券的重要投资者。对于非银金融机构资本工具,风险权重的上升将对银行自营投资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

从资产证券化产品看,银行投资意向变动尚不明确。对于第一档银行,应根据合格资产担保债券的外部信用评级或发行银行风险级别确定10%~100%不等的权重。第二档银行需按照交易对手风险权重计量合格资产担保债券的风险加权资产。相比现行根据银行债权风险权重计量的方式,尚不能明确判断该权重方案对银行投资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具体影响,未来有待实践考察。

综上,如果第一档银行加大投资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投资级非银金融机构债、投资级公司债、中小企业债以及评级较高银行发行的期限3个月及以内的同业存单和普通金融债,信用风险权重法的修订将有利于降低其自营资金业务的风险加权资产,节约资本。第二档银行若增加投资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期限3个月及以内的银行同业存单和普通金融债投资业务,自营资金业务风险加权资产也将降低。与之相比,第三档银行自营资金业务的风险加权资产计量所受影响总体更偏中性。

(二)同业业务

银行可能缩短存拆放业务久期。从存放和拆放同业看,若交易对手是商业银行,业务类型主要是存放和拆放;若交易对手是非银金融机构,业务类型主要是拆放。“境内外其他商业银行风险暴露”和“其他金融机构风险暴露”的风险权重变化是影响上述业务选择的主要因素。如前文所述,除拆放非银业务中投资级金融机构的风险权重下调外,其余以银行为交易对手的存拆放业务的风险权重普遍抬升,预计银行将加快业务流转,缩短资产久期,挑选更适宜的交易对手,以减少资本消耗。具体看,第一档银行将更偏向与A级及以上银行开展期限3个月及以内的存拆放业务,与投资级非银金融机构开展拆放业务;第二档银行将更偏向与其他银行开展期限3个月及以内的的存拆放业务;第三档银行中的村镇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可能更偏向与主发起行、农村信用社省级机构开展存拆放业务。

银行可能更倾向与核心市场参与者开展买入返售业务。从买入返售看,银行与金融机构(以银行同业为主)开展票据买入返售及债券质押式回购业务,资本占用主要受交易對手及质物影响。以回购交易为例,当前权重法下,如果质物能够完全缓释回购的风险敞口,回购业务的资本消耗可为0,如银行采用国债、政金债等利率债作为质物,其质押的风险暴露的风险权重为0%。但在资本新规下,如果质物不满足风险底线豁免条件,即使是利率债,其质押的风险暴露的风险权重也应适用风险权重底线20%,这将导致银行回购业务的资本消耗增加。底线豁免包含三种情形:一是若满足“风险暴露和质物的计价货币相同、质物为现金、银行存单或权重为0%且市值至少是风险暴露1.25倍的利率债”等条件,适用0%的权重;二是若满足“质物为利率债、交易是隔夜的或风险暴露和质物逐日盯市和逐日调整保证金”等条件,适用10%的权重;三是若交易对手为符合条件的核心市场参与者(不包括证券公司、保险资管、理财子公司等)且符合第二种情形的要求,适用0%的权重。因此,银行会更倾向与核心市场参与者开展买入返售业务,并尽可能满足豁免条件,努力将资本占用降到最低。

(三)资产管理产品投资业务

公募基金方面,银行可能更加偏好信息透明的基金产品。对于货币基金,其底层资产以银行存款、同业存单为主,但难以达到穿透法的要求,多数银行需根据基金公司的募集说明书和定期披露报告划分大类资产,采用授权基础法计量。考虑对银行债权风险权重的上调因素,货币基金的风险权重预计较现行提升10%左右,对银行的吸引力有所下降。对于非指数型债基,产品较难穿透至底层,或者底层资产信息披露不充分,风险权重可能进一步提升。对于指数型债基,由于能够穿透至底层资产,银行可采用穿透法计量。比如,国债ETF和政金债ETF等由于底层资产完全为国债或者政金债,整体风险权重极低,所受影响有限。地方债ETF由于地方政府一般债的风险权重下调,风险权重将下降,配置价值进而提升。对于定制型基金,如定制地方债债基专户模式,信息披露充分,可穿透计量,预计会受到银行青睐。总之,为了能够以穿透法计量,银行可能更加偏好信息透明且底层资产风险权重较低的公募基金产品。

资管计划方面,定向资管计划配置需求预计提升。资管计划主要有定向和集合两类。相比于集合资管计划,券商、基金、保险等机构发行的定向资管计划的信息披露普遍更为充分,有助于银行按照穿透法计量风险加权资产,节约资本消耗,银行自营资金的配置意向可能更高。进一步从底层资产看,若底层资产涉及更多的银行债权,产品的风险权重将相应提升;若更多投向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投资级公司信用债,风险权重将会降低。这可能促进资产管理人为迎合银行机构客户而调整底层资产的结构。此外,定向资管计划中的产业基金因为主要投向重点领域有发展前景企业的股权,风险权重在各种资管计划中处于高位。资本新规明确,被动持有的对工商企业股权投资、因政策性原因并经国务院特别批准的对工商企业股权投资的风险权重为400%;参与市场化债转股持有的工商企业股权投资的风险权重为400%,其中持有上市公司股权的风险权重为250%;对获得国家重大补贴、并受到政府监督的股权投资的风险权重为400%,其中中央财政持股30%以上的风险权重为250%;对工商企业其它股权投资的风险权重为1250%。这意味着穿透后的产业基金将面临巨大的资本消耗,银行预计仍将持谨慎态度。

三、银行自营资金配置行为变化的长期影响

资本约束下银行会选择更合适的投资品种,从而不断调整优化自营资金业务结构。当所有银行的资金配置行为同步或趋势统一,经营管理存在不足、资本较为薄弱的中小银行可能受到较大冲击。

(一)中小银行同业负债依赖程度可能下降

《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中的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如净稳定资金比例、流动性匹配率)对短期同业负债赋予了较小的折算率。比如,流动性匹配率指标中,期限3个月及以内的同业存款、同业拆入及卖出回购、发行债券及发行同业存单的折算率为0%,这在一定程度上激励银行开展长期限的同业负债业务。目前我国同业存单存量规模超14万亿元,其中超八成的期限在3个月以上。与此同时,以城商行为代表的中小银行对同业负债的依赖程度较高。截至2022年末,国有行、股份行、城商行和农村金融机构的同业存单发行余额占其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2.49%、8.24%、9.25%和2.26%。资本新规落地后,考虑到第一档和第二档银行可能减少期限3个月以上的同业业务,特别是第一档银行还可能减少与A级以下银行开展同业业务,以及作为第一档银行的国有大型银行又是银行间市场的重要资金融出方,自身风险较大的低评级中小银行与大型银行开展同业业务时需要付出更高的资金成本,或将倒逼此类银行逐步降低对同业负债的依赖,强化和夯实存款发展基础。

(二)中小银行资本补充难度可能加大

随着资本监管要求提升,以及新增信贷规模较快增长带来资本加速消耗,银行资本补充工具运用愈加频繁,永续债和二级资本债已成为银行资本工具的核心构成。截至2023年3月末,银行发行可转债、永续债和二级资本债余额合计6.77万亿元,其中永续债和二级资本债分别为3.09万亿元和3.41万亿元,合计占比96%。目前,国有大型银行的二级资本债存量规模最高,但从发行主体数量看,股份行和城农商行仍为主力军。事实上,近年来中小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持续下滑,农商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已从2019年四季度的13.13%降至2022年四季度的12.37%,资本补充压力加大。从永续债看,由于永续债多计入权益工具,持续适用250%的风险权重,且银行自营投资永续债规模较小,银行发行永续债补充其他一级资本不会受到较大影响。从二级资本债看,前期包商银行二级资本债减记以及不少银行选择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市场投资者对中小银行资本工具已然开始重新审视、谨慎对待,投资意愿有所下降。同时,银行自营、资产管理产品是二级资本债的重要投资者,由于银行次级债权的风险权重上升,从长远发展考量,资产管理产品发行人为了控制产品的风险权重可能会逐步收缩二级资本债投资份额,自身资本充足的银行参与互持的动力也可能下降,进而降低自有资金对二级资本债的投资。这将使得依赖二级资本债的中小银行面临资本补充压力。

(三)业务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可能提升

资本新规为银行不断提升风险管理水平和业务管理能力指明了方向。一是提升数据质量和资本计量自动化水平。修订后的风险计量方法对银行基础业务数据提出了更广、更多和更高的要求,如资本新规要求对投资级金融机构和企业进行判定,这就表明银行在开展自营资金业务过程中,需要对交易对手有更为立体全面的多维画像。再如市场风险新内部模型法的实施以“交易台”为基本单位,可能涉及管理架构、业务流程、会计核算等改造。随着银行逐步丰富数据维度,提高数据质量,改造完善业务系统、信息统计系统、资本计量系统等,可以逐步提高资本计量的自动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二是提升资本管理在业务配置领域的应用效率。银行基于资本计量水平的提升,可以将风险计量结果应用到银行的不同管理领域,引导业务人员从资本占用角度理解风险差异,开展差异化的定价管理、客户准入等。三是推动资产管理产品市场的健康发展。穿透法对银行投资资产管理产品具有资本节约激励,将促使银行加大对基础资产信息的搜集,并积极会同管理人、托管行、同业机构等,明确第三方参与的具体实施标准,使后续资本计量工作合理、合规以及可操作。同时,资产管理人也会主动提高信息披露程度,长期看有助于资产管理市场健康运行。

四、银行自营资金业务稳健发展的建议

当前全球经济和金融市场波动加剧,我国银行业经营环境发生深刻变化,息差持续收窄。严格的资本要求下,银行唯有高效摆布资金,提升经营效益,才有助于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一)坚持差异化经营理念,实施不同的发展策略

不同银行的资产规模、市场地位以及经营模式差异悬殊,如第三档银行资产规模小于100亿元,自营资金业务很难采用相同的发展策略。因此,银行应结合自身资源禀赋,坚持差异化、特色化发展理念,推动差异化的经营管理方式。对于大型银行,其牌照多、功能全,管理体系和业务机制较为完善,而且具有较强的资金优势,未来应继续发挥市场稳定器的作用,加大债券投资力度,保障市场流动性传导顺畅。同时还应不断强化计量模型的风险捕捉效力、风险计量成果运用机制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资本使用效率,更有效地应对金融周期的变化。对于中小型银行,我国共有约4000家城商行、农商行、农信社和村镇银行,发展模式不应简单模仿大型多功能、全功能银行,应依照最新的风险计量框架开展定量测算,及时调整资本规划及补充策略;借资本新规实施的机会,学习先进银行的实践经验,主动提升风险数据管理能力和风险计量水平,为开展高质量的资本应用奠定良好的基础。特别是对于那些综合实力较弱的银行,应在适度开展金融市场业务保持流动性安全的前提下,坚守主责主业,更多专注中小微客群信贷业务,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效能。

(二)强化市场研判,灵活调整自营资金配置结构

在新的资本计量方法体系下,银行自营资金涉及的不同资产的资本占用发生变化,配置性价比、相对吸引力也随之改变。因此,银行应主动加强对经济周期波动、货币政策、金融市场变动的研判能力,以RAROC为核心配置依据,按照“收益孰高”原则,灵活调整非信贷资产配置策略,最大化资产配置效益,持续提升自营资金业务的利润贡献度。投资品种方面,综合考虑市场利差、免税收益、联动效果、资金来源等因素,優先选择综合性价比高且能覆盖资金成本的品种。产品期限方面,充分考虑资本新规中同一资产的不同期限业务的风险权重调整差异,以及银行内部久期、流动性管理等约束,合理选择业务期限,平衡期限利差与资本耗用。投放节奏方面,基于银行自身资金规律和市场形势变化,更好统筹年度目标和长远布局,合理安排配置节奏,谋划“早投资、早收益”,择机优化品种和期限结构,增配高收益资产。

(三)加强负债质量管理,降低长久期同业资金风险权重上升的影响

资本新规上调了期限3个月以上的同业存款、卖出回购、发行债券及发行同业存单的风险权重,使得银行同业负债成本相应提升。因此,银行应加强负债质量管理,灵活组织同业负债,以尽可能低的成本获得尽可能多的资金。一是坚持负债高质量发展理念,不断提升个人存款和公司存款的发展能力,持续提高核心存款在负债中的占比,确保资金来源的稳定性。二是提升托管、代销、资金结算等渠道服务能力,通过不断优化和提升综合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客户合作粘性,做大做强低成本同业活期存款。三是强化交易能力,利用卖出回购和线上拆借等短期流动性调节工具,滚动融入低成本的短期资金。四是统筹平衡资金来源与运用,坚持“以出定进、成本孰低”原则,以资产端投放为锚确定资金融入的规模和结构。

(四)践行轻资本理念,大力发展轻资产业务

资本监管要求提升使得资本的稀缺性进一步增强,银行亟需加快轻资本转型,更好地平衡资本、风险和收益。因此,银行要以轻资本为导向,强化资本回报要求,引导发展资本消耗少、综合回报高的自营资金业务。一是将资本约束型的发展思路上升到战略层面,突出资本管理的核心地位,推动从“资产配置”向“资产配置+资产交易+综合服务”战略转型。二是要加快资产管理、资产托管、投资银行、结算收付、咨询顾问等中间业务发展。三是要强化资产流转,自营资金业务既要“善投资”,也要“善交易”,通过交易流转赚取非息收入,弥补市场利率下行通道下的收入缺口。四是强化科技赋能,打造同业合作平台,以生态圈便捷、多元场景合作响应客户差异化、专属化综合金融服务,锻造第二增长曲线。

(五)积极多措并举,建立多元化的资本补充路径

银行资本补充主要有内源补充和外源补充两种渠道,其中内源补充以利润留存为主。当前银行盈利水平下滑,多数银行常年归母净利润增速低于风险加权资产增速,难以实现内源补充,降低了银行内源资本补充能力。然而,从外源补充渠道看,资本新规下银行二级资本债风险权重提升,使得许多中小银行依赖二级资本债补充资本的难度有所加大。因此,为减小资本新规实施的冲击,建议银行拓宽外部资本补充渠道,探索采取普通股、可转债、优先股、银行永续债等多元方式补充资本。另外,2020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限额中安排一定额度,允许地方政府依法依规通过认购可转换债券等方式,探索合理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的新途径,因而中小银行也可积极通过地方专项债补充资本。

(六)搭建交易台管理架构,提升交易业务专业化水平

交易业务是银行自营资金创收的重要选项,但资本新规提出了交易台的概念并强化了交易账簿划分规则以及市场风险资本计量要求。因此,银行应加快搭建交易台管理架构,有效提升投资交易效率和风险管理水平。一方面,确保交易台管理全覆盖。目前国内大部分银行在金融市场业务实践中主要是按产品或业务类型划分交易团队,未来涉及交易业务的银行应形成明晰的内部管理架构,明确内部管理职责,合理划分不同产品间交易台设置,满足市场风险资本计量要求。另一方面,提升交易业务专业化水平。资本新规对交易账簿投资组合的交易策略、估值方法和模型验证、交易限额管理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要求,银行一是应将资本占用纳入交易决策,提升交易业务风险收益评价能力;二是应构建以自动化和智能化为核心的金融市场交易能力,全面打造品种丰富、定价精准、决策科学、执行敏捷的交易业务体系,提升交易业务盈利能力;三是应强化交易策略,通过搭建交易策略数据库,自动监测市场波段交易机会,并通过组合交易策略实现多产品、跨市场的多元化交易获利。

(责任编辑:孟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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