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投资结构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创新能力的路径研究
2023-06-20侯江艳王丰阁王畅
侯江艳 王丰阁 王畅
摘 要:探究如何优化投资结构,以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创新能力是当前实现产业升级的关键。文章通过对我国投资结构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创新能力之间关联的分析,基于对德国和美国投资结构与创新实践的典型案例分析,结合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政策导向与创新实践,建议从三个维度优化投资结构:推动投资机制创新、利用金融等多元化市场化供给以及增加政府在基础研究持续投入,通过“补短板”“铸长板”和“强基础”,破解当前制约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创新能力的难题。
关键词:投资结构;战略新兴产业集群;创新能力;赛马制;揭榜挂帅
本文索引:侯江艳,王丰阁,王畅.<变量 2>[J].中国商论,2023(11):-145.
中图分类号:F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23)06(a)--04
黨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既是基于中国较为完整的工业体系寻求突破中国制造大而不强难题的重大国家战略,又是突破中国产业转型升级“双重挤压”的关键举措。在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面临转换创新赛道,亟需从模仿创新主导向自主创新主导转变(黄路明,2021)。当前,高质量发展成为首要任务,需重视投资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因为投资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方式和路径正在发生变化。作为创新驱动引擎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亟待投资发挥牵引资本投向“核心技术”,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拓展投资空间”,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加快从模仿向自主创新的转变。
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对于一个地区而言,一般表现为具有较强的潜力成为主导产业或支柱产业,对其他产业具有较强带动性的新兴产业集群(刘志阳和苏东水,2010),具有创新驱动性、知识溢出性、产业放大性的基本特征。2018年以来,国家和地方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创新能力的建设。国内外学者、决策层一致认为,突破核心技术的难题是当前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创新能力的关键。然而,实践中面临着“量化奖励”“策略性创新”与以“质量为导向”的激励原创性创新成果的“创新陷阱”。有学者研究发现,资本市场开放有助于显著破解中国企业重数量、轻质量的“创新陷阱”(吕晓军等,2022)。有学者则观察到中国当前可能存在高校基础研究与企业创新之间融合度不高的现象,可能是由投资激励不足导致(李金生,2019)。科创企业通常带有先进技术的基因,资产较轻,在成长初期往往实现盈利较为困难,但是一旦在商业模式创新上成功,就将实现快速成长。股权融资比较契合科创企业发展的需求,但是当前我国科创企业获取投资的主要方式为债权融资(金观平,2023)。上述研究为实现“以科技创新为核心驱动的高质量发展成为多重约束下求最优解”提供了指导意见,但并非系统性的解决方案。投资是促进供需良性循环和动态平衡的最佳黏合剂,投资结构的优化能够改变要素的条件、组合方式和配置效率,有助于实现经济发展的动力变革、质量变革和效率变革(张中华和刘泽圻,2022)。
1 投资结构与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创新能力之间的关联
从投资结构上来看,作为高质量发展引擎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关键是发挥投资对资本的牵引作用,将大量资本吸引到原始创新中,不断提高资本在支持原始创新中的比重。当前,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正处于融合发展与自主创新协同阶段,无论是投资规模还是投资结构,投资与其保持着密切联系。
1.1 高技术产业研发经费持续增长,引导投资向有助于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自主创新能力的方向发展
投资规模的持续增长,为2012—2021年经济增长提供了稳定的动力源,也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构成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有力支撑。依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在2012—2021年累计完成437万亿元,年均增长达到8.9%,保障了同期资本形成率年均增长率达到44%。在投资规模持续增长的前提下,以高技术产业作为主体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研发经费累计在2012—2021年投入达到268万亿元,年均增长率达到13%,高于同期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速。这表明优化投资结构有助于打造高技术产业成为强大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创新头部,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
如图1所示,在投资规模持续增长的情况下,转化为生产性投资的资本形成率稳定在40%~50%,但呈现“稳中略降”的趋势,而同期高技术产业研发经费持续增长,意味着在2012—2021年大量的投资流向以高技术产业为主体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我国的投资结构正在向有利于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创新能力的方向转变。
1.2 投资结构持续优化,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创新产出
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经过近十余年的发展,逐渐成为经济高质量的新动能。依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新动能指数,该指数以2014年为基数,2021年提高到598.8。其中,从转型升级指数来看,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从2014年的7.6%提高到13.4%。从投资结构上来看,由表1可知,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引领者,高技术产业形成对投资格局的全面引领。一方面,从投资规模上来看,高技术产业投资在2013—2021年以年均16.3%的速度增长,对比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年均增速高出6.9个百分点。另一方面,从投资内部结构上来看,高技术制造业投资同期以年均15.7%的速度增长,对比全部制造业投资年均增速高出8.1个百分点;高技术服务业投资同期以年均17.3%的速度增长,对比全部服务业投资年均增速高8.4个百分点,投资结构的持续优化助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创新产出的持续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主体高技术产业的新产品销售占GDP的比重从2012年的4.75%提高到2020年的6.76%,出口占GDP的比重从2012年的2.11%上升到2.45%。
1.3 亟待强化“政府组织引导、企业市场主体”的投资格局,破解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面临的“卡脖子”难题
当前,我国产业发展面临“双重挤压”,亟待在战略新兴产业集群创新能力上实现关键环节或重点领域的技术突破,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虽然各地过去十年仍在不断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投资,但在重点产业上仍然出现基础研究投资不足,在某些产业的应用研究上呈现投资过度的“错配”现象。
投向支撑原始创新的基础研究投资,面临极大的技术创新与技术产业化的不确定性,这正是投资的主要风险来源。有学者观察发现,在过去很长的时间内,为规避这种投资风险,大量资本更倾向在应用型科技领域布局,这一投资格局虽推动了产业引导科技的快速发展,同时提高了中国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但尚未大规模地出现科技催生新产业的原始动力(王晋斌,2023)。这意味着现有资本市场尚未形成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创新能力提升的长期性资金支持的投资格局。同时,当前需警惕各地可能出现为满足招商引资过度投资扩张的冲动,如不加以政策引导,极易造成投资效率下降,这进一步凸显亟待发挥我国新型举国体制,优化研发经费的投资结构,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强化“政府组织、企业主体”的投资配置机制,解决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面临的“补短铸长”难题。
2 优化投资结构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创新能力的国际实践
当前,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亟须通过优化投资结构来破解“补短板、促长板和强基础”的创新难题,提高原始创新对产业集群的贡献。对比其他国家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创新能力的实践,德国在良好的产业基础上,通过“赛马制”形成了政府资金牵引激活社会资本的投资结构;美国则构建了注重基础科学研究、服务创新的多元投融资结构,对当前我国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创新能力的战略需求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2.1 德国:“赛马制”促进投资与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之间的匹配
德国创新了投资与产业集群的匹配方式,形成了政府资金牵引、激活社会创新创业资本的投资结构。这种投资结构通过竞赛的方式选出有潜力的“好马”,并在产业集群创新能力培育初期承担了主要投资主体的角色,将特定的领先产业集群中的创新链或价值链的关键伙伴聚集起来,通过智能技术系统网络联盟的形式加强遍布于机械工程、自动化技术、能源技术等领域的“隐形冠军”之间的合作,打通政策、创新、产业、资本之间的“堵点”,为贯通式创新提供条件。最典型的例子是德国的生物医药集群,为提高德国在生物医药领域的国际竞争力,政府采用竞赛的形式匹配对具有较强创新潜力的产业集群的资金支持。这种“赛马制”使德国快速在生物医药领域形成了较强的国际竞争力,经过实践检验,该模式快速地在德国其他高新技术领域推广应用。
2.2 美国:强化政府在基础科学研究领域的长期投资与扶持功能
基础科学研究是创新的源头,在该领域取得科技成果的数量和质量,不仅构成了當前产业的竞争力,还成为塑造未来产业竞争优势的来源。因市场失灵,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往往没有动力在该领域进行大规模的投资,此时需要政府发挥经济职能进行调控,在基础科学研究领域,政府资金成为最重要的支持来源。截至2021年,美国新增独角兽占全球的比重高达89.8%,这离不开美国在科技竞争领域创造的创新支持机制,为支持长期基础研究向特定领域有针对性地提供研发资金,并出台一系列指导研发投资组合的政策,超前在未来产业中进行布局。硅谷产学研创新生态孵化大量初创型科技企业,是美国投融资结构支持创新最典型的模式。
2.3 中国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上的投资特征
当前,中国在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创新能力上以“发挥政府的组织作用,塑造企业作为创新主体”为政策导向,通过一系列政策支持,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创新活动,在投资上主要呈现出以下特征:
第一,更加注重投资对产业创新的引导作用,避免重蹈投资驱动产量盲目扩张的覆辙。
本文以光伏发展为例,2008年,受多晶硅行业暴利驱使,企业盲目扩大投资,导致多晶硅规划产能远远高于实际市场需求。2012年,全球光伏新增市场增长率仅为6%,全球多晶硅产能超过40万吨,而实际产量和需求量分别仅为23.6万吨和23万吨,远远低于产能水平(中国光伏协会,2015)。受其影响,2012年我国90%的多晶硅企业被迫停产,光伏产业产能过剩根源上与技术创新和产业政策问题有关,政府以产出为导向,对企业实行产业政策进行补贴,而对光伏产业基础研究领域的投入不足,光伏技术的进步不能有效对原有产能形成替代,从而淘汰旧产能。换言之,投资导向的注重点倾向致使光伏产业的创新能力不足,最终使光伏产业产能过剩。2012年,当我国光伏产业第一次遭遇来自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发起的“双反”调查后,不仅让政策制定者和学者关注到国际环境变化对产业发展的影响,还意识到投资与产业创新发展之间的错位对产业核心竞争力的抑制作用。
第二,更加注重发挥政府的组织作用,形成支持中长期投资的创新氛围。
在中国的新能源汽车发展中,福建、青岛两地政府大力采取风险补偿和政策补贴等方式引入中长期风险投资来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发展,政府动用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以投资入股的方式,引导吸收各类机构和个人资金共同成立风险投资公司,刺激大量企业资金流入新能源领域。重庆研究出台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地方政府对新能源产业的投资热情使一些弱势企业进入新能源汽车行业。在广东,比亚迪、格力集团、腾讯等资本巨头受政策的宣传投入大量资金进入新能源领域,较低的市场门槛导致大量民间资本轻松进入新能源市场,这些企业投资的初衷是抓住政策机会来增加短期的销售收入和扩大自身市场,而不是投资长期的基础科学研究领域。由此可见,中国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投资结构有待进一步转变,以增强企业的技术创新。
第三,在投资促进创新上呈现以应用为主的导向。
在中国的集成电路信息技术服务发展上,湖北、上海、大连等地对分别以企业实现的销售量和销售收入总量为标准,对相关企业和项目实行优惠政策和补贴,以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例如,武汉市对单款芯片年度销售金额累计超过500万元的,按照销售金额的10%给予奖励;对单款集成电路设备或材料年度销售金额累计超过300万元的,按照销售金额的30%给予奖励;对单款EDA软件产品,按照年度销售金额的50%给予奖励。由此可见,政府投资促进创新的政策是以市场推广和应用为导向,但是对基础科学研究领域的长期投资与扶持相对不足。
综上所述,从各地投资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的政策导向来看,虽然聚焦创新,但更倾向应用端。因此,从以投资支持创新驱动提高创新质量的角度而言,亟待强化“赛马制”的投资匹配机制,发挥政府在基础研究中的组织作用,优化当前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创新能力提升的投资结构,激发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创新潜力。
3 优化投资结构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创新能力的政策建议
如何通过优化投资结构,着力构建系统化投融资支持体系,推动形成“发挥政府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的组织作用,并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的创新发展格局,是当前持续优化投资结构的根本要求。在我国健全的产业体系的基础之上,构建以“市场+政府”协作双赢为导向的持续优化投资结构的政策体系,有助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自主创新能力。
3.1 加大力度推动投资机制创新攻克“卡脖子”难题以“补短板”
新型举国体制是攻克关键技术、建设科技强国的重要手段(张三保等,2021)。面对当前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创新投融资环境与机制,引导资本投向有利于塑造创新驱动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构建新型举国体制的关键环节。一是强化企业作为技术创新投资主体、政府以制度创新发挥支撑引导作用、产业联盟以组织创新协调整合各类资源,打造多主体协同创新的投资格局。二是创新股权投资方式,提升产业投资基金联合创新主体功能,打造创新联合体。三是强化产业链创新链自主可控投资导向,打造本土企业成为创新链领军企业,提高创新链治理能力。
3.2 利用金融等市场化手段引导社会资源向创新领域集聚以“铸长板”
将比较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加强利用金融等市场化手段,引导资本服务企业创新。风险投资对于中小科创企业具有较高的容错度,是缓解其融资约束的有效手段,因此应采取以下措施促进风险投资资金的注入,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化发展:一是依托全面注册制,推动资本市場改革,加快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在投资中的比重,为创新主体融资创造更加多样化的渠道;二是借助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契机,引入多元化的海外资本,拓宽风险投资渠道和来源;三是健全私募股权基金机制,强调政府在基金中的引导作用,即通过搭建信息共享平台、融资担保、联合投资等方式引导风险投资投向中小科创企业;四是商业银行以债权形式为中小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形成股权投资和银行信贷之间的联动融资模式,创新驱动传统信贷机构与风险投资融合发展。
3.3 持续加大基础研究领域的政府投入以“强基础”
基础研究的本质是一项风险投资,具有高风险、高回报、资金回收期较长等特点,因此很多企业更愿意做短期投资,即在应用型研究上投入。当创新竞争成为地方政府竞争的新模式时(李恩极和李群,2021),应发挥政府的引导与组织作用,实行赛马制和解榜挂帅相结合的方式,由政府遴选出有潜力的研究机构,牵头协同多方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同时,政府以稳定投入和竞争投入相结合的方式,对相关企业及科研院所给予支持。在此基础上,政府提供专项研发资金支持长期基础研究,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不断创新发展,形成良好的市场竞争。通过构建“有为”政府+“有效”市场协同,从而达到“强基础”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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