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红 左手法律 右手公益
2023-06-26南平市妇联供稿
文/南平市妇联供稿
刘红(中)与心理咨询师一同走进建阳看守所,对未成年人被告人进行心理疏导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法官刘红,忠诚党的事业,践行司法为民,不仅把最美好的年华奉献给法律事业,还将志愿服务变成自己生活中的一部分,普法宣传、帮扶助困、青少年教育……样样做得有声有色,当地群众亲热地称她为“红姨”。她像一缕温暖的阳光,把爱和力量带给他人。
参加法院工作以来,刘红一直奋斗在审判一线,以“儿童权益最大化、修复社会关系”为办案理念,努力从解决当事人心理问题入手化解家庭矛盾,帮助未成年人。
2011年,15岁的冯某被几名少年误伤,因伤势较重,急需转院就医。得知冯某的父母无力支付高额的治疗费用,刘红第一时间向被告人父母说明情况。了解到4名被告人家境并不宽裕,也难以在短时间内凑足几十万元的赔偿款,刘红一次又一次到被告人家中走访,动员他们的亲属帮忙,一同给被告人父母做工作,终于促成双方达成赔偿协议。
在往后的10多年里,刘红还不时关心冯某的生活,到他的家中看望,陪他一起做康复训练,鼓励他学习文化知识。冯某每次看到她都亲热地喊她“红姨”。
刘红告诉记者,借助负责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机会,她在2008年牵头组建了一支阳光志愿服务队,也成为了关工委关爱团的一名志愿者。在那之后,入户家访、给狱中服刑的少年写信、解决父母与孩子的冲突、帮助涉案少年复学就业……立足岗位,志愿服务成为了她日常工作与生活中的一部分。
让刘红印象深刻的还有少年小龚的案件。小龚年幼时父亲被判入狱,母亲离家出走,一直跟随奶奶艰难度日,平时缺少家庭、学校以及社会的管教。17岁那年,小龚为了偷鱼将农药倒入鱼塘,造成鱼类大量死亡,最后以破坏生产经营罪被诉至法院。“他的遭遇深深触动了我,也让我将目光更多地聚焦于案件背后的社会问题。”
为了能够尽力帮助到更多的孩子和家庭,刘红利用业余时间学习社会学、心理学课程,取得了“中级社工师”“心理咨询师”等资格证书,并将所学运用到工作实践中。
孩子的问题往往和家庭问题分不开。6年前,刘红多了一项工作,开始办理婚姻家庭案件。为帮助更多家庭,她建立“红姨益家工作室”,为群众提供婚姻家庭、青少年成长方面的法律、心理等专业服务。她还通过“红姨普法课堂”,走进校园、社区、村落,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数百场,服务学生家长数万人。
她设计参与的“小雏菊”脑瘫儿童家庭关怀项目,获得第三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大赛银奖,“阳光下成长”关爱特殊青少年群体志愿服务项目,入围全国的“四个100”优秀志愿服务项目。
刘红先后获得福建省岗位学雷锋标兵、福建省五星志愿者等荣誉。“从事志愿服务这件事越坚持越有意义,给他人提供帮助的同时,我也在不断成长、不断进步。尤其是看到孩子们一张张天真无邪的笑脸,我内心的感动更是无以复加。”
刘红告诉记者,今年是她作为法官职业生涯的最后一年。离开工作岗位后,她将全身心投入到志愿服务工作中去。她说:“心中向阳,温暖有光,我愿做那一束光,照亮生命中的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