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情密报与信息公开:宋代边报走进新闻传播的途径及影响
2023-06-07魏海岩王亚莘都海虹
魏海岩 王亚莘 都海虹
边报是宋代新闻传播史探索中一个重要对象在中国新闻传播史专著、教材、学术论文中不时出现。但是,围绕边报的一些基本问题,学术界仍存在观点分歧和研究的薄弱环节。
首先,边报是什么。一种观点认为边报是古代报纸,此说较早为林语堂先生于20世纪30年代提出。[1]一种观点认为边报只是古代边区军事活动的官方文书,主此说的代表性学者为朱传誉先生。[2]两种观点自诞生以来,便拥有各自支持者。[3-6]
其次,从军事新闻的角度出发,军事领域的重大事件往往牵涉国家安全,具备极高的广泛传播价值;从军事情报的角度出发,某些重要敌情的传递必须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如何在军事领域平衡信息公开与保密之间的矛盾,从古至今都是政府要面对的常见问题。持边报为官报说的学者们对该问题较少详细论述。持边报为公文说的学者们认为,宋代政府对军情边防建立严格保密制度,以防泄露出去“刺激民心”,[7]部分特别的边报(通常是捷报)还是可以通过邸报传播。[8]至于损兵折将、丧城失地等内容是否有机会通过一定媒介实现广泛传播,他们未及展开详述。
再次,宋代边报新闻传播给当时社会造成何种影响。一种观点认为边报与邸报、小报等一起打造了宋代新闻传播活动的繁荣局面。[9]另一种观点主张掌权者封锁边报内容使之不能进入新闻传播渠道,造成两种负面影响:一是兵临城下,民众才知真相,已经失去战机;二是谣言肆虐,人心不安。[2]至于边报传播特点对社会的深入影响,目前学术界则很少关注。
本文通过对历史文献的梳理和分析,先将边报性质问题特别是持论双方纠结的肯綮之处认识清楚,再由结论出发,归纳宋代边报内容的新闻传播方式,最后分析边报内容的新闻传播特点对社会造成怎样的影响。
一、狭义边报的本质:来自边区的机密军情公文
每种事物皆是一种历史的存在,对其相对准确的认知要结合具体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时代背景。因此,与某种历史事物有时空交集者所提供的定义值得引起研究者的特别重视。当然,这种定义的提供者,往往又因过于聚焦于生活的当下或囿于身份、能力等因素,对历史事物的特征无法或未加全面关注,造成定义不确。
边报这一名词最早出现于宋代,时人赵昇在《朝野类要》中对其界定为:“沿边州郡,列日具干事人探报平安事宜,实封申尚书省、枢密院。”[10]研究者也多用此语或在其基础上稍加修饰作为边报的定义。但是,赵昇生活在南宋,《朝野类要》出版于端平三年(1236年),而边报横跨两宋,又赵氏文化知识有限,大概只是一个诉讼人员或书坊经营者[11],其对边报界定的严谨性就值得仔细推敲。
《朝野类要》中出现的“沿边州郡”可以被视为边报的发出者,现存史料也确实能够提供佐证。景德元年(1004年)正月丙申,莫州上言:契丹奚王等“各率兵四万余骑,自鉴城川抵涿州”。[12]隆兴元年(1163年)九月十四日,“海州探报虏人侵犯有日”。[13]然而,宋代行政区划分为路、州、县三级,(1)也有学者持州县二级观点,对于本文而言不必纠结于此,为了论证方便,采用三级说。与辽、西夏、金、蒙古、交趾等接壤诸路,也可视为沿边地区。沿边诸路,与辖下诸州一样负有侦查边情并向朝廷汇报的责任。如熙宁十年(1077年)三月,神宗令“河北路缘边安抚司”,选择刺事人,“每事审实以闻”。[12]元祐六年(1091年)十月五日,“泾原路探报梁乙逋近犯麟、府界”。[13]
《朝野类要》中出现的“干事人探报平安事宜”可以被视为是边报的内容。按照文中叙述,容易使人产生这样的误解:“干事人”“探报”与“平安事宜”为主谓宾结构,即“平安事宜”为“干事人探报”的对象。实则“探报”与“平安事宜”为并列两类内容。建炎四年(1130年)十月五日,高宗下诏,命逐路帅司“日具平安状与探报到事宜”[13],绍兴四年(1134年)五月五日,高宗降诏“不系探报事宜及非平安状”[13]不得入摆铺传送,隆兴二年(1164年),孝宗降旨许总领四川财赋所钱粮要切文字与“报军期安平及诸军申探报”[13]一并入急递铺,可兹证明。平安事宜专门对应一种公文形式——平安状,它与探报一起为边报的子类。前者侧重于己方安危,估计为路、州长官针对敌情与现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而后产生的报告,后者侧重于敌情动向,为干事人(斥堠之卒、谍报人员)所获的情报、谍报。实际上,有时宋人话语体系中边报涵盖的内容不止于以上两种,凡是沿边地区发往中央的汇报皆可称之为边报。例如,元符二年(1099年)三月丁巳,三省与枢密院“同呈边报”,内容是“权秦帅孙贲补降羌名目”;九月癸丑,三省与枢密院“同呈边报”,河东“以岚、石、慈、隰隶岚石路”;癸巳日,三省与枢密院“同呈边报”,熙河路上奏青唐之战中所出降的“三伪公主”已押送至河州。[14]
《朝野类要》中对边报呈报周期的描述为“列日”,不少史料也支持这种描述。咸平五年(1002年)四月,因辽军寇边,“令边臣日具事宜飞驿以闻”。[13]绍兴元年(1131年)正月二十八日,因浙西战事紧张,高宗下诏“仍日具探报动息”。[13]有的情况下,还发生过边疆一日两奏报的情形。[12]然而,以上提到边报“列日”上传的背景发生于边疆紧张或战火已燃;在局势相对和缓的情况下,是不是仍保持此频率?下列史料,足证其非。经过神宗、哲宗朝的宋夏战争,国小物乏的西夏,逐渐陷入下风,很难对宋形成威胁。[15]政和三年(1113年),徽宗降旨“刺探西北界动息,旬具闻奏”。[13]隆兴北伐,宋军失败,与金国签订和议,从而开启了数十年的和平时期。乾道元年(1165年),孝宗下诏,湖北、京西等路探报上报周期已经改为“每月”。[13]边境如果长期稳定,甚至可以长期没有边报传递,使类似于“冬深江北无边报,又得安贫过一年”[16]的诗句得以产生。这还是将边报传递的内容局限于紧急军情、战况等方面,若是拓展到如前所述的沿边诸路州军上报朝廷的普通公文,那就更没有必要保持高速的传递了。
宋代公文封装形式分为通封与实封。所谓通封指对公文未作保密处理,实封就是对公文进行必要的保密处理。前者适用于普通公文,后者适用于机密、重要公文。《朝野类要》中强调边报的封装形式为实封,也得到史料的支持。大中祥符二年(1009年)四月九日,真宗降诏,边奏中属于机宜者“须实封以闻”。[13]绍兴四年(1134年)五月五日,高宗下诏,边报“日下实封入摆铺”。[13]
然而,内容超出“探报”和“平安状”的边报,显然没有必要实封。即使是平安事宜也并非都是机密。战场上的胜利、消灭敌人才是最大的平安。报捷文书通常以露布和旗报的形式传递。《朝野类要》中将露布与边报并列为一种文书形式,并解释为“诛讨奏胜之书”。[10]露布,“谓不封检”,[17]“建之漆竿,昭著耳目,使所过皆知”。[18]所谓旗报,就是战场获胜以后,将领使人执旗报捷。绍兴三十一年(1161年),“诸将每遇敌,辄以捷告,都人望旗呼舞”。[19]按照《朝野类要》的标准边报不包括报捷书。可是,宋人的语言使用习惯中,却有把捷报称作边报的情形。例如,隆兴北伐初期,捷报频传,孝宗下诏慰劳主持其事的张浚曰“近日边报,中外鼓舞,十年来无此克捷”。[20]诗人许及之在《四次闻捷韵》有“身闲偏蚤起,边报逐朝新,诸将休轻敌,中原尚有人”[21]之语。
《朝野类要》边报词条中的“尚书省、枢密院”可以被视为边报的接收机构。尚书省(中书门下、三省)与枢密院为宋代中央政府中地位最高的文、武机构。边报传递的重要边情,处理得当与否关涉国家安全、社稷存亡,申报到这一级别的机构于理有据。不仅如此,以上观点也能得史料的支持。乾道七年(1171年)六月,孝宗下旨,边臣探报“申三省、枢密院”。[13]但是,在宋代数百年的历史中,报审机构的范围不是固定不变的,有缩小和扩大情形。前者如,建炎四年(1130年)十月五日,高宗下诏,命逐路帅司将边报“申枢密院”。[13]后者如,淳熙二年(1175年)十月十五日,孝宗下诏指示守边大臣“事干边防军机文字、紧切事宜”“许具奏并申三省、枢密院”。[13]君主专制社会中,军事方面的大事,二府还是要呈报皇帝。有的时候,为了保持对重要信息的直接获取,防止被外朝所蒙蔽,皇帝还建设了一条边报的直达通道。《神宗正史·职官志》记载入内内侍省的日常功能就是“颁诏札之附疾置者,边奏或机速文字则受而通进。”[13]当然,有些皇帝慵懒惰政,甘愿放弃边报接受权则另当别论。不仅如此,在宋人语言习惯中并非如《朝野类要》所述那样,边疆探报与平安事宜上传至朝廷的才名之为边报。如端平三年(1236年)二月,京湖诸州得知督视京湖军马魏了翁即将调任签书枢密院事以后,便“每事不复关白”,使魏了翁处“郢、复、汉、鄂等处边报顿稀”[22]。
总之,宋人眼中的边报,实际上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边报,即沿边军政衙署向中央政府汇报的关于邻国情况或边疆安全状况机密公文,是后者了解边情的主要媒介;广义边报,即沿边政府发出的公文,露布、旗报等边报的子类别,确实具有新闻传播媒介的功能,这或许是部分学者将其等同于官报公报的原因所在。
广义边报含有的信息种类过于宽泛,推及人群范围难以界定,与一般地方公文有很大重合空间,从新闻传播的学科着眼,对其进行研究的学术创新空间不大。狭义边报正相反,具有区别于其他公文的特性。聚焦于对边报走入新闻传播的条件和方式的研究,能便利地解答前言中设定的剩余疑问。
二、边报内容的制度性新闻传播:邸报录载与出榜示众
从内容特性、封装形式、上传对象等方面分析,边报为保密级别很高的公文。为了防止边报内容泄露,朝廷从递铺传送、官员集议、诏书撰写等各方面制定专门法规进行约束,对于当时面向整个官僚群体发行的邸报在管理上就更为严格。
宋朝初年,循唐五代旧例,诸州自行在京设立进奏院,由进奏官负责搜集消息,向地方发送邸报。他们多“不乐久居京师”,纷纷雇佣手下或京师当地人代己之职,从而导致“漏泄机事”。[23]为了杜绝此患,太平兴国后期,朝廷废诸州进奏院,成立由中央政府管理的都进奏院,邸报由都进奏院负责发行。真宗即位之初,辽国积极筹备南下侵宋,边报多次报告契丹边界异动。咸平二年(999年)六月,真宗下诏,制定邸报定本制度,邸报行下前须经枢密院判报。以后,定本制度虽经多次废止,但又陆续恢复。将制度诞生的背景与枢密院的性质结合起来,可以推知边情(边报内容)是定本过程重点检查对象之一。此外,朝廷还陆续颁布一些专门法规,也意在防止邸报泄露边情。如一方边境有警,“奏邸毋得辄报”。[24]密件及涉及边机者,“不得传录漏泄”。[12]
虽然邸报直接录载边报的机会很少,但并不等于边报内容被完全排斥在邸报之外。宋代朝廷发行邸报的主要目的之一便是“以迁授降黜示赏功罚罪,勉励天下之为吏者”。[13]邸报中人事变动新闻在内容安排上除了升降、调转等核心信息之外,还包括原因、背景等附属信息。附属信息偶尔会涉及边报。如嘉定十二年(1219年)二月庚戌,曾从龙被任命为同知枢密事兼江淮宣抚使。邸报录载该除目中写明任命的理由是“天子以边隅俶扰”。[25]
含有边情机密的臣僚章疏,朝廷一般不允许公开传报。可是,一旦它们经过“内敕黄行下”[13],就能录于邸报之中,传至四方。如绍定四年(1231年)五月,蒙古向宋朝提出假道宋境以图金的要求被拒绝后,便进攻蜀地。一时间,“蜀报蒙古深入,事势颇危”。[26]朝廷任命知遂宁府李埴为四川安抚制置使,组织抵御。李埴因与诸司不相能,请罢。其请辞奏疏被朝廷批准传报。奏疏中有大量描述前线形势的文字(相当于昔日边报的重复),经邸报录载后,才使广大官员“备悉蜀中事势”。[27]
有时,最高统治者出于政治造势的需要,在某些诏书中会如实向百官发布边报信息。绍兴四年(1134年)九月,南宋“探报敌人(伪齐)侵扰窥伺承、楚”[28]。为了激励军心,宋高宗下诏三省、枢密院,通告“虏伪入寇,侵犯淮甸”[29]的严峻形势,随即表示“如別有警急”,当亲自统帅军队迎敌。时任提举西京崇福宫李纲就是通过“进奏院报”[28]获知以上消息。
当然,经过定本、各种法规的限制,邸报传递边报信息的数量不丰。乾道八年(1172年),汪应辰致书李运使,一面写道已阅“邸报”,一面询问对方“边报竟如何”[30],足以证明上述假设。即便被邸报采录的边报信息,也存在如下问题:由于信息大部分都是“搭载”于除目、奏章之中,没有专题报道,难免零散破碎,不够全面集中;政府在边情已经解决或者做出决策之后,才将情况适当透露出来(前述蒙古攻蜀战争当年十一月就已结束,朝廷允许“邸吏录”李埴“辞免之牍”[27]在十二月初),新闻时效性明显降低。邸报的基本读者加上扩散型读者(官员的亲朋、政府的胥吏等),其数量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还是相当有限的。与之相比,宋代统治者还根据需要,有面向全体臣民扩散边报的行为。
虽说兵为诡道,但某些情况下朝廷也可以预先发布檄文将兴兵作战的消息昭告天下。所谓檄文就是“陈彼之恶,说此之德,晓谕百姓之书”[31],主要功能是威声夺人、激扬军情。优秀的檄书讲求以言动人,以理服人。要想达到上述效果,檄文必须提供让人信服的事实。靖康元年(1126年)闰十一月,开封城破,徽、钦二帝及满朝文武沦为金军的俘虏,从此以后汴梁就成为名副其实的敌占区。尽管大元帅赵构尚未登基承载宋祚,但是他的驻地已变为事实上的临时政治中心。第二年二月,随侍赵构的大臣黄潜善派遣李宗潜入开封。四月八日,赵构以兵马大元帅的名义向郡邑发布檄文,中有“今者二圣太子诸王近臣皆质虏营,恐将北去,考之自昔,未有或然。……强抑臣僚,俾从僭位”[32]之语,即得自于李宗探报。
出于战争局势变化的考虑,有时皇帝会亲临前线,充当事实上或名义上的最高军事指挥官,是为亲征。在决定亲征以前,朝廷会向全体臣民下达亲征诏书。诏书内容包括阐述亲征背景、预告进发日期、通告军费来源、约束沿途官员行动等。其中阐述亲征背景部分常含有近来边疆敌国动向,也即边报内容,其目的无非是令臣民相信亲征的必要性、皇帝守土或歼敌的决心等。例如,真宗咸平二年(999年),辽国主动挑起战争,入侵北宋,边报屡至。十二月二日,真宗下亲征诏中有“引弓之俗,尚恣贪婪,侵轶我边防,绎骚我黎庶”[13]等语,就是对此前边报内容的概括。亲征诏的发布范围十分广泛,通常在诏书中有“布告中外,悉使闻知”“播告遐迩,俾迪朕怀”[13]之类的规定。
当战事极端不利,超越政府控制之时,皇帝会向全民下罪己诏,对自己的能力、德行等做一番自我批评,以重拾民心。为了阐明罪己诏下达的原因,朝廷会在诏书中安排一些最新边报的信息。建炎二年(1129年),金朝再兴干戈,一路势如破竹,越黄过淮,大有亡宋之势。当此危局,赵构只顾逃亡,无丝毫救民守土的作为,引起朝野极度不满。为了平复舆情,翌年二月十四日,高宗下罪己诏,将“强敌深入近境,退保江津,以援淮甸,事出仓卒,人用震惊,衣冠顿踣于道途,帑藏弃捐于兵火”之责,皆归咎于己,并明言以上诏书须明告“庶邦”“万邦”。[33]
边境战争告一段落,缔结和约以后,朝廷为稳定人心、宣扬政绩,制造与民同乐的政治氛围,要向全体国民发布赦文告示,赦文中就包含了部分边报信息。景德元年(1004年)十二月癸未,宋辽初步达成停战协议,第二年正月初一,朝廷颁下赦书,“诞告四方”。在阐述大赦理由时有“去秋已来,戎马南牧。大河之北,兵甲斯兴。由是屯戍之人,保境严于守备。储蓄之用,近甸勤于转输。朕劳军抚民,亲乘军辂,治兵赴会,寻届澶渊。俄束仪于欢盟,遂即停于征战。今则边防罢警,师旅解严”[34]诸语。
以上诏旨通常以榜示的渠道达到广泛传播。宋朝规定,凡“戒励百官、晓谕军民”[35],则用敕榜。赦文传达到地方,“州以黄纸印给县镇寨乡村晓示”。[36]与邸报传播边报相比,榜示传播的优势在于范围大,但接收频次和信息量更缺乏保证,毕竟罪己、亲政、大赦等不是经常性的政治行为。就集中度和时效性而言,榜示中边报信息的缺点也与邸报类似。
总而言之,一般情况下,边报受到统治者的严格管控,只能在政府内部作为机密公文传递,即使有少量边报内容有机会通过邸报、榜示等面向百官与臣民传播,也是为了完成激励、宣传、动员等为目的,而不是纯粹的新闻通报。
三、边报内容的非制度性新闻传播:民间流言与非法出版物
受到战争爆发冲击的不仅是皇帝、宰执等上层统治者,也包括一般官员和普通百姓,甚至由于自身的财力、地位等原因,后者抗风险能力更弱,流离失所、家破人亡是动荡时期他们生活的常态。因此,边报内容对一般官吏、民间百姓一样具有巨大吸引力。邸报、榜示等制度性新闻传播存在诸多限制,根本无法满足以上群体的信息需求。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就只能求助于非制度性渠道。
非正规渠道。按照理想的政治权责关系划分,一个人拥有权力高低与承担责任大小是对等的。统治集团的上层接收边报之所以得到制度保障,是因为要担负相应的决策指挥之责。故而,边报频至,皇帝、宰执要判断边情紧急程度,做出团结义勇、招募士卒、修筑守御、征集役夫、转运粮秣等决策。这些决策一旦实施,最后具体的承担者是下层官吏和普通百姓。在专制主义时代,中央政府无需向他们解释以上举措的原因,甚至出现“边报日闻,召募尤急……(所司)或甘言诳诱,或诈名贾舟,候负贩者群至,辄载之去”[35]的情形。但是,政府行动针对的领域、涉及的人群规模、追求的目的等,已经向中下级官员、百姓暴露出边情大体的状况。
还有一种统治阶层成员,他们常常无视权责关系,将率先得到信息视为优先保障自身利益的有利条件。如德祐二年(1276年)正月,元军迫近杭州,同签书枢密院事黄镛、参知政事陈文龙带头逃遁,百官见宰执如此,心知军情颓败,跟风而行,辛未日皇帝上朝,“文班止六人。”[35]行动是秘密暴露的途径。采石矶大战前夕,完颜亮兵抵采石的边报到达杭州,“六房院堂吏尽般家属出门”,市民们皆以“知边报的确者无如六房院”,现如今他们忙着搬家,则“事可知矣。”[33]
除了分析上层统治阶层剧烈的异动之外,远离政治中枢的普通官员、市井布衣,还可以通过观察上层日常行为,主动寻获一些蛛丝马迹,作为判断边情发展状况的依据。前方军情紧急,边报递送频繁,宰执需要紧急处理,迟迟不能离衙。反之,“边报稍缓”,宰执按时归家。京朝官们因而得出结论,“欲知敌情但视堂”。[19]宋代紧急文书传送的过程中,铺兵鸣铃而行,下一个递铺铺兵听见铃音,预先做好承接准备,以省却文书入铺时间,保证传递迅捷。边报属于紧急文书的一种,传递之时,一路铃声不断。宋人通过传递方向(边报由地方传递中央,赦文等紧急文书反之)、文书制式(边报实封,捷报露布反之)、发送频率(边报往往递送频率高,有时一日数递,其他文书反之),再结合其他信息,也能判断出战况的大致情形,“铃音边报急”[37]“边头无警少铃声”[38]之类诗句可为证明。
凡事得之粗浅体验、采之旁观,未经深入调查,其信息的全面性和准确性都难以保证,人们往往会借助推理或想象填补信息的空白和不确之处。因此,边报甫传之时,随着制度牢笼中的信息片段漏泄而出,就会出现“百姓流言已相传于道路”的局面,甚至地方官员要知道“军前事宜”,都要依靠这些“消息”。[39]加之有些别有用心之徒,“妄言事端,撰造边报”[13],令局面愈发难以收拾,街市中到处充斥“扇摇边事”[33]之语。
非法渠道。宋代诞生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私营报刊——小报。小报是非法的新闻出版物,但是由于它对发行对象没有身份要求,摆脱了政府对内容的控制,且比之官报新闻时效性更强,极大地满足了宋人的信息需求,因此不仅屡禁不止,且日渐兴旺。小报北宋前期初露尖角,南宋时期已经达到“传之四方”“流布近远”的程度。政府严格控制的“边防”信息就是小报经常传播的内容。当然,由于小报没有合法、权威的信源,边防信息“或得于省院之漏泄,或得于街市之剽闻,又或意见之撰造”[13]。“省院之漏泄”部分真实性有一定保障,“街市之剽闻”部分真假掺杂,“意见之撰造”部分则纯属杜撰。因此,有些情况下,小报传播边情,不仅难以让读者认清局势,反倒愈加“疑悟群听”。[13]另外,小报无合法身份,一直受泄露之禁的制约[40],其传报边情活动极不稳定。
宋代是中国古代出版史上的一座高峰,其表现之一就是民间书籍出版业的繁荣。民间出版不像官方出版般受到政府资助和直接管控,出版商以市场为导向,以谋利为最终目的,在内容自我审查方面比较宽松,竟然出现“将诸色人所进边机文字镂板鬻卖,流布于外”[13]的现象。
由于这类文字题材过于敏感,因此朝廷立法禁止后,很难经常出现于书肆市场。然而,包含“边事军机文字”的数量众多的臣僚奏章、文人诗集、举子时文被印行出版,却是难以彻底查禁的。早在天圣五年初(1027年),朝廷就发现上述出版物有漏泄之害,随即颁布了“如合有雕印文集,仰于逐处投纳,附递闻奏,候差官看详,别无妨碍,许令开板,方得雕印”的诏令,从此以后,天圣五年二月二日、元祐五年(1090年)七月二十五日、大观二年(1108年)三月十三日、淳熙九年(1182年)三月二十一日、绍熙四年(1193年)六月十九日、嘉泰二年(1202年)二月二十八日、嘉定六年(1213年)十月二十八日等该禁令又被不断完善或重新强调。[13]禁令一颁再颁,说明法令的执行效果不理想,图书出版泄露边报依然如故。比之小报等传播渠道,书籍承载的内容更准确、集中,但出版周期比较长,使得新闻的时效性大大降低,同时也受制于法禁。
总之,流言、小报、民间书籍传播边报的行为在宋朝没有得到法律认可,因而都是一种缺乏稳定性和质量保障的信息渠道,人们无法实现借助流言、小报、民间书籍及时、准确地获取边情。
四、严控边报公开之因:现实需求和传统思维
宋在中国古代新闻传播发展史中是一个划时代的存在,不仅推进了进奏院状报向中央政府官报的转化,而且还孕育出了私营的小报,至于传统的榜示张贴、书籍出版更是大放异彩。虽然宋代媒介为边报内容的二次传播提供了足够的技术支持,然而宋人与前代相比所获边情却并未有足够的提升,其原因是政府对边报公开的严格控制。那么,导致政府如此行事的原因又是什么?
首先必须承认宋朝限制边报走进新闻传播渠道有合理的一面。军事领域特殊性决定了其信息管理的严格性,某些情报、计划、行动的传播必须按照预定的轨道进行,以实现“在彼者我可知,在我者彼不可测”[41]。两宋边报中含有大量机密,朝廷将其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传递符合军事传播规律,也得到当时士大夫的认可——“军国几微……不可不密者也”。[12]同时,特殊情况下,限制或延迟军情传播,可以在其他场合赢得更高的利益。(2)隆兴北伐失败,宋金议和。金国虽然在战场上获得初步胜利,但国力不似从前,也想尽快达成和议,为了在谈判中争取有利结果,就采取以战促和的手段。反观南宋,“边报日至,都下官民多谋移徙,或传德寿宫亦有诸宫烧香之议,人心愈摇”(楼钥撰观文殿学士钱公行状人情浮动),也是迫使孝宗最终接受对方条件的一个重要因素。此外,边报中的谍报是间谍人员潜入敌国所获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敌国也会主动制造一些假象来迷惑对手。(3)宋陈师道所撰《后山谈从》卷四中记载:自五代来,契丹岁压境,及中国征发即引去,遣问之,曰:“自校猎尔。”以是困中国。许多谍报事后被证明“皆妄”[42],连执政者也发出“边报难信”[43]之叹。若是在无从判断敌情真伪的前提下,贸然公布,会引起不必要的恐慌和混乱。以上限制边报公开传播的理由,对于任何时代都具有适用性。宋代政府严控边情公开传播还有着本朝特有或专制时代共同的原因。
有感于晚唐五代藩镇横行、国祚频易,宋代统治者将“守内虚外”作为基本国策。在对外战争方面,政府变得消极,放弃主动攻击敌人的战机,只知一味地消极防御,防御不利,便妥协求和,美其名曰“与邻国通和,止为百姓”。[26]求和实现以后,朝廷则放松武备,甚至于讳谈边事,所谓“无事而修边防,则谓之引惹边事;有事而论形势,则谓之泄露兵机”。[44]作为能激起人们对国策质疑触媒的边报,统治者自然要限制其直接或间接的传播范围。与此同时,统治者把主要精力放在防范内部叛乱上。由于宋代土地兼并严重、赋税徭役繁重,阶级矛盾日益激化,导致农民起义“一年多如一年,一火强如一火”[45]。南渡以后,朝廷力量被严重削弱,内部叛乱时有发生。政府在镇压起义和平叛的过程中,认为造反者自觉力量不足以对抗官军,“多窜伏山谷,窥伺田里”,一旦“知朝廷方有事于”边境,暗度“其势不能以相及”,立即“动其奸心”。[46]基于以上考虑,朝廷怎么会主动公开边界冲突、外敌入侵等消息。
宋代是君主专制时代,皇帝的治国能力是政权合法性的重要源头。国内四境晏然,烽烟不起,戎狄则“燕巢幕上,朝不谋夕”[47],是国君循道有德的标志。相反,如边遽迭至,强敌入境,则是皇帝“居上不明,御戎无策”[47]的表现。两宋王朝武功方面乏善可陈,屡困于辽夏、数辱于金蒙。朝廷担心将真实的状况广泛传播,会极大削弱王朝的合法性,自然要限制反映边境真实状况的边报的传播范围。
最后,中国古代政治思想中强调人性有差别、才品存高下,以此作为等级社会建构的逻辑基础。与此同时,古人也重视一般百姓、底层民众的力量,民贵君轻、君舟民水的民本主张就是集中体现。但是,两种思想的地位不同,前者居于主流或统治地位,后者是支流或从属。在社会处于常态的时候,统治阶级极力宣扬劳心者治人、国事肉食者谋,让民众安守本分,维持等级社会的秩序;在社会遭受战争等重大威胁,国家机器即将或已经无法正常运行的时候,统治阶级才重视民众的力量,为的是安抚民心、赢得支持。宋代社会也受制于这个思想窠臼。一方面统治阶级平时强调人性差异,普通百姓为“蚩蚩之氓”“朴蠢不能上达之氓”,他们“可与乐成,难与虑始”,皇帝只可与“士大夫治天下”不能与“百姓治天下”。[12]“庶人”阶层得知国家处于危险境地的确切消息,或者“惊移”[26]迁徙,或者乘机“擅行诛戮,劫夺财物”[33],或者“喧腾”信谣,“纷乱不已”[33],干扰朝廷号令。在他们眼中,将边报的消息普遍告知下层官吏或百姓,未必有实际助益,反倒有徒增繁难的祸患。只有当战局超越了他们的控制能力,当权者才承认百姓为“国之本”[48],主动公布边情,希望打造君民同心、共御外侮的局面。此种人性、才品观,也适用于统治集团内部的自我审视。占据高位者自然自视为君子,将政敌、下僚的主张斥为流俗之论。有了这个认识基础,平时掌权者尽量把持边报,或者使边报在自己设定的范围中扩散,只有“边报日急”,局势即将失控的时候,他们才想到“御寇之策,贵在合谋”。[26]因此,边报信息扩散的特点:边报反映的边事,一概由皇帝、宰执决策,有疑而不决者,将其告知范围扩大,“谋及卿士”,依然不能解决,已到万不得已之时,最终才将边报公开,“谋及庶人”。[49]
五、深度影响:军事人才匮乏与民间防御力量消解
宋代政府对边报新闻传播的控制,超出合理的界限,对当时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不只是表层的、局限于具体战役中的丧失战机、扰动人心。宋代实行以文驭武的国策,上自枢密院,下至沿边路、州长官,皆由文官担任。此举虽避免重蹈前朝覆辙,但从宏观着眼显然不利于军事力量的发展、国家安全的维护。可是,也不能说文官群体在军事上毫无建树之可能,他们中确实不乏如辛仲甫、范仲淹、王韶、虞允文等才兼文武者。因此,在坚持既有国策不变的前提下,如果有意识地加强和培养文官的军事才能也可以达到于事有补的效果。至于培养军事人才的路径不外乎实践与学习。而学习中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对现实的环境有准确把握。上面提到的王韶,调官关中之时,谒见庆州知州蔡挺,向其请教西线边事,后者“以前后士大夫之言,及边事者皆示之”。[50]蔡氏的说教使王韶深受启发,对其日后成长为一名能够驾驭西部边事、出色的将领作用非小。但是,宋朝平日里对边境状况的长期封锁、不支持边事讨论,使士大夫对外部环境缺乏及时、准确的认识,遑论专门的思维锻炼和心理准备,明显不利于他们军事素养的培养。一遇到紧急战事,已到生死存亡关头,朝廷往往出现如下情景:问及宰执,宰执“皆默然”[51];询及百官,百官多逞口才之能,所提御敌方略“未必有实效”[50];咨于布衣翘楚,布衣所上方略,多“削取前后臣僚章奏”[12]而成,亦无新意,甚至朝廷不得不下诏禁止举人“进献边机及军国大事”[13]。面对“帅守难其选,士夫亦惮行”[24]的局面,统治者只能无奈地发出:“边事如此,任事无人”,情况稍一好转,却又封锁边报,朝野“恬然便以为安。”[26]纵观宋史,“书生知兵者盖寡”。[24]
边报的严格控制不仅对精英阶层有如此消极影响,对于普通百姓,对于整个国家的风气,也有不利影响。五代中原板荡,契丹乘机占有燕云之地,是故北宋建国伊始,于国防上已失去地利,浅浅陂塘、区区陷马坑难以阻挡少数民族的骑兵。何况崛起在先之辽,接踵而至之西夏,最后雄起之金,都拥有强大而持久的军事实力。如此凶险的外部环境,北宋朝野应该始终如怀璧夜行的商贾一般,时刻对周围的风吹草动保持足够的警惕。但是,由于大部分边报都不得进入新闻传播渠道,时人日常所感,皆是太平景象,“垂髫之童,但习鼓舞,班白之老,不识干戈”。[52]衣冠南渡,朔风尤烈,女真凌虐在前,蒙古威逼于后。然而,由于南宋君臣继承了祖宗之法,大部分边报仍与新闻传播绝缘,举国上下将一时的喘息当作永久的平安,吹着“销金锅儿”的暖风,“直把杭州作汴州”。因此,不仅内地居民“不识兵革,一闻金鼓声,则敛手听命”[53],无法组织起有效的抵抗,即便榻侧临敌的边民,平素亦不知危险,一遇到疑似战争的消息就“大惊扰”[54]。
当然,一个复杂问题的形成往往是多种因素综合促成的。宋代军事人才匮乏与民间防御力量的弱化也不能仅仅归因于政府对边报新闻传播的过度控制,但至少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因素。
六、结语
边报为政府内部由地方上报中央的关于边情的机密公文。宋代边报内容的制度性公开传播渠道由政府掌控,寄予当权者宣传、鼓动、慰抚之类的希望,本质上属于政治传播;边报内容的非制度性公开传播渠道脱离政府掌控,小报和书籍还有民间资本介入,其运行是由人们对安全信息的需求调控着,是真正的军事新闻传播。两者相比,后者具有更大的历史进步性。但是,由于受到政府的严格限制,两种渠道传递的边情都无法满足时人需求,致使国家军事力量和民间防御力量都被削弱。面对这种局面,最高统治者们不是不想挽救,而是无法挽救。“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如果政府允许边情相对自由的公布,就意味着其余一切政治信息都可以公之于众,等于冲击了专制社会等级制的根基。因此,从北宋初建到靖康难作,从南渡伊始至国祚终结,赵氏君臣在传播边情上始终没有放松对官方媒介的控制和对民间媒介的打压。
如果将宋代媒介发达程度与传播开放度、自由度的非同步性,置于媒介与社会发展关系的长历史视角分析,会获得更有价值的发现。传统史家发现明清已经诞生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可是统治者还在不断增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固有属性,以维护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使原本保障中华文明不断发展的制度,蜕变为阻碍社会进步的羁绊。现在的研究表明,自宋代开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就已初步暴露其腐朽的一面,因为当时的媒介展示出推动社会形态转变的功能,但统治者依旧为维护旧制而禁锢其进一步发展,甚至可以置社稷安危于不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