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永州市传统村落发展探析
2023-06-07王立娜周扬
王立娜 周扬
摘 要 保护和利用好传统村落,既可以为重塑美丽乡村文化内核贡献丰富元素,也能为乡村振兴提供重要的产业支撑。以湖南省永州市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为例,为提高永州市传统村落保护质量,利用当地传统村落资源促进乡村振兴,针对宣传教育不深入、法规机制不健全、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提出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保护意识;科学制定规划,引领保护发展;健全法规制度,强化依法保护;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强化监督管理,防止人为破坏;加大支持力度,推动保护利用等对策建议。
关键词 乡村振兴;传统村落;发展;湖南省永州市
中图分类号:TU982.29;F327 文献标志码:C DOI:10.19415/j.cnki.1673-890x.2023.06.044
传统村落是指形成较早,拥有较丰富的传统资源,具有一定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经济、社会价值,应加以保护的村落。各具特色的宅院村落、充满乡土气息的节庆活动、多姿多彩的民俗民风,构成了各地独有的乡村传统文化。历史是根,文化是魂[1]。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并建立了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名录制度,先后组织5次全国性调查,分5批将有重要保护价值的6 819个传统村落列入国家保护名录。随着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的推进,我国逐步形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内容和价值最丰富、保护最完整、活态传承的农耕文明遗产保护群。平衡好经济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让传统村落在乡村振兴中焕发新的活力,是新时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着力点。
1 基本情况
永州市位于湖南省西南部,潇、湘二水汇合处,雅称“潇湘”。地处湘、粤、桂三省(区)交界之地的永州市,既是一座历史悠久的文化之城,又是湖南省“一带一路”倡议实施的节点城市。永州曾是古代陆上重要的商贸集散地,也是“海上丝绸之路”的中枢城郭。伴随着军事活动和经济往来,大量的中原移民、客家人,以及瑶、苗族等少数民族人口纷至沓来,湘楚文化、舜文化、柳文化、瑶文化、女书文化等也逐渐积聚、交融。永州市共有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9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44个,中国传统村落85个,其中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和省级历史文化名村数量均位列湖南省第一,是名副其实的文化资源大市。悠久的历史与厚重的文化,孕育了永州市内涵丰富、种类繁多的民间艺术,而传统村落作为历史文化的鲜活载体,将成为永州市经济腾飞的重要支柱。
传统村落拥有较丰富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2]。永州市的傳统村落具有3个明显的特点。1)数量较多。目前,永州市共有85个中国传统村落,占湖南省总数的12%。2)历史悠久。永州市传统村落中现存建筑大都建于明清时期,部分可追溯到唐代甚至更早,如江永县上甘棠村已有1 000多年的历史。3)特色鲜明。湘楚文化、中原文化等在永州市交汇融合,形成了多样的建筑风格。村落选址方面大多遵循传统风水说,依山傍水、避风向阳,村落与自然融为一体[3]。
党的十八大以来,永州市各级政府积极探索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新方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如积极开展传统村落调查,推进传统村落申报;多形式宣传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编制保护发展规划,整合资源用好项目资金;村容村貌具有较为明显改善,初具一定的旅游开发潜力。但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不少当地居民外出打工或搬到别处居住,古民居和古建筑群处于“有人管无钱修”或“无人管无钱修”的状态,传统村落面临衰落、消亡的危险。
2 存在的问题
2.1 宣传教育不深入,保护意识难强化
永州市对传统村落保护的宣传形式多样,但不够广泛深入,缺乏针对性。部分村民和干部没有认识到保护传统村落的重要性,保护意识比较淡薄。部分村落擅自修缮宗族祠堂,随意更换原有构件、涂改原有古画和纹饰图案,违背了修旧如旧的原则。还有的村落以工程建设需要为名,在农村风貌改造中将青石板路铺成水泥路,将古民居建筑墙体粉刷一新,破坏了原有的特色和风格。部分产业发展较好的村落则重旅游开发、轻文化保护,不顾传统村落的整体性,在商业模式的运作下盲目拆旧建新、拆真建假,随意毁坏传统村落的面貌。
2.2 法规机制不健全,保护工作难落实
按照现行管理体制,村落的建设规划、自然遗产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和规划部门负责,物质文化遗产由文物部门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由文化部门负责。由于相关的法规机制不健全,部门间统筹协调不力,配合协作不良,常常出现“表面上大家管,实际上大家都没管或没管好”的问题。在贯彻执行《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没有形成合力,上级制定的和永州市提出的有关政策措施难以落到实处。
2.3 政策落实不到位,保护利用难实现
永州市出台了《永州市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发展指导意见》《永州市传统村落保护整体实施方案》等传统村落保护制度,但政策措施并未得到贯彻落实。有关部门和乡村基层组织监管不到位,致使传统村落未得到良好保护。传统村落的生态环境、历史风貌和传统格局一旦被破坏,想要恢复是一件非常艰难的事情。永州市对传统村落的开发利用还处在探索阶段,在鼓励开发传统村落资源方面,还没有制定专门的政策措施,这些都是制约传统村落保护的重要因素。永州市基本上没有支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专项资金,基于古村落基础设施修建、古建筑群维修及传统村落长期保护发展的需要,仅靠中央的专项资金是远远不够的。若永州市无法建立多渠道筹措资金机制,传统村落保护也将难以持续。
3 建议
3.1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保护意识
1)通过各种媒体、运用多种形式加强对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传统文化资源、历史文化遗产的了解水平,以及对保护发展传统村落的认同感和自觉性,努力营造社会关注、群众关心、各方支持的良好氛围[4]。2)突出重点,在深化宣传教育、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加大面向村民群众(主要是青年群众)和基层干部的宣传力度,让其掌握传统村落保护的基本知识、基本要求,强化保护意识和责任意识。
3.2 科学制定规划,引领保护发展
科学制定规划是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关键环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坚持一张蓝图、一个规划。按照“整体保护、兼顾发展,活态传承、合理利用”的原则,发扬民主、理顺关系,统筹兼顾、科学谋划,充分听取住建、文化、文物、发改、财政、旅游等部门及村民群众、有关专家的意见,正确处理建设与保护、保护与发展、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变“独家规划”为“多家规划”,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并对规划实施跟踪监督,发挥好规划的规范引领作用。1)组织专家对永州市传统村落进行全面普查,编制传统村落档案,制定保护利用方案,为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提供决策参考。2)建立传统村落的价值评估机制,依据永州市传统村落的价值、特色亮点和完好度等情况,本着“实施优先发展,以重点带整体”的原则,按照历史远近、村落规模、资源禀赋、格局特色和保存情况等,建立评估机制,确保潜力较高、价值较大、保存较好的传统村落优先得到保护利用。3)实施差异性发展。在制定传统村落发展规划时,立足“一村一策”,明确传统村落建筑物的风格、密度、色彩等控制指标,确保精细化保护、精准化利用,避免传统村落发展同质化。4)整合资源,激活传统村落的特色产业。成立市级传统村落经营公司,将传统村落整体打包,促进资源整合,重点推出休闲度假、农桑体验、湘南风情、永州民俗、瑶文化体验等旅游产品,打造“一村一品”特色产业,激活传统村落的内生动力。
3.3 健全法规制度,强化依法保护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法律法规,运用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保护传统村落的文化遗产。2)把制定永州市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条例(或办法)纳入本级地方工作规划,并尽快启动相关程序,争取早日出台,为本辖区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提供保障。3)建立健全县、乡、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要求,用制度规范行为。4)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把传统村落保护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其中,利用村规民约推进保护利用工作,规范拆建修补等行为,建立村落理事会组织,健全完善理事会章程,让广大村民遵守执行。
3.4 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1)成立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永州市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住建部门要同文化、财政、发改、规划、旅游等部门健全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工作规划和措施,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切实做到密切配合,共同抓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工作。2)县、乡级要建立健全相应的机构和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合力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3)加强组织协调和具体指导,充分发挥村级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和村民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主体作用。4)围绕组织动员农民参与村落保护、引导农民参与村落规划、带动农民实施村落建设、支持农民参与村落管护、强化农民参与村落保障等5个方面提供指引,调动农民参与传统村落建设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传统村落发展过程中,要注意吸纳村民代表、返乡创业人员、新乡贤、乡村工匠等参与村落发展,让村民群体参与传统村落建设的各个环节,既促进了村民就业,又起到协调村民关系、接受村民监督的效用,将传统村落建设发展打造成“民心工程”,形成工作合力。
3.5 强化监督管理,防止人为破坏
1)落实监督管理人员,聘请有关专家,开展监督检查。2)建立健全項目库,加强建设管理,对不经报批许可在传统村落或规划控制区进行新建、修缮、改造等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和处理。3)督促项目实施主体公开项目内容,切实保障村民参与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的权利。4)完善传统村落保护档案和保护状况动态监测信息系统。5)在村口要道树立传统村落名称标志,在村内醒目地方设置保护告示,在古民居、古建筑和文物等挂贴保护标识,防止各种破坏活动的发生。
3.6 加大支持力度,推动保护利用
1)在已出台的传统村落保护整体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及开发利用的政策措施,设立专项支持资金,疏通多方筹资渠道,在政策、资金上加大对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和开发利用项目的支持力度。2)通过思想动员和政策引导,激励当地居民发挥“安居护宅”的主体作用,改善居住条件、提升环境品质。3)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捐赠、投资、入股、租赁等方式参与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和开发利用,建立起政府推动、部门联动、村民主动、社会参与的有效机制。4)多渠道多方式开展传统村落合理开发利用工作试点。例如,支持有条件的传统村落开通旅游专线,通过发展旅游振兴传统村落;支持成立传统村落民间文化研究机构,打造各类文化基地,聚集本土乡贤族老,吸引院校和文化界人士,提升村落人气;支持挖掘整理传统村落历史资料和人文内涵,建立“一村一档”,讲好人文故事;支持以办班或委托培养等方式,培养一支懂技术、会管理的人才队伍,训练一批懂文化、善技艺的能工巧匠,保障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推动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与合理利用[5]。
4 结语
保护好、利用好、传承好传统村落,对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有重要意义。做好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利用,是新时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着力点,既可以为重塑美丽乡村文化内核贡献丰富元素,也能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重要产业支撑。
参考文献:
[1] 罗德胤.传统村落:从观念到实践[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7.
[2] 萧加,王鲁湘.中国传统村落图典[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8.
[3] 刘沛林.中国传统聚落景观基因图谱的构建与应用研究[D].北京:北京大学,2011.
[4] 李旭旦.人文地理学[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4.
[5] 向远林.陕西传统乡村聚落景观基因变异机制及其修复研究[D].西安:西北大学,2022.
(责任编辑:刘宁宁)