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郑卫之音”与“尽善尽美”的内涵阐释
2023-06-25戴楚雯
摘要:先秦作为中国文化艺术发展史上的第一个高峰时代,不同阶级的代表人物都提出过关于音乐的观点,这些观点深刻影响了后世的音乐审美理念。“郑卫之音”与“尽善尽美”这两个成语正是这个时代的产物,体现的是我国古代对传统艺术文化及音乐的观念和判定。“郑卫之音”指郑、卫两国的民间音乐,常被认为是靡靡之音、乱世之音。在对“郑卫之音”的抨击中,儒家代表人物孔子最为突出,他告诫弟子“放郑声,远佞人。郑声淫,佞人殆”。“郑卫之音”常被称为“邪淫音乐”,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有:第一,与郑、卫之地优越的地理生存环境有关;第二,与周、商两国文化冲突有关。儒家对“郑卫之音”的批判,体现了其人文理性精神,但欠缺学理性反思,从而极大地增加了误读和误释“郑卫之音”的可能性。“尽善尽美”代表了与“郑卫之音”相对的另一极审美观念。“尽善尽美”常用来表现事物达到完美无缺的地步。孔子首次将“美”与“善”区别开来理解。“美”虽然能给人带来感官的愉悦,但是其要达到“仁”的审美标准,就必须有“善”的内蕴。只有“美”与“善”交融,实现统一,才能充分体现孔子“仁”的思想主张。无论是“郑卫之音”还是“尽善尽美”,这些古代音乐思想经历史筛选流传至今,并以成语的形式保存下来,在当下影响着个人的为人处事方式和社会道德风尚,折射出中国古代音乐美学思想耀眼的光芒。
关键词:郑卫之音;尽善尽美;音乐审美
中图分类号:J60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436(2023)09-00-03
1 成语“郑卫之音”的历史演变
“郑卫之音”这一成语出自《礼记·乐记》乐本篇:“郑卫之音,乱世之音也。”郑国和卫国是春秋时期的两个诸侯国。“郑卫之音”指郑国和卫国产生的民谣,与“郑卫之声”“郑卫之曲”这两个成语同义,意思是说郑、卫两国的民间音乐属于乱世之音。儒家认为郑、卫这两个诸侯国的音乐不是正统的雅乐,后用以指淫靡不振的音乐[1]。
1.1 何为“郑卫之音”
周武王灭商建国后,分封纣王之子武庚于邶国,管理前朝遗民,并派遣兄弟管叔、蔡叔、霍叔驻扎在附近,监管邶国,史称“三监”。周武王去世后,周公(周武王之弟)摄政,“三监”联合武庚叛乱。叛乱平定后,为加强对邶国的控制,周公废邶国,土地划归卫国所属,并分封于其弟康叔监管。西周后期,郑国兼并了关外的虢、郐等国,迁都于郑(今郑州),成为一个深入商朝故土的诸侯国。而“郑卫之音”就产生于包含殷商故土的郑国和卫国等地。《诗经》中,“郑卫之音”包括《邶风》《卫风》《郑风》《鄘风》这四部分,共60篇,耳熟能详的经典名篇《击鼓》《氓》《子衿》《木瓜》等均是郑、卫之地的歌谣。
1.2 “郑卫之音”,乱世之音
“郑卫之风好淫,其俗轻荡而忘归。”(《刘子·风俗篇》)郑国、卫国的国风轻靡淫逸,其风俗放荡纵逸,容易令人迷失心智。而在此地产生的音乐,自古以来便被认为是“亡国之音”,使人丧失斗志,耽于享乐。“郑卫之音,乱世之音也。”(《礼记·乐记·乐本篇》)“视桑榆之暮景不足,则贪于为乐,惟郑卫之音能令人生此意。”(《张子·卷九》)臣子也常用“郑卫之音”作为反面教材鞭策君主,“陛下日撞亡秦之钟,听郑、卫之乐,臣诚悼之。”(《资治通鉴·汉纪二十》)薛广德劝汉元帝,“陛下每天撞着亡秦之钟,听郑、卫两国的靡靡之音,臣内心真是很忧虑这些啊。”
历史上朝代兴亡更替也归结到君主爱好“郑卫之音”上。“知帝(隋炀帝)之耽嗜音乐也,则请括天下散乐百戏集于京师,乐工至三万余人,于是帝之心荡于郑卫哇滛之声,而流连酣宴无有穷极矣。”(《大学衍义》)“秦始皇平天下,六代庙乐唯韶武存焉。二十六年改周大武曰五行,房中曰寿人,衣服同五行乐之色,二世尤以郑卫之音为娱。”(《古今律历考·律吕篇》)
“郑卫之音”被当作“亡国之音”的标志在汉朝达到空前的认识。随着魏晋南北朝的动荡,新的“亡国之音”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人们对“郑卫之音”的偏见。陈叔宝创作的《玉树后庭花》成为新的“亡国之音”。唐朝的杜牧就曾写道“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宋代,随着程朱理学的兴起,儒学复兴,“郑卫之音”又重新被强调为“亡国之音”。“郑卫风如今歌曲,此等诗,岂可陈于朝廷宗庙!”“向来看诗中郑诗邶鄘卫诗,便是郑卫之音,其诗大段邪淫。”(《朱子语类·卷八十·诗篇》)
1.3 孔子:“鄭声淫”
在对“郑卫之音”的抨击中,孔子尤甚。孔子作为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将《诗经》整理为儒家“六经”之一。然而孔子十分讨厌《诗经》中的“郑卫之音”,他曾经告诉弟子“放郑声,远佞人。郑声淫,佞人殆”。《传习录》中也有相关记载,“孔子云:‘放郑声,郑声淫。’又曰:‘恶郑声之乱雅乐也。’‘郑卫之音,亡国之音也。’此是孔门家法”。《古今律历考》提到孔子不喜郑卫之音的原因,即“内则致疾损寿,外则乱政伤民”。
儒家向来提倡礼乐制度,将礼乐看作维护统治的一种手段。后来儒家弟子整理《乐记》,在该著中提到“礼乐刑政,其极一也,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也……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认为治世之音应以安乐为基调,乱世之音是百姓的怨恨,而亡国之音就是哀思,男女之情中多有哀思,从《邶风》《卫风》《郑风》《鄘风》中所载的“郑卫之音”不难发现,其中大多描写了男欢女爱之情。孔子的弟子子夏在评论各国音乐时,提出“郑音好滥淫志,宋音燕女溺志,卫音趋数烦志,齐音敖辟乔志;此四者皆淫于色而害于德,是以祭祀弗用也”。因此在儒家看来,“郑卫之音”是礼乐制度的大敌。
1.4 “郑卫之音”为何被称为“邪淫音乐”
为何“郑卫之音”自古被称为“亡国之音”“淫乱之音”?《张子全书·礼乐篇》中给出了答案:“郑卫之音,自古以为邪淫之乐,何也?盖郑卫之地滨大河,沙地土不厚,其间人自然气轻浮;其地土苦,不费耕耨,物亦能生,故其人偷脱怠惰,弛慢颓靡。其人情如此,其声音同之。故闻其乐,使人如此懈慢。”北宋张载认为,这与郑、卫之地优越的地理生存环境有关,由于土地肥沃,在不需要多加耕种的前提下,农作物便可以成活,百姓便可以生存,优越的环境导致百姓懒惰、颓废,安于享乐。民风如此,该地所产生的音乐自然会蛊惑人心,令人丧失斗志。吕荥阳公曰:“养心莫善于寡欲。天下之难持者莫如心,天下之易染者莫如欲……耳欲郑卫之声,听思聪,则声欲寡矣。”天下最难把持的是人的心,而天下最容易被沾染的是人的欲望。
认为“郑卫之音”是“淫乱之音”还有一个根本原因,在于周、商两国文化的冲突。“郑卫之音”是商代音乐遗留下来的代表音乐之一,描写的都是男女自由约会的事情。班固在《白虎通义·礼乐》中说:“孔子曰郑声淫,何?郑国土地民人,山居谷浴,男女错杂,为郑声以相悦怿,故邪僻,声即淫色之声也。”孔子所谓的“郑声淫”,指的就是男女约会的歌谣。“郑卫之音”所描述的主题和周代统治者宣称的“礼乐治国”格格不入。
1.5 “郑卫之音”是否该被推翻
历史上对“郑卫之音”的评价大多是负面的,那么它到底是怎样的音乐呢?《朱子语类》中记载:“乐声不可太高,又不可太低。乐中上声,便是郑卫。”且这种“乐中上声”的音乐对百姓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古今律历考·律吕篇》中提到:“哀帝即位,疾之,乃下诏罢郑卫声,然百姓渐渍日久,又不制雅乐有以相变,豪富吏民沉湎自若。”汉哀帝即位后,下令禁止俗乐,但百姓对“郑卫之音”沉迷已久,又没有可以替代的雅乐使用,所以无论是豪富还是平民都沉迷其中,无法自拔。
这种影响百姓至深的音乐是否该被推翻?“魏文侯问于子夏曰:‘吾端冕而听古乐,则唯恐卧;听郑卫之音,则不知倦。敢问古乐之如彼,何也?新乐之如此,何也?’”(《乐记》)战国时期,魏国国君魏文侯曾说过,自己根据礼仪的要求正襟危坐、欣赏雅乐的时候,会忍不住想打瞌睡,但是听郑卫之音这种新乐的时候,却忘记了疲倦。这是对“郑卫之音”少有的中立观点,仅从自身感受出发描述对不同音乐的感受。滕固在《古代乐教阐微》中说:“雅乐有不可存之理,郑卫之音,有不可废之理。”“郑卫之音”通常与正声雅乐作对比。滕固认为,雅与俗虽有所区别,但并非完全对立,雅与俗之间相互融合,在多元化的审美视角中互相弥补、相互依存。西汉刘向的《新序》中记载,齐宣王曾对无盐女说:“寡人今日听郑卫之声,讴吟感伤,扬《激楚》之遗风。”这段话表明了新兴地主阶级对俗乐的喜爱。
无论是对“郑卫之音”进行理性批判,还是为“郑卫之音”所陶醉,作为涉及情和理的冲突问题,如何处理二者间的矛盾,尚有待进一步思考。尽管《乐记》对“郑卫之音”的批判体现了儒家的人文理性精神,但欠缺学理性反思,掩蔽了“郑卫之音”本身的内涵,从而极大地增加了误读和误释“郑卫之音”的可能性。
2 成语“尽善尽美”的学术争议
“郑卫之音”通常代表让人萎靡不振的音乐。而“尽善尽美”,则代表了另一极审美观念。
2.1 成语出处
“尽善尽美”这一成语出自《论语·八佾》:“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用来表现事物达到完美无缺的地步[2]。《韶》是舜时的乐曲,歌咏舜的德治教化。《武》是周初的乐曲,歌颂武王伐纣取得成功建立周朝。孔子欣赏完乐舞《韶》之后,赞叹《韶》“美”与“善”并存;听完歌乐舞《武》之后,却只说“尽美矣,未尽善也”。
2.2 尽善尽美,“善”重于“美”
“尽善尽美”的观点充分体现了孔子思想主张的核心之一——“仁”。“尽善”表达的是人性德行之美,“尽美”表达的是艺术形式之美[3]。但更深层次的解读为,这里孔子首次将“美”与“善”区别开来。在人类的最早认识中,“美”与“善”的概念没有明确的界限。随着人类的进步与发展,“美”作为一种特殊的感觉,逐渐同“善”区分开来。理论上第一次明确区分“美”与“善”,从中国美学史来说是从孔子开始的。“美”与“善”相比,“善”是最根本的。“美”虽然能给人带来感官的愉悦,但是其要达到“仁”的审美标准,就必须有“善”的内蕴。因此孔子主张既要“尽美”,又要“尽善”,只有“美”与“善”交融,实现统一,才能达到孔子所推崇的“仁乐”。
《韶》是原始社会晚期用以歌颂舜帝的乐舞,舜帝以文德之行治理国家,以仁爱之心征服天下民心。这样的音乐便是孔子所崇尚的治国之道的音乐。《论语·八佾》中提到:“子曰:‘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在孔子看来,一个人若想真正懂得礼、运用好乐,便必须拥有仁爱之心。《论语·述而》中记载:“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孔子在齐国听到了《韶》乐,竟然感动得“三月不知肉味”,并且没有想到《韶》乐的美竟已达到这样的地步。《武》是周初时歌颂武王伐纣取得成功、建立周朝的乐舞,孔子认为《武》虽是宏伟盛大的美妙音乐,但其表达的是周人灭商的战争场面,所以被孔子称为“未尽善也”,不符合其“仁者爱仁”的标准。在孔子看来,美与善相比,善具有更重大的意义,因为善是人类社会中最宝贵的核心价值。
2.3 和而不同,“美”“善”合一
“善”重于“美”,那么是否只要达到“尽善”,“美”是否达到理想状态便无关紧要了?
尽管在音乐审美上,孔子强调“善”重于“美”,但不影响他主张“美”“善”交融合一的观点。儒家思想中强调“和”的境界,“和”的目的就是达到“尽善尽美”,强调整体把握各要素的动态关系。孔子认为“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很显然,孔子认为正是因为“不同”的存在而引发了“和”的实现,“美”“善”各不相同,从而有了“和”的前提与基础。
孔子说:“礼之用,和为贵。”以“和”为美,就是在进行审美创造时需要具备“和”而不“分”的整体意识。为使艺术能在创作出来后对社会产生积极的影响与作用,“仁”是艺术必须符合的标准之一。只有艺术包含了道德内容,才能引起“美”,所以孔子强调“美”與“善”的统一,“和为贵”。“美”与“善”的融合,在特定意义上指形式与内容的统一。在这种“美善统一”观点的基础上,便逐渐形成了儒家美学对音乐的审美标准。《论语》记载:“子曰:‘《关睢》乐而不淫,哀而不伤。’颜渊问为邦。子曰:‘行夏之时,乘殷之辂,服周之冕,乐则《韶》《舞》。放郑声,远佞人;郑声淫,佞人殆。’”欢乐而不放纵,悲哀而不伤痛,其中便体现了“和”的审美标准。
2.4 “尽善尽美”的人格塑造
“乐”能引起人们的审美愉快,同时能够通过这种愉快去触发人们的“仁”心。“仁”的实现作为一种极高的道德境界,能通过艺术化的表现成为一种最高的审美境界,即所谓既要“尽善”,又要“尽美”。中华美学精神坚持认为真、善、美应是一个统一的整体,不可脱离任何一方去讲另外两方,从而为我们树立了区分美丑的标杆。
费孝通先生曾说:“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人们要懂得欣赏自身之美,还要能够欣赏他人之美,这样将自身与他人之美结合在一起,就能实现理想的大同之美。做到这一点,就能达到人格塑造的“尽善尽美”。究其本质而言,“大同之美”就是不同的美结合在一起而达到的一种平衡。无论是坚持个体美,还是追求大同之美,两者并不矛盾,是相辅相成的,同时前者是后者的前提和保障。我们应当对中华文化的历史有所自觉,有自信,且有文化选择的自主地位。我们要先发现自身之美,然后发现他人之美,再到相互欣赏、赞美,最终达成一致,彼此融合。
3 结语
成语作为一种语言符号,记录着中国独特的音乐文化内涵,从古至今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无论是“郑卫之音”还是“尽善尽美”,或是“移风易俗”等,这些古代音乐思想经历史筛选流传至今,并以成语的形式保存下来,在当下影响着个人的为人处事方式和社会道德风尚,折射出中国古代音乐美学思想耀眼的光芒。
同时,成语作为文化符号,在形成过程中经历多次锤炼,在不同时代呈现出不同的文化内涵,最能精辟地反映中华民族的文化底蕴,因此透过语言探究中国古代音乐文化是一条行之有效的途径。
参考文献:
[1] 商务印书馆辞书研究中心.新华成语大词典[M].北京:商务印书馆,2020:2001.
[2] 商务印书馆.中华成语大词典[M].北京:商务印书馆国际有限公司,2021:744.
[3] 杨焜.试论孔子音乐美学观中的尽善尽美[J].戏剧之家,2018(25):53.
作者简介:戴楚雯(1993—),女,江苏兴化人,博士在读,研究方向:中国音乐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