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柯“生命”的哲学理论初探
2023-06-21徐东慧
【摘 要】米歇尔·福柯是20世纪著名的法国哲学家,他研究的领域甚为广泛,涉及历史学、社会学、文学、医学等众多方面,其思想研究经历了三个重大时期,分别是考古学时期、系谱学时期和伦理实践时期。福柯“生命”的这一理论的研究是福柯在系谱学时期的晚期。该理论的问世引起了大量国内外学者的热切关注,福柯对生命政治的界定是当代理论研究者思考生命问题的开端,他的这一理论在生命哲学思想史上起到了关键性作用。然而不同的思想家对其有不同的理解,所以我们该应当如何理解呢?对我们来说又有何意义呢?本文将探讨其中的基本要素以便更易于理解福柯的生命理论和理论的时代意蕴。
【关键词】福柯;系谱学;生命;开端;关键性
【中图分类号】B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198(2023)02
如果要具体的界定福柯生命政治理论是在什么时期产生的,就要定位到他在法兰西学院讲课的那几年。福柯在法兰西学院讲学的期间又分为了三个阶段,首先是1971—1975年以政治权力为主题的研究阶段,其次是1976—1979年以生命权力为主要命题的研究阶段,最后一阶段是1980—1984年针对自我伦理的研究阶段。“生命政治”就诞生于1976—1979年这一时期。实际上,“生命政治”一词并不是瑞典学家科耶伦所提出的,福柯是在他之后重新提出并阐释的。
一、生命政治的产生背景
(一)主观影响
米歇尔·福柯有一个良好的出生环境,他出生于一个生活相对富足的资产阶级医生的家庭,福柯本应该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但他一直以来都对生命个体的情况的研究甚是着迷。福柯自己曾说过:“每当我试图进行理论研究时,我总是将它建立在我亲身经历的素材上,即同我所见到的、发生在我周围的过程有关的素材。”[1]由此可见,福柯本人对于个体生命的关注是其理论研究的一个相对主要的主观影响。
在每一个时期,福柯对生命境况都格外关注,从他开始接触哲学时,就表现出对个体、生命的浓烈的兴趣,在后期的学术研究中(人文科学、心理学等领域研究),福柯也没有彻底抛弃此研究角度,依旧体现出了福柯对生命的高度重视。也正因如此,这才为福柯对生命政治理论的研究埋下了种子。
(二)客观影响
1970年福柯开启了他十分有意义的法兰西学院的讲学生涯。然而在法兰西学院讲课有一个很奇怪的规定:每位任课的教师不得不在讲堂中阐述自己所研究的主题,且每一年都不能讲述同一个研究内容。所以福柯也必须按照要求授课。福柯在法兰西学院的几载,其学术研究成果颇丰,如《规训与惩罚》《性经验史》《必须保卫社会》《安全、领土和人口》《生命政治的诞生》,之所以他所取得的学术果实如此丰盛,正是因为法兰西学院课程的强制要求,也正是因为福柯有这样一段经历,生命政治理论才有产生的可能。
福柯一生的生活节奏都在不断地发生着变化,他所亲眼见过的、亲身经历的事情无疑不改变着他的思想。
二、生命权力与生命政治
生命权力和生命政治是两个意思相近的词汇,很容易对二者混淆,所以区分清楚什么是生命权力,什么是生命政治是很有必要的。
(一)什么是“生命权力”
什么是“生命权力”,可以从这两个角度去理解。一是从死亡的对立角度——即生命层面理解,“生命权力”就是对生命负责的权力,是采取一切手段“让人活”的权力,并非以死为最终目的彰显权力的地位。二是从生物学角度理解——把人看作生物物种,“生命权力”即注意让人的生物性特点的权力,这时所强调的不是人异于其他普通动物的独一无二性,反之是把作为生物物种的人归入到一个整体考量范围,最大限度维护人的社会存在。综合两点来看,生命权力既包含人作为生物,也包含人作为生物活着的生命,“它是作为生物的、特定物种的人的生命的维系和发展的权力。”[2]
我们还可以应用微观权力分析法去理解。在过去权力理论中,福柯把君主的统治权力归纳为是“宏观权力”,这种统治权利作用于公民等类似受到法律保护的权利主体。生命权力则把权力的主体定位为具有一定劳动能力、具有肉身的全部人口的生命。生命权力虽然看上去并不像是让人死的权力,它单纯在名义上对生命承担起责任,承担人口的生命的责任,不被大众知晓的是,生命权力也保留了统治权力“让人死”的权力特性,以一种不易被发现的方式伪装了起来,用调节控制的技术方法,企图控制偶然因素和事件。
“生命权力”概念的使用频率比“生命政治”的次数多,在某种程度上,二者的意义相似。“自17世纪伊始,生命权力开始分化出非对立两极不同的权力形式,第一种是针对肉体的规训技术形式,第二种是针对人口的调技术形式,后者即生命政治。“生命权力是生命政治的母体”[3],是对管理生命的一种权力形式,同样是对死亡权力的否定和取缔。生命权力与君主的生杀大权截然不同,生命权力旨在“让人活”。
(二)什么是“生命政治”
“生命政治”的概念基本源于“生命权力”的概念,而且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福柯早在《社会医学的诞生》中就已经明显提到了生命政治的概念,此时的生命政治是在社会医疗事务中发挥其功能的权力技术。在《必须保卫社会》里,福柯官宣其对生命政治的新看法,从18世纪开始资产阶级创造出一种异于规训权力的生命政治权力。生命政治即一种在总体上改善和调节人口生命境况及生命活动的权力技术。自此,资本主义便可以悄悄地实现其统治。生命政治所关注的对象也不再是被制裁、被规训的肉体的个人,而转为针对人口和大众层面的生命。人口要素和大众层面是生命政治中较为紧要的成分,“生命政治是在人—類别的方向上完成的,它不是个人化的而是大众层面的”[4],生命政治控制的第一目标就是出生率这样具有自然性的生命活动过程,若从大众层面看,诸如此类的过程将以可预测的经济后果呈现出来。
“生命”概念是福柯生命政治里重中之重的概念,对于这一术语的理解,大多数观点是把生命看作人类的生物学意义上的生命,人类的生物学生命理所当然的就成为了生命政治研究和思考的重心。
三、生命政治理论的基本要素
(一)人口
“人口”是整个福柯生命政治理论中最为核心的要素。生命政治理论能够得以形成正是以人口为根基。福柯经过很长时间的探索,他认为人口的概念自18世纪起是在生活、思考、科学中逐步确立的,渐渐成为了具有核心地位的要素。在18世纪之前,人口的概念普遍倾向于否定意义,一方面表现为人口的减少伴随着灾难与死亡的发生;另一方面表现在人口是衡量国家实力的标志,换言之,人口的数量越多,国家实力就越雄厚。
17世纪的重商主义改变了对人口概念的消极看法,他们认为人口是统治者力量的标志,视作国家财富的来源。对重商主义来说,人口是国家劳动力的根本源泉,国家财富随着人口数量的增加也会有呈正向增长。18世纪的重农主义对人口概念又持有另外的见解,他们认为人口是具有自然性的主体,福柯也对这种“人口”概念的阐述表示赞同,后来福柯对重农主义提出的“人口”概念作以更深入的分析,首先人是会受他们的生活环境、行为习惯等影响而变化的;其次,当人拥有了一定的能力后,对某个事物产生了想法,就会不自觉地产生欲望,在无形之中激发自己的潜能,生产更多对自身或大众有益的劳动力;第三,人口中隐藏着规律性,人的出生率、死亡率等与之相似的不可控的变量是可以在时间的推敲下把握规律的。
(二)治理
福柯不仅发觉到了人口的问题,也发现了解决此类问题是需要治理来完成的,因而“治理”也值得我们重点关注。
治理有较为确切的涵义最早应该追溯到16世纪和17世纪,“政治领域融入了治理术,近代国家也就迎来了开端”。在此之前对于“治理”的概念表述都较为含糊,以及所包括的层面也都甚是宽泛,大致分为纯粹物质性层面和纯粹精神性层面。福柯对“治理”进行语义学上的探究,他曾表明:治理针对的目标是人,不区分是否是集体还是个人,他把“治理”理解为统领人的行为的一种程序化技术。
治理形式具有多样性,是对人本身的治理、对行为和灵魂的治理、教法学对儿童的治理,也是对国家的治理。虽然如此,但总体来说,治理形式也就三大类,一类是以道德研究为对象的自身治理,一类是以家政学处理为对象的家庭治理,一类是以政治学探讨为对象的国家治理。这三者之间有着神秘的关联,人只有先学会治理自身,才会治理家庭,最后扩大到更广博的层面。
“治理”不同于“统治”,它不是命令,不是法律的制定,亦不会成为具有不同程度社会地位的某个职业。不仅治理形式是多样性的,其目的也是多样化的,确保生产更多的物质资料,提供给人最大量化的生活物资,使人口得到福利,生命得到延长,身体健康得到保障等。不论是以什么样的方式,与治理有联系的对象都是领土和臣民。治理所针对的主体就是人,是与生活方方面面都相关的人。前面所说的治理形式及目的都是多种多样的,那么不外乎,治理工具也是多种多样的。治理的主要工具主要采用不同的策略,法律也可以算作是一种策略。各种策略的灵活运用使治理的效果愈加分明。
(三)规范与规范性
“规范”要素,它既能被投入到肉体的纪律化中,亦可以在人口的调节上发挥效用,是在惩戒和调节之间循环的要素。规范同法律相比,是一种普遍全面的判定准则。规范的均衡化这一特殊属性促使个体自身的差异性在个体与个体之间依旧具有可比较的性质。同样,规范的不均衡性也以致个体能够意识到自身含有的问题同规范限定的尺度还有多少差距,而且规范还发挥其监督作用,敦促个体按照标准纠正自身。规范在规范性中被推导出来,通过对某一或某些现象的分析,摸索出可以使规范确立的可行性途径。
规范性比规范更为重要是因为,不管是在法律体系中还是在规范体系中,对事物来说这两种体系都是一种来自外在的强制力量。规范性基于事物的现象本身,间接性地对现象进行调节,利用同这些事物现象相关的某些要素,使现象得以恢复,可以说规范性属于一种内在性的力量,这种内在的力量要比外部的强制力量呈现的治理效果还要明显。规范化以常态为起点,以常态为根据确定与之对应的规范以实现目标。
四、生命政治理论的时代意蕴
生命政治理论是20世纪晚期以来对理论界一众研究者产生重大影响的世纪新理论,该理论也表达了它具有的时代意蕴。
一,福柯的这一理论对资本主义的生命技术的批判,展示了对资本主义新时代的自觉,福柯关于“生命”的这一哲学理论是资本主义批判维度的拓宽,为探究资本主义国家治理技术的历史变化和时代特点提供了重要指引。理论一方面揭露了其由暴力残酷的惩罚手段变为谨慎的理性控制手段的历史变化,另一面揭露了物质和观念的统治体系怎样凭借知识和权力体系的纠缠转化成惩戒和控制的体系,这为我们认清资本主义的现实情况提供了十分宝贵的借鉴意义。
二,理论提供了对资本主义批判的观察角度。在资本主义发展条件下,新型的科学技术革命大幅度的改善了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大大提高了社会的生产力。此理论让我们站在生命与权力的角度上发现了科技的作用与强大的力量,它悄无声息地发挥着强大不可拒绝的规范性力量,生命已然被科学技术吸纳到技术化的生存模式当中。在理论中,对于科技的所采取的国家治理手段,也不过是技术与资本的统一治理,这使得资本主义的统治具有更为理性且不易被人察觉到的形式。
五、结语
本文比较粗浅的探讨了关于福柯“生命”的哲学理论,初步理清了有关“生命”的概念以及理论中几个不容忽视的基本要素,正所谓“基础打不牢,学问攀不高”,把握基础才是更好地理解福柯理论的秘诀之一。
福柯这一理论概念代表着行使权力的现代形式,在此形式下,凭借“生命”的名义以行使权力。这既是对权力的再思考和是对生命的关注,对“生命”理论的探析必然不会仅仅止步于理论的形成原因、重要术语或概念的阐释,还得需学者们进行更上一层楼的探究。虽然理论目前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但是在发展情形日益变化的时代,局限性也会转变成可能性。“生命”话题的出现,已然成为了当下时代不容忽略的力量。对这方面理论的研究,也必定会是当代哲学思想体系中研究的具有重要价值意义的主题。
参考文献:
[1](法)米歇尔·福柯.那么思考重要吗[J].解放报,1981(1).
[2]陈培永.福柯的生命政治学图绘[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7.
[3][4]王丹.西方激进思想中的生命政治[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7.
[5]莫伟民.从“解剖政治”到“生命政治”——福柯政治哲学研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8.
[6](美)狄安娜·泰勒.福柯:關键概念[M].庞弘,译.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19.
[7](法)米歇尔·福柯.必须保卫社会[M].钱翰,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
[8](法)米歇尔·福柯.安全、领土与人口[M].钱翰,陈晓径,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
作者简介:徐东慧(1997—),女,汉族,黑龙江哈尔滨人,黑龙江大学在读硕士研究生,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研究方向为国外马克思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