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二重性视阈下的民间舞蹈文化记忆研究*
2023-06-11张榕清广西艺术学院
张榕清(广西艺术学院)
文化记忆作为民间舞蹈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间舞蹈文化研究的重点。民间舞蹈文化记忆包含着舞者的身体记忆和历史记忆,在个体记忆与社会的互构中形成。记忆是舞蹈口述历史研究的核心,舞蹈作为集身体记忆与历史记忆于一体的艺术形式,兼具身体与文化的双重性质,舞蹈的特殊性使其成为记忆研究的典型案例。本文试图借助莫里斯·哈布瓦赫提出的集体记忆理论中的记忆二重性的概念对民间舞蹈文化记忆进行研究,第一,民间舞蹈文化记忆中,舞者的身体承载着身体与历史的双重记忆;第二,民间舞蹈文化记忆是在人与社会的互动中产生的,具有仪式性与文本性;第三,在记忆生成的宏大语境中,个体记忆被集体历史消解,强化了群体的文化认同。
1925 年,法国社会学家哈布瓦赫在文章《记忆的社会框架》中提出了“集体记忆”这一概念,“集体记忆的生成是以一定时间和空间内的群体为载体,脱离了这个载体就切断了记忆与建构其本身的社会环境和精神生活之间的联系,由此具体的记忆内容也将不复存在。”他认为集体记忆具有双重性质,既有客观物质实在性,又有主观意识抽象性。记忆的二重性表现为具体地点的记忆和抽象符号的记忆,强调记忆的物质现实与抽象符号,抽象符号位于物质实在之上,却又要依托客观实在得以呈现。民间舞蹈文化记忆是以舞蹈人的身体为载体,在人与客观社会互动中构成文化内涵的基本框架,结合自身的生命、历史经验而形成的。本文基于记忆二重性的概念对舞蹈口述史中的民间舞蹈文化记忆的载体、形成过程以及作用等方面进行研究。
民间舞蹈文化记忆是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处于同一个地区内,共享一段历史、神话、规范以及一套经济体系的群体中,舞蹈人个体与特定的某个集体的互动中互相塑造和建构的结果。本文试图借助记忆二重性的概念,对民间舞蹈文化记忆的生成与传递进行研究。通过口述访谈的方式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的6 位具有代表性的从事民间舞蹈工作的人员进行多次深入访谈,并在记忆二重性概念的基础上,在多位舞人的口述访谈材料的支撑下,对民间舞蹈记忆展开分析。
一、身体记忆的双重性——记忆的载体
民族民间舞既有着物质性也有精神性,物质性体现在舞蹈以人体动作为表现手段,精神性在于其蕴含着文化意蕴,是一种独特的文化现象,舞蹈因其独特的身体叙事和文化载体的功能,决定了其口传身授的传承方式。身体作为记忆的载体兼具叙事和记忆两种功能,从民间舞蹈文化记忆的角度看,表现在其产生、传承、展演及其身体符号的意义阐释中。
(一)身体叙事
民间舞蹈文化记忆中的身体叙事功能主要在于民间舞蹈的产生、展演与传承这三方面。首先,民间舞蹈是从人们的劳动生活中分化而来的。“民间舞蹈是民族历史发展与艺术创造的成果,表现本民族文化传统、心理素质和审美习惯,反映不同发展阶段的舞蹈特征,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广泛的群众性。”从民间舞蹈的起源我们可以看到身体的在场性,它源于人的身体劳作,并凭借人体得以存在。
其次,身体作为舞蹈的主体,是形式与意义的共同体,在舞蹈生态链中处于中心位置。舞蹈以身体为表现手段,在民间舞蹈的展演中,需要舞者的身体作为舞蹈的物质承载,通过人体动作反映社会活动。身体是舞蹈展演过程的主体,在展演过程中,舞蹈演员通过操控自己的感官身体表现舞蹈作品,传达作品和自身的情感符号和精神意蕴。身体是传达形式与文本意义的载体,观众通过身体的视觉符号接收到作品的信息,达到与外界交流并传播民族文化的目的。
最后,在舞蹈传承过程中,学舞要用到身体,教学需要通过身体,舞蹈具有直观动态性决定了其在时空中具有鲜活性和瞬时性,舞蹈的特性决定了其传承方式必须是当下、身体在场的。因此,口传身授是民间舞蹈传承主要方式,而基于口传身授所建立起来的人际关系网,是舞蹈交往记忆产生的根本原因之一,也是舞蹈交往记忆的个性化表达。
访谈中,舞蹈教育家谈及在专业院校中的民族民间舞蹈教学体系,课堂上采用从简单到复杂的“元素训练法”的教学方式,专业的舞蹈家从民间采风,提取经典的动作和动律,将动作元素拆解然后重组建立起系统、规范的民族民间舞蹈教材。每一个民族舞蹈教学都会以组合的模式展开教学,组合遵循由简入繁,由浅至深的原则,以壮族舞蹈为例,其教学组合从采茶动律(体态舞姿)、壮戏抬步(步伐训练)到壮族形态综合性训练,这个过程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第一个组合是训练身体的舞姿以及上半身的形态问题,紧接着是下身的动律和步伐,最后是全身的综合训练。
可以看出,在舞蹈记忆生成、呈现和传承的过程中,身体是舞蹈记忆链的核心媒介,在舞蹈训练的实践行为中生成身体记忆,而在民间舞蹈人与外界的互动中,身体是记忆的呈现载体,在与社会的互动中发挥其叙事的功能。而在民族民间舞蹈的传承中,身体叙事体现在学生和教师两个不同的身份角色之间的沟通,以身体动作为媒介,辅以口头语言,学生在不断运用自己的身体重复舞蹈的动律、体态、姿势,从而形成身体语言。教师将舞蹈动作拆解成舞姿、动作、动律最后是片断式的组合学习,而舞蹈着的身体在被重复的过程中形成审美定势,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中被赋予了历史意义。
(二)历史记忆
民族舞蹈作为民族文化符号之一,是在特定的民族社会框架中形成的,蕴含着群体共同的历史、信仰、情感和认知,体现在民族舞蹈的动作、调度、套路,服装以及道具上。民族舞蹈的实践者在经过长期的民族舞蹈实践训练中所形成的身体记忆就包含着民族的历史记忆。民间舞蹈借身体传递民族的文化观念,民间舞蹈的身体动作语汇有其独特的符号意义,是民族在长期的生活中被社会所建构的文化记忆的载体。艺术的感染力不仅仅取决于令人愉快的形式,更重要的在于形式所关联着的文化观念。形式必须是几个人惊艳的某些方面,他们必须阐明这些经验,并且让人感到愉悦。民间舞蹈的感染力不仅在于其独特的动作语汇、队形调度、道具以及民族音乐等外在的形式,还在于其所关联的民族文化观念,民族文化观念是在某一民族长期的社会生活中形成的,是民族独有的历史记忆,这些历史记忆潜藏于民间舞蹈背后,并在身体展演中被激活和固化,最终凝聚成为集体记忆建构了民族认同。
民族民间舞蹈舞蹈作品的创作与民族的生活习惯、精神信仰和历史神话紧密相关。瑶族舞蹈家金美月的长鼓舞独舞作品《瑶山鼓》,是根据瑶民、大瑶山以及长鼓之间的关系编创出来的。大瑶山是瑶族人民生活的来源和依靠,长鼓是瑶民的精神信仰载体,在舞蹈作品《瑶山鼓》的结构中,舞者既是瑶民,又在舞蹈中饰演瑶山和长鼓,舞者在作品中进行了三重身份的转换。壮族舞蹈家詹月娟的壮族群舞作品《摆呀摆》,根据壮族人民为适应生存环境而衍生出来的生活方式所创造的。可见,民间舞蹈中无论是创作抑或是展演中的身体,其动作语言、音乐道具上都承载着民族的信仰、历史记忆以及独特的民族精神和气质。民间舞蹈以身体动作为本体,无论是在民间舞蹈的产生还是舞蹈展演中,都离不开人们的身体,身体既具有物质形态的属性,又具有精神意识的性质。民间舞蹈作为集体记忆的载体,其本体集身体经验与历史记忆于一体,体现了记忆二重性的本质内涵,舞蹈记忆是具有物质性与抽象性。
二、仪式性与文本性——记忆运行结构的要素
扬·阿斯曼的文化记忆理论是基于哈布瓦赫的集体记忆理论上对集体记忆的一个再分类,在集体记忆的理论中加入了以往被忽视的文化领域,进入记忆研究层面。仪式记忆是指规范的、在时空中通过不断重复来建构群体的共同回忆,具有文化生产的作用。民间舞蹈正是在特定的社会结构中,通过不断地重复的舞蹈仪式建构民族的身体记忆以及进行民族的文化生产。民间舞蹈的文本记忆主要表现在关于民间舞蹈的记录如定位舞谱、舞蹈评论、民间舞蹈记录的文本等,在舞蹈评论和舞谱完成的同时,产生了时间的断裂和空间的分隔,民间舞蹈文本记忆的形成建立了时间的联系纽带,民间舞蹈的时效性得到了体现,过去与当下产生联系,中间持续对社会进行文化输出。
(一)民间舞蹈的仪式性表达
“仪式是表达性的,具有显著的规则性,是形式化艺术,倾向于程式化、陈规化、重复中延续过去。”保罗·康纳顿在《社会如何记忆》中对仪式的特性的解释,其重点在于“重复”,而民间舞蹈的记忆正是在不断重复的身体展演中建构的。仪式,通常被界定为由文化传统所规定的整套行为方式与象征符号,具有象征性与表演型特质。同样的舞蹈会被不同的舞者在不同的时间和地点中演出,在舞蹈表演和审美活动中,表演主体和审美主体可能会变化,但审美客体是相对稳定的,不同的舞者对相同的舞蹈的理解和演绎会呈现不同的风格和情感取向。在被不同的表演主体不断地重复演绎的过程中,舞蹈与社会联系并建立了社会关系,二者在长期的互动与统一中将文化观念融于舞蹈形式中,身体动作被赋予了符号意义,民间舞蹈表演形式得到强化,民间舞蹈的精神内涵开始被建构。民间舞蹈的展演不断重复,而其中所关涉到身份认同以及民族文化象征,在不断地演出过程中个体身份得到明确,强化集体认同,驱生“我者”与“他者”的意识,形成某个特定民族的民间舞蹈文化集体记忆。
(二)民间舞蹈的文本性记忆
文本性记忆是从阐释学角度以文字语言的形式对一系列的舞蹈活动以及舞蹈现象的记录或阐释。“文本一致性意在建立联系的纽带,保持其效力并与当下产生联系,称为互文性。”舞蹈文化记忆中具有文本性的形式主要有舞谱、舞蹈评论、民间舞蹈集成系列的经典文献等。
从经典文献的层面上看,民间舞蹈集成这一类的经典文献具有奠基性意义,是官方对于民间舞蹈的原生形态的整体视角的记录。民间舞蹈在仪式展演、传承保护中不断重复,意义在重复中不断积累具有典型性。民间舞蹈集成作为一种具有典型性的文本,在民族民间舞蹈的教学、创作和民族舞蹈文化研究中具有重要意义。
“舞蹈评论是评论者根据一定的艺术原则和美学思想,欣赏、鉴别、议论社会生活中的舞蹈现象的一种科学研究活动。”专业的舞蹈评论人员指出舞蹈评论所要具备的三个标准:专业、技术、客观。舞蹈评论家需要具备一定的舞蹈专业水平,所撰写的舞蹈评论需要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在评论的过程中需要站在客观的、中立的立场看待舞蹈作品。由此可见,舞蹈评论更倾向于科学的领域,要求舞蹈评论家们用科学的方法论阐释舞蹈现象。此外,文本性的舞蹈文化记忆还有舞谱的形式,舞谱的注释色彩较强,强调对于舞蹈动作、调度、音乐、道具的分类记录。舞谱、集成以及舞蹈评论的出现,将舞蹈重复的身体记忆从转变固定的文化记忆,文本消解了重复所产生的意义,舞蹈文化记忆的载体不再是身体而是文本,仪式性表达与文本性记忆对应了民间舞蹈文化记忆生成的动态形式与静态呈现,是二重性在民间舞蹈文化记忆生成方式的表现。
三、个体与集体的互构——认同的形成
舞蹈是人体动作的生理活动,民间舞蹈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与社会活动和社会关系不可分割。因此,舞蹈家个体所蕴含的身体记忆也是集体无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舞蹈人的个体记忆是唤起和重新捡起历史回忆的先决条件,不同的个体回忆过去,但却又被同一社会框架所塑造,回忆的过程是一次文化再生产的过程,这是舞蹈口述史的意义。于传统舞蹈文化的承载者而言,通过自己的记忆为下一代重建过去的倾向与群体身份认同,是他们的社会责任所在。民间舞蹈实践者的认同塑造主要受个体内部因素和集体外部框架的影响。
(一)个体的身份认同
民间舞蹈文化记忆所属的不同群体、共同体、信仰、政治制度等,因此舞蹈记忆的承载个体拥有不同维度的身份认同,而这种身份认同又是建立在个人、代际、政治和文化各层次上,是特定视野下的身份认同并和记忆与时间联系,最终形成稳固的记忆生产链。
民间舞蹈文化记忆促进个体文化身份的认同。文化身份是指某一文化所带有民族痕迹的文化特性,以此区分“我文化”和“他文化”。文化身份指向了“我是谁”,而民族民间舞蹈的群体性、仪式性特征为促进民族文化身份的认同起了重要作用。个体在参与舞蹈的同时,不仅创造了即时性的身体记忆,而且通过参与群体性的舞蹈活动,产生了与外界的互动,个体身份在社会的联系中产生了新的身份—文化身份。而在群体舞动中,“我”与正在跳舞的这群人是一个群体,“我们”共享着这个群体的记忆,文化身份又再次被强化。金美月作为从事民族民间舞蹈表演与教育事业多年的女教师,多年的表演和教育经历使她对民族民间舞蹈的发展有着较深入的了解。在她本人回忆起编创长鼓舞《瑶山鼓》的动机时,她不断强调她作为“瑶族”的一分子,有责任和义务去传承本民族的舞蹈。在民族民间舞蹈作品编创的过程中,实际上是个体对过去的“她”瑶族人身份的认同。而对于“瑶族”这个群体身份而言,则是反映了瑶族个体在瑶族群体中的社会归属,是民间舞蹈文化记忆再生产的过程。
(二)集体框架对个体记忆的塑造
民族民间舞蹈作为一种文化符号,表现出民族和国家的文化特殊性,是文化意涵的重要载体。民族舞蹈凝聚了民族成长期以来的物质基础和精神意识,是民族独特性的重要体现。不管是从事舞蹈教育、舞蹈表演或是舞蹈编导行业的民间舞蹈的实践者,在其舞蹈行为过程中都受到外部集体框架的制约。壮族民间舞蹈家詹月娟将自身从事舞蹈行业的初衷归因于政治,她是在民族政策下开始接触舞蹈,并与舞蹈产生了长久的缘分。她将自身置于中华民族的大背景下,她作为中华民族中少数民族的一分子,强调“民族政策”的同时,集体的力量作用于个体,个体产生新的体认,“自我”的少数民族身份被淡化,作为中华民族集体的身份被凸显,从个体记忆走向集体记忆。
文化认同的塑造来自于个体内部与集体外部,民间舞蹈人的身份认同不仅是出于个体内部的主动建构,也受社会外部环境所形塑,不管是个体内部的认同还是集体外部的认同,它们都依托于舞蹈人的记忆存在,舞蹈记忆在个体记忆转化为集体认同的过程中起到了媒介的作用。在历史的纵横坐标上,民间舞蹈文化记忆最终到达文化认同的指归,在未来指向中华民族舞蹈共同体。中华民族共同体是关于社会归属意识的集体认同,它是基于共同的知识系统、历史记忆、语言的基础上建构的。民间舞蹈文化记忆所塑造的中华民族的形象,当个体认同与中华民族的形象契合,个体产生归属感,便成为这个集体的一员。民间舞蹈文化记忆实际上是中华传统文化大语境下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结语
记忆二重性为民间舞蹈文化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研究视角,除了从舞蹈本体的角度去谈民间舞蹈,还可以从文化记忆的角度。我们对民间舞蹈记忆的研究是在民间舞蹈文化记忆不断消逝的背景下进行的,其核心目的是为了唤起逝去的舞蹈记忆,以达到更全面地理解现在的民间舞蹈体系,并为将来民间舞蹈的发展方向提供一些思考,对民间舞蹈文化记忆的属性以及构成的内在规律进行揭示,对我们准确把握民间舞蹈文化发展的规律及整体态势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