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市农村宅基地数字化管理系统应用与探索
2023-06-25苏吉庆高进
苏吉庆 高进
农村宅基地是农民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安身立命之本,是农民赖以生存居住的重要保障。当前,宅基地底数不清、农民建房难、多头管理审批难、土地违法查处难等突出问题制约了宅基地的集约化管理,因此,相关部门应加强农村宅基地的规范化管理和监管,推进宅基地申请、审批、违法查处等业务的数字信息化管理十分重要。农村宅基地数字化管理对于确保农村“户有所居、民不失所”和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乡村现代化建设和乡村振兴都有着重要的实际意义。
一、建设背景
近年,党和政府把土地资源定位为参与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明确了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的责任,明确指出各级政府是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各级地方政府和自然资源部门加大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宣传和实施力度,执法部门也加大了对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农民生活观念逐渐变化,特别是在中央惠农政策的大环境下,农村农民住宅建设空前活跃。由于各地的地理位置、自然条件不尽相同,导致目前农民建房还存在不少的问题,破坏、闲置、浪费耕地现象大量出现,尤其是耕地资源被浪费、被占用的违法现象屡禁不止,日益严重。主要表现在:宅基地被非法占用,由于宅基地的规划和管理制度的不完善,导致宅基地被非法占用、乱建等;缺乏对宅基地的规划和规范化建设,导致许多宅基地建设形成的农村住宅随意分布,杂乱无章,严重影响了农村环境的整体形象和土地规划;宅基地的性质和用途不透明,导致一些村民在建设住宅时,往往会超出宅基地的使用面积标准,甚至改变宅基地的用途;同时还存在宅基地基数不明确、申请审批手续需多部门办理等比较突出的问题。对于如何解决宅基地存在的问题,除需要制定出合理的管理制度、加强宅基地的规划建设、落实宅基地执法监管等措施外,还需要借助信息化力量,通过搭建宅基地信息化平台,实现宅基地数字化监管执法。随着我国宅基地政策不断发展完善,相关部门对于宅基地监管执法的要求也日益增多。为了提高宅基地执法的效率和水平,政府已经明确提出要实现宅基地监管执法数字化信息化。2020年12月,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工作的通知》中提到,综合运用遥感、测绘、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全面摸清县域宅基地规模、布局、权属、利用状况等基础信息,建立农村宅基地数据库,编制农村宅基地数据台账和利用现状图件,为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提供支撑。同时,因地制宜逐步建成县级农村宅基地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宅基地数字化管理。
二、长垣市宅基地信息化运用现状
长垣市作为全国宅基地改革试点之一,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和《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年)》的有关要求,牢牢把握“五探索、两完善、两健全”的要求,立足于保护农民权益、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结合乡村治理,发挥数字赋能,充分利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地籍调查、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房地一体的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等成果,结合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工作要求,全面摸清农村宅基地规模、布局、权属和利用状况等基础信息,形成农村宅基地数据库、数据台账、利用现状图和管理信息系统等调查成果,满足长垣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信息化服务的需求。各业务数据需作业单位自行提供,并配套提供全市2020年之后分辨率優于1:1000的高分辨率航空影像作为工作底图,搭建数字乡村一张图系统、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系统、长垣市为农APP和系统数据库等工作支持系统,实现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登记、流转、退出、信息报送、决策分析、部门监管、违法查处等功能网上运行,满足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信息化服务的需求,为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提供扎实的数据支撑。加快形成县级主导、乡级主责、村级主体的农村宅基地管理机制,为国家、省、市宅基地制度改革工作贡献长垣模式。长垣市农村宅基地信息化管理系统自建设以来备受各级领导关注,国家、省、市等各级领导曾先后多次莅临考察长垣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和管理系统,并给予充分肯定和好评。
长垣市农村宅基地信息化管理平台初建于2020年,当年即完成建设投入使用,在河南省尚属首例。在历年的使用中不断完善升级,目前已形成了一套稳定可靠、操作简便的数字化系统。但在农村宅基地实际管理应用中,仍存在着诸如数字化未参与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建设、日常监管、执法巡查、违法处理的全过程,仅能作为数据收集分析的工具等问题。为了让信息化技术真正贯穿农村宅基地管理、执法全过程,长垣市正在探索搭建农村宅基地数字化执法监管系统,主要由6个功能模块组成,包括农村自建房动态监测、农村自建房查处任务生成、移动执法APP、农村自建房执法、数据查询与统计分析、系统管理模块,涵盖了农村自建房执法的全流程。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对多时相高清遥感影像(或无人机航拍影像)、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农村宅基地数据库、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等数据资料进行智能分析,提取疑似违法图斑,形成疑似问题台账,推送至监管执法移动端。系统兼具群众举报收集核实、上级巡查交办、本级巡查提交等功能,可实现农村宅基地监管工作全流程业务管理。同时,对现有宅基地管理系统进行升级,使监管执法移动端全流程参与农村宅基地管理,真正实现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监管信息化、无纸化、可视化,为开展宅基地用地规划、年度用地指标制定、调处宅基地纠纷等提供客观、科学、便捷的决策依据。
三、农村宅基地数字化监管的深远意义
宅基地监管执法数字化不仅可以提高执法效率,还可以切实保障农民宅基地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为宅基地执法数字化提供了技术支持。数字化执法系统使得执法信息得到了更加规范化和高效化的管理,极大地提高了执法部门的工作效率和水平。因此,政策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及技术手段的支持,都有力地推动了宅基地执法朝着数字信息化的方向发展。
(一)数字化监管执法系统在宅基地执法监管应用方面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以宅基地基础调查数据为依据,以宅基地的申请、审批和执法等工作业务为核心,实现宅基地申请、审批、执法监管等业务的数字信息化管理。通过数字化执法系统,工作人员可以实时对宅基地的信息进行管理和维护,包括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属、土地性质、用途等信息。数字化执法系统还可以通过遥感影像对比分析等技术手段,对宅基地疑似违法进行识别,及时主动发现宅基地乱占、恶意破坏宅基地的行为。
(二)数字化监管执法系统能够对接其他相关部门的数据
该系统可对接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等部门的数据,形成联动监管、信息协同的监督管理机制,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宅基地执法监管体系,为宅基地的执法监管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可以有效提高宅基地执法监管的准确性。通过数字化系统的管理和执法,可以避免传统宅基地管理出现的乱象,提高宅基地执法监管的水平和质量。
(三)数字化监管执法系统比传统的执法具有很大的优势
系统的数据收集和分析能力强,数字化监管执法系统可以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对宅基地基础信息维护、申请、审批和执法等环节的登记、汇总和分析,执法部门可以更准确地了解宅基地的状况及其合法性,有利于执法部门开展宅基地执法工作;信息化管理流程更加完善,数字化执法系统能够对宅基地执法监管业务进行全流程管理,有助于建立完善宅基地的执法监管流程;执法监管行为更加规范化,数字化执法系统可以实现信息的透明化和公开化,以及执法监管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为执法人员提供良好的执法规范性指导,执法全过程留痕,保证执法的严谨性、公正性、客觀性和合法性;可以实现执法信息共享,数字化执法系统能够实时更新宅基地信息,可以和其他相关部门的数据进行信息共享,实现信息资源整合和利用,保证执法信息的及时性。
(四)数字化监管执法系统能够提高宅基地执法监管的水平
数字化监管执法系统可以实现执法数据的信息化、标准化和可视化,保障宅基地执法监管工作的有序进行。数字化执法系统优化了宅基地资源配置,系统可以实现信息采集、分析、处理的功能,有利于优化宅基地监管资源的配置,提高监管的准确性,使宅基地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和保障。数字化执法系统支持政策实施,数字化执法系统可以根据政策和法律法规变化及时调整执法监管策略和目标,通过数据分析和结果反馈,提供数据支撑和决策参考,优化政策实施和决策效果。
2022年6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中提到,要以数字化改革助力政府职能转变,促进政府治理各方面改革创新。宅基地监管执法数字化具有很重要的社会意义,在实现全面深化改革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不断提高农村宅基地信息化管理水平是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必然要求和重要手段。
(责任编辑 张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