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破冰往事:“九二共识”达成始末
2023-06-19屈敏哲
屈敏哲
3月27日至4月7日,国民党前主席73岁的马英九率团回大陆祭祖、参访引发关注。这是马英九的第一次返乡之旅,也是这74年以来首度有台湾地区卸任领导人访问大陆。
马英九在率团出发前表示,他37岁时就开始负责处理两岸事务,今年73岁了,等了36年才有机会到大陆访问,“的确是等待久了一点。”
今年是“九二共识”31周年。1992年,还是海协会副秘书长的孙亚夫全程见证了它的诞生。如今,他还能脱口而出海协会对“九二共识”的概括:两会(海协会和台湾海基会)达成各自以口头方式表述“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共识。他说,这个概括是非常准确的,对共识的主体、表述方式、意涵都一言以蔽之。
●商谈之门即将开启
从1990年10月7日开始,在一个多月里,台湾相继成立了三个与大陆事务相关的新机构:“‘总统府国家统一委员会”(简称“国统会”)“‘行政院大陆委员会”(简称“陆委会”)和以民间团体形式出现的“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简称“海基会”),构成了由决策到执行的“一条鞭”体系。
12月,中共中央召开全国对台工作会议,这是1949年以来首次全国性对台工作会议。这次会议之后,中共中央对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合并,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中央对台办改名“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由王兆国担任主任。
台办很重视台湾海基会的成立。虽然此前两岸有1986年的“两航谈判”、1990年的“金门谈判”,但毕竟是因处理突发事件而起,现在台湾当局专门成立唯一受权与大陆交往、商谈的海基会,这还是第一次,意味着两岸商谈之门即将开启。为了与海基会打交道,台办新设了综合局,由邹哲开任局长,归唐树备领导。
原来在中央对台办二组工作的孙亚夫,在这时被调入综合局,担任处长。孙亚夫说,当时唐树备考虑,为避免造成“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的问题,也为双方的交往、商谈提供一个规范,要搞一个东西,让他与李亚飞共同起草,这份文件后来定名为《处理海峡两岸交往中具体问题应遵循的五项原则》。
●“唐五条”的诞生
1991年4月,台湾海基会副董事长兼秘书长陈长文率大陆访问团来了。
4月29日,唐树备在钓鱼台国宾馆会见了陈长文一行,在交谈中提出了这五项原则,后来台湾媒体称之为“唐五条”。“唐五条”包括尽早实现三通、尽早促成有关方面直接商谈等,其中核心的一条是“应坚持一个中国原则”。
当年11月,陈长文第二次率海基会来京,就海峡两岸共同防止和打击犯罪进行程序性商谈。在唐树备的坚持下,双方讨论了在事务性商谈中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问题。陈长文同意写上“一个中国原则”,但坚持要求加上“对等互惠”的字句,以体现“两个对等政治实体”的涵义。达成共识的努力,又功亏一篑。
1991年是海峡突发事件高峰期,涉及两岸的走私、抢劫和渔事纠纷频发,这些都要求双方加强沟通、商谈。台湾方面一直希望大陆也成立一个与海基会对应的民间团体。陈长文这次来访时,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对台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吴学谦会见了他,告诉他大陆方面已决定成立海协会。
12月16日,海峡两岸关系协会(简称“海协会”)成立。为此,台办内新成立了协调局,专门负责海协会工作。
协调局人很少,与综合局合署办公,局长由邹哲开兼任,孙亚夫由综合局调入协调局,兼任海协会协调部主任。
●坚持“一个中国”
台湾希望优先解决的急务有两项,一是两岸公证书的查证和使用,二是挂号函件的查询和补偿。
1992年3月下旬,台湾海基会法律服务处处长许惠祐来京,与海协会进行工作会谈。海协会参加的是研究部主任李亚飞和咨询部副主任周宁。
双方存在着一些技术性分歧,如相互提供公证书副本的种类、收费等问题,但真正的症结还是在于如何对待“一个中国”原则。海协会要求在协议中明确一个中国原则,或者注明是“中国内部事务”。许惠祐则说,他没有被授权讨论这个问题,一个中国原则与所谈的技术性事务无关。
双方谈了3天,陷入僵局。海基会称海协会“附加政治性议题”,单方面终止了原定由两会负责人出面主谈的第二阶段商谈。
3月30日,唐树备会见两岸记者,详细阐述了为什么在双方的事务性商谈中必须遵循一個中国原则的理由。
之后,海协会把唐树备的谈话归纳成三句话。第一句是,海峡两岸交往中的具体问题是中国的事务,应本着一个中国原则协商解决;第二句是,在事务性商谈中可以不讨论“一个中国”的政治含义;第三句是,表述方式可以充分讨论,并愿听取台湾各界意见。
“这三句话中包含了海协会的新思路,实际上解决了达成‘九二共识的指导思想问题。”孙亚夫说。
由于海协会的坚持,双方没有达成协议。台湾老兵办理来大陆探亲、两岸同胞通婚、领养子女、财产继承等都受到影响,引起了老兵的不满。这种情况下,李登辉让“国统会”研究后提出建议。“国统会”开会研究,于8月1日通过了《关于“一个中国”涵义》的决议。
为了回应“8·1决议”,8月27日,海协会负责人发表谈话。谈话首先肯定,决议明确“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之原则”对海峡两岸商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表明在事务性商谈中应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已成为海峡两岸的共识;同时也不失分寸地指出,“当然,我会不同意台湾有关方面对‘一个中国涵义的理解”;并建议双方在这一共识基础上迅速恢复并推进事务性商谈。
●“立此存照”
10月28日,海协会和台湾海基会在香港重开工作性商谈,分别由周宁和许惠祐主谈。
台湾“国政基金会国家安全组”撰写的文章《何谓“九二共识”》披露,台湾方面认识到,如果不就一个中国原则加以处理,就无法突破僵局,也就无法解决两岸间亟待解决的问题。反复研究之后,他们针对之前海协会的方案提出了五种对案,授权海基会在会谈中酌情提出。
这五案中包含着两岸尚存政治分歧的内容,都没有被海协会接受。10月30日下午,双方继续商谈。
许惠祐又提出了三种口头表述方案。香港商谈结束后,海协会内部评估认为,海基会这一案表明了谋求国家统一、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态度,虽然提出对一个中国涵义“认知各有不同”,但没有具体述及“一个中国”涵义,因此可以采取搁置争议的办法处理。
11月3日上午,孙亚夫致电海基会秘书长陈荣杰,按照事前经报批的电话口径表示:海协会充分尊重并接受海基会以口头方式表述一个中国原则的建议,口头声明的具体内容另行协商。
陈荣杰接电话后,海基会于当天发布了新闻稿,并在深夜将新闻稿传真给了海协会。新闻稿说,主管机关同意该会以口头声明方式各自表达“一个中国”原则的意见,至于口头声明的具体内容,将根据“国统纲领”和“8·1决议”加以表达。
唐树备考虑,不能让对方以新闻稿代替第八案,为防“翻脸不认账”,有必要将对方的方案和海协会的对案都公之于众,“立此存照”。
海基会第八案与海协会原本提出的第四案“在海峡两岸共同努力谋求国家统一的过程中,双方均坚持一个中国之原则,对两岸公证文书使用(或其他商谈事务)加以妥善解决”相近,因此海协会决定在第四案的基础上加进与“认知各有不同”相对应的话,修改为:海峡两岸都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努力谋求国家的统一。但在海峡两岸事务性商谈中,不涉及“一个中国”的政治含义。本此精神,对两岸公证书使用(或其他商谈事务)加以妥善解决。
11月16日,海协会致函海基会,将海协会的上述口头表述要点通知对方,并将海基会的口头表述记录作为附件附于其后。该函当天由媒体向外发布。
12月3日,海基会正式复函海协会,未对海协会11月16日函告的口头表述要点提出异议。
此后,当事双方都认为达成了共识。这为两会商谈奠定了政治基础,也促成了著名的“汪辜会谈”1993年4月在新加坡成功举行。
“九二共识”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政治基础,是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定海神针。30余年来两岸关系发展事实反复证明,坚持“九二共识”、反对“台独”的共同政治基础,两岸关系才能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同胞才能受益,台海和平稳定才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